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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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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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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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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苏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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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留学生中一直流传着一个笑话,如果你的牙齿有问题,那么去美国的机场买一张特价机票飞回国内,然后找最好的牙医,牙齿好了再买机票回到美国继续学习,即使这样,看牙医的钱都会比在美国便宜几百美金。<!--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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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我没有学这么一个赚钱的专业,这个笑话也是老警长给我讲的。还记得小时候总会看到的那则广告:“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那个胖子演员的脸一直都留在我的记忆里,仿佛只要有一口好牙,就会有那么健硕的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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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亘,我下午去拔牙,你也去吧。”陆楠发来短信的时候,我正在看最新的卷宗,我不是一个警察,只是一个实习法医而已,以前对警察这个职业所有的印象都是祖父那张略带严肃的脸, 他殉职那年我只有七岁。爸爸说:你祖父是个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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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一个好警察代表什么,长大以后才知道,好警察是正直,是无私,是站在公理天平的正中央去看待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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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你自己去吧,长智齿多好,那是智慧,拔掉你就成傻子了。”陆楠向来是爱美一族,当然容不得这四颗代表智慧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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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回短信的时候我正在开会。因为从小梦想着当医生,又不得不遵从祖父的姜家一定要出一个警察的遗愿,所以在大学的时候我选择了法医这个职业。当时连父母都不明白一向胆小的我为什么要选择当法医,一开始我也不明白,但是在渐渐了解这个行业以后,我才了然,原来我喜欢那种在一个没有生机的人身上寻找关乎一件案子成败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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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去就算了,等着姑娘我出来成为绝世大美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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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掉手机,会议室的气氛很安静,那是一宗遗尸案,受害者都被残忍地泼硫酸毁容,现场采集的照片更是恐怖,两位受害者正面被涂抹硫酸,然后相对地黏在一起,分开尸体以后受害者的本来 面貌难以还原,按照尸体的僵硬度来看,应该是活体时被泼的硫酸。听到“活体硫酸”四个字,我突然想起那年跟随教授做的那起手术:受害者腹部曾被剖开,并且为了毁灭证据被凶手残忍地灌了水泥,给解剖的过程中带来了很多困难。后来在一位师哥的建议下,我们用强硫酸腐蚀尸体,终于在受害者的胃里发现了蜡丸包裹的纸条,因为发现纸条,那件轰动江城的案子才得以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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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带我的老警察道:“姜女亘,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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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幻灯片的照片,我道:“从犯罪手法上来看,犯人是个很细致的人。从手段来看,他应该有严重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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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阴影?”老警察看着我,有些不解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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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心理阴影就是一种因为一件事情,或者一个人物,给某人内心所造成的负担或者阴霾,这算是心理疾病的一种,一般都是儿童时期埋下了阴影长大之后爆发,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国外很多案子最后查出的真相,都是凶手的心理疾病所致。比如最著名的开膛手杰克,就被美国警方大胆推断有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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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说完,老警察一笑,跟旁边的李队长笑着道:“不愧是大学生,说起这些一套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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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警察如此说,李队长也笑了起来:“现在法医少,女法医更少,咱们这儿能分来一个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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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两人哈哈笑了起来,我明白他们在嘲笑我,毕竟在警察这个行当里,资历是很重要的,一个菜鸟往往代表着幼稚,不成熟,甚至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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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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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一塌糊涂,进入六月江城一直都在下雨,翻看了一眼包包,才想起昨天逛街的时候把雨伞借给了陆楠,现在要怎么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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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局跑到路口打车也会被淋成落汤鸡,何况晚上还有新来的教授的心理学课,我正不知所措,老警察叼着烟走了出来:“怎么,没拿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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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老警察姓林,警局的人都叫他老林,他真正的名字很少有人提起,我也没有记住。唯一记得的只是当年他办一件案子的时候,因为警备人员的疏忽导致一个凶犯逃跑了。那是他亲手抓到的凶犯,跑了,他就要再抓回来。可是再抓到凶犯的时候,凶犯却在笑,一边笑一边骂老林:“你牛呀,你牛!你让我死,我让你老婆死,她得给我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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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凶犯把老林妻子杀害并且残忍地肢解了。抓住他的时候,凶犯看着地上的尸块笑得很张狂,老林看着他疯狂的样子,控制不住地拔出抢对准了凶犯的脑袋!所有人都以为老林会开枪,阻止他的话怎么也喊不出口,毕竟这是多大的仇啊!可是,枪响了,随之而来的是碎裂的声音,凶手还稳稳地站在那儿,碎裂的是老林的结婚相框。闲聊的时候李所长说,你是没看到,老林那时候看着凶犯,几天几夜没睡的眼睛泛着血红,声音沙哑地说:“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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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看了老林一眼,因为长年抽烟,他的牙齿有些熏黄,吸完最后一口烟,老林说:“看这阵势这雨要停还得一两个小时,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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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再出来的时候,拿着一件雨衣,那是一件老式的雨衣,军绿色的,我还是小时候见父亲穿过。老林把雨衣递给我道:“你别看它旧,能挡雨,穿着回去,可别淋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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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穿上老林的雨衣就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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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妻子死后就再没结婚。李所长说,老林也没孩子,妻子死的时候他敲下自己的一颗牙跟着妻子一起葬了,他也留下了妻子的一颗牙。老林说,他是补牙的时候认识他老婆的,一人留下一颗牙,下辈子还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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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最后一口热豆浆,我看着楚恒:“怎么样,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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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一笑:“还行,不是你编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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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切”了一声:“我是那么没有水准的人吗?老林的故事在我们局里传了很久了。”说罢我抹了抹嘴问楚恒:“你要不要吃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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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摇了摇头:“牙疼,不吃了,明天去补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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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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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道:“不知道呢,就近吧,我明天还有考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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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是我男朋友,公安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主修刑侦学,认识他还是在心理学教授的大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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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看着我笑道:“下次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穿个旧雨衣,搞得我跟见了怪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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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吐了吐舌头,出食堂的时候就给陆楠打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还没人接,因为要上课我就挂断了并且关机。回到宿舍的时候陆楠已经回来,看到我哈哈一笑,原本的牙上被绑上了矫正的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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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呢,你疯了,怎么戴上牙套了?”我看着陆楠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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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一笑:“怎么样,戴上眼镜像不像四眼钢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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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像,怎么想矫正牙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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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牙有点倾斜,就让我戴上牙套了,等牙矫正好了再拔了,小S的牙就是矫正好的,我矫正完了就成了美人贝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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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性格开朗,有些大大咧咧的感觉,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和她成了朋友。“矫牙可是吃苦的事情,什么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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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冲我呲牙:“不能吃正好。我正好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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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睡得很晚,宿舍的人因为陆楠的牙说到了自己的牙齿,我突然想到我小时候的牙齿,上面掉的被放在了脚垫下,下面掉的被放在了门框上,外公说这样牙神爷爷才会看到,然后才会给你新牙的。小孩子总是很幼稚,对大人的话深信不疑,而我也因为牙神爷爷的恩赐有了一口健康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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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警局的时候已经十点了,上午有解剖试验,所以提前请了假,老林拿着紫砂壶看着电脑里的还原画像,按照骨骼推测,受害者的头骨被大致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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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姜来了。”老林回头正巧看到我随即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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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把装在袋子里的雨衣递给老林:“师傅,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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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看了我一眼笑道:“谢什么。你来看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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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还原照片上,死者没有固定的年龄段,老幼都有,根据还原画像数据显示,我抬头看了一眼老林,老林一笑:“看出了什么?”“正常的人类应该有三十二颗牙齿,可是一般人都只有二十八颗,因为那四颗为智齿,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长出来的,可是四位受害者却有一个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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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笑了笑:“他们在正常的范围内,都少了一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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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可能是巧合。”我看着老林认真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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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看了我一眼淡笑道:“你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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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的会议室里,老林翻了很久才翻出一卷带子,放进录像机的时候他才转头问我:“你去过西双版纳,湘西这些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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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去过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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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应该明白,中国这么多民族中,有很多独特的民族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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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老林道:“这是我们看一个纪录片的时候刻录下来的,你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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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关上门,漆黑的屏幕开始出现雪花,那是一卷纪录片,有很多镜头是暗中偷拍的。纪录片讲述了在湘西有个村子,因为对尸体的崇拜,所以孩子长到十三岁的时候都会取下一颗牙齿放在玻璃器皿中,埋在地下,埋的位置要看风水,埋牙齿的地方就是人死以后要埋葬的地方,村子有传统,人死以后尸体是不能毁坏的,要村里最好的刀手取下他的皮肉,然后风干骨架,再把人埋到当年 埋牙齿的地方,而这样做的原因竟然是为了避免死掉的人再活过来,在很多异族信仰中,从死神手里回来的人,带着更大的厄运,那样的人是要带走更多的人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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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纪录片看下来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年老的巫婆胸前戴着的项链,圆润的项链像是华美的珍珠,但是却散着一股说不出的白光,纪录片的旁白说,那些都是牙齿打磨而成的,牙齿的主人死在异地,不能埋葬尸首,所以要把牙齿进贡给年老的巫婆才可以得到祈福。牙对于这个村子来说是神圣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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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会议室,老林他们在一起玩牌,见我出来,老林放下牌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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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的长廊上老林和我说:“怎么样,觉得信仰这东西很可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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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我真没想到,竟然还有人如此信仰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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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笑道:“世上神秘的事情多了,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往往是破案的关键,你是学法医的,看了资料,你有什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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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有一定的医学基础,不然行凶手法不会这么巧妙。其次,按照牙龈破损程度,凶手取下牙齿的手法很小心,难道您怀疑?”我不觉一震抬头看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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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一笑:“我妻子以前就是一个牙医,所以我明白,一个牙医对牙齿的信仰绝不会低于那个视牙齿为神圣象征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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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依旧是灰蒙蒙的一片,八月的江城总是这样,下班的时候已经五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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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了警局的门陆楠打来电话:“姜,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点粥吧,要最稀的那种。”陆楠的声音有些有气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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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我问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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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牙疼死了,什么都吃不下去。”听着陆楠的声音我淡淡一笑:“我就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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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小时候母亲也曾带我去矫正牙齿,可是因为害怕那个秃顶的牙医我哭着闹着不矫正,才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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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六点多,在永和大王给陆楠买了米粥。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不在,只有陆楠躺在床上,嘴已经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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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是不是感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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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摇了摇头:“头几天都这样,没事。”因为疼痛脸上再没了以前那种开朗的笑容,一切变得有些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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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陆楠买的粥,陆楠一口都吃不下去,我要她去看医生,她却和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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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牙医杀人尚在推测中,所以并没有引起领导的关注,因为案子特殊,所以一度陷入僵局。老警察连周加班查线索,而实习生依旧很闲,周末回家的时候,母亲在厨房熬粥,见我回来道:“你外公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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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外公就是因为牙疼进的医院,再见到外公时,外公嘴角流着黄色的脓液,所有的牙齿几乎全都脱落了,曾经健康的外公面色蜡黄,仿佛还剩下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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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母亲去见医生医生说:“是牙齿感染,导致大脑内部出现蠕虫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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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蠕虫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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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点了点头,灯箱上是医院对外公所做的脑部CT,大脑的位置几乎被小圆点所占满,就像鱼子一样的小圆点聚满了外公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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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这些都是蠕虫。”说着拿出一个玻璃瓶,微小的黄虫子在玻璃瓶子里蠕动,医生说:“这是从林老先生的鼻腔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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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想要吐的感觉,我问医生:“能取出这些蠕虫吗?开颅手术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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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摇了摇头:“这是神经性寄生的蠕虫,繁衍能力极强,以血肉和脑组织为食物,全部清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全部清除掉,因为脑组织的损伤病人也会在短期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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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生那里的时候我指着桌子上的瓶子对医生说:“能把这只虫子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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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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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病房的时候外公依旧虚弱地躺在床上,我记得小时候我总是跟着外公,他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带着前所未有的亲和力。而现在他什么也不能说只能静静地等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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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院已经下午四点了,雨下起来的时候还没赶到学校,冰凉的雨打在身上,学校外有一间牙医诊所,招牌很大,路过的时候里面还亮着灯,索性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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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预约吗?”牙医是个很帅气的男人。他看着我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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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我要一些牙龈的消炎药,我朋友矫正牙齿,整个嘴都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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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笑,从药柜里拿出一包药片递给我:“吃这个就好,能消炎止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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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钱,我便离开,走的时候牙医说:“要是还不行,你可以带她来看,检查一下是不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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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说了谢谢,回学校的路上我给楚恒打电话:“楚大少爷,已经五天没来学校了,在哪儿坐拥美女看天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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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亘,这几天我不去学校了。”电话那边的楚恒声音有些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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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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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事情,我回去再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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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电话一边走一边和楚恒说:“别是真让我说对了,追美女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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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恒一笑:“别胡说,我过两天就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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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闲聊了几句,楚恒挂掉电话,我往宿舍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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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的时候陆楠已经睡着了,嘴上戴着口罩,宿舍的人说她疼了一天才睡着,所以我便没有打扰她,把药放在了她的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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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我翻看从警局带来的卷宗,都是近些年发生的相似的案子。睡觉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了,外面又下起了雨,梦中外公站在我面前,手里捧着白森森的牙齿,他说舌头烂了牙都不会烂,你把外公的牙找回来吧!整整一夜我都在帮外公找牙,找了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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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宿舍的人该走的都走得差不多了,就连陆楠都走了,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我的牙齿,有人说牙齿不坚固,所以会掉落,可是人死以后除了一堆白骨,牙齿是唯 一能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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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回来的时候我才看完整本的卷宗,陆楠戴着口罩,但是表情却没那么痛苦,我问她去了哪儿,她一笑:“去看牙医了,我牙龈敏感,医生说没事,坚持几天就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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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千万不要小看牙疼,我外公就是因为牙疼,现在生命垂危。”想到外公我突然想到那天从医生那里要来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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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包包里找到那天医生给我的虫子,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微小的白虫子在短时间内强大的繁衍能力,半个瓶子的虫子在蠕动,红色的液体,黄色的液体,我仿佛看到了这些虫子在蚕食外公的脑浆。甚至比尸体腐烂以后所形成的蛆蚜还让人恶心。不觉间一股作呕的感觉袭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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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看着虫子皱着眉头问我这是什么虫子,把虫子递给陆楠,我道:“我外公鼻腔里发现的,因为牙齿感染所出现的寄生虫。我拿来的时候只有一只,你看繁衍得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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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虫子,陆楠道:“想着都觉得恶心。”那天一整晚我都没有睡觉,那些虫子的繁殖速度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的电影,电影里,人虽然活着,但是精神却傻呆呆的,除妖的老道士说他们被厉鬼附身,用剑劈开身体的一刹那,全是虫子,带着血色的虫子蠕动在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随着血水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甚至有手指一般的虫子把人的眼球顶了出来……整整一个晚上我的梦里都是虫子。外公,我,所有的人在那些虫子的蚕食下成了累累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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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警局的早上又路过了那间牙医诊所,一般的诊所都是八九点钟才开门,那家牙医诊所早上六点就已经打开了灯,却没有挂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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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进去的时候,有铃铛在响,抬头一看,才发现,门上挂着一个独特的小铃铛,烦琐的花纹,朴质的铜色,只是短短的一瞥我却发现铃铛的芯是白色的。男子笑了笑:“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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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只有一面之缘他却记住了我,因为时间尚早,诊所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他一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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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一笑:“你好,刚旅行回来?”也许是因为职业病,进屋我就发现了在角落里的背包,我指向了角落里的旅行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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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伸出手冲我一笑:“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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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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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诊所不大,里面却有一个独立的小空间,窗外是很美的晨景,他笑着看我:“你是对面公安大学的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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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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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我总是能见到你,你那个朋友好了吗?”玻璃镜片下的齐辰目中温和,丝毫没有恶意,我点了点头:“她牙龈过敏才会很痛苦,你对牙很有研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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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辰一笑:“还好吧,也有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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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因为牙龈感染,所在大脑内部发生的蠕虫反应有治愈的机会吗?”我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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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辰一愣,疑惑地问我:“牙龈感染所发的蠕虫反应,这样的几率太渺茫了,目前我还没有发现过,在极度潮湿的条件下,牙齿的寄生虫才能存活,我们这里属于温湿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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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如此说,我掏出了包里从外公身上取出的蠕虫:“你认识这种虫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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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虫子齐辰一愣:“你从哪里得到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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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这种虫子?”我从齐辰的眼里看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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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辰道:“我见过这种虫子,虫卵的时候几乎是看不见的,这种虫子是我在去一个湘西的小寨子找有关对牙的信仰时所遇见的,寨子里有专门养虫的老人,在那个小寨子里,虫子是远古祭祀时惩戒的一种手段,后来因为灾害没有东西吃,寨子里的人想到繁衍很快的虫卵,所以就以繁衍的虫子为食物,渡过难关,那以后寨子里的人为了报答虫子的救命之恩,每年都会进贡虫蛊给虫子进行繁衍。只是在现代化的今天,很多年轻人离开寨子,这项传统就由很多自愿的老人来完成。你手里的是母虫子,繁衍能力更快,公虫有药用价值,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只是这种虫子在这样的气候 下很难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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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牙医诊所的时候,齐辰留下了那瓶异样的虫子,说是要好好研究,齐辰也说这样的虫子繁衍极快,根本没有灭绝的方法,这就证明外公一定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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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开会的时候有人建议重新验尸,局长答应,会议结束以后老林就不见了,我整理卷宗的时候一同来实习的李诺说:“你是没看见老林,今天早上嘴肿得老高,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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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可笑的。”我淡淡一笑,“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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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诺挠了挠头:“姜女亘,干吗这么严肃,开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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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一口气:“我可没心情和你开玩笑,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吧,我要去医院看我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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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天气阴晴不定就像心一样,会议结束的时候母亲打来电话,她说:“医生说你外公只有这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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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的时候,家人几乎都来了,外公的一口牙掉得一颗都不剩,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外公从小就疼我,看到外公这样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母亲给外公喂饭的时候外公一直在呕,伴随着米粒而出的是一条又一条红色的虫子。母亲和舅舅都很平静,舅舅和我说:“这样的状况已经有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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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院的时候给楚恒打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我又把电话打去他家,响了几声,接电话的是楚恒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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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妈妈说:“楚恒不在,你是姜女亘吧,等他回来我让他和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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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是那天晚上离开的,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为外公盖上了白布,母亲哭得很伤心,清早的时候大家都换了黑衣服,只是外公的死前的照片并没有被拿出来,江城历来有传统,人死以后是要照一张照片的,照片能摄取人的灵魂,这样他才能永远和家人同在,只是等了很久直到来礼拜的人,外公的最后一张照片都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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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像中的外公露着一口大白牙,笑得很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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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外公的死,我向警局请假,一同实习的李诺道:“你请假,老林也请假,乖乖,你们不是师徒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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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心情和她开玩笑,索性挂了电话,回头的时候,舅舅正在殡仪馆的门口抽烟,舅舅一直都是孝子,不可能不遵从家乡的传统为外公照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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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外公的最后一张照片为什么没被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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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回过头见是我,淡淡一笑,哭红的眼里带着失去亲情的哀伤,他猛地吸了口烟然后回头说:“你外公死的时候样子不好,所以就没被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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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死不瞑目吗?”我记忆中最不好的遗像也只有死不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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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摇了摇头:“都是那些虫子,你外公死的时候七窍流出的都是那些虫子,根本没法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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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多舅舅送我回学校,路上我们什么都没说,车里的气氛压抑得很,下车的时候舅舅说:“对了,上次你说你摔跤掉的那颗牙补上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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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一颗牙罢了,有时间再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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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道:“可别小看一颗牙,这是一个牙医的电话,他补牙不疼的,你外公之前就在他那里补的牙,有时间就去补上。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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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外公死后舅舅便十分珍惜家人,拿了电话,我下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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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的时候,陆楠不在,宿舍的人说陆楠一天都没回来,因为整整一天都跟着母亲他们操办外公的丧礼所以很累,就连往自己床上爬的力气都没有,重重的躺在了陆楠的床上,靠在床上的那一刻,几个像是小石子的东西硌到了我的后背,打开灯我才看到陆楠床上散落着几个白色的东西,拿起来的一刹那我惊呆了,那些白色的东西竟然是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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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十颗牙齿被我捧在手里,我确定那些都是陆楠的,其中的一颗槽牙还是我陪着她去补的,不断地给陆楠打电话都没人接,宿舍的人说:“没事,要是陆楠有大事情,肯定会通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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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楠失踪的第三天,学校报警,让我想不到的是,再见到陆楠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因为外公的丧礼我有一个星期没有参加办案,再回去的时候遗尸案又有了新的受害者,两个受害者依旧是被硫酸腐蚀粘在一起,一男一女,经过调查,警局确定,男的是失踪的公安大学学生楚恒,女的也是公安大学的学生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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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在陆楠消失一周后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再见,而和她粘连在一起的竟然是我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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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说:“他们的尸体在郊外被发现,手法和上几起案子几乎是一样的,有趣的是一个是你的室友,一个是你男朋友,不是你看了之前的案子所产生刺激犯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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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说话,一直看着那两具尸体。陆楠,楚恒,他们为什么会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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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的时候我作为助手,跟随老法医解剖尸体,陆楠的尸体和楚恒的尸体是一起被解剖的,不出我所料,陆楠的牙套已经没了,嘴里还剩下几个摇摇欲坠的牙齿。法医取下其中的一颗作为线索,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楚恒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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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口的牙全都没了,现在的楚恒就像一个年迈的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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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解剖室,老林就在门外,法医说:“尸体最可疑的地方就是两具尸体的牙龈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并且他们死前所导致昏迷的药物也有些问题,要进一步化验才能确定成分。”翻看着解剖报告老林问法医:“凶手是牙医的可能性大吗?根据我的调查,几乎所有的受害人都在死前看过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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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道:“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性,相比外行人行凶,牙医的行凶率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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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陆楠生前看过牙医,并且做了牙齿矫正手术,而楚恒在半个月前也因为看牙而请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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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道:“这就没错了,你知道死者是在哪里看的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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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陆楠矫正牙这么长时间,我却没有陪着她去一次,而她在言语间也没有涉及在哪里矫正的牙齿,原本没什么,现在想想不觉有些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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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见我有些不解道:“全市一共一千三百家牙医诊所,江城有三百多家,我已经去了一百七十八家。目前没有发现什么状况。在剩下的一百二十二家里一定有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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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一连失去三个亲人,让我的精神受了很大的刺激,舅舅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坐在陆楠的床上发呆,突然觉得牙齿是一个恐怖的东西,舅舅在电话里不住地嘱咐我要去看牙,他说一个姑娘家,少一颗牙齿终究不是什么好事情。而他已经帮我约了熟悉的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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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掉电话我看向窗外,漆黑的夜幕中路灯散着散弱的光,我所熟悉的三个人都因为牙而死,其实牙齿也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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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时候打通舅舅留下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清淡,说了预约人的名字,他要我下午去他的牙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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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则街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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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正则街三个字,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齐辰,“正则街”就是市公安大学所在的街,整条街只有齐辰一家牙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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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一笑。下午收拾好一切就去了牙医诊所,见到我齐辰有些惊讶:“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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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舅舅帮我约的。没想到这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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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的小房间里,齐辰穿着白大褂,护士就在一旁,我问他要不要打麻药,齐辰一笑说:“放心不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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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被铁架子支好,微微的痛楚传来的时候,眼皮变得很沉重,没有多久我就睡着了,下意识中我只知道,有很多东西在我的牙齿间游走。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了,诊所里面还有一个小孩子在补牙。一边为她补牙,齐辰一边说:“可不要再吃糖了,延迟了换牙时间是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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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钱,我就离开了,新补好的牙齿让我有些不习惯,回学校的路上就掏出随身的小镜子来看,新牙齿很白,在众多牙齿中独树一帜,却显得有些诡异,那种白就像没有皮肉的尸骨,透着一种阴冷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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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依旧在用自己的办法查着江城的牙医诊所,大家都说老林不行,这年头要的是科学,只是老林却还在固执地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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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小牙医诊所在江城的巷子里,深巷,老林下令去抓人的时候,他自己拔下的牙已经被装好,而且装得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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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叫齐瑞安,做牙医已经十年,老林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这个牙医诊所的进货单里从来没有麻药,没有给人打过麻药,拔牙补牙的时候却找不到疼痛感,而且六位受害者都有在这个牙医诊所诊治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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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捕的齐瑞安并没有反抗,对杀人案供认不讳,至于他为什么杀死那些人他却什么都不肯说,而当老林问道名册里没有的陆楠与楚恒时,他眼中晃过一丝欣喜之后也承认是他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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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杀人案就这么被告破了,简单得有些让人意外,一切似乎都是老林一个人的功劳,轰动江城的大案就这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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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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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只是两个月以后老林却死了,老林的死讯传来的时候,齐瑞安已经被判处死刑,听到老林的死讯,那个怪异的老头突然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喃喃自语:“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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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警察如何问,那老头终究还是什么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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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的死因和外公一样都是蠕虫感染,外公的最后一张照片我没有见到,可是我却见到了老林的,照片上的老林,蜡黄的脸上挂着很多只红色虫子,眼眶,耳朵,嘴角,鼻腔,几乎七窍都有虫子在蠕动。就像是七窍流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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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老林死后的第三天,警局对齐瑞安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调查,在调查中我们找到了齐瑞安以前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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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瑞安,原名:多部亚索。民族那一栏是烦琐的异族文字,警局请来的民俗专家说:那是一种生活在湘西的小部落所信奉的文字,并没有真正的民族信仰,只是一小部分人信奉独特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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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了老林给我看过的纪录片,民俗专家说:“那个小镇对牙齿有着深深的民族信仰,根据近些年的调查,这个小镇的人似乎又开始信仰一种蠕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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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蠕虫”两个字,我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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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俗专家的帮助下,警局从齐瑞安口中终于得到了一个近乎于疯狂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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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瑞然说:虫子曾经救过全寨人的生命,他们不能让恩人一般的虫子离开这个世界,因为部落里没人愿意做虫蛊,所以他才来到了这里,寨子里的人有一套完美的治牙方法,所以他成了一名牙医,在他成为牙医的这十年里,他按照习俗,把虫卵藏在人的牙齿里,虫子在牙齿里繁衍以后蚕食人的血肉与脑组织造成人死亡。人死以后虫子蚕食残存的血肉,繁衍能力极强,如果没有血肉的滋养这种虫子的死亡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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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多么疯狂的想法,用牙齿当卵巢,孕育虫子,用虫子生生不息的力量繁衍虫子蚕食人类,达到虫子的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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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杀害那六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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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瑞安叹了一口气回答:“因为这里的环境条件温湿,所以虫子发生了异变,在最初的时候并不能正常繁衍,一年前,我才找到让它们正常繁衍的办法,只是有些人的体质还是无法作为虫蛊,所以我杀了他们,在部落的传统中,无法为神奉献的就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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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在老林的牙里也放了虫卵?”我震惊地问齐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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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瑞安点了点头:“我不能让那些虫子死掉,在村里人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是它们生生不息的繁衍救了我们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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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警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对这样疯狂的民族信仰,几乎让所有办案的警察震惊,而老林如果不是用自己当做诱饵,也不会死得这么不明不白,可谁会想到一个牙医会为这样虔诚的信仰而杀人呢,回学校的路上我路过齐辰的牙医诊所,里面亮着灯,有人还在等着看牙。大多都是公安学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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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齐辰的牙医诊所我叹了一口气,还好并不是所有的牙医都有那么疯狂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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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给我牙医地址的是舅舅,而这个牙医也曾为外公换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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蠕虫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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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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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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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仿佛感觉得到很多虫子在身体里蠕动,一寸又一寸,蚕食着我的血肉与生机,生命最迷茫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一个清淡的男声和我说:“我是齐辰,是齐瑞安的儿子,信仰着拯救生灵的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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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陆楠的话:“门口牙医诊所的牙医超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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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很多人说的,有些事情即使百转千回终究能回到你该去的地方。而我追随了陆楠,楚恒与外公的脚步,整个世界都是虫子。那是他们的信仰,我们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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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过牙病吗,看过牙医吗,如果生过牙病,也看过牙医,那么希望你所遇到的不是和我一样信奉蠕虫的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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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大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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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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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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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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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龟心似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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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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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催二字像一面鲜艳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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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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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黑风寨首席少寨主,我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侵犯——你想啊,作为一个仅有四名成员的山寨集团,我爹、我娘、我、我妹……由我继承山寨大当家的位子,那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可是,世界上有多少条路,就存在多少个会在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这条定律是我在见到南宫戟之后总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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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婵国的太子殿下,自从入赘我家成了上门女婿,就被我娘待见得不得了——当然,他媳妇,也就是我妹妹阿星,对他的态度那就更别提有多温顺了。即使是从前低声下气求我带她去打野猪,也没用过那种嗲死人的腔调。经常是我优哉游哉躺在屋顶上晒太阳呢,忽然听到阿星娇嗲嗲地喊了一句:“小戟,吃饭了!”——结果就是我全身汗毛竖起,接着便肌肉僵硬生生从屋顶上滚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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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生何处不悲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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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说,原本四个人的黑风寨,因为多了一个人,忽然就变得很不一样,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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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变化,我爹自然也感受到了,只不过,我们家的传统方针历来是女尊男卑,所以,他很有自知之明地保持沉默,不去发表任何不利于自身安全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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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对于一个外姓女婿地位跃然上到我头顶,这口气我是怎么都咽不下去的。而且,作为一个斯文人,我已经想到了用最文明的方法解决现状,那就是——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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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见为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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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听到我要下山,阿娘的反应未免太让人心寒,竟然眼都不眨地冲我挥了挥手,轻描淡写地丢出一句:“去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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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阿爹还算关心地对我说了句:“哦,早点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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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二字像一面鲜艳的旗帜,在我的眼前迎风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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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带着无比晦暗的心情,我偷偷牵走了阿星的爱驴,颠簸着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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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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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远行,我并没有具体的计划,便任由小毛驴驮着我,一路颠颠簸簸,直到日影西去,周围已少有人烟,所在之地更是叫不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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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一直听人谈论西域邪教入侵中原,用一种西域毒虫袭击武林人士,不少武林教派中招,江湖上谈虫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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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又是这种以卑鄙手段扰乱江湖秩序的风波。想当初,阿爹跟阿娘就是因为不愿再面对这种无休止的纷争从风生水起的江湖中抽身而退,在黑风山自娱自乐成立了只有四名成员的黑风寨,借以抒发对武林残留的眷恋。如果那些所谓的江湖人士,也能够多一分阿爹阿娘这样看破名利的淡定,说不定,今天的江湖,将会是一个人人称赞的圣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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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再听人讲述西域邪教的恶毒,毕竟,江湖人的事要由江湖人自己解决,像我这种无心踏入江湖的平民百姓,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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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驴渴得不时长声嘶吼,我也觉得口干舌燥,一人一驴的饮水问题亟待解决,却忽然惊觉一阵嘈杂之声,伴着迷蒙黄沙,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待眼前逐渐清晰,人已经被捆住手脚,夹在一群灰头土脸的汉子中间。转眼,身边的小毛驴也被捆在一起,大大的驴眼茫然落魄,丝毫不明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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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状况它不明白实属正常,因为,我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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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顿打听,才在旁人支吾的回答中略知内情,原来,这是中原宁教抓人回去当苦力,也就是传说中的抓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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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似乎听阿爹阿娘谈起过,是中原最欠揍的团伙组织。按性质划分,既不属于正义教派,又不属于邪教。但是,又介于两者之间,它欠揍的地方在于,此教派每年春天都要胡乱抓一批人种田修房子,到秋天的时候,又会抓一批人收庄稼,免费发放给贫苦百姓……所以说,教派类别矛盾得要死,让人既恨得牙痒痒,又忍不住想叫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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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我首次走出大山,就撞上了如此隆重的“春季抓壮丁”热潮。夹杂在数十人浩浩荡荡的队伍当中,我举目环顾四周,只见队伍的前后中央,各有一人骑着枣红壮马,手里扬着长鞭驱赶众人。想来,这三个人,就是宁教行政部门的成员了,负责春秋两季的抓人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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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了形势,我不禁松了口气,暗暗估摸,以这三个人的实力,明闯或许还有些困难,但若是偷偷溜出去,还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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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之所以没有立刻逃走,主要是觉得,有几分好奇——这宁教,到底是个类型的组织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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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这份好奇,我从容不迫地跟着队伍,一直走到夜幕降临,终于听到一声嘹亮的鞭响,那是代表“止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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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蒙蒙的旷野上,耸立着三个偌大的帐篷,我跟着几十个壮丁一起挤到了其中一个帐篷里,接着听到一声严厉的呵斥:“丫都赶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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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吓得立刻闭紧双眼,个别爱演戏的农民兄弟,甚至夸张地打起了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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蜷缩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我非常灵巧地解开了绳子,接着又以浑然不觉地姿态,混出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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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下,月光淡然地笼罩在辽阔的旷野上,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影影绰绰,竟有一种怆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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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浅淡的月光,我悄悄靠近旁边的小帐篷,在隐秘处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划开了一道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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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小口,我刚把眼睛贴过去,立刻被一股茫茫雾气蒙蔽了视线,雾气里夹杂着一股柔暖香气也涌进鼻腔,若不是我动作快一步死死捂住了口鼻,一声震天响的喷嚏铁定会以气壮山河之势无法无天地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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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整顿姿态,当我再度把眼睛贴过去的时候,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会在不知不觉中,当了一回臭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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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电是一门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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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阿娘就教育我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想吃鸡肉,去村头张员外家顺走两只小鸡之后,绝对不许再到杜财主那里牵一头羊;想穿棉袄,去汪屠户家拿走一件之后,绝对不可以再惦记周秀才的长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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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今天这件事,如果被阿娘知道了,铁定会走过来,狠狠给我一记脖儿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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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肯定想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帐篷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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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就在三分钟以前,当我把眼睛再度凑近帐篷的时候,看到的竟然是两个妙龄美少女,缓缓解下发髻的飘然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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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我要是知道,这两个姑娘接下来想要解衣沐浴,我绝对不会在此时没出息地发出那句:“哇,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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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了那句惊呼,不仅没有看到两位姑娘的美人沐浴图,还打草惊蛇,引起了姑娘们的防范意识,立刻披起长褂走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溜走,就被俩人驾着膀子踹进了帐篷里。不仅如此,两位姑娘更是用流利的口才将我骂得狗血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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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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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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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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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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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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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吧,阿娘要是知道我被人骂得如此悲惨,而实质上我连一丁点春光都没有看到,该是多么的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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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下,如何保住实力,不被两个女人的口水淹死,才是我的首要目标。于是,尽管我很想辩解老子刚才什么都没看到,却硬生生地忍了回去,咬紧牙关保存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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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人大概是骂累了,也或许是词穷,再想不到新的词汇来骂我,便止住了骂,搬了两张椅子坐在我面前,其中一个顺手拿了鞭子,在我耳边狠狠甩了一下,咬牙切齿地开口:“说,你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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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架势,分明是设庭审问,看样子,她们打算先讲讲理。稍稍放了心,我缓缓抬头,注意到,拿着鞭子问我话的姑娘,满面潮红,气息起伏不定,分明是羞愤大于气愤。至于她旁边那个一言不发死死盯着我的姑娘,则面色阴暗沉着,薄薄的嘴唇微微翕动,似乎下一秒就会发出一句冰冷无情的指令:“少啰嗦,直接做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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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自己假想出的台词吓得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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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如果大声吵嚷自己冤枉、刚才什么都没看到、请两位女侠开恩……恐怕会适得其反,令这两人更加反感。想了想,我忽然正色,挺起腰板从地上站了起来,接着风度款款地冲拿鞭子的姑娘欠欠身,从喉咙里逸出低沉深厚的嗓音:“在下秦拢月,敢问姑娘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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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眼角微微眯起。阿娘说过,当你想正经的时候,你一定要装得不正经。当你想要不正经的时候,你一定要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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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现在,只想在正经与不正经之间找个平衡——或者,也可以简单地说,我在对举鞭子的姑娘放电,又不想让那个没举鞭子的姑娘发现我在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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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我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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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鞭子的姑娘,脸色更加红润,显然是被我电到了,这副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眼角余光偷偷瞄了眼旁边那个阴暗系的姐姐,虽说还是一脸严肃,但那种眨眼杀人的气势分明弱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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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暗得意,接着,便听那举鞭子的姑娘开口说道:“小女宁天骄,这是阿姐宁天瑶。请问公子,刚才为何在帐篷外面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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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时刻营销手段也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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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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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骄姑娘问我为什么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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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个问题我要是回答得不好,很容易再度惹怒这对姐妹,陷身危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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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尽脑汁思索一个适当理由,再偷偷瞥一眼那个依然面不改色的宁天瑶,一瞬间我觉得自己面临的不是一句问话,而是一个奇难无比的考状元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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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转啊转,转啊转,终于“啪”地一声——它打了个死结,我连半个可以过关的理由都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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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只有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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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以四十五度角抬头望天的纯洁姿态缓缓开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心里有事,想找人谈;晃晃悠悠,来到草原;看到帐篷,走到跟前;不由自主,想往里看……之乎者也,也者乎之……冒犯美女,实属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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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把平淡事实以一种非正常的叙述手段加工包装的手段,在营销中被广泛应用。我妹阿星就经常被集市上卖胭脂的小贩鼓动,一举买下三箱据说可以“美白、增白、变白”的水粉,而等到她冷静下来就会发现,其实说来说去,那些夸张的功效其实归根结底只有一点:让你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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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运用押韵手法啰嗦一堆,实际就是想让我那苍白的偷看理由变得扑朔迷离一点。当然,这种耍酷又小资的情调,更容易让女人忽略词语间真正表达的含义,而沉迷于外在的华丽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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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顿许久,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宁天骄的脸,已经红得堪比阿爹的本命年内裤了。相比之下,那个严肃如衙门里常年低吼“威、武”衙役一般的宁天瑶大姐,则不屑地皱了皱眉头。很明显,她对小资情调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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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结果我已经很满意了,宁天骄对我的倾慕有眼可见。眼下,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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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既然局面已经有所缓和,我想趁热打铁,跟二位姑娘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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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决定对我的处置上,宁家姐妹竟有着让我出乎意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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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木有心理准备做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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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只顾想办法脱身,并没有过度在意这对姐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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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她们都姓宁,又出现在宁教抓壮丁的队伍里——答案已经很明显,她们是宁教教主宁之臣的两位千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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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姐妹俩跑出来,完全是因为某天不经意听到宁之臣跟老婆的谈话,内容大概是——想在这次抓的壮丁中,选两个条件不错的,把女儿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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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大事,姐妹俩岂能掉以轻心,急忙跟父亲请命,亲自随部下完成抓人工作。她们想赶在所有人回到宁教总部之前,亲自考察壮丁们的素质条件,不合格者立刻剔除——或者,沿途遇见中意者,直接抓进队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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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宁天骄拉着宁天瑶背对着我嘀嘀咕咕,不时回头冲我娇媚一笑,笑得我心里七上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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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知道,她是在跟宁天瑶商量,想把我送到她爹面前过目,她觉得我是个不错的女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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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宁天瑶伸出一根手指,狠狠地戳了宁天骄的脑门,暗骂了一句:“害不害臊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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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天骄低着头揉揉脑袋,却没有一点儿不自在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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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诧异,却见宁天瑶转过身,走到我面前,冰冷漠然的面孔中渗透出一股别样的端庄,她毫无表情的看着我,对我说了一句:“我妹妹看上你了,今天太晚了,你先在这里休息,明天回到玉宁山庄,我会带你去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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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眼睛里饱含疑惑,仿佛在问:“你小子有什么狗屁魅力啊。”接着,一把扯过依依不舍的宁天骄,走出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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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十分钟,我竟从一个猥琐的偷窥者,变成了宁教当家女儿的意中人!若不是帐篷里盈盈缠绕的迷离香气,我简直要怀疑,自己做了一个为所欲为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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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松软温馨的床铺上,脑子里回想着宁家姐妹的模样,喜欢装腔作势却温柔娇滴的天骄、神色冷静气场威仪的天瑶……怎么说呢,姐妹俩各有千秋,平分秋色。只不过,忽然成了宁家女婿,如此飞速的身份转换让我没有办法坦然接受——也就是说,我还没做好上门女婿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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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民姑娘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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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彻底深了。寂静的帐篷里,只能听到阵阵萧瑟的夜风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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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我“噌”地坐起身,活动腿脚,准备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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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没心情当宁教的女婿——至少现在没有。所以说,在天亮以前,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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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些困难的行动环节是,那只被困在壮丁中间的小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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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并不是骑上毛驴我可以跑得更快。而是,假如我自己跑走,把毛驴丢下,我那个把毛驴看得比亲哥还要重要的妹子阿星,绝对会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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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下半辈子的人身安全,就算拼了命,我也要带上毛驴,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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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潜回了壮丁们的帐篷,呼噜声此起彼伏,不明白这些人哪里来得乐观情绪,竟然睡得如此香甜。漆黑的深夜,为我寻找毛驴的影踪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小声唤了几声毛驴的小名,没能得到丝毫回应之后,我只能采取最最原始的寻找方法——摸耳确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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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驴的耳朵比人的耳朵长很多,按着次序,我依次走过去摸索众人的耳朵,费尽周折(因为我没想到有些人的耳朵长度可以跟我家毛驴媲美),终于在摸到第三十三双耳朵的时候,找到了我亲爱的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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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十多分钟才把毛驴唤醒,接着又花了几十分钟把它从睡死的人群中牵出来,走出帐篷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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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忙骑上毛驴,企图以最快的速度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而事实却是,折腾了一晚上,驴跟我都累得不行,我们几乎是以爬行的速度走出旷野的,天放大亮的时候回头看,还能清楚地看到宁教扎营的那几个帐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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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管怎么说,眼下的形势是安全的,我们只需要找个地方休息片刻,便可恢复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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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我急着寻找安歇处的时候,小毛驴却忽然伫立不动了,任凭我如何催促,依然不肯向前迈出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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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都是阿星那丫头平时太娇惯,惹得这家伙动不动就罢工!我正准备发威踢它一脚,忽然注意到,在小毛驴的驴蹄子前面,似乎横卧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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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乎乎的一团,怕是驴子的什么同类,我忍不住跳下来,凑过去扒拉一下,却立刻瞪大了眼睛——这团黑乎乎的东西,其实是个人,并且不算艰难的分辨出,是个年纪轻轻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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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更像是逃难的难民,瘦小的脸庞毫无血色,嘴唇苍白干涩,一看就是好几天水米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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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之心瞬间升腾,心情异常沉重地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她的鼻下,感受到微弱的鼻息,一时间不由得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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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常说,人生在世,富贵无常,但求平淡。可是,在这不公平的人世间,有多少人连平淡生活都求不得,吃饱穿暖亦无法保障,甚至光天白日,就有人饥寒交迫蜷缩在这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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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她是谁,不管她从哪里来,她都不应在人们的无视下继续横卧在这大地上。如果人与人之间,连对同类都无法做到博大的同情,这才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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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地把难民姑娘抱起来,放到驴背上,驮着她找到了一家刚刚开工的早点摊子,要了碗开水,一点点喂给她,感觉她慢慢苏醒,有了恢复神智的意识,我再接再厉,干脆把她放下来,坐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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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引起众人注意,我伸出胳膊,揽住她小小的肩膀,另一只手端着水碗喂她,大半碗凉开水喂下去,眼见她苍白的脸上缓了缓颜色,稀疏的睫毛剧烈颤抖着,不自觉搅得我心底一股压抑的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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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区别于面对我妹子阿星时的斗智斗勇,面对宁家姐妹时绞尽脑汁的演戏……怀抱里这个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的姑娘,让我不自觉涌起满腔的怜悯,甚至蔓延成一股握紧拳头的意念——我要保护这个可怜的姑娘,不让她再遭此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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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的意识还在狂魔乱舞,忽然地,感觉怀抱里软弱渺小的身影微微挣动,急忙放下水碗轻拍她的后背,接着,怀里的姑娘睁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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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在影后手里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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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那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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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氤氲下,黑白分明,羸弱却别有一股暗藏的灵动慧黠……我忍不住呆愣,盯着她看,她也望着近在眼前的我,却丝毫不见诧异,目光越过我,看到桌子上的油煎饼,立刻抓起来,狠狠地往嘴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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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三下五除二就吃掉了一张油煎饼,我刚想开口问她吃饱了没,却见她忽地转过头来,冲我狠狠地瞪眼,接着便张开嘴巴发出惊悚的尖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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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这声极具穿透力的尖叫震得有点发懵,一个不留神便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的脑子里飞速运转着一个极大的疑惑,那就是,早点摊老板的食材采购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不然,为什么难民姑娘只吃了一个油煎饼就变成了海豚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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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叫声终于停止,万籁俱静了那么三秒钟,当我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发现周围聚集了一堆人围观,大家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跟难民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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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万万没有想到,众目睽睽之下,那个明明是被我搭救的难民姑娘,就化身苦情戏女主角,在众人面前委屈落泪:“各位大叔、大婶、大爷、大妈,小女凤小鸢,京城人士,独自出门游玩,哪知道沿途遇人不淑——就是他,他骗光了我的银子,还想逼我跟他回家,做他老婆……呜呜,请父老乡亲为我做主哟……”她一边哭着,一边伸手指着我。很明显是在跟众人指证,我就是她遇见的那个“不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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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都是哪跟哪啊?我秦拢月自认聪明绝顶,编瞎话的本事无师自通,可眼前这位如泣如诉的凤姑娘,真真让我见识了一回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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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厢还在不知所措目瞪口呆当中,围观的群众已经被凤小鸢的眼泪刺激了理智,异口同声押着我,要把我送去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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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指着还在演戏的凤小鸢,硬是说不出一句话。倒是押着我的群众不干了,以为我还想对凤小鸢施加淫威,狠狠地弹了我一个“头嘣儿”,接着转过头去安慰凤小鸢:“姑娘别怕,有我们在,这家伙准保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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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明看见,听完这句话的凤小鸢忍不住偷偷扯了一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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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算是明白了,自己这就是一典型的农夫与蛇故事的翻版,好心没好报,反被人反咬一口,又没法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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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就闹不明白了,你说这好好一个姑娘,她诬陷我干什么呀?把局面搅得风生水起,总得有点实质性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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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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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人吵吵嚷嚷要把我送去官府的时候,苦情女主角凤小鸢忽然擦了擦眼泪,抬手做了一个“大哥大姐听我说”的动作,现场的混乱因为这个动作瞬间安静下来,被蛊惑的善良大众纷纷把目光真诚地投向她,仿佛她就是发号施令的花木兰,只要一伸手指挥,众人就会全力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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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在这个时候开口分辨些什么,索性跟着众人一起盯着凤小鸢,想看看她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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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鸢先是对众人微笑,接着清了清嗓子,对众人开口:“各位乡亲父老,大家无私无求为小女主持公道,让小女很感激。只是,小女已离家多日,很想早早与父母团聚,官府的繁文缛节实在太过耗时耗力,小女真的不想。所以,请各位帮帮忙,只要能帮小女把被骗去的银子讨回来,其他的,小女不想去追究了……做人嘛,宽容一些,也是给他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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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善解人意的说辞,让现场沉静了一会儿,接着,我听到了有人带头鼓掌的声音,接着,周围爆发了热烈的掌声。众人交口称赞,这位凤姑娘真是宅心仁厚,善良至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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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自己从前耍得那些小聪明,在凤小鸢面前简直不值一提。被这种极品影后坑害,只能算我倒霉,并不能说我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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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已经知道了她想要什么,演戏演了这么久,无非想要我身上的钱财,旁边驾着我的两个大汉已经搜刮完毕,连我藏在内裤口袋里的几颗碎银子都没放过,统统掏出来交到凤小鸢手里。接着,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他还有头毛驴!”我心下一惊,刚想开口说:“你要什么都行除了那驴”,但为时已晚,凤小鸢已经一头扑向那毛驴,眼泪即时滑落:“啊,这就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小驴,这几天让你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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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角一阵抽搐,再度为凤小鸢的超人演技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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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一场感人肺腑的人驴相见之后,凤小鸢在众人的拥戴下,骑着我的毛驴,带着我所有的身家财产,踢踢哒哒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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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之前,她很得意地回头望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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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风一样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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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我此刻的处境可以说是灰头土脸,可是,败在一个影后手里,又有什么好怨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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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站在原地许久,待众人终于渐渐散去,我才忍不住握紧了拳头,为接下来的何去何从开始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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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知道,自己的担忧十分多余。因为,就在下一秒的时间里,就有人对我的何去何从做出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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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下一步会去哪里这件事情,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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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宁家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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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们愤怒而幽怨的目光之中,我深深的明白,她们是抱着捍卫尊严的决心,来讨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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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昨天晚上,宁天瑶已经说得很清楚,想让我做宁天骄的老公,而我,却在夜晚悄悄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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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有理由愤怒,有理由抓住我,像无数个痴情女人对负心汉那样,问一句丝毫没有看点的台词:“为什么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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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们如我预料中那样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双手抱胸,颓废而茫然地靠在一旁的墙角上——并不是我故意耍帅。而是,我的内心因为弄丢毛驴这件事,变得非常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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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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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对有理由相信,假如我找不到我妹的毛驴,那我就甭打算再回到黑风寨了。因为,我妹一定会左手九齿钉耙右手金箍棒(都是自制重型杀伤武器),横在山寨门口,目光凛凛地冲我说:“弄丢我的毛驴还有脸回来?想进去,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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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不怕我打不过她,而是形式不同寻常,她如今是有老公的人。很明显,两个人比一个人要难对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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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思索如何破解她夫妇二人阵的时候,忽然感觉脖子凉飕飕的,低头一看,一把明晃晃的长剑正架在我的脖子上,顺着剑身,我看到宁天瑶铁面无私的脸,这才想起什么似地,心说:“您二位还没走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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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为什么逃走?”宁天瑶再度重复经典无聊问句。站在她旁边的宁天骄,则满目期待地看着我,似乎想对我说:“找个好点的理由吧,找个让我不去怨恨你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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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实在是没什么心情跟她们纠缠,将计就计,我伸手揉了揉太阳穴,接着目光空灵地望着远方,接着低声开口:“其实,我是个风一样的男子,注定了不被束缚,不走寻常路。区区一个帐篷,又怎么阻挡我向往自由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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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分明感觉宁天瑶举剑的手轻轻一抖,忍不住瞄了一眼,发现她凶狠的目光有所松动。顿时了解,原来她对文艺腔也难逃爱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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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柔情似水的宁天骄,对我的景仰已经上升到无法自抑的高度,她模糊着眼眶,走到我面前,轻声开口:“秦公子,你想要自由,可以告诉我呀,天高地远,只要你告诉我想去哪里,我都会陪你一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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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吓得一哆嗦,心想,您这种狂爱文艺的姑娘,应该找一个忧郁型诗人,找我这种假冒伪劣的伪文艺,是供应不了您对小资的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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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心里话只能在心里说,不管我在内心深处有多么的排斥这对姐妹,但为了安全着想,还是任由她们把我带回宁教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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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出于对我“向往自由”的尊重,宁天骄跟宁天瑶提议,放慢脚步,以欣赏大自然的随意姿态,带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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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想再次目睹影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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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宁天骄对我的百依百顺,我忽然心生一计,何不趁着自由身,找找凤小鸢?万一运气好碰见她,就能把小毛驴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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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就算她再演戏,只要凭借我在宁家姐妹面前的人气,保准能让她们出手,助我一臂之力,抢回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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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不由得心花怒放,扮起文艺范儿来就更卖力了,惹得宁天骄已经迷我迷得七荤八素,两眼冒青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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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被崇拜的滋味很不错,可是,崇拜多了就好比炒白菜放多了花椒,呛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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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宁天瑶就显得淡定多了,一直充当马车夫赶马,偶尔我实在受不了宁天骄的痴迷出去透口气,她总是没好气地白我一眼,接着嘟哝一句:“真不知道你这家伙哪里招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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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就太没劲了。”我满不在乎地接过她手里的缰绳,开口说:“我来赶车,你进去休息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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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半晌,却见她并未动身,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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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我凑过去冲她眨眼睛:“干嘛这么看我?你也爱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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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嘴!”怒嗔了我一句,却分明见到她脸上,升起了一朵绯色云霞,接着钻到了马车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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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吐舌头,我觉得有几分好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讨女人欢心的本领。或许,我在潜意识里,一直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思想成熟的男人,还只是停留在少年纯真的顽皮乐趣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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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纵使明了马车上的两个姑娘,很有可能多少对我有点意思,却无法让我欢欣雀跃。反而觉得,有一股无形的压力,让我迫不及待想要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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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底,蠢蠢欲动的,是一股无法捉摸的飘忽,在冥冥之中牵引,那个不知真伪的名字,那张古灵精怪的面孔——凤小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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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预感,自己还会与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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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再见时,她又会带给我怎样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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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邪恶的西域人要态度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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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走停停,行进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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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目标地点是玉宁山庄,可是,还没等我们顺利抵达,便接到一封武林英雄帖。原来,西域的毒虫伤人事件已经上升到人神共愤的地步,江湖人士受害事件不断。为此,武林联盟广发英雄帖,召集天下豪杰人士,成立“中原武林除虫协会,”共商良策,对付可恶的西域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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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料到,身为一介女流,宁家姐妹却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识,在看到英雄帖之后,立刻愤慨得如同自己中了毒一样,当即表示,要加入除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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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俩人是实干型侠女,一经表态,立即付诸行动,掉转马车方向,准备赶往武林大会的集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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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大了嘴巴,很想表个态,商量一下,能不能先把我的毛驴找回来再去赴会,却忽然发现,就在马车匆匆驶过的方向,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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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凤小鸢!那绝对是凤小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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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情况有些诡异,在凤小鸢的左右两旁,分别站着两个打扮怪异的男人。而且,从肢体角度上看,他们两个,应该是架着她的两只胳膊在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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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她遇到了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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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黑到了我的毛驴跟盘缠,却又碰见了胃口更大的强盗,把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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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急忙收紧了缰绳,一边大声喊着:“停、停、停!”一边动作灵巧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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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红马的长嘶自然引起众人侧目,但却不包括那两个架着凤小鸢的外地人。不详的预感已经越来越浓重地笼罩了我,跌跌撞撞地跑到他们前面,我伸手一横,冷冷地开口道:“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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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没想过会被人拦住,两个外地人看到我,面面相觑,表情里不由得浮起一层杀气。而被他们架着的凤小鸢,原本绝望的面孔,在抬头看见我之后,眼底升腾起一丝生机,大声冲我喊道:“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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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还真好意思,之前是怎么把我骗傻的,这个时候又装热络?我真想狠狠甩她一记白眼。可是,已经没时间了,那两个杀气腾腾的外地人听见凤小鸢叫我,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立刻斗志昂扬向我扑来。从他们快、准、狠的手法当中,我分辨出,这是出自西域的毒辣招数,心说不好,连连向后退步,寻觅着手边可以拿来当武器的家什,却什么都没捞到,情急之下随手抓了菜摊上的一堆西红柿,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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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从小习武,但练的都是些强身健体的基本招数,而且阿爹说我天分有限,不适合发展武学上的造诣,所以我的功夫只勉强称得上是入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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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西红柿被我扔得差不多了,两个西域人被砸得全身火红,也气得不行,我暗叫不妙,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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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杀计并不高尚,那就是,下毒!可以说是百发百中,浑然天成,阿娘说我妹是天生的医者,而我是天生的毒王。但是,不到逼不得已,万不得用毒害人,免得损了她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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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剂眩晕散已经握在手中,正待飞出,却见面前忽然闪出两道人影,替我接下两个西域人发出的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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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道霹雳般的闪电,宁家姐妹挡住了西域人的进攻,接着四个人陷入了激烈的打斗当中,隔着混乱的争斗与闪躲的人群,我看到凤小鸢体力不支地倒在地上,一时情急,急忙使出了眩晕散,迷晕了两个西域人。接着跑过去,抱住了即将倒地的凤小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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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间顿时安静一片,我看着虚弱的凤小鸢,不由自主发出了一句饱含深情地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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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毛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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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等凤小鸢回答,耳边却传来宁天瑶的叫喊:“天骄,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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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技派与动作派都很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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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非专业的医学水平来看,宁天骄姑娘之所以会突然昏迷,是因为她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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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天骄是在刚才的打斗中,被那两个西域人下得毒。至于毒性,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她的昏迷状跟中了眩晕散差不多,但脸色却越来越青,整个人像是涂了一层青石灰一样,难看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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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天瑶恶狠狠地看着我,咬牙切齿地开口说:“都是你,要不是为了救你,天骄也不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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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好吧,我承认,天骄的确是因为我才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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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比较难办的是,虽说我是个放毒高手,可是我并不会医病。人都有长处跟短处嘛,就好比我妹,虽说是一把医病的好手,却不会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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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苦恼当中,宁天瑶又把矛头指向一直若有所思的凤小鸢,说:“还有你,你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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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万分没有想到,对于她宁大小姐凶神恶煞般地问话,凤小鸢竟然不予理睬,而且更嚣张的是,她笑呵呵地靠在我身上,对着宁天瑶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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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完了,这家伙又要发挥影后天分了!我吓得急忙抽回手,跟她划清界限,却又忽然想起什么似地,转头问她:“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那些西域人要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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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望着凤小鸢的眼睛,却发现这实在是个错误的举动,因为,她眨巴眼睛的模样让你无法怀疑她的无辜。无辜的凤小姐回答我说:“他们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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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发现自己特别没出息,面对凤小鸢的时候,就算再生气也不愿冲她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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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铁石心肠的宁大小姐可不吃她这一套,看见我们俩类似含情脉脉的模样,一个气愤,便抽出长剑,对着凤小鸢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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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演技派高手凤小鸢还很擅长动作戏,一个手脚灵活,立刻躲到我背后,又以飞快的速度探出投来,冲宁天瑶说:“先别急着杀我,我能医好那位姑娘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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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光一闪,宁天瑶垂下手,盯着凤小鸢冷冷发问:“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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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惹人急不消停的凤小鸢小姐,笑嘻嘻地从我背后钻出来,嘴巴一撇:“看心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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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见着宁天瑶再度刺过剑来,我急忙开口打圆场:“息怒息怒,有事好商量!”偏头看了看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宁天骄,我对宁天瑶说:“先让她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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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剑影暂且告一段落,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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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后也是寻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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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鸢让宁天瑶烧一锅开水,然后倒在木桶里,给天骄泡澡。因为愧疚,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便将步骤一分为二,我负责劈柴烧水,天瑶负责帮天骄更衣沐浴。医病者凤小鸢,则美美地躺在床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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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大半夜,洗了把脸想去休息下,却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了。凤小鸢古灵精怪的模样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让我不自觉,竟吃吃笑出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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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她,我就更睡不着了,特别是想到她还没有回答我小毛驴的去向,我一个挺身坐了起来,忍不住想去问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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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还没等我去敲她的房门,就听见隔壁一阵轰隆的响动。忍不住推门出去,正看见凤小鸢跌跌撞撞跑出来,在院子里打起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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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下意识地跑过去,却在靠近她的时候听见带着哭腔求饶似地冲我说了一句:“别过来……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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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在那里,再未靠近,借着月光,看到凤小鸢小小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几乎要散架一般痉挛着,苍白的小脸紧紧地皱着,似乎在强忍着巨大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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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在我无法想象的痛苦里挣扎翻滚。一时间,仿佛意念跟身体已完全抽离,分离到一种遥远的疆界。我不知道自己有多难过,那仿佛是一种无力承受的极致,强大的不忍已经越过眼前,奔离到荒芜凄凉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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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感觉她的呼吸平稳下来,意识才终于慢慢恢复,握紧的拳头松开,手心里渗出的汗水滴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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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要站不稳了,慢慢蹲下身体,手掌抚上凤小鸢的额头,意料之中地触摸到湿润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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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吗?”我开口问。并没有听到她的回答,但却感受到她轻微点头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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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伸出手抱起她,瘦小的身体几乎没什么重量,轻而易举地将她抱到屋子里,点亮烛火,我甚至有点不敢直视她苍白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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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得不抬起头看她,这个狼狈奇怪的女孩子,总是变换出各样让人咂舌的面孔惹人跳脚。而唯独此刻,在这个寂静的深夜,她所表现出的脆弱,是她最真实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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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用毛巾帮她擦脸,一边强迫自己用再正常不过的语调开口:“你又骗人了。自己分明也中了毒,却说能为别人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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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的烛光下,凤小鸢吃力地睁开眼睛望着我,漆黑的瞳孔显得那样天真无邪。她并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抬起手,抓住了我为她擦脸的手臂,紧紧地抓着,接着闭上了眼睛,稳稳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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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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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天,凤小鸢都让天瑶给天骄烧水泡澡,可是,天骄却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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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白天的时候,凤小鸢都是一副活灵活现的模样。但到了夜里,她就会抽搐着发病,痛苦得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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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没有告诉我,她中的是什么毒。她只在某天清早醒来的时候对我说,她把毛驴卖给一个屠户了,现在可能连驴骨头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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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一点歉意都没有。可是,我发现自己根本不生她的气。真的,看着她那副没心没肺的鬼马样子,我真希望她可以永远都是这么的健康顽皮,而不必承受每到夜里,都如同过鬼门关一般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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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那一天,是天骄的皮肤,开始出现溃烂,天瑶再次把长剑架在凤小鸢的身上,问她到底能不能治好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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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站在一旁,什么都没有说。我承认自己的自私,只顾心疼凤小鸢,而不去捅破,她根本救不了天骄,因为,连她自己都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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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没有想到,凤小鸢竟然拿得出医病的方子。她轻轻拨开宁天瑶的剑,笑嘻嘻地开口说:“就是要等她皮肤烂掉,这样才能杀死她血管里的毒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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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虫?难道,她说的是西域毒虫?我还没来得及问,便跟天瑶一起被凤小鸢赶出了房间,只有她自己留在房间里,约莫过了两个时辰,忽然听到天骄一声惨叫,天瑶立刻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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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在后面,推开门,眼见着天骄脸色恢复正常,只是略显虚弱,不由得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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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一个小身影,默默地走出房间,步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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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忙追了出去,我一把拉住她:“你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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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如同受到惊吓般挣脱,虚弱地回了我两个字:“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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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分明是扯谎!我看着她一直死死握着胳膊,不由分说地凑过去看,却瞥见袖口处的乌黑血迹。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全身,但我却根本摸不着头脑。天骄中毒、她也中毒……天骄中的是西域毒虫,但却被她医好了,她中得是什么毒,又是用什么方法医好天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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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地,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到了一种不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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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自己的血做药引?”几乎是颤抖着问出这句话,我呼吸沉重地看着凤小鸢,却非常不情愿地看到她冲我重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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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脑袋“嗡”地一下,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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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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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医者会用自己的血来做药引解毒,只有一种情况——医者的血引,同时也是这种毒的毒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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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骄中的是西域毒虫,如果我的分析没错,那凤小鸢本身,就是一只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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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是男人的成长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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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如何能变成能够作为毒引的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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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需要用十几年的时间,长期食用毒性强烈的毒物,久而久之,身体渐渐适应了强大的毒性,身体里的血肉筋骨都带有剧毒——这样的人,常被称为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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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药人的性命,已经完全依赖长期供应的毒物,一旦停止,身体里的毒性便会争相迸发,支撑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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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凤小鸢渐渐泛出青紫的脸色,我心底不由得一阵酸楚,却见她依然假装坦然自若,冲我微笑过后,迈着虚弱的步子,一步一步地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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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渺小而孤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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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她之前被两个西域人抓住的原因——她是一个逃跑的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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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可以猜测出她的命运,幼小时便被掳掠囚禁,受尽折磨被喂养成药人,却始终没有放弃自由的信念,终于冲破了重重看守,重获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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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却永远不能跟周围的正常人一样,过简单的生活。不管西域人会不会放弃对她的追捕,来自她身体里的毒性泛滥,就足以让她尝尽生不如死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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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再也忍不住难过的情绪,快步跑到她面前,一把打横抱起她,一边说了一句“我带你走”,一边迈着大步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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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去看凤小鸢的眼睛,我只知道,我无法放任她就这么孤独地走出我的世界。那一瞬间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扎根茁壮,坚固了一颗从未有过如此坚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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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标签,并不是一夜间长大的年纪,而是在内心里,是否进驻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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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凤小鸢,从见过她的第一眼,就让我有种想要保护的责任。而了解过她的身世之后,便教我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放她继续一个人飘零,孤苦伶仃行走在凄苦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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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带她回黑风山,那里有阿娘可以为她医病。想了想,我又对凤小鸢开口说:“别害怕,我们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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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鸢没有说话,她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像个温顺而贪恋温暖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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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安静的是身后的声音,一脸平静的天瑶追出来叫我:“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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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住脚步,我不由得头痛,关于宁家姐妹,我还欠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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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看着宁天瑶,因为忙着照顾天骄,她的面色非常疲惫,更没有平日里强硬的气势,整个人竟有几分楚楚可怜。看向我的眼眸里,闪烁着隐忍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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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心悸恍然,看似性格外露的天瑶,实则内敛含蓄,比起天骄的坦然,她此时看向我的眼神,已经是表达爱慕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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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点歉疚都没有的,也不是一点感动也没有。这对性情爽朗的姐妹,不知是我打乱了她们的生活,抑或是她们挤进了我的世界……如若不是相遇时,她们怀揣着“寻觅夫婿”的压力,或许并不会一时厚爱,将我纳入第一人选。而我那时,一颗心不羁颠簸,根本无意承受这份纯粹的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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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一心想要保护凤小鸢的我,又如何分解出对等的真心,去回馈宁家姐妹的深情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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哽住的喉咙,不知道该如何对面前的天瑶讲出一句真诚的再见,她却已经抢先开口,面色冰冷口气如霜:“你要带她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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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她已经不在乎凤小鸢是谁,她只是豁出所有情愫最后问我一句——要跟她走,还是留下来跟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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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紧牙关,轻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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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瑶的心思已然绝望,恢复了强硬风范,抽出长剑,抵在我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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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她已经明白了,不管此前,有多少的纠结心动,都不曾触及到我心底深处的那分心疼。而她刚刚放低姿态祈求,此时自然愤怒难当,无法安然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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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轻浮间勾起的涟漪,我只能无耻的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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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相对,正待我准备承接天瑶的怒气,却听屋内传来了天骄虚弱的叫喊:“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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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听似软弱,却含着浓浓的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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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子推开,是天骄消瘦却异常灿烂的脸,想来,她刚刚已经知道窗外发生的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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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瑶的手臂垂下,长剑划过的弧度,像是一声无奈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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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吧。”淡淡的三个字,却让我无比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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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们能恨我、唾弃我,并且像厌弃一块抹布一样把我忘掉,那是我最希望的结局。看着天骄慢慢关上了窗子,天瑶转身走进了房间,我在心底喊出了最深刻的歉意:“对不起,天骄。对不起,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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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够了也不能随便说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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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若有所思的凤小鸢,我寻了匹快马,准备回到黑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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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引着马在河边休息的时候,我跟她坦诚了与宁家姐妹的交集种种。听罢,凤小鸢竟似嘲笑般地看着我:“为了一个药人辜负两位好姑娘,你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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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伸了个懒腰,很无赖地靠在我身上小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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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睡半醒间的凤小鸢,眉眼间堆砌着诡谲的神色,我渐渐明白,这是凤小鸢为了生存下去所披挂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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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的相处,她说话依然真真假假,时而讽刺时而挖苦,却又习惯依赖在我身旁。她不过是从小到大,始终在担惊受怕中过活,无法放心将一切都交托。而浮萍般飘荡无依的生活,又让她不由自主靠过来,躲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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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了解她,就越希望早一点回到黑风寨,将她的病医好,早一天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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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又怕行走颠簸,她的身体吃不消,便不得不刻意放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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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根本就不知道,凤小鸢之所以表现出与我若即若离,并不是我猜测的那般内心不安,而是,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我回到黑风山,治好病症,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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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所以要跟我走,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她只想让我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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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始终沉浸在自己的计划里,穿山过水,却忘记了凤小鸢的身份——她是西域人耗费多年养成的药人,他们怎么会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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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略了,凤小鸢却心知肚明,她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被那些人抓住,只不过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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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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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郊外,微风吹动,偶尔传来鸟歌虫鸣,却被一股奇异鬼祟的声音覆盖,凤小鸢身体一僵,让我停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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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诧异,却还是勒住马,凤小鸢跳下马,平静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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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相对,我有种不安的预感,凤小鸢看似平静的面孔下,涌动着千言万语的情绪,然而,她开口的时候,却是一副不屑表情:“玩够了,月公子,咱们再见吧!”说完,一把抢过我手里的鞭子,对着马屁股猛地一抽。我还来不及分解她话语的意思,便被飞奔的马儿带出了百米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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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凤小鸢,看着她站在原地,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人影渐渐模糊,却分明看到,从暗处忽然闪出两道同样模糊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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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好好活着,才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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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咬牙,我滚下马来,终于止住了距离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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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来,顾不得浑身酸痛,我立刻朝着凤小鸢的方向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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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已经猜测出是什么人出现,也分明知道就这样跑回去根本无法救她脱离险境。可是,内心澎湃的是,凤小鸢为我想好退路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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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一开始就做好打算,跟我一起走,等到危险出现的时候,让我离开,她去承受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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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有的掩饰与伪装,就是要让我猜不透摸不准,最好永远不知道真相,滚得远远的,再想起她的时候,狠狠地咂嘴,痛恨自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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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让她失望了,当我气喘吁吁赶回去的时候,已经被西域人捆住手脚满身伤痕的凤小鸢,终于破口大骂:“笨蛋,你还回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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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骂着,眼泪却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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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鸢,虽然救不了你,但是,我怎么舍得,让你一个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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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被关进暗无天日的地牢,生命已变成倒计时,却让我无比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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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了伪装、没了顾忌、没了希望——自然,就没有所谓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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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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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从前自由随意的时光里,从没想过有一天,即使面对失去生命的危险,却仍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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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找到了,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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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只知道我很心疼你,舍不得你,可是现在我才知道,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就像现在一样。”阴暗潮湿的地下,不管说出所肉麻的话,也不担心被人看见会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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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鸢听了,先是咯咯笑,接着笑声渐落,她开始絮絮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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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讲起西域,在那广袤的土地上,有她至今不能忘怀的无忌童年,以及后来,立志要逃出魔掌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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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药人的那些年,我只知道自己想出去,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而活。”凤小鸢眼睛忽闪,接着转头看我:“或许,是为了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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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坦诚直率,却让我有些不安,甚至预感到她即将脱口而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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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我已经心满意足。阿月……为了苍生,动手杀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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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充分的理由啊,为了苍生。可是,西域人奋力抓回她的目的,当然是因为,她身上带着剧毒的血液,他们会利用她做毒引,去为害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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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的性命固然无辜,可是,凤小鸢呢?难道她就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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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给我多少个大义灭亲的理由,我都无法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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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就眼睁睁看着我被西域人抽干血液而死吗?就当是让我减少一些痛苦吧!”凤小鸢握着我的手,把头上的发簪递给我:“能死在你手里,我会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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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发簪,却仿佛有千斤重,竟压得我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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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我真的要将这个小小的东西,杀死我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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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处挤压的沉郁几乎要让人窒息,凤小鸢已经做好准备,对着我仰起头,轻轻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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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笑着的,眼角却滚落出一滴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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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扔掉发簪,我一把抱住她:“我们都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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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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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是别离,是苦痛,没有所谓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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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鸢哭得稀里哗啦,我虽难过,却一阵心虚。抱着她,不知从何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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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角落里发出一声轻咳:“好了,你还要演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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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就知道不应该相信这个不靠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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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就在刚才,我看着手里的发簪百感交集的时候,却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气,也正是这香气,让我立刻精神百倍,却没有立即喜笑出声,而是假装坚强,抱住了凤小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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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那个贱妹,是不会配合我,在角落里假装道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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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风山上,有一种特殊的花,香气淡雅,却绵延不断,阿星收集了这种花的花瓣缝在口袋里,久之,身上便有了这种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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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住了哭,凤小鸢泪眼连连地看看我,又看看从角落里钻到我们眼前的阿星,一脸不解状,我只好开口介绍:“别怕,小鸢,这是贱妹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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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理会我的措辞,阿星热情地跟凤小鸢打招呼:“你好呀,小虫子!”接着帮我们打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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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带我们走出地牢,阿星一边解释说,此次行动声势浩大,黑风寨携全体出动,盛况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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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真的吗?阿爹阿娘为了我,居然出山了!果然是太阳最红,爹娘最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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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回头白了我一眼,冷哼:“你还好意思,爹娘让你出去闯荡本以为你能搞出点名堂,没想到却被人抓起来关进地牢,真是丢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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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初,阿爹阿娘默许我下山,其实是早已听闻西域毒虫对中原的危害,以为我侠肝义胆,下山以后能纠集武林人士商讨铲除毒虫的方法,却想不到,我却跟一只叛逆的虫子一起,被西域人关进了大牢。无奈之下,阿爹阿娘只能率领阿星跟南宫戟下山,前来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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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这件事的确窝囊。可是,我之前也没想到,阿爹阿娘对我寄予了那么大的厚望不是!事到如今,悔恨也没有用。比较郁闷的是,从今以后再阿星面前,铁定灰头土脸,永无翻身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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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丧的心情没人能理解,回头看凤小鸢一头雾水,估计是对我们家的内部关系很是不解。没关系,今后一家人,总会慢慢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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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地牢,眼前一片混乱,此次中原武林倾尽全力铲除西域邪教,邪教人士自不甘示弱全力应战,打斗场面十分激烈。阿爹阿娘冲在最前方,为众人布了一道荧光屏障,是为了防止西域人下毒,在屏障的保护下,中原人士势如破竹,西域人被逼得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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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凤小鸢交给阿星,我急忙冲到人群中加入打斗,混乱间,竟看到宁家姐妹,她们也看到我,彼此眼中的情绪交织动荡,却没有时间感慨哀叹,索性放下小情小爱,把不快放逐于刀剑,奋力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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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无辜的人民,保卫我们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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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必须胜利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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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中原的西域邪教被全面瓦解、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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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血与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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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邪教人数时,我把凤小鸢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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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有很多人被毒虫所害,若是被他们知道,她就是毒虫,必定会引起一帮武林莽夫的愤怒。麻痹之下,做出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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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就算他们不找凤小鸢的麻烦,万一每一个中毒者都要凤小鸢放血医病,那也没什么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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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阿娘在帮凤小鸢诊断过后,竟告诉我说:“想救小虫子的命,就得让她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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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凤小鸢唯一能活下去的方法,就是换血。很好理解,就是把身上的毒血排出体外,换上健康血液。如此一般,再加上阿娘用药物调理,便可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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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是好事,对于那些中毒的人来说,等于用最快的方法解决了病痛。可是问题是,凤小鸢换血所需要的健康血液,从哪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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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误会,我自然是愿意把血给她,包括我妹子跟妹夫我阿爹阿娘,都表示可以帮小鸢输血。可是,阿娘说,这输进去的血必须跟凤小鸢本身的血液相匹配,否则再多的血也救不了她,而我们全家人的血,竟然都不能跟她的血相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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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给她输,自然也没法放血,一时间,参与除虫的武林人士发起求血令,大家自愿献血,寻找跟凤小鸢匹配的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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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个武林人士轮番检验,最后,竟找到了两个血液匹配的人。而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个人,居然是宁家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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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头五味繁杂,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不如天瑶天骄姐妹俩落落大方,走过来问我阿娘:“秦夫人,什么时候开始为凤姑娘换血?”问完,回头看我:“秦公子不必多心,我姐妹二人不是因为你才要救凤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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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那个多事的家伙从来就不怕状况乱,在我耳边风凉地咂嘴:“感情啊,真是个捉摸不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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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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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娘带着凤小鸢与宁家姐妹,足足闭关三个月,终于跟三个姑娘手拉手,仙风道骨般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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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比我更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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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三个月,寝食难安,生怕凤小鸢医不好,生怕宁家姐妹失血伤身,生怕阿娘劳累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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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万事顺利,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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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事情好像变了些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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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比起我来,阿娘跟阿星,似乎跟这三个姑娘更加亲近些。常常五个人聚在一间房,又是笑来又是乐。相比之下,屋外的我跟阿爹,以及黑风寨的上门女婿南宫戟,就显得比较郁闷,好像被打入冷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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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是,我发现,凤小鸢对我,似乎也不如从前那般依赖,有时候我情深意重走过去,却见她抬起下巴,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婚姻大事,我还得好好挑挑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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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明了,今非昔比,她凤小鸢的生命才刚刚开始,急忙跟我划清界限是想在森林里晃荡一圈再选择上吊的那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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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了一鼻子灰的我,想起天骄的温柔来,本想去找她诉苦,却想不到,天骄也再不是从前的天骄,虽说还是一派善解人意的温情样,讲出的话语却是另一番见解:“秦公子,当年小女不懂事,给公子造成莫大困扰。但请公子放心,从今以后,天骄再不会纠缠公子!”说完,还摆出一张“走好不送”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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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升级!天骄妹妹,你可知,在下现在是巴不得你纠缠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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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觉得自己混得如此地步实在凄惨,一个人跑到小河边唉声叹气,却听见身后轻轻的脚步声,回头看,竟然是笑意盈盈的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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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道说,天瑶才是我最后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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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天瑶走过来——目标却不是我,而是我身后的小河,她捧起水,洗了把脸, “天好热,凉快凉快!”自言自语般说完,站起身,看着我:“你继续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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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便迈着欢快的步伐,欢快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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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河边,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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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心,果然是海底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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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天佑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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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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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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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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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大漠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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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刀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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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揣着小匕首去的。公交慢慢悠悠绕过大半个城将我送达医院门口时,外面的天气依旧没有好一点儿。冷风拥携着雪花在空气里跳一支凌乱纷飞的舞,我紧了紧大衣领口,第无数次埋怨苍天待我太薄,薄得让我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门为一个高中生补课,以赚得可怜的生活费。我出门时没来得及吃午饭,寒冷里热量散失得飞快,肚子出卖我的尊严,乞讨得那样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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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正不念同根生地用力按压着胃部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短的波波头,清秀眉眼,裹着羽绒服依旧瘦的高挑身材,她脚步有些蹒跚笑容却甜美,打量着我试探地问:“喻唯凡姐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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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她的笑容扩大,拍了下手说:“我一直在另一面等,等过几辆公交都不见人,还以为被放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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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气,原来我们站在公交站牌的两侧。北京的公车那样多,站牌立得像一道道墙,以至于近在咫尺的人都会险些错过。哪像家乡,连站牌都没有,山坡上喊一声:袁——杰——,整个村子的人都听得到,而后他便会羚羊一样飞快蹦跳至我跟前,手里不忘采一束灿烂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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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我叹气,赶紧说:“喻姐姐一定也等久了吧,去家里喝点儿热茶暖暖吧。”然后那样自然地挽上了我的手臂,朝医院后方的斜坡上走。那时候风雪仍在继续,可我却似乎已不觉寒冷,看来两个人的依偎真的可以取暖,即便是陌生的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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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叫灰灰,她说她老爸是这家医院的医生,她说她有个秘密要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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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这样兀自叽叽喳喳透露着个人信息时我的手仍未放开兜子里紧攥的匕首,每换一个新学生,我的戒备都会随陌生感而升级。尤其,接待我的将是一个中年男人。那些女大学生因家教而遭遇惨案的新闻总让我素来没有安全感的神经紧绷到快要断裂。而此刻的每一步,都似走在赴往地狱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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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家在那片医院家属楼的最里面,房子并不新,楼外面是一片旧旧的灰。在进到屋里的前一刻灰灰附在我耳边说:“我的脚,是装的。”然后轻快地走了一拍舞步,冲我狡黠眨眼。原来这便是她所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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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不会说破,电话里她老爸说女儿因扭伤脚不能去学校,才请我来补她落下的课程。我不会傻到砸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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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打开,一股暖流迎面而来,中年男人早已恭候的样子,他胖,脸上没有褶皱,肚子挺起像六七月的孕妇一般。这样胖的医生少见,我猜他是只坐着负责机器操作而已。他身后忽而奔出一个小孩子,扯着灰灰问:买了吗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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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掏出一包彩虹糖给她,回头对我说:“我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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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终于松开来,手心的汗湿在屋内的温暖里迅速挥发。这一幅怡然居家图怎么也找不出恐怖的端倪,于是我的神经安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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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给我倒了热热的一杯茶,捧在掌心里暖着不想喝,只环顾这温馨的屋子暗自羡慕灰灰的幸福。灰灰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让你在这样的天气里过来,不过平时太忙,好不容易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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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摇头,大家都是在用时间的拥挤获取上帝给予的金钱赔偿,只不过赔偿的价码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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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拿出一套卷子摆在我面前,脸色稍转严肃:“你知道灰灰学校的老师水平很高,我也不想她补得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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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我说着便拿起笔认真答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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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谁都不想浪费钱财,他支付我一小时百元的酬劳,我自然要够得上这样的资格。何况,看他的家境并不是特别富有,市侩一些计较一些才是不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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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页的卷子综合了各科题目,像极高考时的大综合,我半个小时答完。我没对他说过当年我是区里的高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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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批卷子时灰灰走过来,仍旧一瘸一拐的样子,她瘪瘪嘴:“不好意思,我老爸就这样,太认真了,你不要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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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头,小声问她为何要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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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便一下子仰倒在沙发上,叹气:“只是想休息两天,透一口气。”说罢做夸张的深呼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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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小丫头一路跑着过来,手里举着那张卷子,像在挥舞一面旗,口中喊着:“一百分一百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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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露出得意的笑,心想若是阿杰在,或许答得比我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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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灰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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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星期去灰灰那里时,灰灰爸和小丫头都不在,屋子里安静下来,像鸟儿徙走后的林子。灰灰把我带来的习题资料通通放在茶几上,拉我手说:“去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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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我是缺钱且因缺钱而奔波得很疲惫,难得不用费口舌讲解那些并无趣味的习题解法,去看看花花世界有何不好。况且,我有多久没去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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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还是坐在沙发里不动,职业操守多少也该有,我不是来骗钱的无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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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无奈,拿起习题兀自答起来,又很快交给我,调皮地笑笑说:“我都会的,早自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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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扫一眼答案,做得工整而逻辑分明,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原来我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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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还是被她拉去逛街,只是扫着橱窗后的昂贵衣饰,我们更多的只是聊天。确切说,这聊天更多的也只是她淡淡讲,我静静听。我们是天衣无缝的完美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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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灰灰念的是贵族学校,母亲去世后灰灰爸发誓要给女儿更好更完整的爱,衣食住行不遗余力地满足,花费不菲学费学习钢琴舞蹈课程很多年,挑选朋友玩伴他也要亲自出马把关,学校更是左右斟酌后选在离家很远却名师云集的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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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感叹,问灰灰:“你的学业也一定是很棒的咯,何必请我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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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只是浅笑,甜的酒窝在白净的脸上像一眼会涌出蜜糖的泉,忽然她指着一件亮红色大衣兴奋地喊:“她们穿的是这件!”然后拉着我奔进那家装修堂皇的专卖店,在导购员极不重视的态度下灰灰仍旧保持勃勃兴致,穿着那件大衣在镜子里把自己360度全方位看个遍。衣服在她身上的确美不胜收,她穿那件衣服也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气质,像谁家富贵的小姐。可最后还是脱下来在导购员那张写着“就知道不会买”的脸孔里两手空空地走出来,四位数的价格买一件衣服她也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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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灰灰并未沮丧,乐颠颠偎在我身侧说:“我穿起来比她们几个好看得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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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情被她感染,也不自觉露出温暖甜柔的笑。我们是同类,在自己那方天地里都显得寒酸,只是我们又大不同,我因这份格格不入而自卑,又因这份自卑而强装冷漠,她却依旧那样自得其乐,不埋怨不刻薄,给所有人微笑和心情好起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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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侧头问她:“为何不和老爸说,或许换间学校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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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摇头:“入学时交了三万的‘赞助费’,我不想让老爸的苦心白费,更不想他觉得自己错了,这样会伤了他爱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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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刻我觉得她并不是小我两岁的高二女生,这样成熟深刻的话即便我也不见得会说得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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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下午,累时我们在商场的彩色软凳上背靠背小坐,她请我吃两块钱一小碗的麻辣煮,还将自己碗中一颗夹心的丸子夹到我碗里,说:“一定要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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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子对我的那份亲昵竟好似老友般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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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时,灰灰只买了一件抹胸,她的胸部还没有发育太好,那样瘦的身子配那样小巧的曲线也算和谐。六块钱一件的白色抹胸里有两个厚厚的垫,灰灰几个甜甜的笑把价钱侃下了两块,嘻嘻哈哈地揣在口袋里满足地挽紧我的手,说:“想买很久了,没有人陪着就没有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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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带你小妹来好了,小丫头很活泼,会让人少些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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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太小,怎能听我讲这些话,何况阿姨要带她去托儿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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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小妹是灰灰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她所说的阿姨便是后母。我静静地震惊着,我想灰灰的天地其实是灰色的,可她却能用乐观心境绘出一片五彩斑斓,她能对那些本以坚硬姿态呈现的爱用感激的表情柔软接纳。这样的善良懂事让人心疼,也让我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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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灰灰在公交站分手,她对我摆手喊:“下个星期早些来哦,我做蛋挞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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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声回应:“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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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诧异,上一次这样大声喊是何时,好似那还是在家乡时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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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张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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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失约。因为张扬住院了,他出了车祸,自己的摩托报废掉,一只腿也险些陪葬,如今正打着石膏悬在支架上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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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是我男友,他骑一辆红色改装摩托车,招摇过市。他追我时的说辞是可以让我和他一样拉风,他又说,其实喜欢的是我的沉静低调。他自相矛盾我不怪,因爱本就是无厘头的事。可他不知我哪里有低调,我的一切不是最本真表现。若是买得起亮的靴子,烫得起笔直的发,我自然也会去做,问题是,囊肿羞涩手头拘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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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张扬,因为他可以提供我全部学费。只是我对张扬说:“以后不要骑摩托,很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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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真的不再骑,每天踏单车送我到教室,而后返到他导师那里混时间。他是我同校的师兄,同岁,却已经念研一。他说小学初中跳级跳得太厉害,错过很多好时光,于是乖乖仔长到现在才想起叛逆,做许多看似张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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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世界聪明优秀的人多如牛毛,像张扬像袁杰甚至像灰灰,都是那样不露声色的才气横溢,我又怎好因一个曾经辉煌却名不副实的状元头衔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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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的事我没有责怪他,他背着我骑摩托,且喝了许多酒,在深夜飙车时翻进一道沟里,他不能告诉生意场上拼杀的老爸老妈,于是我是全职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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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眼睛红红,看到我在吹凉一碗汤,挪了挪身子靠过来:“喻喻,你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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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冷静的表情一定伤到他,可他早该知道我是坚硬无情的铁石心肠,有一幅薄情人的冰肌寒骨和细长眉眼。我许久不流泪了,何况为自认为不爱的他。我说:“没有,你没有遵守约定,我至多只会为自己感到难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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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别过头,不肯喝我的汤,我轻轻放下碗勺起身要走。从来,我不会乞求别人什么,更会不乞求他接受我对他的好。张扬却拉我的手腕:“喻喻,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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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子里他就是乖乖仔,酷不下去。恳求的语气让我拔不动脚,坐回去听他讲故事,他说,有哥们要看他们飙车,远道而来且带了女朋友,不好博了面子,吃喝一番又做了特技表演才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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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要了,我会担心。”看着张扬那只套着白色石膏的沉重的腿,愧疚不安让我的语气显得真诚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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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将我的手捏得紧紧,答应得无比诚惶诚恐,像犯了错的小孩。其实我心中自有把握,他哪里是为朋友而飙车,明明是为我赌气。他吃醋,甚至伤心了,才喝了酒违逆我的要求。因为他见到我和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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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张扬喝了汤,去护士那里嘱咐再三才回到寝室。那时已经黄昏,开门却看见灰灰。她坐在我床铺下的桌前翻一本张爱玲文集,安静如另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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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说:“小姑娘等了你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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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见我回来笑着起身:“喻姐姐我来骚扰你了。”她穿了上次买的抹胸,白蕾丝的花边从绿色低领毛衣里露出来,都是清亮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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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说她老爸出差,阿姨带着小丫头去“另一个”姥姥家,她就跑来找我,我惊讶她怎么知道我的寝室,她附过来小声说:“老爸在聘你之前查到你们辅导员电话,问过你的详细信息,对你早已知根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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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刻,原来这种戒备是相互的,谁也不比谁更有安全感,更损失得起。可也忽而明白灰灰第一次见我就表现出的亲昵,她早知我的背景,是同病相怜的感觉缩短彼此的距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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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恳求和我挤一张床,我竟答应。两个细瘦的身体仰躺着,并不觉得挤,灰灰瞪着我粘在头顶的一株干枯野花说:“喻姐姐,我爱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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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负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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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带灰灰去医院,她看我给张扬打饭,揉腿,絮絮说些话,只静静坐在一边,恬淡不语。走时,她挽过来说:“喻姐姐,你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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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诧于她的眼明心亮,可却无法应对这样直接的断言,轻轻说:“爱与不爱,怎么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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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就在路上遇见袁杰,一切也就清楚了。袁杰拉我的手将我拽到一边说:“阿丫,离开那小子!”阿丫是我在村子里的小名,我妈这样叫,村头的奶奶这样叫,袁杰也这样叫,可出了村子谁也不能这样叫,这样会将我添上几倍的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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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了袁杰的手:“你不要叫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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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追过来从背后紧紧抱住我肩膀,有痛觉侵袭我的神经,可我仍一把挣开他的怀抱与他对峙。我嚷:“你走,不要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欠你的已经双倍还清,你还要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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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那样平静:“你不要再骗自己了,我比你更了解你,你撵我走只是不想耽误我。可你也比我更了解我,你该知道我是不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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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对了,我们倔强到一处,谁也不肯让步,双方用力拉扯,于是打成一个死结。他不会离开我身边,即便我对他如何冷漠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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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走过来小心地说:“你们慢慢聊,我去转一圈。”然后安静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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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阿杰,你既然了解我,何苦让彼此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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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里涌上哀伤,那哀伤像家乡的林荫,沿着村头小路一直蜿蜒,树荫的尽头传来阿杰的声音:为你做的任何事都是幸福,怎么能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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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紧唇,不敢回想,却还是扼不住镜头闪回。那年夏天高考将至时阿杰找我去山顶温书,那是我们的老地方,我们曾在四季变换的颜色和气味里并肩坐在小小山头俯看村庄。那天阿杰摩挲着我的头发说:“阿丫,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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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头,心里涨满希望,想象山外世界的广阔斑斓,好奇向往拥塞了大脑,以致一时没有去探究阿杰的话。直到高考发榜,我才知,他早已预谋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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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的名字在我之下,差了五十多分。他一向懦弱的老爹第一次动了粗,用胳膊粗的捶衣棒砸他的背,他不喊不叫,跪在泥土地上含泪说:“我对不起你们,但请相信我一定会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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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顿棍棒后阿杰病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里我风光无限地参加区里的表彰会,接受区里颁发给状元的奖学金,在乡亲的称赞里搂紧我妈的肩,看她喜悦的泪在皱纹里纵横。只是,夜里我偷偷站在窗前拼命咬我的下唇,以忍住哭泣,我告诉自己喻维凡是那样坚强刚硬的人,怎能哭泣?!可咬出汪洋的腥甜味道也思索不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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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找过阿杰,想让他振作起来来年复读,却被他老爹挡在门外,一向待我友善的他盯着我冷冷说:“满意了吧,这下没人抢你的状元没人抢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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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对,没人抢了。在大小竞赛和历次模拟中,阿杰一直遥遥领先于我,除了他,我遇不到对手。只是这座村庄里注定只能飞出一只凤,我们都贫穷,没有那笔状元奖学金便要父母拼掉老命砸锅卖铁或是出卖尊严等待那些或真心或别有用心的资助人。阿杰看透,他临阵退出把唯一的机会拱手让我,而他老爹和我一样根本不相信他发挥失常的借口,他说这不孝的儿子,没娶了媳妇儿就开始向外拐,我供他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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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这也是借口,他是供不起,我在小山头上看他坐在自家门前一袋袋地抽着旱烟,然后去把鸡鸡鸭鸭都数了一遍,然后接着坐下抽烟。那些烟圈混杂在村庄的炊烟里袅袅腾腾的,不知怎地就像催泪弹一样就让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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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没有人看见。我依旧是那个铁石心肠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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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离开村子离开我妈离开那座踏满我和阿杰足迹的小山头。走前我在山头的老地方留下话:来年相会,不负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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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阿杰一定会看到,他也一定会懂我的心意。虽然辗转知道他被服从志愿里的二本大学录取,而他老爹虽然气愤仍奔走着为他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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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我大学军训结束后的那个星期阿杰便神奇地出现在我面前,拉我的手,也把几张钱顺在我手心,他说:“阿丫,不要苦了自己,一切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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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他的喜悦被强大的愤怒掩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牺牲得这样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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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去他的学校报到,跟随我而来,在这座城市打工,连着三个月的月初将辛苦赚得的生活费塞进我书包。第四个月,我接受张扬,也接受张扬那张存有四年学费的银行卡。将银行卡交给阿杰时我说:“这是欠你的,一年时光我赔不了,只有双倍的金钱。请你离开这里,离开我身边,不要妨碍我和张扬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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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我,像受了莫大侮辱,半晌他只一字一顿地说:“来年相会,不负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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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已在滴血,当誓言被对方用来责问,似乎都是感情走到尽头。可我仍旧不带一丝表情地决然离开,去邮局将钱寄到他村子的家中,然后去中介所报名做家教。状元奖学金只够做学费,我还要自己动手赚够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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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知道,我是那样自尊的人,自尊到可以用虚荣来形容。我惮于申请助学金我怕所有人看穿我的贫穷我厌恶那些夹杂同情的异样眼神。我不想与周围人相异。我宁可让自己马不停蹄地劳累也不要丢掉新环境中树立起的尊严。阿杰懂,所以他背弃所有人将那笔状元奖学金让与我,所以他不依不饶地坚持着不肯离开,跟在我身边用打工的钱支撑着我的虚荣,他说,阿丫你去买新衣服啊,你去和她们一起唱歌啊,你周末休息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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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要的,我不要将这一切建立在他的牺牲之上。于是我拧着自己的手,告诉他:“我没有承诺过你什么,那一句写在石头上的话你偏要自作多情地以为说给你听。外面世界这么多彩,纵是你再努力,能够给我的依旧少得可怜,我现在有更好归宿你为何不肯放手?!”我说得那样波澜不惊,转身离开的步伐也不曾乱了节奏,瞧我果真冷血。这一次,阿杰没有追上来,我微微笑,眼泪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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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一个自己爱的人,最痛的永远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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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灰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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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独自回去,才想起灰灰不知去了哪里,一会儿她却打寝室的电话,说已经回家,让我放心。我疲惫地坐下,头痛欲裂,却抽出一本外语书啃起来,我不能给自己停歇的空当去发现伤口的痛楚,我还有太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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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让时光变得细致而漫长,一个月好似一年。阿杰不再出现,张扬的腿已行动自如,而这周末是给灰灰补的最后一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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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带小妹去游乐场,又是我们的天下。”灰灰手指流利地抹一趟钢琴的白键,声音流水一样洒了满屋,她说:“喻姐姐,我有些舍不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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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嘲:“我这样每周过来骗你老爸钱的人,有何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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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蹦过来拍我的腿:“哪里是骗,今天给我上心理辅导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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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自己尚且压抑到快要爆发,倒是每周过来看一次灰灰才能心情好转,又哪有资格去解她心里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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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不管,她的心事也似乎只能说给我听。她说:“喻姐姐,其实我们家有些拮据的,小妹和我花销都大,可是我却在一个人面前强装富有,想尽一切办法给他想要的,甚至偷过老爸的钱,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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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只有不够爱的人,才能在爱情里保持冷静理智。“那么,他喜欢你吗?”我这样问时灰灰摇了摇头,可她始终微笑。我不懂,这样年龄的女孩子哪里来的这样心态,她可以为爱疯狂,但却这样淡定地看待结果,不会患得患失大喜大悲。而这淡定又不同于我刻意表现出的冷漠,我自叹不如时却看到灰灰眼角的泪,她说:“我只希望他快乐,可是做了许多后,发现已经无能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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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过她,像安慰自己的小妹,那份心疼纯粹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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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黄昏,灰灰送我到医院的斜坡下,天还是阴沉,北风扬起沙土,被乱发遮挡的视线里我看到她冲我挥手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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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也的确,我们很快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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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又出事,他这次没有醉酒,却伤得更重,借朋友的摩托完好,自己的脖子却差点折断。我赶到医院时看到灰灰在跟医生说话,她背对着我哀求的声音甜美柔弱:“我会尽快筹钱来,拜托你们要好好治他。”可那个被奉为天使的白衣人不为所动,机械地给她重复的答案:“没交够押金不能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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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退开,去住院部替张扬交了钱,那是灰灰爸发给我的工资。也幸亏这不是他所在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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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去看张扬,一个人慢慢走回去,想要给他们相处的空间,也给自己时间理清整件事。天色低暗,沙尘暴又要来袭,为何每个人的爱情都如这天气,一片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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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爱情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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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灰灰打来电话,她说张扬已经没事,说知道是我交的住院费,她说:“喻姐姐,我知道你不爱他,可是他想见你,我希望你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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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的请求我总是拒绝不来。我去了,收拾了所有的钱,一共八百二十一块三毛,余下的,我会慢慢还给张扬。我的青春都是用来还债,阿杰之后是张扬,张扬之后或许我已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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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在医院门口拦住我,她说:“喻姐姐,听我讲完再决定如何待他,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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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头,静静听她揭示我究竟狠心到怎样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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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张扬家中并不富有,他的父母不过是普通工人,那辆红色改装摩托也只是因为太喜欢才从朋友那里借来骑。他并没有刻意去扮贵公子,只是我看他大方给我存满学费的卡而误会,误会层层叠叠后他只能将计就计。可事实上那张卡里的钱是他四年大学兼职所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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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次车祸也并不是我想的那般因赌气吃醋飙车而致,他是不想我这样辛苦,才答应参加哥们的飙车会,因为胜者会有一笔不菲奖金,可比赛当日的中午却撞见我和阿杰拉扯的场面。我举着那张银行卡,阿杰不要。那张卡是张扬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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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下午坐在他单车后座去上课时,他问我:“你的同乡来看你吗,我看到你们肤色那么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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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恩”,再无他话。张扬是给我坦诚的机会,我却漠视他的伤心,我坐在他背后看不到他表情,只是如果我当时看到他眼中有泪又会怎样?一切都不会有所改变。张扬依旧会带着沉重心情喝一下午的酒,依旧会不顾哥们阻拦跨上摩托,去为我争取那份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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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是这样,我想起当时在医院他问我可曾落泪,这原是一份卑微的祈求,他想看到我哪怕一丁点的在乎,我却将爱全数收起,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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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这次飙车是为赔上次摔坏的摩托,心神不静,总是发挥不出水平,速度飞升起来人却游离在外,只是关键时刻有了经验,舍己保车。这样,康复后便不会再添新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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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了老爸的工资卡,他不要,说上次的住院费还没有还我不能再欠我,我拦不住他,只能亲眼看他从车上摔下来……他多傻,命没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呀。”灰灰心疼的叹气,稍带稚气的脸上是远超年龄的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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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忽而明白,轻轻问她:“接近我,是你故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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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抿嘴点头。高一那年张扬第一次为灰灰补习时她便喜欢上他,后来补习课程结束灰灰却背着老爸又请张扬每周在麦当劳为她补一次课,她几乎所有的零用钱都用来付他的工资,有时还要撒谎编一些名目向老爸额外要些钱。后来与张扬聊开,已渐渐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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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觉得自己变成坏孩子,却从来没有后悔。每周能见他一次我就很开心……喻姐姐,你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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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怎有资格怪她,这个看似单纯却睿智通达的女孩子,她伟大过我们任何一个。我想起那件亮红色的大衣,她舍不得买,她只买6块钱一件的抹胸,她的钱都押在了张扬身上。上次的医药费也是四位数,而灰灰所说的为一个人偷老爸的钱该是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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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相同的戏在身边重复。灰灰是张扬的富贵小姐,张扬在大四帮她补习时相识,一个贵族学校的女生,手头阔绰是自然的,就如我想当然认为张扬富有一般,我们在误会里毫无愧疚地索取,像一条有去无回单向前进的食物链。看来即便聪明如她亦逃不过爱情的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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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说:“我知道他现在不快乐,我只想找到原因,帮他做回当初开朗自信的张扬。可是看到你和阿杰,我知道我帮不了他了,你喜欢的是阿杰,你为他就如张扬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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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握住我的手哀求:“喻姐姐,感情不能勉强,可是请你不要伤他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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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可是,我又怎么帮她,伤得多深终要看爱得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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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你爱我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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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天佑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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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病房时,张扬正望向窗口,而那扇窗口正对着我和灰灰方才说话的长石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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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转过头,说:“对不起,那天病房里装作不认识灰灰,是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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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是怕灰灰说起他为她补课,从而露了他并不富有的底细。可我没想到的是他早已看透那时灰灰请他补课的蹊跷,却如我一样狠心地利用被爱的优势,他在大四那一年里心知肚明却佯装懵懂地接受灰灰给的钱财。他是在那天灰灰偷了她老爸的工资卡让他拿去赔朋友的摩托时,才惊觉这个女生并非阔绰,她只是挖空心思为自己。张扬戏谑地笑笑:“或许是报应,才让你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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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向灰灰说对不起。而我,该向你道歉。”我说的那样淡,胸口却闷得要炸掉,那些坐在他单车后座上的情景不断从眼前晃过,蒙上胶片电影的色彩,像用来结局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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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喻,你知道我不会怪你的。去找他吧,我已经让兄弟帮忙打听了,那小子好像经常在学校附近的美发沙龙里出现。”张扬故意说的轻松,我却终于忍不住,扑过去抱住他,任眼泪濡湿他的病服。我终于知道,他爱我有多深,可是我却不能爱他,这种不能自控的无奈和那些自私的曾经化作一双手,扯烂我沉静冷漠的外表,我开始不管不顾地哭,那样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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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喻维凡并非冷酷,她是一只自卑的蜗牛,在与母亲相依为命的那些年月里开始长出一层壳。一直以来,我用这层坚硬的壳掩藏自己脆弱的内里,做刚强上进不言败不流泪的孩子。我用这层厚实的壳做屏障,在没有阿杰的新环境里孤独往来,在这个艳丽新鲜的世界里心虚地高昂着头,企图用先下手为强的冷漠解除终究被排挤的尴尬。我也试图用这层冰凉的壳隔绝掉张扬那份温情的好,这样,让自己少些自责的辛苦,也让他冷了对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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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蜗牛的壳碎了,那层坚硬的厚实的冰凉的壳瓦解一地,像我落了张扬一身的眼泪。他不是我的王子,却是敲碎这桎梏的救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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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于为我落泪了,可惜我们却要分手了。”张扬轻轻拍我的背,我的哭泣随着他的节奏渐缓。那是一个温暖的黄昏,他把放手和宽恕说得温柔如前。我终是没有将那些零碎的钱还给他,那是一份冰冷的亵渎,如今的我再也做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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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阿杰时,他正在为一个长发女生洗头,他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胸前戴一块金色的工作牌,微黑的侧脸有好看的轮廓,我听到有人喊他:“阿杰,我要剪一个新的发式,你过来学一下。”这便是他一直打工的地方,所幸这里的人待他很好,教给他许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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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看到坐在旋转椅子上的我,愣了下说:“灰灰说,你会来的,你果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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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诧异,这丫头真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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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剪成灰灰那样的波波头,且对那可爱的帅哥理发师说:“让他来吧,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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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的短发是阿杰的处女作,虽不完美,却有别样的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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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心每条路都会走出精彩,读书并不是唯一出路,你不要自责也不要担心。你说得对,我若不努力纵使再爱你能够给予的仍然少之又少,所以请相信我,不会让你失望。”阿杰说,“那张卡我已经让灰灰转交给张扬,我不在的时候谢谢他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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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心底漫涌上来的情绪化作一朵大大的笑,甩着短发第一次感谢上苍,然后贪心地祈祷,上苍既然保佑了相爱的我们,也请眷顾那些曾心甘情愿孤独爱着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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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最好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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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阿杰有了自己的美发店,每日客流不断地爆满,他手艺精湛思想开阔,不仅自创出许多发型且价格公道。许多女生会盯住他仍旧微黑的脸有所暗示,他会忙不迭把我搬出来,说:“我的老板娘是你们校友,给你打八折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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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偎在他怀里幸福的笑,这是世间最好的一份虚荣,也是只有阿杰才能满足我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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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某一天清晨,一个男生牵着一个细瘦女生的手进门,女生说:“喻姐姐,我考进你们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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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将手搭在她肩上,笑:“嗯,灰灰从始至终都是我的学生,以前给她补课,现在我留校做讲师,她竟又自投罗网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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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上天,听见我的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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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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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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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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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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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苏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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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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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日,晴,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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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哲死的前一天我们还在避风塘喝茶,商讨最新一轮的辩论赛,我和唐哲是一所商学院学生会的成员,唐哲是组织部部长,我是文宣部部长,我们共同打造的商学院辩论赛因为题材新颖,又有大胆的创新而被很多人熟识,唐哲更被喻为是下一任学生会长的首要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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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哲是被人杀死的,在学校外不远的小公园里,尸体被肢解。因为他的通话记录中我是最后一个,所以警察首先找到我进行调查,说明当天的情况。我的证人充足,唐哲死的时间是在二十二点到二十三点之间,而女生宿舍二十二点关闭楼门。我也并没有杀人动机,所以很快就被排除了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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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唐哲是学生会的干事,学正会长展文轩和我决定去一趟唐哲的家,安慰唐哲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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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没想到的是,向来是名牌傍身的唐哲竟然来自这样一个家庭,郊区的小院里,唐哲年老的母亲抱着儿子的遗像抽咽,唐哲早嫁的大姐领着女儿也默默的流着眼泪,而唐哲的父亲还在村口的修车摊子修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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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哲的大姐说:“我妈知道小弟被杀,都快把眼哭瞎了,可怜我的弟弟了啊……”说着也抹起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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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哲的家里并不富裕,父母都是农民,大姐没什么文化,为了供唐哲念书十八岁的时候就嫁给了本村的一个鳏夫,因为家里人都对唐哲抱以厚望才塑造出了唐哲贵公子一样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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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我看着车窗外朴实无华的街道,离开唐哲家的时候,唐哲的妈妈还在说:“学校一定要找到凶手呀,我们哲子死得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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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安慰老人家别着急,要照顾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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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展文轩说:“唐哲一直说他父母是医生,真没想他的家庭条件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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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笑了笑,完美的侧脸带着一些嬉闹的感觉:“很庆幸没有答应唐哲的追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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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的回过头,展文轩的脸上还带着笑意,他怎么会知道唐哲追求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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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二开学唐哲就开始追求我,买花在楼下用蜡烛摆成我爱你的标志,只是我对唐哲一直都没有好感,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答应人啊,直到发生惨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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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长,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因为有你我才不接受唐哲的。”我笑嘻嘻的对展文轩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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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一笑,淡淡的笑脸带着一股邪气:“别闹了,回到学校你竟快写一篇大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的大字报,并且发到每个宿舍楼,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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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乡村的景色很美,窗外的春花都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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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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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天已经黑了,展文轩回了宿舍,我和宿舍的人一起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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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面的眉州,我们经常一起开玩笑,在哪里吃上一顿饭下个月真的没粥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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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是李珊珊新交的男朋友请的,这是女生宿舍的规矩,如果有人新交男朋友都要宰一顿,这样分手以后才不觉得亏本,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李珊珊传说中多金又帅气的男朋友,之前宿舍的人就说这男孩超有钱,每次都送李珊珊淑女屋的衣服或者名贵的皮包,几乎把她公主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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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我看来这个男孩并不好看,还有些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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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看到我的时候眼神一丝躲闪,我没理会吃着好吃的栗子焖肉,毕竟这么大方的男人还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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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去了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男孩丝毫不眨眼睛的买单,打车送我们回去的路上,李珊珊跟男孩说:“你什么时候买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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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窗外嘴角不觉挑起一丝讥笑,一顿饭要一千五百块,一辆车要多少个一千五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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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过头道:“我车本还没下来呢,下来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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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珊道:“你可真笨,一个车本学了一年都没有学下来,马上就要到夏天了挤车回家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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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没有说话,也许是觉得自己说错话了,下车的时候李珊珊献上了道歉的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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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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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一日,晴,商学院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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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宿舍晚上都会八卦夜聊,躺在床上聊完李珊珊那个有钱的男朋友,晓漫问我:“对了,薇薇你前几天去唐哲家了,他父母还不追究学校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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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父母好像没有追究的意愿。”翻看着手里东野圭吾的小说我静静的道,相比很多国内的悬疑推理作家,我更喜欢这位日本作家的作品,我喜欢他写作的手法,往往都是把真相留在最后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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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对面床上的顾晓曼道:“要是死的是我儿子,我才不会这么就善罢甘休,不让学校赔个百八十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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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台灯的李珊珊呵呵的笑了起来,一边涂在新买的安娜苏的魔幻果萃指甲油一边道:“你以为学校那么傻,再说唐哲怎么死的还不知道呢,百八十万,你见过百八十万多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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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李珊珊如此说我皱了皱眉头,李珊珊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靠着男朋友过着优越的生活,她这种傲慢的态度我向来不喜欢,但是从没说过什么,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宿舍里也只有顾晓曼热衷和她斗嘴,晓漫不甘示弱地道:“我是没见过,你见过,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不靠男人你穿得起淑女屋,喷得起三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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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李珊珊突然叫了一声,“真倒霉,指甲油都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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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一笑合上书躺在床上,不知为什么竟然睡不着,对宿舍这样的吵闹已经习以为常,你看她不顺眼她自然也就看你不顺眼。只是我不明白,展文轩他怎么会知道唐哲喜欢我,难道唐哲和他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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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二天没有课,所以大家聊了很久才睡着,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我才想起来约了展文轩要把最新的宣传样本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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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学校的食堂时,展文轩已经在那里等我了,看我疯疯癫癫地跑过来笑道:“这么着急,下次要是晚了,通知我晚点再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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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笑:“这怎么行,你那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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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一笑,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目中带着半分优雅与浅淡,他指了指我的脚下笑道:“那也不用这么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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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一下就红了,因为出来的太过匆忙,所以我穿着拖鞋,连鞋子都没来得及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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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研究最新的宣传资料,他帮我要了咖啡。展文轩和我同级不同系,听说他父亲是东都医科大学的权威教授,对这样家世好又帅气的男孩我不能说不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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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相关的事情已经十一点了,展文轩要请我吃饭,因为和宿舍人已经约好所以被我回绝了。李珊珊常说一句话,欲擒故纵,放长线钓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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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开始穿衣打扮,看我回来催促我快点,我忙去又洗了脸,上床化妆的时候看到对床的李珊珊还没起来,随口问道:“李珊珊,你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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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得不亦乐乎的李珊珊摇了摇头:“不去,那种地方的衣服怎么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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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她这么说,晓漫骂了一声:“装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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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完衣服,宿舍人一起去了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服装市场,大学女生都爱漂亮,我们几乎一个月就来买一次衣服,反正都很便宜,买回去大家一起穿,搭配着玩,而李珊珊一直都是我们之中的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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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想过,那会是我们见李珊珊的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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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试一条仿韩版的裙子,柔软的下摆可以衬托出柔美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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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拿着衣服的晓漫道:“快,是展大会长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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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电话,展文轩的声音有些沉重:“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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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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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隐约感觉到了些不好的东西:“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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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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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距离我们和李珊珊最后一次见面只有短短的四小时,而此时的她却躺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全身被泼上了重度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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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是个十分年轻的女人,秦蓉,我常在电视里看到她,她是当今法医界的鉴定翘楚,她转到东都的时候,市电视台跟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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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时候秦蓉和调查的警官说:“应该是晕倒以后或者没有相应反抗的行为能力时遭到硫酸毁容,并且承受了巨大痛苦之后才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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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活着的时候被泼的硫酸。”调查的警察有些难以置信,毕竟那要承受多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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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脱下手套点头道:“对,按照硫酸的灼伤强度看,她的皮肤是在相对放松的情况下遭受的侵蚀。死亡时间大约是在十二点到十三点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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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在超市外等我的时候,晓漫打来电话:“李珊珊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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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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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轻笑了一声:“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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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掉电话看着面前一排的方便面,我突然有种凄凉的感觉,也许是对我自己也许是对李珊珊,毕竟死后还被人拍手称快,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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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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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八日,阴,避风塘茶楼 ,李珊珊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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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都有习俗,人死头七是大祭,李珊珊头七宿舍的人都去了,李珊珊的家和想象中的一样,干净中透着一种贫寒,祭祀的人很多,李珊珊的妈妈因为她的死哭去了半条命。走的时候李珊珊的妈妈拉着班主任的手说:“学校一定要找到凶手呀,我们珊珊死得冤啊!”我一直觉得这句话很熟悉,直到离开李珊珊的家,我才想起来,这句话,唐哲的妈妈也曾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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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打来电话约我出去的时候,我正好从李珊珊的家出来,赶到避风塘的时候表姐已经在等我,一身浅紫色的套装她全身上下都透着一种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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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人说起表姐都会会加上一个好字,而对我这个忤逆家族传统的人总是劈头盖脸的埋怨。我表姐不是别人,正是最近风头正盛的法医官,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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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帮我点了奶茶,在她面前不管我长到多大仍然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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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还好么?”秦蓉看着我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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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一笑:“现在想起我来了,还不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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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茶道:“我还好,上个月才回国就被调到了东都警察局。你们学校的案子可是我来东都的第一个案子。你可得帮我,这可关乎我的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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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这个案子貌似还很困难。估计你升迁无望。”秦蓉比我大七岁,可是我对她的感觉一直都很怪,像是朋友又像是家长,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给她一个正确的定义,秦蓉看着我笑道:“我才知道商学院死的女孩和你同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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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怀疑我,才来找我的?”饮了一口茶,我看着秦蓉,以我对秦蓉的了解,如果她怀疑我是绝对不会来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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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丫头,我就不能来看看你?我只是顺便了解一下死者的一些情况。”秦蓉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认真的人,她常说:一个法医官的判断力和推断能力间接影响案子的发展,所以不能忽略尸体的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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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奶茶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却问她道:“你知道李珊珊的男朋友是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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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看着我道:“谁?难道你怀疑是她男朋友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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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了一眼秦蓉:“你满脑子都是案子,你想都想不到那个男孩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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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道:“别卖关子了,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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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天进包间的时候我就有些微微的惊讶,我认识李珊珊的男朋友,以前李珊珊打电话的时候叫那男孩小冬,说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有钱有势,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她也不会委屈的和一个貌不惊人的男孩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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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人都对这样的李珊珊有些不屑,但是我看的却很开。毕竟,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可我却没想到请我们吃饭,并且选了校园附近最贵酒楼的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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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男朋友是郭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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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郭冬的名字,秦蓉的表情比我想象中的还惊讶,因为父母工作忙,秦蓉和我小时候是在外婆家长大。外婆家是典型的老北京胡同里的四合院,那时候郭冬的家就住在胡同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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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是他?”秦蓉的口气有些惊讶:“调查上说,死者的男友是个十分有钱的人,性格木讷,因为没有直接作案动机所以早以被排除了嫌疑。怎么会是郭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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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怪秦蓉这么惊讶,就连我都很难相信这个对女朋友大手大脚,给她买最漂亮的衣服和最昂贵的化妆品的竟然会是郭冬。郭冬的家庭并不富裕,母亲长期有病,父亲是钢厂的轧钢工人,每月靠着政府不多的低保过日子,但是对于这个考上大学的儿子几乎复出了全部的爱,可是谁又想得到儿子却用他们辛苦赚来的钱讨好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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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知道那天我进饭店的时候他就认出了我,但是他怯懦的眼神分明是要我不要拆穿他,所以我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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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蓉说了郭冬和李珊珊恋爱的事情,秦蓉皱着眉,她向来讨厌用父母的钱去讨好女朋友的人,更不屑李珊珊这种傍大款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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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避风塘,秦蓉送我回学校,回去的路上秦蓉说:“有兴趣做我们的线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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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着眉头看着窗外,窗外闪烁的霓虹有种颓废的美感,东都警察局办案的时候会利用很多以之相关的大众作为线人,因为案件发生在校园,警方直接介入调查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很多类似影响面较大的案子取证调查都由有经验或者直接接触案子的线人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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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没有回答秦蓉道:“我可以给你最直接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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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头看着秦蓉,完美的侧脸带着一股似有似无的笑意:“什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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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一笑:“我就当你答应了,东都两起凶杀案现场都留有相同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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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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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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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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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三日,阴,景天小区,两期凶杀案毫无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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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主路上有一排梧桐树,夏天的时候有很多情侣喜欢在这条路上漫步,我举着伞顺着主路回女生宿舍,雨越来越大,我心里想的却是,秦蓉说的那四个字:少年残像。为什么会留下这样的字,凶手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是某种警示或者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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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在。顾晓曼站在阳台上,见我回来指着楼下刚刚过去的警车说:“警察刚走,来问笔录,说是还会再来。真是的,死了还要给我们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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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雨伞撑在地上控水,我和顾晓曼说:“好歹比不找麻烦直接带我们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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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所谓的“少年残像”,得到的结果是,少年残像是一部由贵香织里所作的日本漫画,讲述了一个惩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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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商学院的凶杀案又有什么牵连呢。惩戒,少年。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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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爬上我的床时,我已经关掉了页面,坐在我身边,顾晓曼道:“说,是不是有男朋友了,这两天老是早出晚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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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顾晓曼我笑道:“就我这样的,白送还得往外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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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骗我了,谁不知道你一颗心都放在展大会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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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我的确对他有种特别的感觉,格外关注,经常想念,只是所有女孩都会喜欢这样出众的男孩子,那些不喜欢的不是没有自信,就是眼高于顶。而这种感觉比起爱,更像是年少时的虚荣心所编织起来的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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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顾晓曼说了很多话,从第一次见面,到李珊珊的死,我突然觉得我们经历的事情已经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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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买烟和泡面的时候雨还在下,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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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五楼的时候,推开楼梯间的窗户薄凉的小雨打在身上,点了一支烟,默默地看着窗外,也许就像秦蓉跟我说的:“有些人就是在故意挑战着我们的极限,极限的最后不是他的成功,就是我们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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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忆里警察这个职业一直都是强者的象征,只是我从来不知道的是,每天在警局的刑侦档案里会有很多案子被盖上历史的印记,就此成了无头案,那些就是犯罪嫌疑人们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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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缭绕中我仿佛看到了李珊珊狰狞的脸,她在雨里看着我,就像以前一样。我向来神鬼不信,灭了烟回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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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唐哲和李珊珊都是被杀而且死相凄惨,搞得学校人心惶惶。学校严格规定了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并且安排了学生会进行查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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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安全管理渐渐步入正轨,学校整整一个月都安静无事,只是秦蓉的案子还是没有进展,他们甚至向国外的专家组借来了案发现场还原专业的探员,终究还是没有什么结果。惨死的是在校大学生,所以社会关注度很高,给东都警察局带来了不小的社会压力,社会舆论对天才法医官秦蓉也是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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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小区是东都的高端商务住宅之一,秦蓉自己住在这里。秦蓉开门的一霎那,真是把我吓了一跳,这是我第一次来秦蓉的新家,迎面是一具仿真尸骨,我记得秦蓉刚上大学那会我刚刚小学毕业,秦蓉给我讲她们学校的故事,为了了解尸体,每天晚上几乎都是抱着头骨睡觉,而且是不同程度损害的头骨。她说,只有这样对尸体的了解度才能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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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秦蓉一身居家的衣服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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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沙发上说:“我想看犯罪现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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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一笑,什么都不说就带我走向书房。她的书房不大,但四处都是书,还有很多案件的档案袋,来东都以前她一直供职于美国一家非官方的调查机构,那个机构有着所有法医官梦想的实验室,可她却放弃一切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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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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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打开电脑回头看我:“问这个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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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知道,我记得你说,你在那里能有更好的发展,毕竟那里服务于世界,而且是法医官最完美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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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一笑:“去年迈阿密发生一起凶杀案,我们受雇进入调查,其实案子很简单,凶手也显而易见,我们用了三天时间就找到了凶手。凶手是个华人,我的老板当着很多人的面指着那个华人说,全世界只有中国人犯罪没有丝毫技术含量,也最没有大脑的。听他说完这句话,当着他的面我脱下了手套,把手套放在他手里,我和他说:‘对不起,我也是个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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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美国佬!所以你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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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耸了耸肩,指着电脑里的文件夹说:“这就是两起案子所有的影像资料,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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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离开,我看着电脑里的照片,她的作风依然很美国派,要知道这样的照片算是一件案子的最高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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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秦蓉家时已经很晚了,秦蓉因为有报告会,所以送我回去的并不是她,而是她帅气的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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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抬头一看是顾晓曼,趴在宿舍的窗户正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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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哄笑:“季微微,快交代,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还挺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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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也凑过来笑道:“是呀,昨天还说没有,装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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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笑:“我哪有男朋友,那是我姐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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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老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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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了她们一眼,我笑着爬上了床,顾晓曼衬衣的后面有一小块水润的西瓜红色,很小的一块,却是很引人注目的那种红色,而李珊珊的指甲油就是这样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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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我看着天花板,顾晓曼在我心里一直是有些没心眼的女孩,性格直爽,即使和李珊珊性格不合,也没有杀她的必要,到底是谁,如果不是顾晓曼,那她身上为什么会有指甲油?唐哲又是谁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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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在上面讲课,我看着窗外。进入六月,东都的雨格外的多,教授是经济学的权威,上课喜欢叫人回答问题,却是张冠李戴,指着你叫他的名字,大家常常因此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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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的时候雨还在下,我和顾晓曼一起去食堂吃饭。顾晓曼没有父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但是性格开朗也没有自卑感,所以人缘很好。有时候就连我都嫉妒她和谐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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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去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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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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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七日,阴,东都医院,案件进展程度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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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生病的消息还是别的社长告诉我的,忙完了学校的事情我独自去了东都医院看他,展文轩的病房很干净,而且跟人一种亲和感,有些可怕的是,我竟然觉得那间病房有家的气息。病房里并没有别人,只有展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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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看着我进来眼里略带惊讶:“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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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不能来,你得的是什么病,还从耳朵里流血?”我放下带来的水果看着展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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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一笑:“你说呢,我总不能跟你说我得的是中耳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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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正经的。”我看着展文轩脸,竟然不知不觉脸红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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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浅浅的笑着,说实话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只是在那满脸病容的脸上,那样的笑有些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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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呆了一个下午,来看展文轩的人很多,下午五点我离开医院,走的时候展文轩说:“放心,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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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笑,回去的时候路过护士台,向护士打听展文轩的情况,护士说,这是病人的隐私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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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悻悻离开,回到学校已经很晚了,顾晓曼不再,宿舍的人说我离开以后她就离开了,不知道去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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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医院看展文轩的时候他已经出院,护士说:“你说的展医生的儿子吧,他病情稳定得很好,只是突发症,谁也不能预料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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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了一声才要离开医院,就听另外一个护士说:“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展医生的儿子去年死在我们医院你不知道,这个不是他亲儿子,只是一个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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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话的护士不服气道:“养子就不是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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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护士没再说话,端着药离开了护士台,小护士道:“真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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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我想真正有病的不是别人,而正是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却根本什么都不明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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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的电话打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因为凶杀案并没有什么太大进展,所以社会舆论很大,很多人都说东都警察局就是幌子,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事,秦蓉的调查让我很意外。“顾晓曼并非孤儿,她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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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哥哥是谁?”我一直以为顾晓曼因为报复或者别的原因才会对李珊珊下手,或者至少是个帮凶,因为对顾晓曼的好奇,所以我要秦蓉帮我查了顾晓曼的身世,没想到她还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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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的声音有些嬉闹,电话那边,她翻动着纸张和我说:“有些意思的是,她的哥哥你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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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不好的感觉席上心头:“是展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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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是展家的养子,那他就很有可能是顾晓曼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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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道:“对,现在的展文轩原名顾晓成,十三岁开始被展家助养,十八岁考入商学院,同年,真正的展文轩为情所困自杀,展文轩死后,展家收养了顾晓成,改名展文轩,也就是你现在看到的展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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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得迷迷茫茫的时候,秦蓉说:“他们是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并没有什么个带的仇恨。你怀疑顾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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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愣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是怀疑顾晓曼有杀人嫌疑,只是她和展文轩为什么会是兄妹?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他们都像是陌生人一样的生活着?按照心理学的推断,没有父母相依为命的人更重视彼此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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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边的秦蓉翻看着什么东西,久久才和我说:“你知道真正的展文轩是怎么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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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死的?”我现在的脑子乱死了,所有的东西都因为他们的关系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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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恋了三年的女朋友为了出国名额和他分手跟另外的男孩出国了,他因此自杀,而那个女孩在半年前回国探亲的时候也死于非命,到现在还是无头悬案。不过手法与商学院的凶杀案几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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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秦蓉说完,我就道:“等一下,秦蓉,难道你没发现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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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几乎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虚荣。”秦蓉也发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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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哲为了追求女孩塑造了自己完美的家世,李珊珊根本就是在和钱谈恋爱,还有已经死掉的真正的展文轩的女朋友,为了出国的名额可以放弃一切,他们都充满了虚荣心。”我说到这里,我突然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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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那,秦蓉你到底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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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边,秦蓉哈哈大笑:“这只是引导着你的侦破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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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掉电话准备回宿舍的时候,一个声音把我吓了一跳,那是顾晓曼的声音,她站在我身后已经多久了,是不是已经听到了我和秦蓉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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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的时候顾晓曼看着我笑道:“还以为你去哪了呢,快点,一会该打不上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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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的?她又听到了什么,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因为顾晓曼心里有些毛毛的感觉,只是她依旧像往常一样并没有想象中会和我说什么,也许一切只是我太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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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没有吃饭,冲了一杯麦片,喝下去身体都是暖的,只是终究想不明白,顾晓曼和展文轩为何隐藏关系,展文轩又和案子有没有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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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多问题对我来说有时间想,可对有些人来说,却是没有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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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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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三十日清晨,阴,东都医院,被害人季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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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很久,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是黑的,四周充斥着一股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突然灯亮了,高高的天花板上一片惨白,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灯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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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恐惧感,会是谁,我现在又在哪里。就在这种感觉蔓延全身的时候灯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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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久熟悉的笑声才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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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举着苹果道:“还生气呢?不至于吧,和你开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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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理会她,转头看向了窗外,天已经差不多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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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放下苹果道:“都不想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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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难道我是意外昏倒在宿舍?”我的口气带着不屑,只是为什么会在医院,而秦蓉还在我身边,这让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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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道:“你差一点被杀,只有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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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难以置信的看着秦蓉,秦蓉点了点头,用手捏着自己的唇:“就这样被活活窒息而死,你的身体旁边也将写上那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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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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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惊讶得不知所措的时候,秦蓉开始对整件案子做简单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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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秦蓉早就怀疑我们宿舍的人和李珊珊的死有关,不然她也不会找到我。她回到东都这么久都没有和我联系,因为案子她才联系到我,因为我对她来说是个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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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秦蓉,声音有些清淡:“你可以直接说你在利用我。你为什么会怀疑李珊珊的死和宿舍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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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一笑:“经过尸检,李珊珊死前服用过安眠药,按照药效和死亡时间推测,应该是在被害前的晚上吃下的安眠药,经过对你们水壶和杯子的化验,李珊珊的暖壶里含有大量的安眠药成分,这就证明她的死肯定与你们宿舍的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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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是我们宿舍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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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学校的暖壶没有名字等记号,一个外人很难在众多的同样的暖壶中找到哪个是李珊珊的,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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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牵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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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看着窗外道:“唐哲和李珊珊的凶杀案和半年前展文轩女友惨死案有着诸多相似。经过我们推断,杀害展文轩女友、唐哲和李珊珊的凶手都应该是一个人,可是他为什么要杀三个毫无相关的人,他的下一个目标又是谁,后来在案件还原上,我们找到了三起凶杀案的共同点。那就是就是被害人的虚荣,三个人都间接的伤害过别人或者抛弃过别人,凶手的目的仿佛是在惩戒什么,或者秉承着一种变态的正义感才去杀人,如果是这样,三个毫无相关的人被杀就说得通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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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开始引导我,把一切疑点摆在我面前,让我去查这案子,引起凶手的主意,你给我买衣服,约我喝茶,让帅气的手下送我回学校,在引起凶手的主意后你把一个虚荣的我呈现在了凶手面前,引起凶手的犯罪心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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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笑着点了点头道:“你变聪明了,微微,这在美国是很正常的引导犯罪,我通过给你案件的所有线索,引起你对案子的关注度,以你吸引凶手的注意,给犯罪嫌疑人明确的信号,在监视你的同时引诱着凶手。所以在凶手对你下手的时候我们才能取到确凿的证据,并且对你没有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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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没说话,秦蓉又道:“如果没有我们对你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你现在很可能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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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话,我看着窗外静静道:“可是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陷入危险。”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但是,我记得父亲和我说过,一个好警察不仅仅在于维护社会的治安,而是在于努力的揭露那些给人不安的东西。而秦蓉只是利用我揭露了那些让人不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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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头看着秦蓉道:“谁,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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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来只确定顾晓曼,但是你引出了另一个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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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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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三日,阴,东都警察局审讯室,案件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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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的刑讯室里,展文轩坐在椅子上,眼里带着些说不清的浅淡,他看着我道:“我真没想到你会是个警察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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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想到,你会是在这么多起谋杀案的凶手。”因为是受害者,所以我被允许和嫌疑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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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浅浅一笑,像是早就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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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所说的另一个凶手,正是展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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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面前的展文轩,从查这个案子开始我从来没有怀疑的只有展文轩,就连我知道展文轩并非展家的亲生孩子之后,我也并没有怀疑过他,而那样的坚信建立在我对他最基本的信任之上,或者说建立在一种模糊的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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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看着我笑道:“季微微,你也喜欢我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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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否决,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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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笑了起来:“如果我不是展文轩,你就不会喜欢我。你们喜欢的只是展文轩,而不是那个没有父母靠别人接济的顾晓成。”那口气有种说不出的鄙视,而我也承认,的确,如果不是展文轩的性格与魅力还有他完美的家世,他的确不会这么吸引女孩子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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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没有说话,展文轩又道:“李珊珊也是如此。只要我愿意,不管是李珊珊,还是你,都会为了我而抛弃别人,你们的内心都有极其虚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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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犀利的口气让我无话可说,而展文轩的目中带着浅淡,仿佛这件事情将会为他带来什么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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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展文轩我说:“是因为你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才决定要杀我们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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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文轩看着我目中丝毫没有悔意:“也许吧,我只是想,为什么这么珍惜生活的我要死,你们这些不懂得珍惜生活的人却可以无耻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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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审讯室秦蓉跟我说:“他的脑垂体瘤已经到了末期,随时都可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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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摄像里,顾晓曼一直低着头,什么都不说,直到秦蓉说:“你知道,展文轩的脑垂体瘤已经到了晚期,他随时都可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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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一直都很坚强的女孩哭了起来,看着监控室的那张脸,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顾晓曼说:“我什么都说,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他最后一周的时间,我要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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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的故事里,她和顾晓成两个人从小相依为命,生活一直很苦,为了报展家的资助之恩,十八岁的顾晓成成了展家的养子,并以此为要求让展家资助顾晓曼大学的学费。而顾晓成在展家过得并不快乐,展家人一直把他当成原来的展文轩来教养,让他看展文轩从小的日记甚至遗书,甚至告诉他展文轩临死前的仇恨,在这样的环境里顾文轩渐渐有了展文轩的性格与喜好。他一直很痛苦,但并没有让顾晓曼知道,他们的关系也并没有公开,只是偶尔才会见一次面,半年前的一天,展文轩约来顾晓曼,顾晓曼看到哥哥躲在桥下,问明了原因才知道哥哥杀人了。顾晓曼说:“那次杀人的并不是我哥本意做的,而是他身体里潜在那个真的展文轩,听到朋友议论女友回国之后强烈恨意使他代替了我哥的思想犯下的凶杀案。是展文轩,不是顾晓成!如果没有展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顾晓曼歇斯底里的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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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事情的真相以后,顾晓曼帮哥哥清理了一切,因为他们和死者没有直接关系,谁也不会想到顾晓成会因为人格分裂去杀人,所以他们根本都没有被警察怀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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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为唐哲知道顾晓曼是孤儿所以抛弃了她,而展文轩也被查出患了绝症,两个相依为命的人在感叹命运的不公时,决定以他们的方法报复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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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监控录像,秦蓉说:“从小生活在孤儿院或者在不正常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内心都有一种强烈的抵触感,这种感觉让他们觉得命运不公,很多生活不幸的原因都能被他们牵扯到他们的身世与悲惨的命运上,继而他们开始心理扭曲仇视社会,产生报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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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刑讯厅的时候,顾晓曼抬起头,看到我的时候眼里丝毫没有惊讶,寂静而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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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对我下手?”秦蓉说我是被顾晓曼用安眠药迷倒以后带出宿舍的,在学校的小树林,展文轩与她要执行对我的惩戒,而在她的笔记本里也记录着,我将是第四个将要被惩戒的人,手法已经被安排好,硫酸封喉,窒息死亡。在笔记本上我惨死的画像边上是四个大字,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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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很虚荣不是么,同样我们都没有父母,唐哲追求你你就不答应,可是对展文轩你一直都是很爱慕,家世好,样貌好的你就喜欢,其实你早就知道唐哲的家境不好,所以你不和唐哲恋爱,你想和有钱的男人谈恋爱,你穿别人给你买的名牌衣服,你和李珊珊没什么区别,你们虚荣,你们不懂得珍惜,不是你们我们怎么会活得这么悲惨,你们都该死。”顾晓曼的声音很沙哑,像是压抑了很久的怒火终于要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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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样的顾晓曼我摇了摇头:“顾晓曼其实你错了,很多时候这个世界并不是你看到的,就是真的,我并不是没有父母,我的父母是警察,因为级别问题不能被计入我的档案,就像你看到的你面前这个法医,是我的表姐,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她塑造出来的假象,你根本没有看到事情的真相就盲目地杀人,你根本不明白你要维持的正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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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并不惊讶,口气淡淡地道:“我并不想要维持什么所谓的正义,我和我哥哥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我们懂得珍惜生活,我们懂得感恩这个社会,只是为什么他们不,他们有着幸福的人生,只是他们不珍惜,用虚荣心想要得到更多,正是因为他们的虚荣心才会让我们这些人受到伤害,季微微对你的伤害我很抱歉,但是杀死他们我并不后悔。他们不懂得珍惜这些生活,我们懂得却得不到老天的眷顾,为什么幸福的人可以拥有更多的幸福,而不幸的人只能承受更多的不幸呢?”那口气有些略微的伤感却还是一样的坚定,就像我以前认识的顾晓曼,做了的事情就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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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时候我问顾晓曼:“什么是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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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曼摇了摇头:“其实我也不明白所谓的少年残像是什么,也许就是我们之中那些不懂得珍惜,残缺着良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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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刑讯室,我看着外面的天空,阴霾的天空云念着一场暴雨,我想也许真的是我们不懂得珍惜,才让两个原本优秀的人以这样的方式清理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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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雨落了下来,瓢泼大雨,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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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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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三日,晴,少年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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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新闻发布会后,秦蓉因为愧疚带我去海边度假,展文轩的案子给秦蓉带来了无上的荣誉,天才法医官的报道占据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她大胆地引诱犯罪开辟了国内案件调查新方式的先河,顺利升迁,只是我总觉得有很多东西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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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结束后展文轩被转往警备医院,顾晓曼因故意杀人等待法庭宣判,秦蓉为顾晓曼申请了在展文轩身边陪护的特赦,而我躲在海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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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以后,我坐在藤椅上看着窗外,秦蓉接电话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有些倦意,她说:“展文轩脑出血今天凌晨死在了医院,顾晓曼用展文轩的刮胡刀片在病床前割了自己的大动脉,抢救无效已经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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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面前的大海问秦蓉:“秦蓉,你说展文轩和顾晓曼所说的少年残像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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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蓉坐在我身边翻着法医鉴定的书,口气有些略微清淡的说:“也许就是你们的年少无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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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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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远处的大海我和秦蓉说:“也许吧,可是这样的年少无知的少年,长大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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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和那些已经成为大人的人所追求的是一样的,我们追求物质上的虚荣,而他们所追求的是精神上的虚荣,而真正的少年残像成长以后又会变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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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看秦蓉,秦蓉看着我,我在秦蓉眼里看到了以后的我,而秦蓉在我眼里看到了曾经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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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巴别塔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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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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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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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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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大漠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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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人类妄图通天于是建造了巴别塔,上帝知道后十分震怒,于是使人间语言混乱,彼此难以理解沟通。而今即使我们说同种语言,如此近地朝夕相对,却仍听不懂对方的话。这是上帝的深度惩罚,还是太年少的心没能领悟那是另一种表达。<!--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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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浸在海水里,好像婴儿悬浮在温暖安全的羊水中,四肢与躯干随着水波摆动,整个人变成一株水草。遥远的海底传来细细的声响,像是海豚的歌声,但我知道那不是,那是小周彬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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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巧伊姐,为什么他们听不懂我。我想张口回答他,却只是吐出一串舞动升腾的气泡。小周彬,是否你也同样听不懂,我裹在气泡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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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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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那个暑假父亲将我从繁华的上海送到这个北方的沿海小镇,他要带着母亲四处看病求医。过去的大半年里便是如此,奔波让两人变成孤瘦漂泊的鹤,也让我变成独自在巢安静沉默的卵,因为少了温暖,怯懦又倔强地不肯破壳而出。那是与生俱来的寡言瑟缩的性格,又在一个人的岁月里被镂刻得更加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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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请了钟点工张阿姨来替我煮饭洗衣,于是每次放学回家桌上是半凉的饭菜屋里是被打扫过的整齐,像酒店里提供的标准服务。我甚至很少和她碰面。而夜晚是吞噬胆量的怪兽,一切响动都被我经营成体系庞大的联想,干脆打开所有的灯反锁所有的门,塞上耳机听《匆匆》,听那旋律说:太平洋的风一直在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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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试图争取独自留下,即便这一次连张阿姨都被辞退,可又有什么关系,我敏感地从不将外套以外的任何衣服留给她洗,而很多时候那些她做咸的菜我会加上水熬成汤,桌上只有一盘我不吃的芹菜时我会给自己煮清淡营养的鸡蛋挂面。十五岁的周巧伊已经可以自理得很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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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母亲却苦着脸坚持,她说:“你得让我走得放心。”父亲紧紧捏她的手,改口:“你得让我和你妈走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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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句有意或无意的歧义让全家人都沉默下去,我不再拒绝,做时刻顺着他们心意的乖巧伊,拎着黑色的皮箱子跟在父亲后面走出家门。小区门口的那棵梧桐居然枯死了,在这万物繁盛的夏天里它孤零零地没有一片叶子助兴。我回头看到六楼窗户里母亲的脸,瘦削得失去了本有的光华,她轻轻挥着手笑起来腮上都是褶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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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她不舍,可临行她都不肯摸摸我的脑袋给我一个拥抱。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母女间生出那样一层明显却无法言说的隔阂,她不知我日渐成熟的心思里都惦念着什么,我亦不知她讳莫如深的病情因何而起。我们之间的谈话少到可怜,似乎只有在电话里她才会把关切说得碎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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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离开家时依旧如此,她站在一段距离之外说:“巧伊,多听奶奶的话。”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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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父母对子女的爱也有期限,又或者我的平凡让她失望。那么,是不是优秀卓越才是相亲相爱的条件,不能给彼此带来骄傲便没有被关怀的资本?颠簸的一路上,父亲沉默而疲惫的脸带着一丝紧张,或许,对于我们要去投奔的人,他也曾有过同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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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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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镇是父亲的故乡,奶奶在这里,几乎所有亲戚也都在这里,他们觉得我会在这里得到应有的照顾。父亲送我来,给每个亲戚都送了重重的礼,好像暗地里还塞了钱。奶奶的那份却被执拗地退回来,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搓着围裙冲父亲翻白眼,然后一把将我拉过去,说:“我自己的亲孙女,你给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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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给您老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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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屋!”奶奶打断他的话,拢着我往屋内走,父亲却站着不动,说他定了中午的机票,现在就得去赶镇里的大巴。所有人有一刻尴尬的愣怔,父亲走过来弯着身子按着我的肩膀说:“过阵子带你妈一起来接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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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他那刻眼眶是红的,像预警悲伤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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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子里围了一圈的人,应是有些什么告别与祝福的话,我却一句也记不起,盛夏的葱绿里那场默片一样诡异而安静的离别将我的生命从此划分成截然不同的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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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的纽带是血脉,然而周遭这些近乎素未谋面的亲人却总给我陌生的疏离感。就连身后的奶奶也同样,在此之前我不曾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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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才从那些喜欢凑成一堆的街边大妈的闲聊里东拼西凑出一些端倪,父亲和母亲的婚事曾遭到奶奶的强烈反对。母亲是孤儿,在奶奶带着迷信的传统思想里那是命太硬克亲人的结果,她不想父亲有事于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棒打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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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这场选择与角逐里,父亲做了不孝子带母亲私奔,却因为离开了下水镇而获得更富裕的生活。这些年里奶奶把父亲寄回来的钱一笔笔退回去,不允许他回乡不允许他叫一声妈,这一次能够接受我,是这个强势倔强的老人无奈却酝酿许久的让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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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却觉察得到,她对我的关爱仍有些别扭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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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人住在镇郊的小院里,院里种满蔬菜和月季,门口一颗歪斜的杏树,有鸡鸭猪狗每天自觉地早出晚归。我喜欢这透着泥土香的院子,但极不习惯平房里只有一盘炕的生活,她似乎也一样,独居久了,不能适应有人和她分享一间卧室。我们总是裹着自己的毛巾被一个炕头一个炕尾,远远地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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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叫我巧伊,有时候喊我只扯着大嗓门嚷:伊——伊——。连出海的船家都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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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父亲走后我们便再没有像那日一样的亲密,她没拉过我的手也没有再拢我的肩,这隔代的陌生祖孙每天默默相对的吃饭,饭后她出门忙碌我坐在院子里看书,发呆,或者看着书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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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寂寞荒凉,整个灵魂都没着没落的夏天,居然就这样过去了。一直到门口杏树上小小的毛杏子透出了红黄色父亲也没有来接我,眼见就要开学,父亲的电话打到了姑姑家,说手续已经办好,替我转学到了下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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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周彬,姑姑的儿子。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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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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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小周彬是我来到下水镇后亲戚们的一次聚餐,说是为了迎接我,但席间我几乎不曾讲过一句话,他们也不知从何问起,彼此都小心翼翼。满桌都是北方特色的大盆大碗的鱼虾蛋肉,很是丰盛,我却拘谨得没有胃口,动了几下筷子之后规矩地坐着,听他们用并不难懂的方言聊天。坐在我对面的便是小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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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其他同龄人不一样,没有海边孩子那样黝黑的肤色,白净得扎眼。十岁的小小年纪,却沉默如我。我们眼神交汇那一刻他对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到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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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盘坐得发麻的腿抽回来,跟着他走出去,他插着兜走在前面像个小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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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伊姐,你不喜欢下水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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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样中立的情感也只能说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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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小周彬转回头看我,年少的眼神何以积累那许多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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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我走向能眺望到海的小山头,却不看海,只是拿着石块在地上胡乱划着,宁静里的某一刹忽然语出惊人,他说:“其实我不是你姑姑亲生的,我是他们抱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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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姑姑”而非“我妈妈”,生分得有些让我心惊,只是他语调平静,我亦不好激动,静静看着他小小的脸听他继续或者憋了许久的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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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彬说他去找过他的生父母,只想问清楚为何舍弃他,那一对夫妻却坚持否认他的身份与他们有关。尽管如此那对礼貌的夫妻仍是留他吃了午饭,但得知这些的姑姑却赠予他一顿毒打。打完之后紧紧抱住他哭泣,恨恨地咒骂当年那些捅破秘密的乡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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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伊姐,我说完了,那你的故事呢?”他站起来将那块石头远远抛出去,小小的力气到达不了海面,只落在小山坡上,滚动着奔向未知处。原来连十岁的男孩都看得出我同是积压满腹心事的人,可这样交换故事的游戏是不是将不快复制成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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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很俗气,连小孩子都不要听。”我自嘲,小周彬却严肃地反驳:“可我不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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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只是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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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讲给小周彬的故事里有一个叫葛一鸿的男生,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他家住在小区后面的小高层里,我家在小区前面的六层老楼。每天等校车时我们都会遇见,只是他比我大三岁,已经在高中部念高三,平日会和小区里的大孩子们走得近,而讷于言的我几乎不曾和他有过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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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个冬天的早晨他捏着他没喝完的牛奶盒主动靠过来搭讪,他说:“嘿,怎么总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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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清晨的一切顿时美好得恨不得帧帧入画,冷风有悠扬节律残雪是意象派的图画,连车站旁的垃圾桶都在呼嗒着盖子讲动人故事。那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第二个月,他的一句话便是扫除一切阴霾孤独的暖暖和风,我很想回答他:“因为我身旁的位置一直为你预留着。”出口的却只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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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的紧张与羞涩,因为这一刻的幸运突降已让我的智商险些归零。他不会知道我暗暗喜欢他已经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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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小区幼儿园的滑梯上还是在同一座喷泉的水帘两边,是小广场上他打球的潇洒身姿还是车后窗里看他咬着面包追着校车奔跑的狼狈表情,是昨天还是今天……情愫或者不是刹那成狂,量变的积累却日日夜夜成就质变的不可抵抗,不知哪一日我便忽而发现,那种感觉已比喜欢要深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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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一个漂亮的小孩长成一个帅气的男生,我始终是旁侧里默默注视的一双眼,他的精彩与神伤统统未曾参与,却件件感同身受。那些关于他的信息似乎在空气里有着别样的频率,让我总能从其他嘈杂声音里轻易辨别出来,佯顾其他地侧耳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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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有一个幸福的家,父母都是医生,给他良好的基因和生长环境。他教养那么好垃圾不小心撒在垃圾桶外面便认真地一样样捡回去,连同谁家遛狗时留在旁边的屎蛋蛋也用废纸包着丢进去,然后张开着双臂叉开五指飞跑回家,像只滑稽的大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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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的生日是12月18号,喜欢绿色和蓝色,最讨厌吃胡萝卜和鸡蛋黄。我见过他在食堂里愁眉苦脸对着一盘鱼香肉丝仔细挑拣着每一根胡萝卜丝,像个执着又勤劳的老奶奶。他和队友说下次打球到这么晚如果食堂就剩这一道菜他宁可吃生水泡面,然后微微皱着眉头抱怨:为什么鱼香肉丝要做成鱼香胡萝卜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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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小时候打针会哭,知道他右膝盖上有块摔伤留下的疤,知道他那双漂亮的眼其实有些微近视,却臭美得坚持不戴眼镜……这么多年,即使潜伏着的是这样一个胆小笨拙的我,仍是收集到数量可观的情报,渗透生活所有细枝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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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喜欢他,不带半点觊觎和奢望,甚至想要一直默默看他恋爱结婚,与某一个幸运的女子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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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的暗恋者,我只想做一枚本分安静的卵。可他却主动走近来敲了敲我的壳,我看到那壳上的裂痕慢慢延展成两颗心,比翼双飞的想象啊,让我不想再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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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开过来,我仍像尊冻在地面的雪人儿忘记怎样挪动脚步,他便扯起我的手,奔跑,原来十二月的北风里也有花香,即使早餐吃的是昨夜剩下的凉粥浑身仍是春暖花开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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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忘记,春暖花开时小雪人儿也会融化成一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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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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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清晨之后他成为我身边固定的乘客,同我坐在校车的最后一排,将他的苹果耳机子塞一只进我耳朵。颠簸的一段路忽而变得那么短,短到不得不更早地起床,将等待校车的时间自觉增加。于是每一个清早都像一场无须言明的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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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美好的开始,好像所有带着童话气息的浪漫故事,灰姑娘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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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嘿,你家的灯为什么整晚都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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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我爸妈这段时间不在家……我有点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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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才惊觉,或许他对我也有留意,才会知道那个彻夜明灯的窗口是周巧伊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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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他常给我带热腾腾的早餐,一起等校车时他站在身后用双手捂着我冻得通红的小耳朵,他在我家楼下那棵梧桐树上挂了一盏小灯笼,五号电池点亮微红的一片光,他说那灯笼会替他保护我,于是我灭了屋里所有的灯睡得踏实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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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来得这么轻易,似乎一切顺遂都在等待着某个转折,一个“但是”便将所有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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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彬说:“不是他背叛了你,就是你辜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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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我们之间甚至用不起“背叛”这样的词汇,他从未说过一句喜欢,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联想,就像每一个黑夜里张牙舞爪的鬼怪一样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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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牵着那女生的手从操场对面走过来,他说:“嘿,真巧。”然后塞给我一块德芙。笑得那么自然温暖。那女生和他同班,我竟不知他们的暧昧从何时开始。第二天早上校车上他却主动爆料,说已经高三怕不说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于是大胆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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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吃掉他带的热包子,忽而憎恨他这种滥情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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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意扯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的手,不要自以为是地同情一个孤独自闭的灵魂,不要给她希望给她假象,她受不了一切落空时那反弹的致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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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要随手将巧克力送给情人以外的异性。”可恶的小周彬,连他都知道不让人误会也是美德,可惜葛一鸿不懂,不懂我忽而冷漠不理他的原因,不懂我再不坐校车辗转着拥挤的公交上学是为何,更不懂为何我家里的灯又开始彻夜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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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逃避,直到一个月后父亲带我来到下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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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伊姐,你会游泳吗?”小周彬的眼睛发着光,此刻注意力已全不在我的故事,见我摇头有些颓丧,“你会游泳的话会变得更快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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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可他真诚的眼神告诉我,他真的希望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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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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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周彬告诉我我将转学到下水中学的那天下午,我瞥见另一间屋子里似已听闻的奶奶在偷偷抹泪。正值初三,不到万不得已父亲不会让我转学,也就是说情况已然危急。整个夏天我已担忧恐慌到极限,如今神经被抻得无法表达苦痛,只是诧异,原来奶奶也会为母亲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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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彬拉拉我的手,小声说:“别怕,在学校里我会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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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手冰凉的,抓着我的指尖语气认真地允诺一份颠倒的照顾,我眼里因为惧怕失去而本能般涌起的泪悄然褪去。既然不能学会更坚强,在陌生的海边小镇能有一个气味相投的人相互依偎也是值得安慰的。即使,他是一个本不该通情达理到有些多愁善感的小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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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水中学旁边的下水小学里,聪明的小周彬已经跳级到六年级,他几乎是班里最矮小的那一个,单单眼神便立即显现出与其他人的不同。他常呆坐在走廊的墙角或是藏匿在一排垂柳的枝条后,从不参与嬉笑游戏的任何群体。在我去找他或者他来等我放学一起回家的每一次,旁的人都会给我们以意味深长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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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这两个古怪的孩子倒是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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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黄昏我在校门口看到垂着头用脚尖摆弄石子的小周彬,他该等我很久了,因为小学放学总是要早很多。海边的秋天有定时吹来的季风,他白色的校服上衣被吹得鼓胀起来,眼圈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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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伊姐,我是不是太贪心了?”矮我一个脑袋的他走在我旁边,说,“有一对父母就该珍惜了吧,老是揪着那对不要自己的不放是不是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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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样的年纪不就是要理所当然的幼稚吗?我拍拍他肩膀,像安抚一个真正的同伴,却再难说出更具意义的话。他今天又去找他认定是自己生父母的那对夫妻,那家人却已经逃避般地离开,邻居说已经一个礼拜不曾回来。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样的举动无疑让他更加坚信传闻是真,否则他们何必心虚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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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连临走也不肯承认他一次,他真的是那么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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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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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彬离开是在秋初的一个下午,天气很好海水已微微转凉,学校里忽然传来什么消息,人群在骚动,许多目光带着怜悯聚焦在我茫然的脸上。一个同学说:“好像是你的小表弟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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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话都被巨大的嗡嗡声屏蔽掉,我只知道奔跑,朝着海边没命地跑。从未大声说话从不当众哭泣,在人前如木偶般隐藏着所有情绪的周巧伊此刻,失态到癫狂。这个小人儿他才刚刚拔离地面,退掉的牙也才长全不久,他那些少年老成的忧愁怎可以就此谋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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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在海面投下残碎的红,退潮的淤滩上没有细白的沙,只有踩一脚便深深陷进去的黑泥,一圈人围起的肃穆人墙里,姑姑在哭天嚎地地喊:“傻孩子啊傻孩子,你让妈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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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看她怀里那僵硬的小小身体,闭着眼记起他说:“巧伊姐,如果你会游泳的话会变得更快乐些。”他不是海豚不是嗜水的小人鱼,只是从前的许多次他偷偷游过浅浅的河沟去到对岸的那户人家,敲开门仰着小脸执著地问:“为什么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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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听说他们一家人只是旅行,如今已经回来,小周彬便兴高采烈跳进水里,他不想沿着堤坝绕一段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海边长大的孩子对自己的水性总有着不可取的自负,可那样急切的孩子忘记马上就是涨潮的时辰,浅海沟里迅速涨起水,汹涌地将他冲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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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是只肩膀孱弱的小小鹰雏,哪有搏击大海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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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姑姑说:你怎么能让妈妈这么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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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个已跌坐在脏污的海滩上的中年女人有的不止是心痛,还有一凉彻骨的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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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事后奶奶说起的话,她说那孩子迷了心窍了。那次之后奶奶也苍老了许多,憋在心里的许多话不能再跟姑姑一遍遍提起,只能对着我反反复复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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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一次打骂开始的吧,小周彬还是小小周彬,六七岁的样子,作乱几乎是天性,姑姑气急了用鱼竿抽了他的屁股咬着牙说:“你不是我生的,你就是路边的野种,以后别叫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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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那么小的孩子会将一些事选择性记忆得如此深刻,而有些话他以他年幼的智慧妄自辨着真伪。从此许多细节都开始演变成佐证的证据,姑姑的一句责备,姑姑对旁人家孩子的些微表扬关怀,甚至有人说,小周彬长得这么白净,只有镇尾那小俩口才生得出这样的孩子,听说他们有俄罗斯血统,海风吹不黑的……这样的玩笑话他便死死记在心里,渐渐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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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心最单纯也最执着,他们会信圣诞老人也会信莫须有的鬼神,大人的话,是他认知世界的一道窗口,或许一句愤怒时的恶语便足以让那扇窗开向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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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人类妄图通天于是建造了巴别塔,上帝知道后十分震怒,于是使人间语言混乱,彼此难以理解沟通。而如今即使我们说同种语言,如此近地朝夕相对,却仍听不懂对方的话。这是上帝的深度惩罚,还是太年少的心没能领悟那是另一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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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周彬,现在你是否听懂姑姑说给你的话,她说:妈妈一直爱你,爱得快要失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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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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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下水镇时送我到最后的是奶奶,她的步子有些颤微了,却执拗地拎着她给我带的满满一包海鲜,用冰块镇着保着鲜。来接我的父亲想扶她却只是浅浅尝试了下便又缩回了手,小心地走在她后边,默默地护着。原来我寡言胆怯的天性都遗传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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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么想打破他们这些年生长起来的隔阂,若是以往我会忧伤感叹,可在小周彬离开后的那个秋天我像突变的种子,内心膨胀着愤怒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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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说?!生命不是比拼谁能冷漠到最后的沉闷游戏。我们因为不肯放下矜持地敞开心扉,有了太多不可弥补的缺憾。我们没有读心术,再肉麻的话也请直接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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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转身,猛地抱住那个有些错愕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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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我爸其实特别想你,每次收到邮局的退款单都在阳台坐着抽一夜的烟。妈妈因此自责,许多次暗自垂泪。其实奶奶早不气了对吗,可冷漠成了习惯了是吗?”我看到奶奶身后的父亲红着眼别过头,六旬的老人在我怀里身体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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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懂事的孩子,这本不该有的结作为子女早该努力替他们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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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海的那天,母亲已经被严密隔离起来,病危通知书拿在父亲手里,他倒是含着泪微笑了。他说你妈这样走也算没有什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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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是血站的护士,一次意外染上了HIV,半年前那次检查出来之后曾试图治疗过一段时间,但母亲很快放弃,他们决定利用剩下的时间做一些年轻时幻想过却未曾实现的事。于是父亲将我送到了下水镇,他们开始了两个人私奔一样的旅行。补拍了婚纱照,度了迟到的蜜月,甚至父亲郑重其事地求了一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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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后的浪漫,也为了远离熟悉的人隐瞒病情,以免给我的的生活带来不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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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我才懂母亲对我的那些疏远——似乎连触碰都变作禁忌,只从遥望的窗口里给我关爱——原来所有距离都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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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不说,我便不会懂,带一颗凉凉的心缩在壳里孤独体味不被爱的微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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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说呢?!语言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即便爱字珍贵,对于亲人吝啬从来都是不该。我隔着那道透明的玻璃摆夸张的口型:“妈妈,巧伊爱你,你也爱巧伊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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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样瘦,可那双半张着的美丽眼睛却轻轻眨了下。她眼角有泪,我一笑抱着旁边的父亲痛哭起来,我说:“爸,这么多年,有个闷不吭声的女儿是不是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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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附着身抱我抱得很紧:“巧伊长大了,巧伊比爸爸懂事,爸爸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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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过身对着隔离室里的母亲说:“亲爱的,我很高兴这辈子能带你私奔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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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唇角在上弯。有谁见过这样的告别,即使流着难免的泪,我们依旧因诉说着爱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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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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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否总要经历大悲大喜的动荡才能获得大彻大悟的成长,我的外壳依旧,但一夕间却有了不同的内核。我拿着医院的检查结果勇敢站到了葛一鸿的面前,我的告白不为争取,我只想把我唱给你听,拿着证明自己很健康的一页纸虔诚而无畏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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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不管你是否能觉察得到,我都要亲自告诉你,因为这世界上误会太多,我不想做多年后恍然惊梦的那一个。我知道你会拒绝我,说只把我当作小妹妹,带着同情心照顾了一段时间,没有关系的,我做好了准备,受伤是成长难免的经历,永远不出蛋壳的小鸟便永远学不会飞翔。”我已不是我,他也不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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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瘦了许多,会说话的眼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睛,不再臭美,他深吸一口气要说什么却被我打断,“学长,请听我说完。”我该是笑着的吧,就让这长久到找不到起点的暗恋优雅的终结吧,随着那初秋的海水,荡涤我卑微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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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我很喜欢你。”我深吸一口气,“其实比很喜欢还要多一点。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我以为我们就是一对心照不宣的青梅竹马。如果起床上学有什么动力那便是遇见你,如果下楼倒垃圾有什么动力那便是可以从过道里遥望一眼你的窗口,如果看肥皂剧有什么动力那便是所有男主角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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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微笑,那么好看,这许多年百看不厌的一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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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有自知之明的女生,从不敢有幻想,只想看你幸福,或者有一天我会偷偷躲在礼堂的某一个角落里,看你牵着新娘的手走过铺红地毯的走廊。就像现在,我说这些突兀的话,不为你的感动或其他,我只想把爱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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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到那种轻松,像要飞起来,触到绵软的云朵,虽然腮旁情不自禁地滑着泪,仍旧体面地微笑:“谢谢你的倾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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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手却扯住我的手臂,他轻轻抱了我,我听到自己狂烈如昨的心跳,如果这是拒绝的安慰,那便是伤口上那一道柔软的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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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勇敢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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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头,看到那棵梧桐的某棵枝杈上仍有绿意,那只小灯笼已经褪色,不知谁人总是不厌其烦爬到树上更换着电池,让它夜夜散发着暖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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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拒绝都有不得已,我的王子不爱灰姑娘。但巧伊要渐渐学会不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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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才慢慢知道,他那时突然而至的关怀并非滥情的好,而是父母与母亲同行才无意间得知母亲本是保密得很好的病因。既然一早便知道所有,那样不忌讳的接近已是伟大,我怎好苛求他去拿捏那份好的尺度。偶尔假期在小区相遇,他依然会说:“嘿,真巧。”我则学会大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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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永远做一双史官一样默然却时刻相随的眼,也要做得赏心悦目,不给任何人自怨自艾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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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父亲接奶奶来过一次上海,老人站在熙来攘往的马路边紧张地喊:“伊——伊——”,父亲便急忙跑过去掺住她的手,然后将那瘦小的老太太整个护在臂弯里。我踩着斑马线走在那对母子身后,其实喧嚣的世界一直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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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可爱的小周彬,你是不是也学会做一个真正的大人,把藏匿在身边真正爱你的亲人好好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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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我要见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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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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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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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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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妖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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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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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噩梦都是从妙丽廷杖而死那一刻开始的,在那之前,一切都是平常的样子,平常得亘古不变,似乎一万年前就是这样平常,一万年以后也会如此。斑驳高耸的宫墙隔开了一切,墙头偶尔冒芽的野草在夕阳下摇摆,在自己的枯荣中,见证别人的枯荣。宫外是沉浮不定的红尘,而宫内,则是被凝固的一切,凝固的衣着,凝固的利益,凝固的时间,今天是昨天的重复,而明天又将重复今天。看着如葱的手指变成葱头,闻着满园皂角和香料的杂香,默默的老去、死亡,最终被人遗忘。不,其实连遗忘都是奢侈的,因为根本就不曾有人记住你——这就是杂役房的洗衣婢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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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丽就是杂役房的一名普通的洗衣婢,她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不够美貌、不够聪明、不够好运,也没有足够的身家背景,似乎什么都差那么一点点,于是只好无奈的待在杂役房,望着满园华丽的衣服,叹着别人的奢华。就这样叹着叹着,也就习惯了,麻木了,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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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宫里新来了一批秀女,按照惯例,秀女们刚进宫时,都会有主事的公公带着熟悉一下皇宫,告诉她们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那天她们路过杂役房的门口时,有个长的并不怎么好看的秀女跌了一跤,妙丽正好送衣服回来,就扶了她一把。那跌倒的秀女冲妙丽笑了笑,大概是说了句谢谢,或者一句别的什么,妙丽愣了愣,摇摇头,然后就恍然若失的回到杂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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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就听说那个曾跌倒的秀女在洗澡的时候淹死了,她被淹死后的第三天,妙丽就出事了——皇上穿了她洗过的睡袍,全身瘙痒难忍,上面一层层追查下来,该贬的贬,该罚的罚,该打的打,最惨的就是妙丽,被赏了三百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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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丽受罚时,为了以儆效尤,杂役房的每个人都被拉去观看,也包括我。但是关于那条的记忆,却一直模模糊糊的,似乎只是一场未做完就被惊醒的噩梦。我只记得太阳很大,似乎覆盖了整个天空,豆大的汗珠从每个人脸上滴下来,空气里充斥着汗臭和腥甜,妙丽咬着嘴唇,倔强的一声不吭,快咽气的时候,她突然哀求打他的公公,说自己肯定就要这么被打死了,能不能和自己的妹妹说最后一句话。公公心软了,就把妙丽的妹妹妙春叫到跟前,庙里在妙春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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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妙丽明明就已经死了,杂役房的人却没有少,反而多了一个。以前是三十七个,现在却是三十八个。忙里偷闲的时候,我细细数过,——确认过,每个面孔都是熟悉的,既没有新进的宫女,也没有别的园子的宫女因犯错被罚在这里服役,到底是谁滥竽充数混在我们中间呢?是谁在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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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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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见惯了深宫里的沉浮,懂得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懂得什么该问,什么该想,更懂的好奇心使我们灵魂深处最致命的利刃。可这一次,那深深埋在心底的好奇心再也压不住,一点点冒出来,跳出蓝色的小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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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安分守己的妙丽为什么要谋害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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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临死前到底对妙春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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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妙春在听了那句话之后,整个人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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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杂役房里那不该存在的两个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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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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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春是个单纯的姑娘,说话从来不经大脑,小皇子十岁了还尿床的事就是从她的嘴里传出来的。她很喜欢笑,笑的时候声音很大很爽朗,就像春风吹过风铃时一样,我们一直觉得像她这样没心没肺的宫女能顺利活到现在,也算是这深宫里的一桩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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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从听了妙丽临死前那句话之后,妙春仿佛就换了一个人。她变得少言寡语,眼神飘忽,有时候洗着洗着衣服,她就莫名的望着皇宫深处的天空发呆,知道杂役房章事秋姑姑的荆条甩下来,她才哆嗦一下回过神,机械地继续洗衣。可不出几秒,她的眼神就又慢慢涣散开来,飘向未知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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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人情薄,除了我,几乎没有人留意到妙春的变化,更没有人将她的变化和妙丽的死联系在一起。后来有一天傍晚收工的时候,妙春神秘兮兮的在她的好朋友夏红耳边悄悄说了句什么,就在当天晚上,妙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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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春死时的情形,我们谁也不清楚。只知道她趁夜深人静,偷偷换上白天时熨烫好的嫔妃的衣服,涂脂抹粉的溜出了杂役房,也不知怎么蒙混过重重守卫,悄悄守在皇上回宫的路上,惊了圣驾,当场就被当做刺客乱箭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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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役房接连出现对皇上不利的宫女,整个园子都人心惶惶,秋姑姑在上面受了罚,只能拿我们撒气。她将妙春的尸体摆在院子里,让我们一个个的看清楚,这就是不安分守己的下场。在看到妙春尸体之前,我曾见过很多枉死的宫人,有因得罪嫔妃而死的宫女,也有因做错事而死的公公,可从来没有一个死人像妙春这样,在万箭穿心的那一刻,还能笑出如此灿烂满足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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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疑惑地将目光从妙春的尸体上移开,转头突然看到了夏红,夏红也在笑,痴痴傻傻的,仿佛沉浸在一个美好的梦境里。湿了,那个曾跌到的秀女跟妙丽说了什么话,然后妙丽死了;妙丽死前跟妙春说了句上面话,妙春也跟着死了;而妙春死前和夏红说了悄悄话,难道这次轮到夏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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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是一句怎样致命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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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那股好奇的火苗越烧越旺,我必须做点什么,不仅仅是为了挽救夏红,也是为了挽救我自己。万一过两天夏红再生出点什么事端,整个杂役房估计都要遭殃了。去年御膳房的事就是前车之鉴,因为一个厨子不小心搭配错食谱,导致当天皇上和好几个嫔妃拉肚子,当时谁也不知道是食谱的原因,都怀疑是有人下毒,可又查不出这毒是怎么下的、谁下的,于是皇后娘娘下令,把整个御膳房的人全“咔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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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哀求秋姑姑将我和夏红调到一个房间,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形影不离,以防她也做出什么越矩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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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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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役房中原本有三十七个人,死了两个,应该还剩三十五个,可我数来数去,依然是三十七个,而这三十七个人中,全部都是熟悉的老面孔,并无新人,难道是我数错了?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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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拽了拽夏红的衣袖,低声问:“喂,夏红,你看这园子里有没有不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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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看了我一眼,茫然的环顾下四周,摇摇头,闷不吭声的将洗好的衣服晾在衣架上。她本来就是内向的丫头,平日里难得说一句话,现在她变得更沉默了,自从妙春出事后,就没有再说过任何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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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每天都睡得很晚,起得很早,每晚都会在梦中发出沉重的叹息,整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有一天夜里,她睡着睡着,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光着脚晃晃悠悠地走到房间中央,一动不动的望着屋顶的横梁发呆,一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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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天夜里,夏红莫名其妙地坐在镜子前面,细细的描眉、画眼、涂唇,就像要出席盛大的宴会,化好妆后,她轻轻走到门口,打开门,“咯咯咯”的对着门外潮湿的黑夜笑着,嘴里不时的嘀咕着“是吗?”“啊?”“说的是啊……”“我不甘心!”那情形就像门外站了个人,正在给她讲是吗有趣的故事。然而,当我循着她的目光看去,门外除了在夜风中摇曳的衣服,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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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真的有鬼?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战战兢兢地缩进被窝里。比遇见鬼更可怕的是,你心底明明知道遇见了,却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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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中向来不乏冤魂厉鬼的传说,尤其是在杂役房这种最没前途的地方,隔三差五便有得罪主子的宫女,失势的贵人、妃子被罚到这里做苦役,她们中多数都很快咸鱼翻身离开了这里,但也有不少或自愿、或被逼死在这里。宫里聪明的女人很多,但在死法上却十分老套,死来死去都是老一套,要么服毒、要么上吊、要么溺水。而死在杂役房的女人,多数是溺水——院子中央那座四季水流不断的洗衣池绝对不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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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瑟瑟缩缩的从被窝里探出头,夏红靠着门廊,依旧在低低地自言自语。我试探着叫了一声:“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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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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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你在跟谁说话?”我的声音更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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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身体一僵,又身体猛地哆嗦了一下,转过身,木然地望了我一眼,然后慢慢悠悠的如游魂一般飘回了自己的床铺,片刻之后,从她床铺上传来幽幽的一句:“我在和你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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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依旧开着,水声和着冰冷的夜风,丝丝缕缕的钻进来。我又叫了几声“夏红”想让她关好门,可她似乎一下子就睡得很沉很沉,如死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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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呸,什么死人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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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咬牙,鼓足勇气爬下床,飞快的跑到门边,就在门被关上的那一瞬间,我隐约看到秋姑姑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门,大半夜的,秋姑姑要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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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在门口,顺着门缝望去,之间秋姑姑悄无声息地走到洗衣池边,点上烛台,焚起香烛,默默地磕了三个头,低声说:“雪梅,求求你放过我们,放过这院子里的孩子们吧,求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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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难道这一切和雪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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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鬼雪梅的故事,算是宫里最骇人听闻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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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雪梅和我们一样,也是杂役房的洗衣婢。那一年赶上大赦,雪梅有幸成为出宫的宫女之一,可就在出宫的前一天,她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嫔妃间争宠之斗中,并成为那场战斗的牺牲品,最终被折断手脚,变成人*(星号代表我不会打那个字- -。),被抛入洗衣池中,活活的淹死了。据说在她死后的一年里,杂役房经常闹鬼,洗衣池里经常莫名浮出断裂浮肿的残肢,还有很多宫女都看到一个只有脑袋和上半身的肉球在院子里跳来跳去,每跳一下都发出凄厉的惨叫。听宫里的老人说,后来皇后娘娘请了个得到高僧作法三天,才将雪梅的冤魂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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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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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终究还是出事了,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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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突然将手里的衣服甩进水池,腾地站起来,咬咬嘴唇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说罢,她便头也不回的向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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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拉住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要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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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扭过头,一字一句地说:“我要见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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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愈加疑惑,这皇上是说见就能见的吗?难道她又什么要事禀告?难道她获知了什么重大的秘密?“夏红!”我说,“你要见皇上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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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愣了愣,似乎不知该如何回答。她想了片刻之后,脸上恢复了适才的坚毅和决然,“不干什么,就是想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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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在哗啦啦的水声里笑的花枝乱颤,似乎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可夏红显然不是开玩笑,她认真地整理下衣衫,大步向内宫走去。她的目光淡定而悠远,似乎高耸的宫墙和森严的守卫在她面前都变成了天边的浮云,只需一阵微风,就会飘散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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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快被守卫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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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首先问她是什么人,接着又问她要做什么,他们架着寒光闪闪的长枪,将她拦在门外。可夏红就如中邪了一般目空一切,只是一边重复着“我要见皇上”这五个字如溪流一般潺潺涌入每个人的心里,最终挤满了整个心房,每个宫女似乎都变成了哑巴、聋子,默默地洗着衣服,默默的琢磨着自己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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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一个小公公路过杂役房,站在门口朝里面望了一眼,顿时吓得脸色煞白,连滚带爬的跑得远远的——因为他看见一群面无表情、眼神空洞的宫女,在机械的洗衣,晾晒,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眼神交流,人虽是活的,但那模样却个个如行尸走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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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役房宫女集体中邪的消息不胫而走,秋姑姑被叫去文化,回来后愁容满面,将自己关在房里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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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时,我独自在空荡荡的房间难以入眠,恍惚间总觉得夏红还在这屋子里飘荡,鲜红的血迹*廷绵,拖了一地。这时,院子里隐约飘来低低地哭诉,我壮起胆推开门,看到秋姑姑又在洗衣池边设了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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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我站在她身后,低声问,“秋姑姑是在祭拜雪梅姐姐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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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转过身凄然笑笑,她轻轻摸了摸我的脸,说,“多年轻的脸庞,多好的年华,姑姑真不忍心让你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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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我惊呼一声,“我们做错什么了吗?为什么要我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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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长叹一声:“皇后娘娘说了,过两天宫里会请高人来作法,如果作完法,大家还是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就要将我们全部处死,以免邪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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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得了瘟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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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点点头:“据公里某一个有名望的太医说,我们可能是患了某种无法医治的癔症,而这癔症是会传染的。妙丽传染给了妙春,妙春传染给了夏红,夏红传给了你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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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和学没有什么关系吗?为什么您要祭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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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缓缓转过身,又冲着洗衣池拜了拜,说,“十年前,雪梅也是得这样的癔症而死的。当年太后娘娘六十寿辰,大赦天下,雪梅有幸被赦出宫,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事。在她出宫的前一天,我们好几个姐妹为她践行,也不知是谁开玩笑着说了一句,"雪梅你说你冤不冤啊,入宫十二年了,连皇上都没见过。回到故乡乡亲们肯定会问你,皇上长什么样儿啊?威武不威武啊?你肯定答不上来。"这本是一句玩笑话,姐妹们说说笑笑也就忘记了,可雪梅却上心了。每个少女入宫时,无论美丑,无论贫贱还是富贵,心底隐隐约约总是奢望能得到皇上的垂帘,即便多数宫女心底知道这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可正是这样的幻想,支撑着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然而,对于我们这样身份卑微的宫女而言,莫说是得到宠幸,很多宫女到死都不知道皇上长什么样儿,你说,这是不是我们人生里最大的笑话?雪梅就是这样想的,她没有过多的奢望,只是希望见皇上一面,哪怕偷偷的,她只是想知道她这十二年的青春,到底奉献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仅此而已。于是在出宫的前一夜,她买通几个熟识的公公,偷偷躲在御花园,想在皇上赏月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只是看一眼就够了。可命运弄人,她无意中偷听到了黄妃娘娘设计陷害皇后的阴谋,因此而惨遭黄妃陷害,更可悲的是,到死,她都不知道皇上到底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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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洗衣池的波光,低低地叹了一句:“这么说起来,雪梅姐姐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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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秋姑姑意味深长的看着我:“若是你,你怨吗?恨吗?甘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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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吗?恨吗?甘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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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这一切真的是雪梅的冤魂作祟?”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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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并没有回答,她幽然转身,慢慢踱回了睡房。可一眨眼的功夫,秋姑姑如换了个人般,又推门而出,“啪啪”赏了我两记耳光,骂道,“不知死活的贱丫头,大半夜在院子里嘀嘀咕咕搞什么呢?还嫌杂役房的麻烦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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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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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和谁说话?”秋姑姑环顾空荡荡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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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和您说话啊!您这么快就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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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打了个寒战,一脚将我踹回房内:“少跟我在这里装神弄鬼,这两天都给我安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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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跟谁说话?——我也问过夏红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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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说,我在跟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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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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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夜夏红真的在跟我说话,那么一定有另一个我;如果昨晚秋姑姑真的不知道我在和谁说话,那么一定有另一个秋姑姑;如果杂役房真的有多出的人,那么那个人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无论那多出的家伙是鬼还是神,是妖还是魅,她一定就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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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宫里请来的道士带着一帮弟子来到杂役房。他黄发白须,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他先是令弟子在每扇门窗上都贴上符咒,然后又杀鸡、宰狗、焚香,整的满院子乌烟瘴气,把我们好不容易洗干净的衣服又熏脏了,还把洗衣池的水弄得猩红猩红的,仿佛他不是来抓鬼捉妖驱邪的,而是专门来捣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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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了,他煞有其事的说,邪妖已擒,宫中再无瘴气,接着又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大摇大摆地走出杂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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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门口时,一个不要命的宫女突然站出来,大声问道:“我们到底算不算皇上的女人?就算不是,那我们到底还是不是皇上的子民?这里发生这么大的事,皇上为什么不来看看我们?我要见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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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见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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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见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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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们个个神情亢奋,如打了鸡血的暴民一般冲出大门,拦都拦不住。我夹杂在宫女中间,细细的观察着她们,企图找出重复的两个人。如果多出的那个人还留在这里,那么她一定变成我们中某个人的样子,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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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人群中混杂着一个宫女,她穿着和我们一幕一样的衣服,有着我们一模一样的神情,只是她的脸,一会儿是这个人的样子,一会儿是那个人的样子。她仔细地掌握着变化的时机,小心翼翼的既不让别人看到她的变化,又不令谁发现有两个相同的面孔,难怪我之前只觉得多了人,却怎么也瞧不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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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动声色地蹭到她背后,正准备抓住她,谁知秋姑姑突然将我拽到角落,冷冷的瞪着我:“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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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怎么了?”我焦急的望着涌动的人潮,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家伙又不知混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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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冷笑一声:“所有人都中邪了,唯独你还保持冷静,始作俑者不是你是谁?自从你主动要求和夏红住在一起,我就怀疑你了,昨天半夜你鬼鬼祟祟也不知在院子里搞什么名堂,更加确认了我的怀疑。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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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我急道,“您好好看清楚,是我啊!我啊!难道没有中邪就有嫌疑吗?那秋姑姑不是也没有被邪魅所迷吗?我知道谁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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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在人群中搜索那可疑的宫女时,大批的侍卫已经赶来,冲在前面的几个宫女被当场刺死后,后面的则被一步步逼回杂役房。我想,我们大概,谁也不能活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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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救出那个可恶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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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张牙舞爪、满含怨恨的姐妹们,扑通一声跪在秋姑姑面前:“秋姑姑,求您信我一次。您难道没有发现吗?杂役房里始终潜藏着一两个多出的人,那个人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只有揪出她,才能保住大家的性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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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略微沉吟了一下:“反正也是死路一条了,不如赌一把,姑姑就信你这一次。说说看,怎么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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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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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宫女站成一排,逐一点名,点到名字的,就站到秋姑姑身后,如此一一筛选,那家伙肯定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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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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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点到十一个人时,她就已经按耐不住,突然狂笑着主动站出来,“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无论你们做什么,都只是死路一条!”她一边笑着一边飞速变换着脸孔,宫女们吓得尖叫着缩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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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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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宫女止住笑,微微抬起下巴:“我叫如怨,由怨而生。你可以说我谁都不是,也可以说我是你们的每个人。因为,我是你们心中的怨气凝聚而成,啊,让我想想,是谁唤醒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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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怨变成雪梅的脸,微微皱起眉头:“是雪梅吗?不不,不是她,我只是由她而生,在这院子里游荡了十年,始终不肯离去。”说着,她又变成了妙丽的脸,连声音也和妙丽一模一样,“应该是妙丽吧。那一日,妙丽好心搀扶一个跌倒的秀女,那秀女问她,你见过皇上吗?长得好不好?若是个丑八怪,我是死也不肯被他宠幸的。妙丽摇摇头,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入宫好几年了,连皇上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哈哈哈哈,真是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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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有变成妙春的脸,紧接着是夏红的,然后是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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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啊!哈哈哈,你们每个人,都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哈哈哈!”如怨发癫般的笑着,身体渐渐淡去,最终化作无数缕青烟,钻入每个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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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吗?恨吗?不甘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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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想见皇上一面,不为名利,只是单纯的,想知道我们把青春送给了怎样的人而已,只是单纯的,想知道他是胖是瘦,是高是矮,是美是丑,就那么难吗?就必须得拼上性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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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怨是罪魁祸首,可她不是一个人,而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怨恨。我们不可能对别人说,处死我们的是怨恨吧,她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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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杂役房的宫女罪行是可轻可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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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轻了,那是癔症发作,失心疯之后的癫狂之举;说的重了,那就是聚众暴乱,犯上闹事,图谋不轨。可现在,被困在杂役房的宫女们,似乎并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她们心中只有挥之不去的怨恨,除了我和秋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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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是没有这个困扰的,因为曾见过皇上几次,虽然每次都是远远的,但也大概知道皇上长什么模样。至于我为什么没有被怨恨蒙住心智,我自己也不知道。当然,现在也不是纠结于此的时候,眼下最重要的,是想办法消除姐妹们心中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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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见皇上!”我微微握住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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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一把拉住我:“怎么?连你也中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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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别担心。”我轻轻拍拍她的手背,“我只是想,只有让大家见到皇上,才能消除心中的怨结吧?倘若皇上宅心仁厚,得知真相后一定肯见我们的。倘若他连见一面也不肯,那我们伺候这样的人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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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叹道:“话是没错,可眼下在外人看来,我们都是对皇上有威胁的人,皇上怎么肯以身犯险呢?就算他肯,他身边的人也一定会拦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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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咬牙:“守在杂役房外的是哪位将军?我去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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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说:“赵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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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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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见到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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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那么普通,倘若褪去龙袍,洗去那一身的天子之气,就和我们家里的兄弟没什么两样。他喝退左右,信步走到我们中间,环顾着一家上随风飘舞的衣服,笑得像阳光般和煦,他说:“俗话说,喝水不忘掘井人,每天早晨,当朕换上干净的衣服时,都会想起你们,记得你们。以前是朕的错,朕忽略了你们。你们把最好的年华给了朕,朕也决定给你们一个恩典,等朕百年之后,所有宫女嫔妃不必殉葬,相反,只要你们愿意,都可离宫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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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抚着衣架上略微潮湿的衣物,转头对赵将军说:“赵将军,你告诉朕,那个以死进言的小宫女,是哪一个?朕要好好奖赏她,若不是她,朕差点就变成昏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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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将军笑着指了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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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虚虚的跪下来,将头垂的低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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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皇上大步走到我跟前:“你叫什么名字,祖籍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朕要好好犒赏你和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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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灵魂在身体里横冲直撞,记忆乱糟糟揉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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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姑姑急忙跪下来,替我说道:“她叫如梦,家里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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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们嘀嘀咕咕小声议论着,“哎,是啊,如梦是谁啊?她确实使我们熟悉的人,可她什么时候进杂役房的,在杂役房待了多久了?如梦,她到底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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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总是有这样的人,可能你每天都会遇见,甚至知道对方的名字,你觉得熟悉她,就像熟悉身边的一草一木。可你却并不知道她是谁,也不了解她,就像你根本不了解你所熟悉的一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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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杂役房多出的那两个人,一个是如怨,一个是我,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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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每个人心目中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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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着抬起头,说:“谢皇上恩典,奴婢的名字叫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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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很大,就像妙丽死的那天一样,几乎覆盖了整个天空,豆大的汗珠从每个人的额头冒出来,我在很大很大的太阳底下,化作透明的空气,飞进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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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梦,每个人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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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最卑微的洗衣婢,也是有梦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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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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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并没有结束,或许,这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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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洗衣婢的心里,又遇见了如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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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微笑着附到我耳边,低声说:“宫外的空气可新鲜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出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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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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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洗衣婢边洗衣服边叹道:“这日子什么时候熬到头儿啊!我想我爹娘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出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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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不知死活的说:“皇上死了,咱们就可以出宫了,这可是皇上亲口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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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皇上什么时候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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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见皇上】创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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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宫廷的传说很多,似乎只要一涉及到深宫,就一定会有美人、有心机,爱情总是和权势紧紧捆绑;关于都市的传说也有很多,富家千金或者花花公子,美女或者帅哥,金钱、梦想,令很多作者把很多的笔墨撒向他们;而,事实上,我们,看似卑微平凡的我们,才是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就像那些在宫廷电视剧里只有一个背影的宫女们,在她们心中,也有着执念,活下去,或者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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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推销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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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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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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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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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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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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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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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进门,后脑勺就狠狠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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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我发现全身被捆得结结实实,嘴里塞着块破抹布,躺在卫生间的浴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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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时是五点左右,昏迷的时间难以准确知晓,凭借门缝里透出的灯光判断,现在至少该是九、十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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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当了半年推销员,其间我遭遇过各种各样粗暴的对待:厉声命令我滚蛋,动手赶我滚蛋,最过火的无非是开门放狗。但进屋后被打晕还是头一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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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这里是罪犯的老巢?不像,那些家伙向来喜欢在人流嘈杂或者穷乡僻壤扎根,这种新建的小区里摄像头太多,会有暴露行踪之虞。更重要的是,迎接我的女孩,怎么看也不该是同流合污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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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销员的基本功就是迅速地分辨出对方大概是个什么性格,然后准备相应的说辞。今晚见到的这位女孩,瞅着就耐看又端庄,并非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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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栋别墅如此气派,使用我们的房屋警报系统,会让您在此居住的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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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很忙……”门缝里露出半张清秀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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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耽误您几分钟。”我坚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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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请进。”她叹息着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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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没有领会这声叹息的意思,看来还是差了些火候,我懊恼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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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普通的对话,足以表明我的身份。她若坚称没时间,我亦不会死缠烂打。难道她被人绑架了?电影里常见这样的情节:绑匪命令人质开门,再从容地放倒进屋的倒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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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约约地听到电话铃响起,我挣扎着坐起身,把耳朵贴在墙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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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款特价雪地靴断码了,你的鞋号是多少?我看看有没有货。”女孩在接电话,“卖光了,很遗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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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安静过后,她又开了口:“接下来我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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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瓮声瓮气地说:“老老实实呆着,别耍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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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猜想果然没错,有人在胁迫她。得想点办法。只是…….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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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图从浴缸里爬出,在卫生间里找找有没有能割断绳子的东西。不料浴缸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吓得我屏声息气,闭眼躺回去,装成昏迷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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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过去,没有人来查看情况,我如释重负,趴在墙上继续听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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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刚才查了一下,那款黑色的高跟鞋已经售完了。没问题,到货后我会给你留言。”挂断电话后她重新陷入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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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到底是干什么的?这栋别墅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住所,和商店什么的完全不搭边。对了,很可能是做网店的生意。现在很多女孩喜欢干这个,有些是为了赚钱,有些纯属爱好兼消磨时间,她应该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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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做到一定规模,信誉好了,本地顾客的电话就会络绎不绝。这是我一个女性朋友的经验之谈,她趁热打铁地开了家实体店,生意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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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大概没想到这么晚还会有顾客打来电话咨询,但又没有切断电话或者不接,中断联络或者引人起疑貌似都是他的忌讳,这倒很符合绑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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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绑架的话,通常不是把人质运到隐秘的地方藏起来么?他这样明目张胆,更像是个被抓到现行的盗窃犯,恶从胆边生,索性挟持了那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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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一切都是猜测,对我的处境毫无帮助。当务之急是先解开绳子,寻机逃脱报警。我端详着卫生间,失望地发现除了几瓶化妆品和一把塑料梳子外,别无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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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亮而富有穿透力的门铃声钻进我的耳朵,来的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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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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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外边的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来客身上时,我动作尽量轻缓地从浴缸里爬出。在地上像条青虫似地蠕动了半天,总算勉强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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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在卫生间的门上伸长了耳朵,满怀憧憬。倘若来客机警一些,发现情况有异,我和那姑娘便有了安全获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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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了别墅大门敞开的声音,我听到了别墅大门关闭的声音,二者相隔很短。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比来客懵然不觉更糟糕的情况发生了:凭借脚步声可以推断,一个人去开门,关门后的脚步声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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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不可能让女孩独自去开门,他亲自去迎接的人,只能是如约而至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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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所有的设想都落了空:挣脱束缚,故意制造声音引诱那个男人走进卫生间,然后打晕。多了个同伙,这么做等于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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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想越后怕,虽说只听到那个男人在开口说话,但并不等于别墅里只有他一个人。或许还有几个同伙默不做声地躲在其它地方。幸好卫生间里没有利器,老天爷似乎也在阻止我贸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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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热心教导我的前辈曾再三叮嘱我,推销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逞强,图一时口舌之快的代价往往是断送大好机会。而在这种情况下,断送的恐怕则是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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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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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一部电影:几个歹徒冲进某富豪家的别墅,挟持了别墅里的人,然后联系上身在外地的富豪,勒令他向指定的账号上转账。这种绑架方式貌似危险,实际上却起更省事,带着人质转移多少会有风险,而且还可能留有暴露真实身份的隐忧,不如就地解决。歹徒的同党监视富豪的举动,钱到帐后马上撤退,堪称闪电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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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可以确定,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中重演了,我被稀里糊涂地卷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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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若是图财,他们便不会轻易伤害人命,我这样宽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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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推销员不会有事吧?”我听到了女孩的声音,“干嘛要牵连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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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新来的同伙生着一副公鸭嗓子,“什么推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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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了很久,那个男人开了口:“刚才有个推销员纠缠不休,被我打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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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子冷笑一声:“你可真能干,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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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里。”女孩怯生生地说,“这么久还没动静,我担心他会不会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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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推销员。他们就像是乌龟,咬住就不松口。当面推销的大不了揍他一顿,打骚扰电话的最可恶,看不见摸不到。我去参观一下他是什么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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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发表了一番议论后,脚步声向卫生间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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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躺进浴缸,双目紧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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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的开锁声后,卫生间的灯亮了,随后门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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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死,你弄出的动静我都听到了。”公鸭嗓轻蔑地说,“听不懂我的话?是不是非要我朝你的大腿捅一刀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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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双眼,看到一个年轻男孩叉腰站在门口。他顶多二十岁出头,脸上像是挨了平底锅的猛击,五官可笑地聚在了一起。一双白多黑少的小眼睛冒着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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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死地盯着我:“你看起来不像是很害怕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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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害怕才见鬼,但害怕有什么用?面对匪徒,表现得过激或者过分紧张都可能激发他们暴虐的征服欲,最佳选择是装糊涂和虚弱。应付死亡威胁的手段除了顺从与合作,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意识到,我毫无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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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为优秀的推销员,必须得研究点心理学。尽管我没打算长久从事这一行,然而为了追求成功的喜悦,加上个人兴趣,特地买了本心理学基础研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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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呻吟了一声,竭力让眼神显得呆滞而迷离,试图让他感觉到我非常虚弱。任何人都不希望面对一个强势的对手,绑匪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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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他神经质地咯咯笑出了声,右手从腰间摸出了一把雪亮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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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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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个位置多漂亮。”他笑得前仰后合,“割断的喉咙,放光血,用水一冲,再把尸体装进麻袋扔到地下室。等别人发现时,你恐怕早就烂成了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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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女孩惊恐地尖叫起来,“你不能我家杀人……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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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嘴被堵住,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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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刺激她了。”男人冷冰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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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从公鸭嗓的脸上消失,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悻悻地走出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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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重重地被关上,我松了一口气。这家伙绝对不是在吓唬我,从他的脸上我能读出狂热和渴望……我更在意的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很耳熟,似曾相识,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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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需要相当的记忆力。正因为如此,没必要记住的东西得从大脑里格式化,才能腾出地方,客户的相貌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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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的新手,往往以能够在大街上发现客户,上前热情地打招呼为荣。这完全是愚蠢的做法,假如客户旁边有人同行,他就得花力气去解释和这满面微笑的傻小子是怎么认识的。如果再扯到生意上的往来,则更雪上加霜。无意中的泄密足以使客户愤然断绝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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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前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客户不过是一段代码,相貌什么的完全可以忽略。他们有固定住址,有的还有秘书,登门时提到要找谁,想弄错都难。这些都是我在学校里闻所未闻的东西,听得我有点目瞪口呆,但为了能多赚点钱,还是全部铭刻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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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手中的那把匕首我倒是记得很清楚,半年前我推销登山野营用品时,其中就有那玩意。不过他肯定不是我的客户,那副尊荣过目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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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追本朔源的事留到以后再仔细琢磨,如果我有以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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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再次响起,我听到了公鸭嗓的抱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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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了我一跳!干嘛不拔了插头?”大概是觉得这问题太愚蠢,他改变了攻击的目标,“该来的电话没动静,不该来的倒是一大堆!我出去的那段时间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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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给你的这个电话?不,我没有实体店,请去易手网上我的店铺查看货。”女孩的声音有气无力,“网址是……啊,对不起,我这有点急事,改天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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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匆匆忙忙地挂断了电话,想必受到了那个男人的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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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生意兴隆。”公鸭嗓挖苦道,“再有这种电话,你就说正忙,挂断就得了。这样没人会起疑心。也不会耽误我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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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买家和我关系很好,太冷淡他们会觉察,担心我出事了找上门更麻烦。”女孩用颤抖的声音辩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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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挺体贴嘛。不过没关系,来一个杀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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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了!”男人打断了公鸭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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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命令我?公鸭嗓怒气冲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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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不像是首领和手下,若说是合作,两个人的性格未免相差太远。我真希望他们能够起一场内讧,自相残杀。可惜两个人争论了几句就停了口,令我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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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孩原来是易手网的卖家,某种意义上和我算是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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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手网是本地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它的出现挤压了推销员的生存空间。有些卖家神通广大,从各种渠道购入商品,出售的价格比小代理商还便宜。像我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人,推销某种商品前,我都会去易手网看看价格,免得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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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来电话的买家,询问的都是与鞋有关的问题,第一个电话还提到了特价雪地靴……我心中一动,易手网上有一家鞋类专卖店铺很红火,昨天晚上浏览时看到了醒目位置标有特价雪地靴出售的信息,我也曾在那家店买过鞋。论坛上传说店主是个气质美女,难道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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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从心里发出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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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人,他们在电话里的声音和真实的嗓音相差悬殊,这女孩就是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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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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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为了准备见一位重要客户,我特地在网上买了双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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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便宜,款式大方是打动我的根本原因。我特地告诉卖家一定要在两天之内到货,皮鞋是准时到了,但我刚把脚伸进去,就沾了满袜子的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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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恼火地打电话过去质问卖家,她莫名其妙,猜想是前些日子为了货物损坏去快递公司投诉,因而得罪了快递员,他们挟怨报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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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承担起该负的责任。”她声音爽朗,“我这就去发送一双新的鞋给你,当然是用别的快递公司,误不了你的事,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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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准时到了,完好无损,还附带了几件小礼品当作赔礼。我感到宽慰之余,按照她的话把污损的鞋直接邮寄回了厂家。这我完全能够理解,因为这样能比较迅速地得到厂家的退款或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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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体贴的卖家,我想,要是有机会见上一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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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那女孩就是我想见的人,算得上机缘巧合,但见面的场景未免太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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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一阵乏意,眼皮变得有些沉重,生物钟告诉我,夜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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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一言不发。那个男人本来就沉默寡言,没有电话打来,姑娘也没机会开口。客厅里挂钟的滴答声清晰可闻,此刻闭上双眼,一分钟之内我便能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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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晃了晃脑袋,不能睡,睡着了没准会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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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个身,浴缸的边缘发出沙沙的摩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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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动!”公鸭嗓闻声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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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屋子里响起一声清脆的碎裂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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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砸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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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悚然变色,一个箭步窜了出去,别墅的大门打开,他似乎出去查看了。他忘了锁门……好机会!我用尽平生气力,以尽可能快的速度爬出浴缸,趴在地上,用脑袋顶开卫生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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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玻璃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不得而知,不过保安肯定会很快赶来,只要我能让他们发现异常就足够了。这样做的确有点冒险,不过目前没有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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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坚硬的鞋跟踩住了我的头,我的心一凉,那个男人没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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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了用劲,我整个脸贴在了地面上,差点连气都喘不上来。随后,我的太阳穴被硬物敲了一下,顿时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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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很难说我是昏过去还是睡过去,当被人粗暴地弄醒后,我甚至还有点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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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粗暴地揪住我的头发,狞笑道:“你得让个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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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愕地发现,自己躺在卫生间的地面,身边还有一个昏迷不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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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额角上流着血。年纪和公鸭嗓仿佛,相貌颇为英俊。是他砸的玻璃?……这个人我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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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指望保安了。”公鸭嗓打断了我的思绪,得意地说,“他们姗姗来迟,然后被我们可爱的女主人打发走了。既然你这么不老实,我想有必要给你换个地方。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给他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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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五除二地扒光昏迷的年轻人,公鸭嗓把他放进浴缸,掏出匕首狠狠一划,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响起。哀嚎声很低,但足以令我魂飞魄散……那种泄气的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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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割断了那人的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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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一切归于寂静。公鸭嗓抬起身,满头大汗,他打开水龙头,冲洗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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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痛苦地扭过头,他给了我一脚:“再打鬼主意,就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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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打开卫生间的门,提着双脚将我拖了出来。在走廊上行走了时,我的脸皮被摩擦得火辣辣的,接下来在台阶上险些磕掉了牙,终于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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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门被重重地关上,我的面前一片漆黑:这里就是他此前说过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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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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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异味,我嗅了嗅,有点刺鼻,是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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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地面怎么会有沥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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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找个地方靠起身,后背碰到了东西,一阵门响过后,我淹没在纸盒堆里。原来这是存放鞋子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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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年纪轻轻,心狠手辣的程度却令同龄人望尘莫及。祈祷他能放过我,比祈祷生出一对翅膀逃出这个牢笼更不现实。不行,得留下点线索。我绞尽脑汁地回忆以前究竟在什么地方见过他……见鬼,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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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之前还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认为等那两个人达到目的后会安然无恙,如今则是彻底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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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别人面前从容杀人的家伙,人命对他而言如同草芥。即便不从灭口的角度考虑,他也会把杀我当成乐趣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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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推开了。灯光刺眼,末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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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了。”女孩嗓音沙哑,“我来给你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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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幸免于难的兴奋感使得全身每一个细胞炸裂般的悸动。他们为什么走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捡回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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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浑身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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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很豪华。壁炉吊灯油画一应俱全。乳白色的布艺沙发环绕着花梨木的茶几,摆放在墙角的水族缸里,几条鲜艳的热带鱼悠然地游来游去。要不是落地窗的玻璃碎了一大块,难以相信这里曾经发生过惊心动魄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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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啜泣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大难过后人的情绪崩溃是常有的事,我柔声安慰了她半天,她哭得反而更加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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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了我的男朋友!”她声音哽咽,断断续续地说,“他联系不到我就登门查看,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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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鸭嗓杀害的年轻男人是她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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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挂钟,清晨四点半:“赶紧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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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她按住我拿起电话的手,“先让我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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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莫名其妙,男朋友都被杀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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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我男朋友的人……是我弟弟。”话一出口,她掩面痛哭,哭得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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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是她弟弟?我感到一阵眩晕,乱套了,一切都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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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然地瘫坐在沙发里,呆呆地看着面前哭成泪人儿的女孩。弟弟杀了自己的男朋友,这种荒唐而可怕的事不知该怎么劝解,也无法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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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什么值得对你隐瞒的了。”女孩揉了揉红肿的双眼,“我的弟弟在大学读书,说是读书,其实就是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鬼混。父亲常年在国外,拿他没办法,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并且威胁要修改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他走投无路,就迁怒于我。他和一个男人挟持我,向父亲勒索巨款。讨价还价都由那个男人出面,父亲不知道弟弟牵涉其中。天啊,他要是知道了真相,身体肯定承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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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套的动机,相似的故事,一股深深的悲哀涌上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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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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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她拼命地摇头,把头埋在两膝之间,“父亲的钱刚刚汇到了他们在国外的账户,弟弟和那个男人见目的达到,都离开了……虽然他杀了我的男朋友,但我还是没勇气报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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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仿佛凝固了,我和她蜡像似的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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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打了个激灵,觉得身后涌起一股寒意。猛地转头,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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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鸭嗓,他怎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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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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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感救了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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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同样需要徘徊于逻辑之外的直觉。对方笑眯眯的时候,没准心里已经在破口大骂,这时就得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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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打晕,是因为我的注意力被那女孩吸引,猝不及防。经历了整晚的折腾,精神虽然疲惫不堪,但是第六感变得格外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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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擦着我的肩膀划过,衣服出现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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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未中,公鸭嗓有点诧异,随即镇定下来,阴恻恻地说:“别做无谓的挣扎了,起码可以少受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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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我的词典里没有束手就擒这四个字。我慢慢后退,用余光四处寻找可以用来自卫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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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来干什么?”女孩嚷道 ,“还不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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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身体紧绷,蓄势待发:“留着他迟早是个祸患,我改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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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女孩声泪俱下,“给自己留条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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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鸭嗓愣了一下:“你,你真的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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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此良机,女孩拉住我的袖口就跑,我们用疯狂的速度跑进厨房,那里有一扇门。女孩又推又撞,门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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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我就是从这里进来的,你们觉得我会傻到不上锁吗?”公鸭嗓跟了上来,讽刺的说,“不管是真报警还是假报警,总之我得赶紧了解这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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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扑了过来,我俩扭在一起,在地上打滚。我被他压在身下,死死抓住他持刀的手腕,呼唤着女孩:“快打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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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似乎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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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暗叹息, 让她前来动手的确勉为其难,这种生死搏斗,稍微靠近便可能负伤,没准还会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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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了一口气,我抬起膝盖朝公鸭嗓的腹部使劲一顶,他闷哼一声,滚落到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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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他单膝跪地,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盯着我的目光里充满了仇视。不知是什么力量促使他陡然立起,发出一声近乎野兽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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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一闪,直奔我的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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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力躲避,双手齐用,抓住他的胳膊。他咬牙切齿地一使劲,击溃了我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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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捂住脸发出惨叫,同样发出惨叫的还有公鸭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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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黑色的尖刺扎进了他的咽喉。刀柄底部有个螺丝,扭一下就可以拔出一根可以在木头上打洞的金属尖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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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过的东西,性能烂熟于心,是推销员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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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虚脱无力地松开手。公鸭嗓的眼神涣散了,他像根烂木头似地倒了下去。衣袖在刚才的搏斗中被我扯断,胳膊上的针孔在白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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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足以让人变得比禽兽不如。”我拉起瘫倒在地的女孩,“刚开始我就觉得他的眼睛有点不寻常,我曾经在电视里见到过深度毒瘾患者的眼睛,和他一样白少黑多,瞳孔枯萎,果然没错。事到如今,你总该有报警的决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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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吧。”她喃喃自语,“就当是做了一个噩梦。事情处理妥当后,你会得到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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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惊讶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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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拿爸爸的生命冒险。”她声音犹如梦呓,“男朋友死了,弟弟死了,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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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着转过身,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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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门前,我停下了脚步。差点忘了一件事,那个神秘的男人还没有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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陡然转身,我便看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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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无声无息地站在我的背后,猝不及防,两只大眼睛充满了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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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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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明白那个男人是谁了。”我缓缓地坐在地上,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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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勉强笑了笑:“我听不懂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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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确有点难懂,所以我只好进一步解释:“今天晚上在这栋房子里出现了五个人,我、你、你弟弟、你的男朋友,还有那个我只闻其声未见其面的男人。实际上只有四个人,你的男朋友就是那个男人,如今他死了,我理所应当地接了他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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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开玩笑?”女孩直勾勾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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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没有更好的人选了。”我淡淡地说,“警察到来后,在房间里发现三具尸体。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弟弟与我挟持了你和你男朋友,你的男朋友奋起反抗,和我俩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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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色阴沉下来:“真是越说越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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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拿着刀干什么?”我抬起下巴点了点她的右手,尽管匕首反握,贴在胳膊上,还是可以看到锋利的刀刃,“如果你没有打算动手,这只不过是我的推测,你的举动让它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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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能说明什么?”她还在负隅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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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得从半个月前说起。我在你的网店买了一双鞋,送货的正是你那位男朋友。”我注意到她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我的记性本来没那么好,但是那双鞋里有沥青,所以脑海里还残留着对他声音和相貌的记忆。你放我出来后,我终于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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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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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在心里咒骂为什么会这么巧吧?”我笑道,“其实根本和巧合无关,你在网上出售东西的时候,完全没法预料到买家会是什么样的人。偏偏赶上了我这种人,我偏偏对那双沾有沥青的皮鞋开始感兴趣。我承认当时只是一念而过,被关进地下室后才逐渐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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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这么一说,女孩反倒释然了:“为什么对它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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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是快递员挟怨报复,粗想之下,倒也解释得通。不过仔细想来,就有点奇怪了。为什么非得用沥青那种脏兮兮的东西?直接在鞋面上划几个口子就足够了。鞋里的沥青明显是在加热后塞进去的,太麻烦。如此推断,之所以用沥青,是有非用不可的理由,而你弟弟威胁要杀我的那段话提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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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子没一点头脑。”她冷冷地说,“除了给家族丢脸,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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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这么有名的东西你应该知道。用泥覆盖住鸡,烤熟后剥开,连毛都省得拔了。同理,如果把人塞进滚烫的沥青中,血液会凝固,等到沥青凝固时,既可以做到轻易分尸,还可以掩盖尸臭,实在是一举多得。”我滔滔不绝道,“要说证据,我刚才在地下室里就找到了几双有沥青的鞋,用脚使劲踩裂后,腐烂的臭味飘了出来,联系事情的前后,我忽然全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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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的这么津津有味。”女孩索性取出了匕首,眼露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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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说说,你却亲力而为。”我讽刺地说,“将藏有尸块的沥青塞进鞋里,再加上点熔化的沥青,买家到手后第一反应就是要退货,没人会和那黑乎乎的玩意较真,掏出来,切碎,看看里边有什么玄机。你让顾客退货的地址也不是什么鞋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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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有色金属熔炼站。沥青都在那里被烧成了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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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是你父亲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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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扯上我父亲!”她有些激动,“我的话照样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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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你是大小姐嘛。”我耸耸肩,“你吩咐男朋友伪装成快递公司的人送货,一来可以观察客户的反映,二来为最后嫁祸给他做好铺垫。你自己安抚收到带有沥青鞋子的顾客,即便有个别人投诉,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的快递公司,也很难查出个所以然,更何况你包赔损失,他们更不可能彻查。反正你的顾客够多,尽可以挑选人慢慢邮寄尸块。利用买家替你完成邮寄尸块的工作,看上去风险很大,然而充分利用了网络买家的心理,他们最在乎的是避免自己的损失,实际操作起来,反倒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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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很讨厌,到处都有摄像头。”她慨叹道,“家里的车被弟弟开走了,再说把尸体搬运出去可能被人看到或是监控录像拍到。熔化沥青的工作都是在地下室完成的,好在大冬天的,烟囱里冒烟很正常,别墅南边是山,北风一吹,小区里边的人压根闻不到怪味。我觉得这计划很棒,没想到被你看穿,我真有点后悔没有一开始就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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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告诉被你分尸的人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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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的新欢。”她铁青着脸,“他胆子够大,居然趁我不在把她带来这里,结果被我堵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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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是够心狠的,新欢被杀了还能帮你到处送货。捧着带有新欢尸块的盒子,他不觉得胆寒?我明白,我些人为了钱连爹妈都能出卖,稍作威逼利诱,他就屈服了。可怜的是,他不知道你早就打定主意要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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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只能利用,不能爱。”她若无其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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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轻喟道,“我猜你本来的计划是制造出男友和弟弟互相残杀的假象,但他们的心中却以为你要帮助他们杀掉对方。你是以什么为诱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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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弟弟,让他和我男朋友做出挟持我的假象勒索父亲,反正父亲没见过男朋友,事后杀了她灭口。至于男朋友,我则告诉他钱到手后杀了弟弟,两人远走高飞。”她有点不耐烦,时不时地看挂钟,“你跑来推销时,我想随便说几句打发你走,免得你纠缠不休。不料我那没脑子的男朋友打晕了你,只好将计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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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告诉男朋友,留下我这个活口可以将罪责推到你弟弟的身上。而你弟弟则认为我是杀你男友的替罪羔羊,他们够信任你。包括你弟弟的去而复返,全在你的计算之内。貌似保护我,实质是为了假如我幸存,对你毫无戒心。把我留下来,是为了和你弟弟再次残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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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他们并不信任我,而是太相信自己。”她细细地审视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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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这样两个孩子,任何父亲都会很失望。”我微笑道,“可他毕竟不忍心,就派我来‘观察’一下。我保证仅仅是‘观察’,除非我的生命受到威胁,否则不能反击。这也算是他给你们的最后一次机会。反正他还可以再生孩子,没了你们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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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撒谎!”她的脸因痛苦而变形,“父亲是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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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你也该爱自己的弟弟。别看表了,我知道他马上就要赶到。他告诉你会来料理后事,你认为我是那被料理的对象,我觉得恰恰相反。咱们不妨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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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和恐怖在她的脸上蔓延开。刚才她没有得到偷袭的机会,没把握杀了我,一直在犹豫,现在她不能也不敢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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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刚才主动坐在地上,她想用刀刺我,要么弯腰,要么扑过来,都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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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这种姿势还有一个名称:黄兔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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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的手,颤抖的刀,虚弱的我还可以应付。在她扑过来的同时,我微微侧身,挥拳痛击她的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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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晕倒前,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迷惑,似乎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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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出一口气,四肢伸展地躺在地上。她说得没错,我和她的父亲素昧平生,刚才说的那些的确都是在撒谎。这是我平生最大的赌博,好在赌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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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是要向警察掩盖罪行,她试图欺骗的人只有一个:她的父亲。这些手法并不足以让她摆脱嫌疑,但足以应付父亲的怀疑和调查。就像会撒谎的人,往往是将谎言掺杂在实话中,用些比较笨和麻烦的办法,留下点破绽反而更显得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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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亲认定她是无辜之后,必然会竭力善后,便可以抽身而去,这就是她的得意算盘。然而我成功地引发了她对父亲的怀疑,令她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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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别人看成同类,或喜欢,或提防,全凭心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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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守则里对此的归纳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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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地狱,全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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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要做的是赶紧拨打110,希望警察在她父亲回来之前赶到。能够让女儿如此苦心竭虑地设计圈套去算计的父亲,必然是个厉害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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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究竟是不是我口中那种六亲不认的人物,我实在没胆量冒险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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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推销员前辈教给我很多东西,但这一条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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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都不要过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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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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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童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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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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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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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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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穆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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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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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个夜晚,几朵稀薄的流云慢慢将月亮围起来,很快,大地上仅有的淡白光芒被一片灰暗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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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门的话,就得点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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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穿着一身黑衣,就在这样的夜晚,从迷迷茫茫的雾气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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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像猫般的不知名生物,在他面前引路,长尾高高竖起,末端发出柔和而适度的光亮,刚好能够照亮前方约四、五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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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青石板小路,走过那座石桥,再往右前行二百米,就到了夏关村的打铁铺,掌柜的姓龙,是一个打铁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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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门前,那引路的小东西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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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拉开门,一张粗糙的团脸显得十足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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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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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抬脚跨过高高的门槛,布鞋底接触到了一块突出的土包。这样的房子是没有地板的,泥土被踩得坑坑洼洼,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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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间屋,但是够大。床在最深处的角落,上面躺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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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在床前停下来,目光落到女人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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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细长,干枯褶皱,指甲塞满垢物的双手在她扁平的肚子上不停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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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了……出来了……”她这么疯癫癫地呻吟着,“慢点……儿啊,你慢点……娘快疼得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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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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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上前来,和黑衣男人一起看着自己的妻,眼神充满了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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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一个月了,总是这样,想儿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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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与妻子龙邱氏是村里的好人,打出来的铁锅、菜刀是经久耐用的好东西,邻村的人都来买,遗憾的是长年膝下无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眼看两人年近五十了,龙邱氏越发想不通,求神拜佛折腾了一阵,后有一日,突然欣喜万分地说送子娘娘托梦了,要给自己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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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她感到肚子有反应,从此便一卧不起,成日在床上等待儿子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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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啊……儿啊……我不疼了……你快出来吧……爹和娘等着你呐!”她又开始喃喃自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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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走近两步,伸手去摸女人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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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一碰触到,女人突然发狂似地叫起来,双手猛地抓住床沿,双脚张开,眼珠外凸,细汗像从海绵里挤出来一样,浸透了脸庞与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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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她喘起气来,就像个真正的产妇般:“呼!呼!疼!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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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慢慢地用手掌抚过女人的额头,替她把头发理顺,把汗擦去,再向下滑过脖子,滑过胳膊,来到她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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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呼吸,用力。”古轻远低沉的声音穿透女人的尖叫,将她恐慌狂躁的心灵慢慢带向平静:“一会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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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疑惑地看着这个男人,心想这外乡人真的像老五说的那么神奇?该不会是个骗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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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在慢慢散去,即便如此,月光也仍然不见皎洁,这是黎明前的阴沉,连即将到来的朝日也无法改变的黑暗时刻。五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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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声惊呼划破大屋,堆放在门口的那些铁器因为震荡而蜂鸣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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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是个丫头。”古轻远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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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邱氏也笑了:“谢谢大夫,让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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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这下愣住了,赶紧扯了扯古轻远的衣裳,将他拉到一边,窃声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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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回事?我上哪儿去找个孩子给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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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那口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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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古轻远的手指,龙师傅回头看自家灶头上的大铁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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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祖父辈留下来的传家之宝,据说怎么烧都烧不坏,而且吸热快,易清洗。现在锅里一干二净,自从龙邱氏卧床以来,再没开过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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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停顿了一下,皱起了眉头:“你还是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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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那口锅。”古轻远仍是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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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脾气虽好,但这时也差不多快耗尽了,他想操起自己打的铁锹将这个外乡男人撵出门。这时,一个细细的声音从那口锅上厚厚的木盖缝隙间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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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婴儿的咳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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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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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哭了起来,哇哇的,让人听了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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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赶紧奔过去将木盖掀开,看见乌黑的锅里躺着一个洁白的幼婴,白胖的小脚微微颤动,右脚心有一个细小的胎记。他无甚经验,手忙脚乱地将孩子抓起,像抱了个烫手山芋似地走到古轻远前,哽咽了许久,才慢慢地说了一句:“真的是个丫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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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哭了,泪眼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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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幼婴抱到龙邱氏面前,女人起身抱过去,团在怀里再也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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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龙师傅回头时,古轻远已经不见了,一张纸条放在桌上,上面有一排隽秀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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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三,寅时,龙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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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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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每一个外乡人都不会在这里受到地域歧视,但深圳从来就不是一个亲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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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为人们调和了一盘光怪陆离的菜肴:既有看似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踩在塔尖上的自我满足,冷漠疏离的人际关系,也有日夜奔波的劳苦,躲在廉价出租房里啃噬哀伤的自怜,还有总是匮乏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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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冲出重围,便是沉沦。但更多的人在中间的灰色地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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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里的人,老得特别快。他们的心承载了大于体重约二十五倍的压力,那已经接近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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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小部分人喜欢采用独到的方式来实现目标,为此,他们也会付出特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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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与收获成正比,那是不谙世事的白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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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却只得到一半甚至更少。但这算是幸运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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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少数人,就是那部分不走正常途径、采用独到方式的人,其下场简直可以用无间地狱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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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那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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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这栋夹杂在林立高楼中一隅,被危险的电线与广告牌所包围,破旧而狭小的赭红色楼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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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算是方便的,只是除了不小心走错路,很难有人会刻意拐七八个弯,穿过臭臭的背街,钻进这条小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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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十楼都是空的,连窗户都没有,黑咕隆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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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楼梯走上十一楼,会发现有六扇门,一样的尺寸,一样的颜色,整齐地排在墙上,像六副欠缺内容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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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敲响哪一扇,都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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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关,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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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之后,就看见应声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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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偌大的空荡荡的房间,大约有七八十平米,或许有一百平米也说不定。一面全是门,六扇;门的对面全是窗,明晃晃的玻璃敞开着,没有窗帘,外面的景象如同宽幕电影上的画面般呈现出来。这样的房间在白日根本不需要人工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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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声的男人通常打着赤脚,盘腿坐在房间中的地板上,面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旁边还有一堆烟蒂和空酒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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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是想赶快离开这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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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男人站起来,半眯起充血的眼睛,一抬下巴:“是来谈生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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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过我应该是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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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走错。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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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有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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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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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呼啦冲过来,将那欲夺门而逃的来访者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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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名片,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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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来人惶恐而无奈地将那张递过来的皱巴巴的名片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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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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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广告就是你打的?”来人稍稍稳定了一下神经,开始整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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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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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任何关于鬼魂的问题都可以给出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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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客人是不是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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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骗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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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鼻子里喷出一声嗤笑,大摇大摆地走回房间中央,盘腿重新坐下,自己点燃一支细雪茄,又递给对方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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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也走到他面前,犹豫了那么一刹那,便接过雪茄,席地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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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沉默了一会,呛鼻的烟雾在他们面前漂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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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渐染昏黄,几只鸟尖叫着掠过那一排连续的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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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的最后一道光落在来人的头顶,乌黑而略显稀松的头发下是一张中年男人的脸。纵然衣着光鲜,手腕上带一块金灿灿的名表,指甲修理得干净而整齐,但也难以掩饰他未老先衰的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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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和唇边布满了皱纹,眼珠昏黄,说话时的每个表情都透露出一股虚弱无力,靠得太近时,还会感到一阵阵扑面而来的阴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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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也不会来找你。这……这并不是因为不尊重古先生,而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件的确是常人难以解决,也难以想象的。”在开口之前,男人也要过一支雪茄吸了起来,此时才像缓过一口气般,慢慢道来,“所以,待我说完要求之后,古先生若是赶我出门,我也丝毫不会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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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可是你要跑,我从来不赶客人出门。除非他付不起我开的价钱。”古轻远嘿嘿笑了起来,那丝古怪的感觉让人猜不透他是认真还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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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男人叹了一口气:“我不会付不起钱,我只怕你给不了我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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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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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士朝,是个生意人。”男人一开始讲起来,就陷入了一种特定的情绪,眼神有些发雾,握着雪茄的手停止在膝盖上,一直到烟灰不断掉落,也毫无感觉,“二十五年前来深圳时,还是个一无所有的毛头小伙,现在,我的地产公司光在广东就开发了十七、八处楼盘,北京和上海分公司也在不断拓展中。地产这个行业,能操作的都不是小人物。和我竞争的几个大老板一个比一个狠,后台一个比一个硬。七年前,我风头正茂,惹恼了本土一位有名的地产大亨——姓王,这里我就不提他的全名了。他联手其他几位,大力限制我的发展,土地拿不下来、工程拖拖拉拉、营销策略受误导,几个亿就那样没了……总之,我永远忘不了那年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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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静静听着,没有打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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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休息了一个月,一天,母亲带来一个瞎眼老奶奶,说是替我转运的。老奶奶说,求神拜佛没有用,若要心想事成,必用一种古老神秘的方法才能实现,而且代价极大。我当时被愤怒与羞愧冲昏了头,只要能整垮那个地产大亨,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付出。老奶奶见我心诚,便细细与我谈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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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人有三魂六魄,惟有寿终正寝,并且在丧葬仪式正常处理的情况下,三魂才会安然归向各自的去处,而七魄也停留于死后的躯体。但若是在一些所谓不正常的情况下,例如失踪、凶死、夭折、尸骨外露、无人祭祀、丧葬不完整等之原因,则会魂魄不得安宁。人们对于不安宁的魂魄,莫不是害怕恐惧。但如果请到有功德的灵界人士加以仪式,不但不会害怕,还可以对其加以控制,帮助自己办到生者无法完成的事情。当时我一听,心下便开始打鼓——这不是在打死人的主意吗?灵验不灵验是一回事,亵渎亡魂可是我不敢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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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犹豫,但我还是听老奶奶把话说完:她说成年人的魂魄怨念过多,尤其是非正常死亡者,几乎很难有法术能够镇压。而小孩子的魂魄,也就是童魂,是可以通过法器以及符咒来控灵的,这种控灵术又叫做‘养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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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庄士朝不禁喉咙一阵紧缩,下巴颤抖了几下,像是对自己口里说出来的话感到厌恶与憎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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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轻轻一笑:“你养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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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聚起额间多肉的眉头,摆出一副苦脸:“到现在养六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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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用的勾魂大法、降头术、还是追魂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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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一惊,抬头盯着古轻远:“原来你也是个中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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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笑而不答,洁白的牙齿在逐渐转黑的室内显得闪烁迷离,就如同他的身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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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的勾魂大法,因为当时老家附近刚好有一个不满两周岁的童男夭折,是病死的,就埋在二十里开外的坟地。在瞎眼老奶奶的指示下,我拿钱买到了亡童的生辰八字,备齐香烛纸钱,找到一条合适的柳条。然后在他下葬后第三个星期的一个夜晚,我们在他坟前焚香祭告,把柳条插在坟头上,令其自然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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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上之后,我就回深圳去了,我老母亲帮我时不时去照看一下柳条,当然,要趁无人注意时。半年后,那柳条就生长得枝繁叶茂。得知消息后,我就返回老家,跟随瞎眼老奶奶重返亡童之墓。我看见老奶奶运起勾魂大法,使那亡童的魂魄附到柳条上,然后一面念咒焚符,一面取下柳条。她花了一个星期时间,将柳条雕刻成一个约寸半高的小人偶,用墨和朱砂画上五官,交给我。回到深圳后,听从老奶奶的指点,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小玻璃瓶,将柳条小人偶装进去,便算作养了小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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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古轻远手中多了一瓶伏特加,直接喝起来。庄士朝见古轻远一直面带微笑地听着,没有丝毫大惊小怪的神色,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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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一个酒杯也来一点,可是这空荡荡的房间几乎什么都没有,连电灯都没有。白日还可以靠着自然光维持亮度的房间,此刻唯一的光源竟然是古轻远脚下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发出荧荧光芒,像那坟墓的磷火,微微颤抖,飘忽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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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古轻远将酒瓶递了过来,那眼神示意他也可以直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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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抓过酒瓶仰头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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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调兑过的烈性酒精穿过喉咙,像穿过一条深入无底洞的隧道,慢慢潜入他的体内,然后滋润挥发,成为他大脑中的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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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昏沉沉的大脑,虽有些疼痛,但比较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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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时候,他都在睡觉,当我有命时,就对着瓶子吹口气,念老奶奶教的咒语,将小鬼唤醒,再吩咐它去办事,当然,每次办事,都会给他一个承诺。因为我从不食言,言出必行,所以我养的小鬼从不讨价还价,瞬间就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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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几年来,你都风调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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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生意逐渐恢复元气,因为每次都靠小鬼的耳报,事先摸透对手的底牌,在投标或拍买时,无往不利;而后我还……”庄士朝停顿了一下,咬了一下嘴唇,但也仅考虑了那么一两秒,便说了出来:“我还差小鬼去压那个地产大亨的床,将他压得卧病在床,起不了身。去年,他死于急发的癌症,当然,这也是小鬼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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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开始信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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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苦笑。应该是吧,不然这些细节完全没必要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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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突然站起来,活动了几下腿脚,走到窗边:“但凡养小鬼的人,起初都能风调雨顺,但有一个坏处就是,小鬼越强,反噬就越狠,饲主往往都死在小鬼手里。想必庄先生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困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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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如此。最近两年,我发觉自己严重失眠、偶尔精神恍惚,而且越来越害怕人多的地方,只有一个人时才能稍微感到安心。心理医生说这是忧郁症,但我知道这是养小鬼的必然下场。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我没想到……”说到此处,庄士朝忽然住口了,沉默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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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的浮云像一副画,久久地凝固在天空中,古轻远就抬头看着天空,自己也如同雕刻般凝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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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互不打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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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缓慢的风已将天上的浮云吹成另外一副图画,庄士朝才重新开口:“我第二任夫人怀孕了,下周六就是预产期。三个月前,我们去照了B超,是个女孩。当天晚上,那小鬼给我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要我那孩子与他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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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转过身:“他要你再养一个小鬼?而且是你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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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怜的中年男子点头:“我原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国外。内人与我两年前结婚,比我小十六岁,这是她的头一胎。我们自然不答应,那小鬼就威胁要把给我的全部收回去。他……说到做到,这三个月来,我在各方面都不顺利,身体也莫名其妙地虚弱了许多。夫人住在香港的医院里,倒是好好的。可是那小鬼说,是他在好好保护胎儿,为的就是到时有一个好玩伴。”他实在是说不下去了,指甲在地板上紧紧扣着,似乎想抓住某种能宣泄愤慨、寄托伤怀的东西。可惜古轻远那房间的地板是坚硬的红木,光滑得连缝都没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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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验的法师不会只勾一个魂的,看来那个老奶奶道行还是浅了些许。”古轻远边摇头边走回男子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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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地的庄士朝抬头仰望古轻远高大的身躯:“帮帮我!告诉我!怎么做才能摆脱那个小鬼?我回去找瞎眼老奶奶,但她几年前已经仙逝,我也找过其他法师,都没办法降伏,反而让那小鬼愈加凶狠。现在,我不仅是不敢求他办任何事,我连家都不敢回。这段时间我都住在酒店……结果也没用……没用的……天天晚上,一上床就听见那小鬼的嬉笑声,从床底下传来,咯咯咯咯,咯咯咯咯……”模仿起小鬼的笑声,庄先生的表情竟呈现出一丝邪气的痴狂,“他就那么细声细气地笑着,不时用那种古怪的童声说‘好寂寞啊……不好玩呢……再养一个!再养一个!'……啊!”突然庄先生大叫一声,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全身颤抖起来,眼角有大颗的泪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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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瞟着脚下卑微的男人,没有太多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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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晚上,带我去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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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用力点头:“谢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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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谢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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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价钱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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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古轻远一笑:“价钱是最容易接受的东西,真正的代价,比这叫人为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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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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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关村位于冀水以北,落星山以南。人口约有四百户,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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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水一条不知名的小支流东西向穿越村庄,名为“摘星”的石拱桥横跨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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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当年古轻远走过的桥。桥下依旧水声玲珑,清澈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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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梳头的姑娘站在桥洞下,望着水面发呆,细软的发丝随着春风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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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月,快回来,开饭了!”龙邱氏的唤声飞过黄昏的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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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酉时,日沉大地,村里炊烟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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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三月初三,龙碎月九岁了。龙师傅家做了一桌好菜,为碎月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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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虽然绝口不提古轻远的事,但随着碎月的成长,越来越多的闲言开始漫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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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月不是龙家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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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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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不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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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眉目有股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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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更的蒲老说,看见她经常深夜在桥边徘徊,怕是有河妖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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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龙师傅的铁铺一年不如一年,不是手艺生了,而是他家姑娘让人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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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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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月一脚踏进家门,便看见桌上放满了自己爱吃的菜,灶头上的大锅还在焖着红烧肉,她从来不知道其实自己也曾经是锅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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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邱氏一把拉过她,心疼地拂了拂女儿散落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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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梳头呢?这样多丑。碎月九岁了,该爱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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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只要我梳头,就要扯我的小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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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龙邱氏没太在意,”是村里哪个捣蛋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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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村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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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村的孩子也跑来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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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欺负我,就是跟我玩。我故意不梳,偏不给他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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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师傅把最后一道菜——红烧肉端过来,招呼二人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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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坐到一起,一人举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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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我们家碎月越长越大。”龙师傅笑呵呵地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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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人就会越长越大,这还用你祝福么!”龙邱氏嗔笑道:“来,祝我们家碎月将来找个好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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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月笑嘻嘻地看着爹娘:“他说不准我嫁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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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妻盯着女儿白皙的脸,忽地感到一阵寒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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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家的孩子,跟你说这些下流话?”龙师傅预备去找那孩子家长说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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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月低下头,有些委屈:“不是村里的……是……是河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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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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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感到红烧肉呛在喉咙里,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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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邱氏则嘤嘤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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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村里的谣言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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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河里的孩子,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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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清楚。比我小,是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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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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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我过桥时,他叫住我的。”碎月努力地回想,”我往桥底下一看,水里有个小小的孩子,隔着水面跟我打招呼。他说‘妹妹,妹妹,跟我玩儿吧’。我说‘你比我小多了,该叫我姐姐。’他不肯,说我是‘妹妹’。我觉得挺有趣的,后来,就……就跟他玩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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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唐!水里怎么可能有孩子!八成是你自己的影子吧。”龙师傅一掌拍在桌上,竹筷骨碌碌滚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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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月吓得一哆嗦,泪珠簌簌地落下,一头扑进娘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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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邱氏赶紧搂住她,又是亲又是拍地哄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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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岁寿宴就这么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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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过来时,已是亥时,也就是我们说的夜深人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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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月眼角还挂着几滴湿润的水花。她随手抓了一件薄衫罩在肩上,然后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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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摘星桥,水面波光粼粼,月在波动中裂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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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了?” 幽幽的桥底下,传出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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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啊,我说话算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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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今天的风可真冷啊。水里的月亮都乱了,就像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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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呢,你从来没告诉过我,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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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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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住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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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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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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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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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是在水里呢?是喜欢游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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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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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爹生我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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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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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喜欢我跟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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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满的脸慢慢从水深处浮上来,在离水面大约只有一公分处停下了,因为光线折射的原因,显得面容扭曲:“这个臭老头!我要他知道我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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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骂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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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也不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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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不许,也没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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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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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阿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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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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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骂我爹,也别给他厉害看,好吗?他只是不想让我遭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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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你白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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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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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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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一声苍老、颤抖、歇斯底里的狂叫震动水面,是打更的蒲老。一瞬间,那个叫阿满的孩子沉回了水深处,再也看不到他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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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蹒跚而匆忙地朝村头跑去,一路上,许多人家拉开门,不满地叫道:“喊什么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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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呀……鬼……!”蒲老手里的灯火掉了:“龙家姑娘鬼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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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边的碎月茫然地回头,丝毫不知自己的脸像纸般惨白,衣衫在月光下,也显得僵硬单薄,如同那丧葬中即将焚烧的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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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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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一条狭长的走廊,东西并排四个区,南北走向很短。这是指的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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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起依次是:南山、福田、罗湖、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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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聚集着全国著名的主题公园,支撑着深圳的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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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是新兴的政治文化商业中心,豪华写字楼与居住区连成一片,商业区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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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是旧区,从前被港人带动的繁华散落在一片萧瑟旧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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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人口少,再往东走,就是海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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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的别墅区价格昂贵,其中有几处就是庄士朝的集团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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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那栋别墅修建在半山,面朝大海。就是这栋房子里,养着一只厉害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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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站在门廊前,按响门铃。应门的是一个老妇,背驼成一张弓,头皮上几乎没有头发了,肌肤上布满斑点,连走路都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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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舍不得打发的老佣人吧。古轻远理所当然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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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客厅坐下不到三分钟,庄士朝就踏进大门,手里握着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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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先生。”看到古轻远,他紧蹦的脸颊终于略微松弛了一下,“你果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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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收到,我当然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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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先生不自觉地抬眼朝楼上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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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看看天花板:“在楼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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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二楼左手最后一间房。”顿了一下,庄先生补充道,“我的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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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看了他一眼:“养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你胆子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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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那旋转向上的欧式螺旋梯,走入左手尽头的圆形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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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而古怪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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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上铺着中东运来的地毯,天花板上吊着水晶灯,巨大的落地窗垂着白色丝绸,一束金色百合放在床尾的矮几上。这是它华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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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放着一个檀香木雕刻的木马,一些橡胶制玩具散落在一尘不染的地板上,有小手枪、小皮球,还有几个绒毛公仔。沙发边上的杂物筐里不仅装着金融杂志,还有几本童话书。这是它古怪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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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古轻远一边环视这个房间,一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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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见回答,他回头看向庄士朝。只见这个男人哆嗦着站在门边,像是在为是否要再向前踏一步而犹豫:“我……没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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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名字可就麻烦了啊。”古轻远的目光落在东南方的大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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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床沿边坐了下来,身体还刻意往下沉了沉,像是在测试床垫的舒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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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丝绸窗帘外的天空一片灰蓝,很快,又将是一个夜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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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将手伸向羽绒枕头,突然,床垫开始动起来。似有人在从下往上顶。古轻远没理会,抓住了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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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垫动得更加厉害起来。不仅上下起伏,还左右摇晃,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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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的脸都白了,扶着门框不敢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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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掀开枕头,看见下面有一个小玻璃樽,瓶内壁上沾着一些污垢,让原本清晰的玻璃变得有些模糊,但还是可以分辨出瓶里装着一个小人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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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时,一股凉风穿过窗户,射过房间,室内温度骤然间下降了三、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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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站起来,从裤兜里掏出一柄白色的小木刀,用刀刃去剔开玻璃樽的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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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咿哇……”一个尖锐刺耳的童声在瓶塞飞开的一刹那从瓶子里钻了出来。站在门边的庄士朝顿时瞳孔放大,整个人贴在了门上,任凭那凌厉的童声在耳边尖叫:“爸爸!爸爸!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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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古……古先……”他尝试着说一些话,但脖子逐渐出现的青红印记让他每发一个音都异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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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冲他做了一个手势:“别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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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古轻远将瓶子举高,做出往墙上摔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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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爸爸!不要害我!”这凌厉童声回荡在房间,让庄士朝全身寒毛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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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先生!”他感到脖子上的力道似乎松了一下,于是马上喊出自己早就想说的话,“快把他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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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回头,嘴角露出一股玩世不恭的笑:“庄先生,他原本就是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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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他用力将手里的瓶子砸向墙,玻璃瓶碎了,里面的柳木小人儿掉了出来。那画上去的眉眼口鼻,隐约是个俊美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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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阴冷的寒气转而冲向古轻远,但在离他二十公分处停了下来,徘徊着不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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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声叫道:“还给我!还给我!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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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捡起小人偶,对着房间里只有他才看得见的小孩一笑:“不好意思,我刚好饿了。”说完,他将小人偶朝嘴里一送,一口,一口,慢慢将它吃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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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的眼睛瞪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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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一小截人偶被吃下古轻远的肚子里时,房间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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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一点一点地回到这里,白色丝绸窗帘柔顺地下垂,不再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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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也重获自由,他奔了过来:“你……你就这样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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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打了个饱嗝:“呃!太好了,晚饭钱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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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一拳打在古轻远的胳膊上:“呵呵!呵呵!兄弟!你……以后就是我庄士朝的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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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去的途中,庄士朝想把自己集团新开发的一处房产最顶层的豪华公寓送给古轻远,但被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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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没有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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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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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孩没死,因为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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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名字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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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没说话,庄先生也没追问,他知道这种技术问题很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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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再来找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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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去找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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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打颤,车拐了个弯,在路边刹住:“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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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说了,事情还没办完。既然没办法弄死他,他就还会再出来。所以,现在唯一的方法是,把你的女儿送到别处去,离这里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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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一直呆在你肚子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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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庄士朝的小眼睛,古轻远点燃一支雪茄:“吃了东西还要打屁呢,你以为我的肚子是玉皇大帝的天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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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送到……”庄先生脑中很快掠过几位亲朋好友的名单,最后选定了其中一位关系最好的:“夏威夷,我表哥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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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板!别小看了小鬼的能力,我说过,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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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哪里合适?”庄先生不解了,美国还不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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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深吸一口那正宗的哈瓦那雪茄,轻松地说:“明朝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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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罗湖关口,经过新界与九龙,庄士朝的白色奔驰停在香港赞育医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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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间顶级病房里,庄士朝献上了一束妻子最喜欢的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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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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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没有回答,反而用疑问的眼光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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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一切都好了!”庄先生温柔地抚摸着妻子的额头,虽然因为怀孕而让那张美丽的脸有些浮肿,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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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孕妇终于露出了三个月来头一次笑容:“亲爱的……”突然她想起了什么,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张纸:“对了,我爸今天打了电话,说已经给宝宝取好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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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纸递过去,古轻远瞟了一眼,上面写着:庄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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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还说,生完之后,他和妈就过来帮我们带孩子。虽然有佣人,但是他们不放心……”孕妇喋喋不休地讲着,慢慢地,她发现庄士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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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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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你听我说。”他捧起妻子的下巴,“生下宝宝之后,就要交给这位古先生。他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宝宝,在合适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把她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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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妇一把将百合花打翻在地,“凭什么?!那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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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都是因为那个死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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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付了他多少钱?怎么还没有搞定?再多出一点不行吗?”孕妇愤怒地转向沉默了许久的古轻远,“一百万,两百万,你开口就是,我们都接受。但别打我女儿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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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一副颇有涵养的样子,但眼中却透出痞子的神采:“我早就说过,价钱是最容易接受的东西,真正的代价,比这叫人为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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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朝用力抱住激动的妻子,脸色死灰。现在他终于理解到这句话的分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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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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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消半个月的时间,村里的小孩一个接一个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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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花是头一个掉河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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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是刘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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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后,大家都把自己的孩子锁起来,不让他们路过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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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孩仍然以一天一个的速度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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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高烧、痢疾、天花、水痘……什么样的毛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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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流传着这样的谣言:龙碎月是河妖选中的侍女,负责把小孩骗到河里去做祭祀品。现在骗不到小孩了,河妖发怒,让孩子们全都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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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师傅和龙邱氏也把碎月关在了家里。全村只有她一个小孩好好的,什么病都没有,走出去恐怕会被吐沫星子淹死,或者被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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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铺隔壁米铺老板的女儿桂妹这两天打摆子,浑身忽冷忽热,嘴里叨念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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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妹算得上碎月的朋友,因此听父母谈起后,她很想为桂妹做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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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她悄悄起来,偷来父亲的钥匙将门打开,背上自己的小竹篓,想上后山为桂妹采点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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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到村门口,便被打更的蒲老发现。老头敲锣打鼓地引来村民们,大家将碎月推倒在地,围上去你一脚我一脚地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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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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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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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的孩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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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月紧紧抓住小竹篓,一声不吭。她怕惊醒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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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夜晚的雾气也如同往常般浓郁。忽然,轱辘轱辘……轱辘轱辘……一阵模糊但又清晰的车轮声穿过夜空,钻入他们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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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愣住了,胆大的往浓雾中张望,便瞧见了眼前的这一幕:一辆四轮牛车摇曳着从远处走来,可是并没有拉车的牛,四个又高又圆的木轱辘自己转动着,车厢吱嘎作响。仔细看,那车轱辘其实并没有着地,整个车其实是飘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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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想转身逃跑,无奈脚下像生根般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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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车来到了他们面前,啪!车厢上的木板突然破了,里面流出许多水,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有个小孩站在车厢里,浑身湿淋淋的,对躺在地上的龙碎月伸出小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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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别怕,我来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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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怪异刺耳,叫人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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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杀那么多无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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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他们的父母对你不好,我就要让他们的孩子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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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满……”碎月的眼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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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现在我来救你了,来吧,跟我走。”阿满再度伸出小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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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民们惊恐无奈的注视下,龙碎月被那湿淋淋的小孩牵着,一拐一拐地走向摘星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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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拉着碎月的手:“妹妹,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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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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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会死的,不用怕。”小孩坚持叫这个比自己高出几十公分的女孩为妹妹,“眼睛一闭,很快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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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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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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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警觉地回头一看,发现古轻远就站在桥上,肩上趴着一只猫般的不知名生物,脸上挂着一种令人讨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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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皱眉头:“你又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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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你乖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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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妹妹带到我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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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么做,我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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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别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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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第一次带你来时的情景吗?”古轻远突然这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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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顿时有些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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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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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忆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大约是九年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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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庄士朝刚出生的女儿送给龙师傅家之后,古轻远便来到这座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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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张开嘴,将一根手指伸进喉咙,引起反胃,让自己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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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啦!啪啦啪啦!”一堆小东西从他的嘴里纷纷落出,掉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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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吃进去的那个小人偶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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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将一张符抛下去,水面立刻腾起一片金光。柳木碎片在金光中重新组合成了一个完整的小人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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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偶浮在金光点点的水里,发出小孩子的声音:“我要回去!我要回去!和爸爸,妈妈,妹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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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哪里去?你只不过是被‘爸爸’利用的工具罢了,又不是他真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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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呜呜哭了起来,“呜呜……呜呜……爸爸……妈妈……妹妹……”他的声音就像把一只鸭子活生生地被拔了毛,趁还没咽气之前又拿热油往皮上浇那样撕心裂肺,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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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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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满。很早很早以前,有人这么叫过我。”他慢慢止住了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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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阿满,就在这里生活吧,做个好孩子。我让阎罗王把你从名簿上勾掉,他就不会派人来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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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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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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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儿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落寞:“……我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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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碎月带来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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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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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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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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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结束,小孩一把将龙碎月推进了河,他自己也跳了进去,惊起一片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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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开始,我会好好照顾妹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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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名叫阿满的小鬼便朝着水深处,碎月下沉的方向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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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轻远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就像在欣赏一个奇石、一处美景、一幅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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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般的不知名生物张了张嘴,打了一个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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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气不知何时变得稀薄起来,渐渐地,可以看见天上的星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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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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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高的大楼通体墨绿色,高高的两个塔尖直入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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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楼接近顶层的一间豪华会议室,古轻远在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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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走进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头发盘得一丝不苟,精致的镜框架在经过细心保养但仍显松弛的鼻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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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太太,你好。”古轻远手端一杯乌龙,笑着对来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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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得很好,这是追加的奖金。”女人递过一张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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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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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支票叠好,收入怀里,古轻远问:“还有什么需要替你打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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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命偿一命,你能够替我先生报仇,我很开心。”王太太语调平静,停顿一会儿,又说,“但我不仅要他失去女儿,还要看着他失去老婆、家人、健康,最后我要他一手创办的集团垮台,我想老王如果上天有灵,一定会更加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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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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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他是用小鬼把我先生害死的,那我要用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我也要养一个,而且要用‘偷龙转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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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连‘偷龙转凤’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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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方法养出的小鬼凶猛无比,因为是直接以孕妇怀里的孩子为目标,在婴儿出生的一刹那,将其魂魄偷龙转凤,移到附魂的物件上。我还知道,由于太阴毒,所以道行浅的法师若施展了这法术,后果往往很悲惨。所以一定要请你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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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知道,夺人性命比打扰往生者更加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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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先生,你只管去办,多少钱,我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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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太太,我想让你明白一点。”古轻远靠近中年妇女,用几乎是吹气般的声音说,“钱从来就不是什么难题,真正的代价,比钱叫人为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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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代价,我都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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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轻远呵呵笑起来,掏出一支雪茄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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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啊,总是眼都不眨一下,便冒出一个有损阴德的念头来,谁又能料到正是这邪恶便是将来害死自己的祸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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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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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个高挑的身影寂寞地行走。携带着巨额的支票,以及某些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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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关于鬼魂的事情,他都可以替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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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不说教,从不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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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支付得起昂贵的费用,你可以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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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请小心,或许你今天提出的要求,明天就应验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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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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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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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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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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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苏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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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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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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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来找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阳光被窗帘挡在窗外,听到门铃的时候我杀人全家的心都有,本想装死就这么逃过去,却耐不住杜笙歌太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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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头垢面外加睡眼蒙眬状态的我打开门,门口正是帅气光波能把人眼闪瞎的杜笙歌,嘴角还撇着风轻云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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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没事我都不欢迎你。”才要关门继续去做春秋梦,就听门口的杜笙歌好死不死道:“你没穿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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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愣,我瞬间清醒了!以为自己走光了匆忙去看,一低头才发觉又上当了,抬头再看杜笙歌——一样都是夜猫子,一样都是吃这碗饭的,人家的小皮肤怎么就这么吹弹可破,一掐都能出水呢?说二十六谁信,谁信!可怜我不过二十一岁,这张沧桑的脸却跟一本长篇小说一样,布满了血与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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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笑,把手里买好的午饭悬在我面前,杜笙歌道:“该起来了,都几点了。”说罢理都不理我,强行进了我纯洁无暇的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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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老孟同志带着林女士到小山沟里面寻找闲云野鹤的日子之后,家就被我霸占了,一个没有正常的女人家,可想而知会乱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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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笙歌皱着眉头,把桌子上杂七杂八的染料都扔进垃圾桶才回头看着我道:“你这样,在死屋里半年估计都没人能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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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屁,本美女身体健康,哪有那么容易死。”说罢也不管杜笙歌能在屋子里找到什么,转身回卧室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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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出来的时候,笙歌兄已把沙发附近三尺的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而手里正拿着我的昨晚熬夜画好的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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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画插画的,按老孟同志的话说,就是活这么大也找不到个正经的出路,只能把小时候上兴趣班的那点底子拿出来混饭吃。好在当年学画画的时候我底子不错,所以我画了两三年也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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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毛巾擦着脸,我冲杜笙歌吼道:“怎么样,有什么不满意的快说,省得老娘改来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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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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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笙歌是圈子里有名的舌毒加眼毒,他说挺好就代表真的挺好,因为杜笙歌一句挺好,我嗨皮地刷着牙,直到坐在沙发上的杜笙歌又道:“不过书的封面已经决定用陆之年的了。毕竟他新获奖嘛,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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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往后的话说了什么都没听清楚,就好像那一嘴牙膏沫子不仅仅堵住了嘴,还把耳朵堵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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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眼前冰冷惨白透着一股消毒水味道的洗漱间突然光影交错,变得旖旎起来,似乎时光一瞬就回到了我初遇陆之年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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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陆之年,还是因为杜笙歌,那时候我才高中毕业,而大我三岁的陆之年却已经开始为固定的杂志社画插画了,画集也出了几本,可谓前途不可限量,说真的那时候之所以能见到陆之年,还是因为我是他忠实的粉丝。从高一开始看他的插画,到因为喜欢自己开始画,说是陆之年带我上的这条贼船也不为过,高三那年因为太想见这个梦中的偶像,我无赖地要杜笙歌带我去见陆之年。耐不住我死皮赖脸外加死咬不放,杜笙歌终于在一个漫画圈的年会上把我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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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我第一次见陆之年,年会开始半天,我才在杜笙歌的指引下找到他的身影,那时候坐在角落里的少年,眉眼精致,头发在光影下都泛着璀璨的金色。我看陆之年看得认真,看不下去的杜笙歌吼我:“再看口水都流出来了,待会儿走的时候我给你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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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要不要这么好?”说着便把杜笙歌抱住,爱得就差亲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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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有人在推我,咬着牙刷回头的时候就见杜笙歌一张阎王脸,好像我欠了他多少钱一样。吐出嘴里的牙膏沫子,我道:“用就用呗,当初画的时候也说了,凭实力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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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白就好。”没说别的,杜笙歌从洗漱间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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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依旧刷牙,只是眸子却定在了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尽管刚刚受了打击,但是和帅哥吃饭总不能一脸被后妈虐待长大的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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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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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杜笙歌坐在幸福小馆喝咖啡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钟,窗外的空气已经开始变得凛冽,黑暗即将破云而出,我颇有感怀的看着窗外,而杜笙歌则以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眼神带着他内心传达的中心思想:我鄙视你。毕竟现在的孟云谷,和刚刚在家相比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漂亮的雪纺,打理得颇为精致的长发,一颦一笑极尽温婉。记得第一次见我这样,杜笙歌愣了半天才道:“考什么美院,考表演去吧,就您这道行不出三年,必定标准花瓶女明星,实打实的票房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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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不过十八的我,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得后槽牙都出来了:“我才不,考上美院是我毕生的梦想。”没人知道,十八岁那年的春天,我还没见到陆之年的时候,就已经因为他的画,喜欢上了这个笔调敏感,每一张画都能读到他心的少年。那年夏天我如愿考上美院,也在求了杜笙歌好久之后见了陆之年第一面,记得第一次和陆之年说话,陆之年笑得雅致,就仿若一张从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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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那天,并没什么刻骨铭心的意外事件,或者各种八卦狗血的镜头,杜笙歌把我介绍给他,他只一笑,伸过手道:“陆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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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一愣,去握他的手:“孟云谷。”那是我第一次握陆之年的手,他消瘦的指尖因为经常画画带着薄薄的茧,只是他的手掌却厚得让人觉得温暖。那个招呼之后,他被人叫走,而我却看着自己的手发呆,其实爱上一个人真的不用那么多生离死别,那么多凄凄惨惨,一个招呼,一个笑容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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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被杜笙歌踹了一脚,我从回忆中回过神,而杜笙歌已经站了起来,随着他看的方向看去,一个巨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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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走到杜笙歌的面前时,我也赶忙站了起来,杜笙歌介绍道:“这是一度文化的张勋,这是云谷,《织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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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一笑,我后槽牙咬得紧紧的就差对着杜笙歌吼上一句:你丫什么审美,帅哥,他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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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之所以出门,是因为杜笙歌为我介绍了一个大生意,出画集。出道三年,我的作品并不算多,但好在有些自己的风格,渐渐也被大众接纳,只是给各种杂志的配图极为分散,后来有读者就来抱怨,为什么不出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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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图书,漫画这行,最重要的就是以各种办法来满足读者的要求,就这样,我的画集被排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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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画集,对我来说,最深刻的意义不是人生的里程碑,也不是一段时间的总结,而是下个月终于有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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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幸福小馆谈的事情,因为杜笙歌的铁齿极为顺利,很有点江山一片大好的意思。最终,号称圈子里最为严苛的一度的编辑张勋败下阵来,答应了杜笙歌所有的要求。谈完正事,他们俩就开始闲聊最近几本大卖的画集,其中陆之年的名字被多次提及。也难怪,毕业之后陆之年在这一行混的风生水起,找他画的人多不胜数,那样的他,与如今的我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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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勋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一小时之后了,原本我以为今天合作愉快,晚上会和杜笙歌去大吃一顿以示庆贺。却怎么也没想到送张勋离开的时候我会遇见陆之年。如果老天注定要我在这样的时候遇见陆之年也罢,可是为什么弄个我最不待见的女人当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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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就像想的一样,再见杜笙歌和陆之年打着招呼,两人之间的热情程度就像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和杜笙歌寒暄完之后,陆之年才把眸子定在我身上道:语调依旧淡淡的道:“听说要出画集了,恭喜,有要帮忙的尽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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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不过您这大忙人,我怕我找您,您也没时间。”我口气里充满火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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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又要犯轴,烂好人杜笙歌道:“怎么着,晚上哪吃去,不如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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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之年就一起吧,反正我们两个吃也怪寂寞的,云谷,你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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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意,我太介意了,介意的恨不得把他们两个千刀万剐,但是杜笙歌说得好,这年头在道上混混的就是个喜怒不溢于言表,所以即使心里恨得牙痒痒,脸上却是一副春暖花开的表情:“介意,怎么会介意,哦,杜笙歌,你也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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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眼神一扫,杜笙歌淡定的点头道:“不介意,我做东想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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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杜笙歌选了一家川菜馆子,四个人坐在一起等菜的时候,气氛十分压抑,而我也没抬头,一点点的撕着桌子上的塑料桌布,后来还是杜笙歌道:“桌布跟你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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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冲着他阴森一笑,我道:“我试试结不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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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也感觉到了气氛不对,向来颇会做人的周潇湘道:“云谷,咱们班你算是第一个出画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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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我这个也刚谈上,还不知道能不能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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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一笑,坐在我对面的周潇湘显得极为漂亮,精致的眉眼,柔顺的长发,这样一个姑娘怎么能不叫人喜欢,看周潇湘的时候,我不经意间去撇陆之年,似乎手机里的东西太引人注目,所以他一直没抬头,散落的头发盖住了他的眉眼,露出消瘦细长的脖颈,就连脖子都是出奇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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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感觉到我再看陆之年,周潇湘道:“凭你和笙歌哥的关系,有什么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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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说完,还没等我反驳什么,服务员推门而入,上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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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面对一大桌子菜,我胃口全无,而对面的陆之年和周潇湘并也并没有什么过分举动,不过互相夹夹菜。记得高三那年,为了考上美院我没日没夜努力了整整半年,那时候我唯一的动力就是陆之年,只是后来,在一起时间长了,我才明白,老天虽然给了我和陆之年在茫茫人海中的相遇,却忘了给我们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而那些命运中的相遇最终也全都化成了擦肩而过。而原本想要在这场爱情上想要像个战士一样披荆斩棘,赢得幸福的我,最终败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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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不知道太高兴,还是太纠结,半年多没碰酒的我为了打压周潇湘的气势,光荣的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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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十点,睁开眼,看着陌生的房子,再低头看了看我穿着的睡衣,最终在确定了衣服不是我的,房子也不是我的之后,我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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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还没叫两声,门就被外推开,眼前站着的分明是戴着眼镜装斯文败类的杜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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瞟了我一眼,似乎正在忙的杜笙歌道:“别嚎了,我新搬的家,还有衣服是请对面邻居阿姨给你换的,你丫知不知道你昨晚上多恶心,醉了老实睡觉能死?你竟然吐了一出租车,还吐了我一身,现在这屋里还有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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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洁癖男杜笙歌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小北风这么一吹,这屋的味道还真有点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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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不会把我送家去?”秉承死不低头,死不道歉的原则,我仰头冲着杜笙歌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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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耍无赖,杜笙歌并没发怒,反而笑道:“孟云谷,你丫就嘴硬吧,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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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好衣服出了卧室门,杜笙歌已经卸下工作的行头,在厨房忙来忙去,说实话,如果杜笙歌不这么毒舌,他真的是个好男人,不仅长得帅,还很有才华,最关键的是没有杂乱的男女关系,除了我异性密友都没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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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就等着我醒过来,所以杜笙歌的早饭做的很快,是薄薄的片汤,我记得小时候我发烧,孟先生总会做一碗给我,后来长大了这东西就很少吃到,记得上一次吃还是大二那年开始独居,我发了高烧,给杜笙歌打电话的时候,我没出息的在电话那边哭,听到我哭,电话那边的杜笙歌才吼道:“哭什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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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我真的很想吃一碗片汤。”我知道那天是杜笙歌的画集签售,只是我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说完我就后悔了,没再说别的挂了电话。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厨房就已经有敲敲打打的声音,以为在做梦的我并没睁眼,直到杜笙歌拉我起来,一口一口的给我喂片汤,说实话那时候我真想哭,起码不哭也要仅仅的抱杜笙歌一下,毕竟那天是他画集的签售,因为我他把几百号读者丢下,只为了给我做一碗片儿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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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杜笙歌对我的好,我这辈子都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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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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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杜笙歌有工作要忙,我就没打扰,一个人打车回去。到家的时候,难得没拉窗帘的屋子,被阳光照得发亮,我记得我第一次在学校和陆之年说话就是这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学校种着成排法桐的小路上,我和陆之年擦肩而过,原本我以为他不会认出我,却没想到,才走出两步,身后的陆之年就道:“孟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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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只是两个月前的偶然一面,陆之年还记得我的名字,深呼了一大口气,我才赶回头看他:“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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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说你好,面前的陆之年淡淡一笑道:“杜笙歌说你也在这学校,我还以为他骗我,既然遇见了,师兄请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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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天晚上学校的食堂里,小方桌就我和陆之年两个人坐着,我一甩以前进了食堂两眼都放光的姿态,小鸟依人的跟着陆之年,也正是那天晚上我知道陆之年他家是艺术世家,所以从小学画画,因为熏陶得好,所以画风敏感纤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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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陆之年也知道,我是因为崇拜一个画手才开始画画的,那时候我真不知道陆之年以为我崇拜的不是他,而是杜笙歌,要知道会告诉他,杜笙歌,这斯文败类有什么让我崇拜的。只是人生中有太多的误会和不解,都是发生在未知状态的,不然我和陆之年也不会这么一次次的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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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送我会宿舍的时候,陆之年什么都没说,看着我上楼,然后自己才离开,那之后,知道我的班级宿舍,我和陆之年的联系越来越频繁,频繁到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已经在一起,其实那时候就连我都觉得我已经和陆之年在一起,我们之间唯独只差陆之年一句表白,原本我以为我和陆之年会在顺风顺水的爱情中进行到底,却没想到陆之年和我的第一次七夕约会就以失败告终,我一直都记得那天,舍友都和男友出去,宿舍就我一个人,原本想要调戏杜笙歌,却没想到会接到陆之年的电话,电话接通,电话那边的陆之年说:“孟云谷,有时间吗,出来啊,请你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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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在那,我去找你?”其实那时候我觉得陆之年是喜欢我的,不然为什么他要在那时候约我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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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找了箱子里的所有的衣服,我才找了一件看上去优雅大方的,我总不想在陆之年面前依旧是那种邋遢的样子,只是还没出宿舍门,电话就响了起来,这次不是陆之年,电话里,那个温柔的女声说,杜笙歌晕倒了,我们现在在医院,情况好像很严重,你能过来一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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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姑娘怎么找到的我的电话,但是听到杜笙歌很严重,我就慌了,拿起包就往医院跑,本来想到了医院再告诉陆之年详情,只是到了医院我才发现,手机落在了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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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挣钱不要命的杜笙歌,累得半死还在七夕约美女吃饭,结果当然是人神共愤,老天罚他胃出血,而前一刻对他还发毒誓死都要在一起的姑娘,看他面色苍白,嘴角流血,吓得半死,扔下半死不活的杜笙歌就跑了,我去的时候,护士医生都在等人签字,甚至连杜笙歌能不能活我都不敢保证,我就签了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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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等了整整三个小时,杜笙歌才从手术室出来,医生拉着我的手,跟我说他手术很成功的时候,我真不得丫死了,因为杜笙歌手术过后身体极其虚弱,我陪了他两天,才在杜笙歌的老娘回来那天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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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回去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自动关机的手机甚至都没留下未接电话的痕迹,而我再去找陆之年的时候,周潇湘已经和陆之年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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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喜欢陆之年,喜欢的掏心掏肺,但是姑娘的自尊还是让我果断转头,解释都没解释一句就走了。那之后,即便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和陆之年的话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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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总觉得陆之年背叛了我,因为固执,我们之间的关系索性也断了,偶尔见到也不过就是像朋友那样打打招呼,再没了曾经那种相亲相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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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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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年再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那天见面的第二个星期了,电话里,陆之年问我在哪,想要见我一面,我拿着手机看着镜子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洗过的连淡然的道:“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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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是太固执,后来陆之年联系过我几次我都没理他,不是讨厌他,只是觉得美院那么多女生,你干什么选周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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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谷,我想我们不能这么误会着,有些事情我想让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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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着牙膏沫,努力地消化着陆之年所传达的字眼,我不明白这时候陆之年约我干什么,但是我还是答应了,给杜笙歌打去电话的时候,这厮正在忙,说要我打扮的漂亮点在去见面,这厮就挂了电话,已经一个多月了,杜笙歌一直都很忙,只是我问他在干什么,他却不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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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见陆之年的晚上,杜笙歌打电话给我,让我表现得好点,这事儿没准能让我们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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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乐道:“你也说是破镜,他都有女朋友了,我上哪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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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谷,你得拿出你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劲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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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车上被杜笙歌一通忽悠,为了以防万一,我果断的再见陆之年之前把手机关了,那天在美院边上,陆之年请我吃了无数吃饭的小饭馆里,我等了陆之年很久,直到晚上九点,都没陆之年的影子,后来还是小饭馆的老板说:“姑娘,要是等男友就别等了,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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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特想哭,特想趴在这大妈的肩上痛哭一鼻子,可是想想已经分开这么久,我凭什么给陆之年流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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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没在等,我一个人离开了小饭店,却不知道,我才走,被抢的陆之年就赶到了,只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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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不管陆之年和我说多少道歉的话,给我发多少短信,我都没回过,我固执的觉得我们之间的爱情是连老天都不乐意成全的,又干什么还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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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年,我累了,真的四年多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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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说累了,电话那边的陆之年道:“云谷,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有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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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互不相欠吧,两年前我约你,我没到,两年后,你约我,你没到,命,陆之年都是命。”没再说别的,我挂了电话,而笔尖那个原本笑的开怀的姑娘,也因我的心情唇角向下,变得忧郁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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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没想到,没了陆之年这层关系,周潇湘还会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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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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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周潇湘的电话的时候,已经是那天喝醉很久之后,正在用针管笔描图的我,听着电话那边已经半个多月没见的周潇湘说:“孟云谷,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真的喜欢陆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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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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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知道,这个都不知道,你还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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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哦了一声,我把针管笔移开画稿,生怕她那句话刺激到我,我一个星期的心血毁于一旦,听我风情云淡的哦,电话那边的周潇湘道:“出来见个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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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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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谷,你要是还喜欢陆之年,就出来,要是不喜欢,就当我错了,你就当我没给你打过这电话,就这一次机会,我可是很难良心发现当一回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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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再理我,电话那边的周潇湘挂了电话,我还没反应过来,见面的地址和时间她就发到了我的是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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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地址和日期,我冲着手机吼道:“见就见,老娘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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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周潇湘,她还是那样,漂亮的有种匠气,记得第一次见这姑娘的时候,我义正词严的宿舍的姑娘八卦,说她绝对整容了,后来回头的时候发现我说的时候,人家周姑娘就在我身后,就此两人的梁子就结下来,后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周潇湘特意让家人邮了她小时候的照片到学校,然后指着相片上长的玲珑剔透和她有几分相似的姑娘说,那就是她小时候,最终周姑娘证明,她是一朵花,从小开到大,完全的自然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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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直到我大二那年搬出宿舍,我和周姑娘说过的话都不到十句,只是这姑娘十分会做人每次见我都打招呼,所以传闻中,一直都是周姑娘待人热心,我和她不说话,实在是我性格孤僻,为人冷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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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菜单推到我面前,周潇湘说:“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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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白开。”我又把单子推了回去,争取让自己显得潇洒一点,实在不知道,其实sb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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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看周潇湘道:“孟云谷,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怎么就这么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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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缺,你有没有的说,没有,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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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我走,周潇湘道:“说实在的,你就不好奇,为什么我能和陆之年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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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话,我撇头望向窗外,听不到我问,周潇湘又道:“你不问,那我告诉你,你记得大一那年的七夕吗,你接电话走的时候,我在宿舍,那天在上铺睡觉的我就听到陆之年约你,后来你就四处找衣服,原本我想骂你来着,后来你电话又响了,我不知道打电话的是谁,就听你说了一句杜笙歌就跑了。你知道大一那年,咱们关系不好,我就想整你一下,也嫉妒你不仅仅有陆之年这么帅的帅哥天天陪着,就连杜笙歌这么骄傲的男人都对你照顾有加。后来我就给陆之年打了电话问他在哪。原本陆之年不想跟我在一起,但是耐不住我追求,后来我们就这么走到了一起,而且这两年一直都在,上周他没见你,也是因为我知道你们要见面,约他谈分手。他才没去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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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那些话,我的后草牙几乎要被自己咬碎,只是周潇湘的话并没完,她的贱人史继续:“大二那年的冬天,陆之年约你出来,想跟你表白,那时候他觉得两年了,你们之间那层窗户是总该有一个人捅破,原本那时候我不想为难你们了,可是你一点对我抱歉的意思都没有,接了陆之年的电话你就跑了,那高兴地表情,让我真的不爽,你走之后,我就给陆之年打了电话,说我病了,那天晚上,陆之年来宿舍找我,带我去了医院,原本他想给你打电话来着,只是我一直拉着他,那天外面下着大雪,我们从医院回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可是我回宿舍的时候你还没回来,那时候我就挺后悔的,怕你一直在大雪里面等着,后来十点多,你回来了,从一楼走到五楼,脑袋上还带着雪花,可见真是等了整整三个小时,那时候我就觉得对你特别愧疚,本来不想让你知道陆之年是送我去医院才没去见你,可是耐不住宿舍的八婆,当天晚上不知道你是受了刺激还是感冒了,烧到三十九度,给你爸妈打电话都打不通,我们也不能送你去医院陪着你,后来才想起给杜笙歌打电话,那天是杜笙歌把你接走,原本你生病的事情我想告诉陆之年来这,但是怕他误会你和杜笙歌,所以我才没告诉他,而你病好之后退宿,咱们的事情才这么拖拖拉拉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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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着手里的水杯,我真后悔没要一杯硫酸泼她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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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面前的周潇湘,我淡淡地道:“这时候,告诉我这些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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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谷,你丫就嘴硬吧,你要是真喜欢陆之年你就追回来,当初你勾搭着杜笙歌,又联系着陆之年,你要一心一意对陆之年好,我能干这样的缺德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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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着牙我道:“已经缺德这么长时间,也不在乎在多缺这么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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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一笑,周潇湘的笑容里带着些苦涩:“反正我也要走了,原本也想跟你说,但是没想到杜笙歌会找我,让我跟你把这一切都说明白,说真的孟云谷,这几年你喜欢陆之年,你就看不出你身边有比陆之年更好的男人关心着你?你就看不出杜笙歌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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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喝干净杯子里的矿泉水我道:“你真想知道杜笙歌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告诉你,杜笙歌是我哥,我们户口本都在一个本儿上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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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想到我和杜笙歌会是这么一层关系,周潇湘一脸错愕,没再理会她,我起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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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走远,周潇湘道:“孟云谷,陆之年今天下午的飞机,你现在去他家兴许他还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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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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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咖啡店我就这么一直跑,一直跑,我真的很怕,怕陆之年就这么坐飞机走了,而我的那些坚强,那些自傲,会在现实面前变得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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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陆之年上了锁的租屋门口的时候,我哭的一塌糊涂,我总觉得,老天终究还是没给我们这样的缘分,不然为什么要让我们一次次的这么错过,哭的累了,我打电话给杜笙歌,空荡荡的楼道里,我骂着这个从出现在我生命里就没给过我幸福,还把我毁的一塌糊涂的杜笙歌,直到这厮听得不耐烦,才道:“你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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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年家的门口,杜笙歌,陆之年走了,他出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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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理会我的哀号,电话那边的杜笙歌道:“哪呢,没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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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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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陆之年家呢,门开了,你在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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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愣,我看着哭了半个多钟头的楼道,默默地从三楼下去,看了看单元门,然后找个地缝钻的心都有,哭了半个钟头的,竟然哭错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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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已经打算默默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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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厮却吼着我的名字让我抬头,抬头的时候,三单元302的厨房窗前,杜笙歌冲我摆着手,而他身边站的不是陆之年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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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陆之年家,我坐在沙发上,红着眼睛看着陆之年,而陆之年和杜笙歌极为没有怜香惜玉精神的看着我笑了半个小时,直到我再也忍不住,陆之年才说出真相,其实他根本不会出国,这么跟我说,也只是想让我害怕,想让我觉得抓不回来,而打开自己的心,其实之前,他之所以没有在追我,在找我,也只是觉得杜笙歌喜欢我,冷冷一笑,我瞟了一眼杜笙歌,才把我和杜笙歌的关系一五一十的告诉给了陆之年。他那震惊的表情不亚于周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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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之所以没说杜笙歌是我哥,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孟先生和林女士结合还是七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我十四岁,杜笙歌已经二十,在漫画圈已经小有名气,并不像是别的重组家庭的孩子,我们见面就会打得热火朝天,我和杜笙歌的关系很融洽,因为杜笙歌天生对女孩的保护欲,所以在孟先生重组家庭之后,我是在杜笙歌的宠爱下长大的,没开始画漫画之前,我一直都叫杜笙歌哥,直到我也开始画漫画,那时候在那个圈子里杜笙歌名气很大,如果别人知道我是他妹妹,必然要照顾我,所以我们约定,就这么着,向朋友一样相处,私下该如何还如何,所以这么多年都没人知道跟我铁磁一样的杜笙歌竟然是我哥。所以我才会给他的手术单签字,我才会让他进我家,才会主动抱他,不然,他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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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知道了一切的我和陆之年走到一起,而看着一切的杜笙歌则笑道:“这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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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让我想不到的那并不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陆之年出国是假的,杜笙歌出国却是真的,知道杜笙歌要走,我惊呆了,我从没想过,他会走,而且飞机就是明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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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日子,杜笙歌要把我的一切都料理的这么好,交了全年的水电,为我找画集出版商,和周潇湘谈,让我和陆之年重归于好,那些都是他要走,怕我一个人孤单寂寞才都准备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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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堵在心里,没和杜笙歌说一句话,我离开了陆之年的家,说实话我没想过杜笙歌会走,尽管他说自己会回来,只是外面的世界那么美,他能不能回来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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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回的家,一个人煮的面,然后抱着人饭碗就哭,这些年因为杜笙歌的宠爱,我早已习惯这种没有后顾之忧的生活,我以为只要杜笙歌没遇见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她,就一定还是我的,只是没想到,长大的我们竟然要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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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没联系杜笙歌,我给陆之年打电话,问他杜笙歌走了我怎么办,电话那边的陆之年说:你不能这么自私,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你拉着他,他永远不能飞走。这话曾经老孟也和我说过,那时候杜笙歌就已经准备去留学,只是后来还是放弃了,尽管没人告诉我,我也知道杜笙歌是为我才没走的,那时候我才摔了腿,生活处于不能自理状态,老孟和林女士都不在,所以能照顾我的只有杜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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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电话里,陆之年的音调,我看着空荡荡的家哭了起来,我真的很舍不得杜笙歌走,那晚,我整整一夜没睡,隔天早上陆之年接我去送杜笙歌,去机场的一路上,我都没和杜笙歌说话,不是讨厌他,而是面对别离,我真的什么都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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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还是杜笙歌说:“想哭就哭,这样不怕憋出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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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个屁,我凭什么为你哭,快走吧,上大洋彼岸追你的美国姑娘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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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杜笙歌冲着人我身边的陆之年说:“这多好,陆之年,孟云谷我算是交给你了,是哥们就看我面子,她说什么,你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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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杜笙歌拉着陆之年说了很多话,墨迹的就像个老太太,直到机场扩音器传来7458航班安检的消息,他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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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杜笙歌一步步的走远,原本想坚强的面对着一切的我,终究还是挣开陆之年拉我的手,抱住了,要离开了杜笙歌,没有挽留,而是在杜笙歌的耳边轻轻的道:“杜笙歌,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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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不论何时,买什么都开始买双份,谢谢你不论何时,开始不知不觉为我打电话,周五会准时接我放学回家,谢谢你这么多年,守着我,照顾我长大,杜笙歌,真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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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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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每个姑娘的世界,都会出现两个不会忘掉的少年,一个是能给她幸福的王子,另一个就是能把她照顾的像个公主一样的骑士,我不知道杜笙歌是不是我的骑士,但是真的很庆幸,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段落都有他的出现。而这足够了,再好的骑士为姑娘保驾护航赢得幸福之后,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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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笙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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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纺院惊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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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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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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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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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考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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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没有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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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大一新生吧?咱们纺织服装学院是非常好的学院,就业率高,口碑也好。只要你好好学习,未来一定前途似锦。”此时,身为学姐的欧阳雪,正拉着大一新生栾晓姗,一齐向着纺织服装学院的办公大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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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学姐欧阳雪是带着栾晓姗来办公楼借演出服的。刚刚入学的栾晓姗非常积极,她报名参加了纺院迎新晚会,要在晚会上表演一个自编自演的舞蹈。热心的欧阳雪帮她联系了学院里的演出服装管理员,今晚就可以取服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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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有笑之中,两个女生来到了纺院办公大楼前。突然,她们被一种莫名而来的压抑感震撼了,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面前这栋大楼是古典风格的,黑红色的木头恍如隔世。由于已是下班时间,大楼里空荡荡的没有人,只有惨白的灯光在大厅里照映,充斥着阴森可怖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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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不禁有些紧张:“学姐,我想上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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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雪点点头:“我也想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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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间自然也是静得吓人,只有滴水声偶尔回响。就在两个女生洗手的时候,栾晓姗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洗手间里居然没有镜子!咱们纺织服装学院的大楼建得这么漂亮,怎么会没有镜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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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欧阳雪的脸色突然郑重了:“按理说,作为学姐我不应当吓你,但是我又不得不说。你仔细看看咱们学院大楼,不仅没有镜子,连地板也是亚光的,窗玻璃也都贴上了花纹纸。也就是说,这里连一点反光的东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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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呢?”栾晓姗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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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据说咱们纺院出过事儿。从那之后,校领导就把所有可以反光的物体都取消了。”欧阳雪压低了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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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搭上了栾晓姗肩膀,把栾晓姗吓得大叫起来。背后,一个甜美的声音响起:“你是大一的吧?胆子可真小啊。我是服装管理员,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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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和欧阳雪急忙回头,只见背后立着一个面容可亲的女生。不过,栾晓姗觉得这女生有些奇怪,却一时反应不出是哪里不对劲。女生并没有在意栾晓姗异样的目光,她自我介绍道:“我叫李美,刚刚听到了你们的谈话,觉得很有兴趣。你们说得很对,咱们学院出过事儿,而且这事儿与反光的物体有关。从那之后,学院就把镜子之类的东西全都取消了,因为那些反光的物体,会让人看到不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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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李美就很自然地讲了一件陈年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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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个女生也来纺院借演出的衣服。那天晚上只有她一个人,她苦等服装管理员不来,居然就坐在角落里睡着了。这一睡可不妙了,锁门的老大爷叫了几声不见人答应,以为楼内没人,就把大门和侧门全都锁死了。当女生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独自被锁在楼内,寒冷的风呜呜地吹着,周围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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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害怕极了,她大声地呼救,却也没有效果。晚秋时分,天越来越冷,女生实在受不了,她打开了服装间的门,然后钻进那些衣服里取暖。就在这个时候,女生发现不对劲了——服装间的镜子里依稀晃出了人影,一个一个,在镜子里伸展手足,相继舞蹈起来。可是,这房间里没有人啊?女生再一定睛,发现自己身边的衣服全都有了生命,它们像是一群没有头的人,正在房间里拼命地舞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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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都活了!身处在衣服里的女生惨叫起来。然而她的声音被空荡荡的大楼所淹没,没有人听到,更不会有人来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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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人们发现了女生的尸体。她伏在一面镜子前,一双漂亮的眼睛因为惊恐而睁得很大,长长的舌头吐出来,像是要诉说昨晚的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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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她到底看见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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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说女生是被冻死的,因为时节毕竟是晚秋,一个弱女生在空荡荡的大楼里呆一晚是吃不消的。但是,谁都能看出来,这副死相能是冻死的吗?她的死绝对与灵异事件有关!所以从那之后,镜子之类的东西就都不见了。”李美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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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和欧阳雪早就被这个故事吓得说出不话来,她们不约而同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欧阳雪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喂?是欧阳雪吗?你们要借衣服是不是?我是服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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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服装管理员?那李美是谁?”欧阳雪急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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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一愣神的时间,面前的李美居然不见了!欧阳雪丢掉手机大叫起来,栾晓姗更是被吓得直接钻进了欧阳雪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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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两个女生终于回过神来。栾晓姗喃喃地说:“从见到李美第一眼起,我就觉得她很奇怪。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了——现在是9月,而她穿了一件晚秋时节的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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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时节……也就是说,她就是那个被困死在大楼里的女生。”欧阳雪喘着粗气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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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顿时诡异起来,欧阳雪拉着栾晓珊的手道:“要不……咱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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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珊犹豫了一下,她看了看空荡荡的大厅,然后一咬牙:“不,这么点困难吓不倒我。我觉得刚才那只是个意外,咱们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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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不要回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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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服装管理员姬媚儿出现了。这是个颇有古典风韵的美女,她向栾晓姗和欧阳雪行了一个屈膝礼,然后张口就问:“刚刚你在电话里提到李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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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刚刚见到了一个自称李美的女生。”欧阳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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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媚儿的脸色顿时变了:“李美已经死了三年了!你们也真是倒霉。算了算了,别害怕,你们赶快跟着我去取衣服吧。要知道,咱们纺院历史悠久,难免会有些邪气的东西出没,你们取完衣服速速离开这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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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正中栾晓姗和欧阳雪的下怀,她们手拉着手紧紧地跟在李美的身后,一直上到二楼。一走进二楼服装室,一排排古代服装就出现在她们面前。这似乎都是些戏服,红红绿绿的颜色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有些恐怖。尤其这些戏服都是撑在衣架上的,看上去不像是衣服,倒像是一个个没有头的古代人立在那里,时时准备着要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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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吓人啊……”栾晓姗不禁呻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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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姬媚儿转过头来很郑重地说:“你要借的衣服在里间,现在我们必须穿过这些戏服。有一点你要记住,当你穿过戏服的时候,无论听到背后有什么声音,都不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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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什么?会有什么声音?”栾晓姗颤抖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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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媚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在这些戏服背后,难免有故事。两年前,就有个女生死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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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纺院里出了一个爱唱戏的女生。她长得颇有古典韵致,戏也觉得很到位,在学院里小有名气。有一天晚上,她到学院借戏服演出。这些美丽的戏服耀花了她的眼,她挑了最美的一件穿上,顿时光彩照人,仿佛贵妃在世。这种美丽极大地刺激了她,她不顾这大楼的阴森,居然拈起了兰花指,咿咿呀呀地唱了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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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有天魔之态,声有裂帛之音。她唱得实在太好了,以至于感动了这些经年存放着的戏服。唱着唱着,那些戏服居然动了,它们像一个个无头的戏子一般,甩动着裙子,陪着女生一起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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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寂静的夜晚,在悠扬的戏曲声中,一群戏服在诡异地舞动。而原来应当被吓得尖声大叫的女生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她似乎已经失去了灵魂,机械地挥动着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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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个时候,远远地有人透过二楼窗子看到这样一幕:一个面容呆滞仿佛尸体的女生,正和一片戏服一起舞动一起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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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恐怖了!”听了这个故事,栾晓姗吓得跳了起来。她实在禁不住,拉起欧阳雪匆匆地走,以求快点穿过这片令人胆寒的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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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栾晓姗的背后响起了悠扬的戏曲声:“奴似嫦娥,离月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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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似远似近,乍一听很遥远,仔细一听又好像就在耳边。惊恐之中,栾晓姗忘记了姬媚儿刚刚的嘱咐,她回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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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诡异的一幕呈现在栾晓姗的视线里。刚刚还有说有笑的姬媚儿,已经换了另外一副模样,她不知何时已经穿上了华丽的戏服,脸上涂得红红白白,像一具艳尸。她的指尖轻挑,正在边舞边唱。而她身边的那些戏服,在风中微微摆动,仿佛随时都要飘起来与她一起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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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啊!”栾晓姗和欧阳雪同时看到了这一幕,她们一边惨叫,一边疯狂地前奔。背后那戏声还在继续,一声声刺进她们的耳朵,她们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只知道拼命地往前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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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穿过了戏服区,来到了走廊里。栾晓姗已经被吓哭了,作为学姐的欧阳雪还算镇静,她安慰道:“没想到又遇见了鬼,这个姬媚儿也是假的。要不然咱们回去吧,别为了取件衣服把命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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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栾晓珊抹了一把眼泪道:“学姐,如果回去,咱们的惊吓就白受了!咱们还是赶快打电话把真的管理员叫来吧。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不能前功尽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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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的电话通了,一个很阳光的声音传来:“对不起啊,刚刚我办了点事。现在我就在学院楼下了,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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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阳光的声音让大家心里都很舒服。挂断了电话,栾晓姗和欧阳雪都在祈祷:“这回可一定得是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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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潜伏在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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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之后,管理员胡诗瑶来了。她穿着短袖T恤,身材很瘦,脚步轻盈,很活泼的样子,这与刚刚令人恐惧的李美和姬媚儿完全不同。栾晓姗和欧阳雪稍稍放下心来,她们语无伦次地把刚才的经历说给胡诗瑶听,胡诗瑶听后皱紧了眉头:“你们也真是的,随便谁来说是管理员,你们就跟着走。要知道,咱们院里恐怖的事情太多了,你们没被吓死都是幸运的。”为了证实自己是管理员,胡诗瑶还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证在她们面前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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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胡诗瑶就带着栾晓姗和欧阳雪直接上了三楼,据胡诗瑶说,这才是真正的现代服装区。胡诗瑶还特意说:“刚刚你们遇见的姬媚儿明显是居心叵测,你们要借现代舞的衣服,带你们去二楼古装区干什么?直接到三楼来,又方便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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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瑶的话让栾晓姗和欧阳雪更加放心,她们一边庆幸,一边要推开现代服装区的门。然而,胡诗瑶一把拦住了她们:“不能直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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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瑶先是在门上敲了三下,然后把门开了一条小缝,退让到一边,静静地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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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瑶姐姐,你这是干什么?”栾晓姗诧异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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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等里面的东西出来。”胡诗瑶压低了声音说,“刚才来的时候,你没听见里面有换衣服的声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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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人?”栾晓姗追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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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胡诗瑶的眉头越皱越紧,“这有个故事,我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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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在三楼现代服装区里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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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角是个颇有舞蹈天份的女孩子,她身材苗条,舞蹈功底也好,非常受大家的欢迎。但是这个女孩非常要强,总是对自己不满。尽量她已经非常瘦了,但她还是害怕自己的身材不符合一个舞者的要求。于是,她刻意减肥,把自己饿得半死不活,让人看着就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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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女孩却非常满意。有一天,她到现代服装区借演出的裙子,突然,她发现了一条号码特别小的鱼尾裙。她怀着激动的心情把裙子套在身上,一边套一边对自己说:“一定要套上!如果能套上这个号码的裙子,我才是标准的身材。如果套不上,我就太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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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不知道,那件裙子其实是一件制作失败的衣服,号码小得谁也穿不上。这个女孩执拗地把裙子往身上套,即使把自己勒得喘不上气来也再所不惜。就在这样,女孩在服装间里活活地折腾自己,一次又一次。这件小裙子把她勒得气喘不平,再加上连续减肥造成的器官衰竭,她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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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的女孩一直没有放弃她对身材的标准,每个无人的夜晚,她都会出现在这个服装间里,抓起那件瘦小的鱼尾裙,一次次地往身上套。然而那件衣服她从来没有完全套上过,这个可怜的女孩以生命的代价永不休止地检验着自己的身体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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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我们听见的声音,就是她在服装间里换衣服的声音。现在,我敲下门,表示我们要进来。再把门开一道缝,让那个女孩走出来。这样做才能让人鬼之间没有冲突,我们才能安全地进去。”胡诗瑶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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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栾晓姗和欧阳雪都紧张起来。一方面,她们害怕看到了那个身材瘦弱的女鬼,另外一方面,她们又怕那个女鬼迟迟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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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敲门之后,门内却一直没有走出人来。栾晓姗和欧阳雪都有些诧异了,她们用询问的目光看着胡诗瑶。胡诗瑶也愣住了,她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我忽略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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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胡诗瑶居然直接冲进了服装间,随手带上了门。栾晓姗和欧阳雪还没有来得及尖叫,就听到胡诗瑶在房间里命令道:“现在,你们敲三下门,然后把门开一道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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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雪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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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钟之后,从门缝内伸出了一只骨瘦如柴的手,之后是细长的胳膊。再之后……胡诗瑶居然缓缓地走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狰狞的笑,身上还套着半件紧窄的鱼尾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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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瑶幽幽地说:“我刚刚忽略了一件事,我没进去,又怎么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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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进去……那么,胡诗瑶就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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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栾晓姗和欧阳雪像疯了一般跳了起来,飞一般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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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胡诗瑶并没有放过她们的意思,她那瘦弱的身体一摆一摆地追来,骨节碰撞发出了“咯嚓咯嚓”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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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快要崩溃了,她拉住欧阳雪拼命地往楼下冲。然而,正冲到二楼的时候,悠扬的戏曲声居然传了出来。既而,身穿着戏服的姬媚儿咿咿呀呀地飘了过来,她长长的袖子一摆一摆地,差一点就罩到栾晓姗的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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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啊!”栾晓姗叫得更惨了,她鼓起最后一点勇气,拖住欧阳雪往一楼大厅冲。刚冲到大厅,就听到一个幽幽的声音说:“好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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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身穿着晚秋厚衣服的李美正蹲在角落里,她的嘴角滴着血,眼睛空洞地望着栾晓姗。这一幕让作为学姐的欧阳雪受不了了,她脚下一软,坐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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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就这么完了!”栾晓姗急忙把欧阳雪拉起来,“学姐,冲出去!冲出去咱们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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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栾晓姗扯着欧阳艰难地迈着双腿,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大门跑去。然而就在离大门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欧阳雪突然反手紧紧地抓住了栾晓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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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急忙回头,她吃惊地发现,原本温柔可亲的学姐,已经换了一副模样。她的脸上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头歪到了一边。她喃喃道:“别走……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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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姐……你,你,你是谁?”栾晓姗颤抖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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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既然我故意带你到这里借衣服,我还能是谁?”欧阳雪咧开了嘴巴,吐出了一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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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三个女鬼正在慢慢地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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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终于崩溃,栾晓姗顿时软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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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纺院终究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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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一阵笑声把栾晓姗从昏迷中惊醒。她壮着胆子睁开眼睛,只见到面前的四个女鬼都对着她狂笑。栾晓姗揉了揉眼睛:“我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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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瞎说些什么呢。”欧阳雪把口中的一个血包吐了出来,然后掏出纸巾抹了抹嘴巴,“你还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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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瑶已经把半个鱼尾裙脱了下来,恢复了身穿T恤的瘦弱的模样。李美和姬媚儿分别脱掉了厚衣服和戏装,拿出折叠纸扇用力地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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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是鬼?”栾晓姗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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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刚刚那些都是逗你玩的。”欧阳雪有些抱歉地把栾晓姗从地上扶了起来。“其实我们三个都是你的学姐,平时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喜欢捉弄人。因为咱们学院总是鬼气森森的,所以这里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们的首选之地。这次迎新晚会,除了你的舞蹈之外,我们也想表演个另类的节目,所以我们刚刚吓了你,再把这个过程拍成了小DV。你想想看,这个DV在晚会上一放,我们肯定火起来!不过,为了能够得到逼真的效果,我们事先没有告诉你。一会儿你可以看看自己的表现,肯定非常自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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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栾晓姗真是哭不得也笑不得,她愣了一会儿神,然后问道:“这么说,那些鬼故事都是假的。咱们学院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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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并不都是假的,”李美接口道,“咱们学院确实出过事儿,死过人。接下来我讲的这个故事可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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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两年前,有个女孩到学院里借衣服。当时,她的同学警告过她,千万不要晚上独自到学院去,容易遇见鬼,但是女孩不相信,偏偏要来。也就是在那个晚上,女孩在洗手间的门板下见到了一双脚,那脚上穿了一双深蓝色的绣花鞋,恐怖极了。女孩返身就跑,经过洗手间镜子的时候,见到一个身穿古装的女人正立在她的身边,脸色惨白,舌头吐出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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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景象任谁看了都受不了,更何况这个女孩本来有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她很要强,从来没有和人提过身自己的病,可是今天见到这一幕,她脆弱的心脏终于受不了了,她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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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吓死了,这时候洗手间里那绣花鞋的“主人”和“古装女鬼”才害怕了。原来,她们只是女孩的同学,因为女孩不听警告,所以联合起来捉弄女孩一下。她们不知道女孩如此不禁吓,更不知道自己会酿下这样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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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灵异事件,为什么要把镜子都取消呢?”栾晓珊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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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学姐面面相觑,谁也答不上来。李美喃喃道:“我们还真没好好想这回事,不过从那之后,咱们学院真的没有镜子之类的东西了,挺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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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这话,风突然瑟瑟而起,9月的天气突然凉得惊人。李美不由得拾起了自己的厚衣服:“这风真邪门!欧阳雪,我去把DV收拾好,你快带栾晓姗把衣服借了,然后咱们一起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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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五个女生返身一起往服装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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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呀——”经过洗手间的时候,洗手间的门居然自动打开了。一道淡绿色的光从洗手间的门内射了出来,间或有淡淡的白烟,微微地散了出来。眼尖的胡诗瑶叫了起来:“绣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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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洗手间的门板下,出现了一双深蓝色的绣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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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几个女生吓得连滚带跑往前跑,刚刚跑到二楼,只听到戏服间传来了悠扬的戏曲声。欧阳雪不由得埋怨道:“姬媚儿,都是什么时候了!你别再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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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我没唱!”姬媚儿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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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女生顿时安静了,她们可以确定,那歌声是从戏服当中传来的,十分清晰,忽远忽近。而那些花花绿绿的戏服,在瑟瑟冷风的吹拂中,衣袖微展,似乎马上就要飞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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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装鬼吓人的四个学姐,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原来她们吓人时很给力,遇到真正的恐怖场景时倒全然乱了阵脚。这个时候倒是栾晓姗有决断,她叫道:“学姐们!快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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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女生脚步凌乱地冲到了楼上,前方就是现代服装间了。她们也顾不得多想什么,一头扎进了现代服装间里,然后抚着胸口拼命地喘着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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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姐们,感觉怎么样?”栾晓珊睁着大眼睛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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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我可知道错了。”欧阳雪叹道,“栾晓姗,我们刚刚不应当吓你,这种被吓的感觉真不好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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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原来这么恐怖。”李美附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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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媚儿也吓得软在地上:“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天亮,什么时候能有人来救咱们。哎呀……趁着这个时候,栾晓珊你倒可以挑挑舞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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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栾晓姗并没有挑舞衣,她看上去比刚才镇静多了。她转身锁上了房间的门,背对着几个学姐,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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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姗,你怎么了?你这样子有点吓人。”欧阳雪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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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终于知道那种感觉了吧。”栾晓珊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遥远,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一字一句地说:“当午夜你一个人被困在纺院里,冰冷的风从每一个角落吹来,带走你身体和心灵的最后一点热气。那个时候你发现生命的无助与脆弱,你绝望得像荒野上的一根草。心悸像潮水一般随着血液涌动,你想哭,甚至都无法哭出来。那是多么可怕的一种感觉,可是那些没有同情心的人却还不愿意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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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栾晓姗的头猛地转过来,而身体却一动没动。这个转了180度的头已经不是刚刚的模样,而是一脸狰狞。栾晓姗幽幽地说:“你们终于知道被吓的恐怖了?你们终于体会到我的心情了?当初我被吓死,是多么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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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学姐愣了一下,然后突然明白过来。怪不得在这种程度的惊吓之下,栾晓珊一直坚持留下来,原来她自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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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院里传来了女孩们惊恐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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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反转的栾晓姗一步步靠近过来:“我最恨装神弄鬼的人,我最恨以别人的恐惧为乐的人。你们有没有同情心?当你们从别人的颤抖中寻找乐趣的时候,有没有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一想?哦,你们这些人显然不会设身处地,那么你们就亲身体会一下被吓死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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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要……”几个学姐求救道,“我们错了。但是当初吓死你的并不是我们,放过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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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栾晓姗脸上的杀气已经越来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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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没有同情心的人,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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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她们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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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原本9月秋老虎的天气,却意外地有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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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大一新生趁着凉爽出来散步,不知不觉,她们来到了纺院门前。她们看到,纺院三楼的灯还明晃晃地开着,里面似乎有几个人影正在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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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院的学姐们真用功,这么晚还在学院里。”一个新生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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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个眼尖的新生却尖声大叫起来,她指着窗子说:“你们看,那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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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她所指看去,几个学姐的身体像木偶一样移动,脸上已经像死人般,没有任何表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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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在干什么?在排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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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院的一切,又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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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西风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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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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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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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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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咖啡杯里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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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我最讨厌愚蠢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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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的夏天,像一场残暴的骤雨,打得街边大树措手不及。涂了三层防晒霜还是挡不住灼热的阳光把我晒成非洲难民,这才是该死的五月末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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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秋千上点了一杯最便宜的咖啡,想要在水吧蹉跎下时光。我缩在角落里看沈复的《浮生六记》。封面一片白,老翁独坐小舟上静默地望着船沿的一只大嘴鸟——父亲说那是鸬鹚。书的右下角几株荷花,或胜放或含苞。我认得那是钱海燕的画风,简洁似白描却意境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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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推门而入,要了一瓶百威就坐在我对面的秋千上翻杂志。他的刘海永远似无法驯服的野兽,任它再昂贵的啫喱也没办法搞定,只要一觉醒来必定翘得像骄傲的孔雀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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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陆襄呢?”他满足地打了一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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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皮抬了抬:“好像学生会要开会,谁知道呢,那群官僚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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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蔑地瞄了我一眼,拇指朝着后面指了指:“哦~~果然你家官人带着一个小妞来水吧开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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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他肩膀望去,一个小萝莉正环在陆襄手臂上像个粉嫩的婴儿。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我竟然觉得那个场景很美很和谐。陆襄的皮肤怎么都晒不黑,好到让我非常嫉妒,一双浓眉蹙着,映得下面那双细长的眼睛格外无辜。他不爱笑,在一起这么久我从未见他大笑过,这个时候却一脸宠溺地望着小萝莉笑得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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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往里缩了缩,幸好有纱帘隔着。我自顾自悠闲地呷了一口咖啡:“工作需要呗,俊男美女多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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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怒其不争:“你还要不要脸了,赶紧冲上去扇那女的两大耳光,记得要狠。”看他那架势,似乎想要拍碎酒瓶子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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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住他的手:“正因为我要脸,所以我才不能闹。”再说了,我与你还不是孤男寡女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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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和小萝莉坐在了我们后面,确切说是杜西风与小萝莉一帘之隔,而我与陆襄隔着他们。虽然明知不太容易被发现,可是我还是不敢抬头,要杜西风也赶紧闭嘴。我逮住了自己男朋友偷吃,却像个犯事者一样只差没有翻窗而出,杜西风一脸鄙视地看着我……看着看着他就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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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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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捂着搅成一团的胃,猛吸了一口气:“胃突然好疼,当年减肥过度,现在报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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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紧放下一张钞票买单扶我出去,我缩在他臂弯里刚好避开了别人的视线。刚一出门,我就推开杜西风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挺直了腰板一副决定重新做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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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装的吧?”杜西风一脚踢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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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闪开,做了个鬼脸:“是啊,不然怎么逃得出来。”一转身,我轻轻扶着墙,痛得大口大口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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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你最讨厌哪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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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愚蠢的胖子,从小就不喜欢胖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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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是擦身而过,但是我还是听到了……如果不是你在埋头记东西,我甚至以为你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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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高中一直被一个胖子缠着,真的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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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太可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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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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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爱着你的这些年,我还是那只愚蠢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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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杜西风都在唠叨,说什么干脆和陆襄那个花心大萝卜分手好了,然后欲言又止说什么其实早就看到陆襄和其他女孩单独相处了。陆襄不仅权欲心重,人品还有问题,压根就不是什么好鸟!明明有女朋友还到处勾三搭四,真丢男性同胞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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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吞了胃药揉了揉额头:“杜西风,五十步笑一百步是件很愚蠢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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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这个有钱公子哥儿曾经为了追校花,打飞机从另一个城市飞回来只为赶在十二点以前和美人度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女朋友走马灯一样换,哪有资格说别人。真是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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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念哲学系,弗洛伊德黑格尔总是随手拈来,他恬不知耻地说自己拿全优是为了证明智商绝不比爱因斯坦低多少。我念枯燥的中文系,教授们都是戴着眼镜的老姑婆和白了头的呆板老头儿。杜西风除了泡妞生猛外,其他方面算是个很好的小孩儿,他让我知道其实投胎真的是个技术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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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一次在醉酒后摇晃着我的肩,疯狂诉苦。我第一次看到那样的他,红着眼圈像一头发怒的公牛,嘶声力竭:“徐徐……你知道吗……我就像一个开着游乐场的小孩,一个人在色彩斑斓的世界里旋转,跳跃,玩耍。外面那么多小孩羡慕我一个人就拥有整个世界,他们都想进来……可是……谁也不知道我并不快乐……因为游乐场里只有我一人,没有谁愿意陪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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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他疯癫的样子彻底吓到了,赶紧拍着他的背安慰:“我说我信你,母猪都会上树了。MD我要是有整个游乐场,我非玩疯不可!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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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晓得自己这样胡说八道到底算不算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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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伙伴突然在大学遇到,彼此还认得对方,这已经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比如我与杜西风。小时候他就穿得像国外电影里的小王子,每天高昂着头穿过我们这堆留着鼻涕的小屁孩,然后回头丢给我们一个销魂的眼神——眼神里充满了赤裸裸的鄙视。每天都有一辆亮闪闪的小轿车接送,佣人像个哈巴狗一样给他整理衣衫,还要鞠躬说:“少爷再见。少爷下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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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嚣张到全体小孩都不想和他玩的隔离体竟然没有被绑架过,这成了我童年里不可思议事件中的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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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才知道那个悲惨的真相是,每天这个倒霉蛋都要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堆泥人玩沙子,在脏兮兮的滑梯上尖叫着滑来滑去,我们大声吵架互相嚷嚷,卖力哭鼻子争抢糖果……杜西风说,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们,可是我不敢和你们玩,衣服脏了我妈会念叨半小时批评他没教养,我只有上不完的补习班,连看动画片都是呱啦呱啦的国外版……我连话都不想和佣人说,我也不想和我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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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家幼儿园那是因为外界传言这家幼儿园教学质量严谨,很显然,这是一场美丽的误会。甚至我以为的骄傲眼神,都只是一个因为无法加入集体玩乐的小孩最可怜也是最无奈的表达方式了。他也有他的自尊,庞大的,习惯了用满不在乎的骄傲来掩饰内心的空虚和孤单。而这一切,都是很久很久我才明白的,他说的……一个人的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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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的教养!杜西风很不雅地竖起了中指。可怜的杜妈妈,竭力培养的儿子终究还是长成了一个叛逆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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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度,我并不想和这个一件衬衣就几千块的富二代玩,觉得有失身份——有失他的身份。再者,我又不是拜金女,我没想坐在宝马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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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耸耸肩堵了我很多次:“喂!徐不言,不要装作不认识我哦!我早就看到你瞄我了!你还装!”我被逼无奈只得陪他上自习,看电影,购物……资产阶级有时候确实比无产阶级强大,你懂的。我只是很好奇,他为何不和自己同一个圈子的人玩,真是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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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杜西风的误解很显然让他不满意:“第一我不嗑药,第二我不是败家子!第三我玩归玩但是绝不伤害别人,你情我愿的感情不是玩弄。我做人有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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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了一声:“那你一边玩儿去吧,孩子。玩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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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说这辈子第一次当军师就是帮我追到了难搞的陆襄,却把我推进了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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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他一脸惭愧,仿佛他害了我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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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拳头敲敲他的肩膀:“不,应该是谢谢你。”他帮我写情书,帮我踩点,教我怎么在适当的时机下手和下口……带我买新衣,说什么女为悦己者容,丢掉你那些土兮兮的小棉裙吧男人压根不敢兴趣;还在我脸上涂涂抹抹教我化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差点以为认错人了。他还不厌其烦教我抛媚眼和嘟嘴巴,白眼翻了半天后才明白什么叫醉眼蒙蒙欲语还休……他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没有追不到的男人只有技术不好的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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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怀疑,我用余下的人生证明了杜西风的歪理邪说其实都是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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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陆襄没事人一样和我去上自习。搞得我都不明白了,明明他和其他女生勾勾搭搭,为何现在又若无其事的和我在一起?陆襄,你果然是混演技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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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口问道:“白天开会怎么样啊?”陆襄只是宣传部部长,我知道他一直想当学生会主席。我不知道该表扬他的上进还是唾弃他的权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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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会取消了,和一个学妹去水吧坐了一会儿。对了,当时还以为看到你了呢,在一个男的怀里人影一闪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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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我如芒刺在背,只得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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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他都左手握着我,右手翻书做笔记。夏夜,风扇在头顶聒噪,我几次想要挣开都被他狠狠拽在手心。两个小时下来,除了湿漉漉的掌心,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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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有时候我真的不懂你……那些细细密密脉络清晰的掌纹,我们彼此纠缠着,到底又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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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你自己回寝室吧。”铃声一响,他就松开了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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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哦”了一声抱着书就要离开,他突然拉住我的衣角塞给我两盒药——胃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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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们坐了两小时的公车去西郊看他爸爸,一墙之隔,望不到里面是怎样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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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陆襄隔着玻璃喊他,手放在玻璃上似乎想要穿透进去,“我和徐不言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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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不见,陆叔叔似乎又老了许多。他笑着冲我点点头,捏着话筒对陆襄说了些什么,我只看到的他张合的嘴和陆襄嗯嗯的答应声。我局促地坐在椅子上故意拉开距离让他们父子说话,这是我第二次见到陆襄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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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曾给我讲过他父亲的事情,因为一场车祸被法官裁定判刑十五年,可是他说自己的父亲是冤枉的,因为那天他爸爸根本就没出门!又怎么会开车撞到人!说的时候,他的眼里闪烁着奇怪的光,灼得我浑身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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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突然招手让我过去,似乎他爸爸有话要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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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惶惶接过话筒,开口道:“叔叔……”声音沙哑到自己听起来都觉得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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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叔叔笑了,和陆襄一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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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家人好吗?”我的眼里只有他布满皱纹的额头,和那双如释重负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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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愣,继而飞快点头:“我爸爸身体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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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笑得很释然:“陆襄这个孩子……我是知道他的,性子太犟了。不言,你要多体谅他。自从我进了监狱里……”他环顾了一下周围似乎有点难为情,顿了顿才说道,“他母亲一个人把他拉扯大,太过宠溺了。这个孩子,性格太古怪了。”他一直说这个孩子,这个孩子,眼神充满了湖水般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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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的。”是的,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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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回去吧,替我向你爸爸问个好。”他似乎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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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好的。再见,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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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交叉着双手仰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葱绿的树梢上有个鸟巢,几只幼鸟叽叽喳喳张大着嘴等大鸟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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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鸟儿都有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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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世界,就是这么崩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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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的医院,熙熙攘攘的拥挤人群推搡着我,冰冷的空气散发着消毒水的气味,还有嵌入毛孔里无法逃避的关于死亡的腐败气息。从烈日下突然进入冰冷,我一个眩晕,几乎站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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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里沾满了哭哭啼啼的家属,我颤抖着走过去的同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我,似乎想要活活把我吞噬。我咽了一口口水,小声道:“我是徐放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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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黑影闪过,啪的一声,我的左脸颊痛得滚烫,头猛烈地撞在了墙壁上咚的一声。好几个女人疯了似的冲向我,抓扯我的头发,撕扯我的衣服,剧烈地扇我耳光……我如沉默的松静静地闭上了眼睛,任身体左右颠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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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冲过来制止她们,呵斥她们,整个走廊乱得像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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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贴着墙壁,舔了舔嘴角,咸湿的血腥味。几分钟后,医生从急诊室里走出来,心疼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对她们说道:“已经度过了危险期,不过还要观察一周。脊椎受损严重,可能会……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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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又是一阵呼天抢地的呐喊,我只觉得一盆又一盆的冷水从我头上哗啦啦浇下来,淋得我浑身打冷战。那个医生给我使了个颜色,让我过跟去:“不言,是我给你打的电话。本来你父亲打算瞒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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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理了理我乱糟糟的头发,叹了一口气:“一死一伤。你爸受了点轻伤,为了避免那些家属动粗,我让他在办公室避一避。一会儿交警大队的人过来,你爸可能会被拘留。至于其他的具体事宜,要看法院怎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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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牙齿一直咯咯响:“刘叔叔,我爸……开了那么多年的车,鸭子都没有撞到过,怎么会出这么严重的车祸。”刘叔叔是我爸当年的同学,这家医院急诊部门的外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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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摇头:“我问过你爸,他说当时就觉得特别疲惫,也没有喝酒。身体似乎也没什么问题,估计是昨晚没睡好,再加上上了年纪……只是这家人负担很重,伤亡的;两人都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膝下有两个正在念书的小孩,上还有八旬老人。赔偿金抛开车保的,你们家可能还需要支付一笔庞大的数字。不言,我希望你坚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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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贴着冰冷的瓷砖,头脑发热,只得大口大口的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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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叔递给我一张名片:“医院这边,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有什么需要,随时给叔叔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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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颓然地“嗯”了一声,嗓子堵住了似的说不出任何话。我没有去父亲待着的房间,我知道他一定需要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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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几个警察走进了办公室,父亲被带了出来。那家人作势又要扑上去,被警察喝住了,其中一个中年男人跟着警察一起去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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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亲这样遥遥望着,他红着眼圈冲我摆摆手示意我回去。我看着他两鬓微白的头发突然哭出声来,我冲过去扑到他怀里大哭,死活不让警察带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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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摸摸我额头上青了一块的小包,沙哑地说:“徐徐,你先回家吧。记得要按时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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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着眼泪点点头,我的哭声混合着那些家属的哭声编制成了一首悲戚的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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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推开我,走到衣着简陋的他们面前深深鞠了一躬:“真是太对不起了,我会尽我全力赔偿你们。都是我的责任,我不会逃避的。”可是那个该死的胖女人还是冲过去厮打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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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吼一声:“够了!你们还想怎么样!我爸爸就不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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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哭声,闹声,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我咬咬牙走到父亲面前,握着他的手:“爸,我在家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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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吹过狭长的走廊,尽头是急诊室已经熄灭的灯。喧嚣的尘世突然寂静,我如被抛弃的孤鸟,迎着烈日寻找归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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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荡的房间里,我呆呆坐在父亲书房的椅子上一动也不动,如同行尸走肉般呆滞却再也流不出一滴泪水。我变成了干涸却痛苦的麦田,被这炙热煎熬,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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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我突然觉得它变成了一座十足的伤城,充满了悲痛和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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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只得给杜西风打过去。他言语有些吃力,似乎喝了不少酒:“小妞儿,终于想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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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劲爆的音乐,人声鼎沸,我听着他的呐喊,突然觉得喉头一阵哽咽,嘴巴张了好久才有力气开口,我才知道,原来求人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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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狠狠闭上眼睛一口气说了出来:“你警局里认识人吗?或者,律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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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么聪明,立刻正色问道:“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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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披星戴月赶过来的时候,刚好十二点,他一身酒味,明显刚从PUB出来。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杜西风,抛开了所有的玩世不恭,吊儿郎当,那么冷静地询问我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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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他的眉头越皱越紧的时候,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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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刻开始播电话,似乎一个关机,一个无法接通,打了好多通都没人应答。毕竟现在大半夜的,但是他还是皱着眉头锲而不舍,许久许久他脸上终于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方律师吗?我是杜西风。对,杜凯的儿子。我想咨询一下……”他一边嗯嗯回答,一边把视线移开假装不看我,他越这样我越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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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我急切地抓着他的手问道:“怎么样?到底怎么办啊?我爸会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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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声安慰我:“没事的,徐徐。我明天会去律师事务所一趟,帮你找最好的律师打这场官司。你爸没逃逸,主动报案将伤者送进医院,态度上是足够好了。而且你爸记录良好,没有饮酒驾车,所以需要一份详细的身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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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下脸去,看着我的眼睛:“我们要找到你爸那天身体不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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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可,我爸身体一向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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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白了我一眼:“你真是笨得像头猪!这件事情交给我。”杜西风的声音低了下去,“至少我要保证你爸在里面好好的,而且会在最短的时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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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力地陷在沙发里,眼泪顺着脸颊滑了下来,我声音疲惫极了,我说:“杜西风,我只有这一个父亲。我妈生我时难产死了,是我爸把我拉扯大的。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这么多年,他从未有过任何女朋友,他害怕娶个女人回家对我不好……我不能让我爸受这种罪,如果可以让我蹲监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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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疼地抹去我的泪水,把我轻轻搂在怀里,嘴里喃喃道:“徐徐,还有我……别怕,有我在,一切都会好的。陆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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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让陆襄知道。”这一刻,我并不想麻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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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皱着眉头:“他可是你男朋友啊!你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至少精神上要安慰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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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近忙着选学生会主席的事儿走不开,我不想给他添乱。他是苦过的男孩,可不像你这种大少爷,闲得慌……”我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样用力解释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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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递来纸巾:“你鼻子冒泡了,真难看。算了算了,不逗你了。是啊是啊,我这种没心没肺的有钱人——可是TMD我投胎投得好,我能怪谁!你以为有钱就快活吗?我要是真快活,我找你做屁!你别开口闭口你这种人,你这种人——不要忘了,我TM也是地球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不是只能望着那个该死的月亮……你以为我是哪种人?!连朋友都不配和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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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看他这么激动过,这个翩翩公子一堆话里好多个三字经。我看着他涨得通红的脸,没有再说什么。他抓着抱枕就躺了下去:“累死我了。今晚我在这里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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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惊:“你还是回去吧,这里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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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瞪我:“是是是,当然不方便。我第二天天亮就要赶去律师事务所,我已经饮酒驾车来了一次了,你还想我含着酒精开回去?放心吧,你那搓衣板身材,我没兴趣酒后乱×。看什么看,还不滚进去睡觉,明天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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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我回去家里也没一个人……”最后一句,他的声音小得几乎快要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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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的胸口像突然被人用大锤狠狠砸了一下。为什么,我从头到尾都把他对我的好当做理所当然?我甚至从未说过谢谢,原来,我也是个恬不知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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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他温柔,善良,甚至是固执,他的良心上有一杆道德的秤,对错自有分寸。比如我的父亲。这场车祸几乎毁了他,他坚决不请律师,只是一次次认真的结算着如何给那家人最大的赔偿。因为责任全在父亲,所以哪怕他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最终也没有得到那家人的宽恕,一审下来他要入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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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的律师和医生都没有帮上忙,我急得和父亲打电话时直敲玻璃。可他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这是我应得的惩罚。”然后便叮嘱我,“徐徐,爸这几十年的积蓄都要赔给人家了……徐徐,你可要认真学习了,爸爸以后要靠你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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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额头抵着冰冷的玻璃,眼泪决堤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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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西风的带领下,我认识了狱警黎叔,他答应我们会好好关照我父亲。我说他年纪大了,身子骨经不起什么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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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叔笑笑:“我明白,好孩子,别担心,里面没你想的那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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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句“好好关照”,杜西风是怎么做到的。我只知道每一次去探监,父亲精神都还好,他让我给他捎那本《浮生六记》,在监狱里好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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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那些闲情记趣,坎坷记愁,养生记道写得如此淡然优雅……可是这一年我记下的,却是平静生活里陡然袭来的风暴,久久都不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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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沉思录》,古罗马哲学家也没办法拯救我干涸而绝望的心。金原瞳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写了《蛇舌》,得了芥川奖,而我在二十岁这一年失去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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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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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命运的齿轮,把我死死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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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突然接到杜西风电话,他在那头呼吸沉重:“徐徐,你快来省医院。马上!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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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眼蒙蒙,心猛地狂跳起来,刚起身一个眩晕差点跌倒。难道那名瘫痪的病人死了?!难道杜西风生病了?听那小子说话中气十足也不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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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跌跌撞撞穿上鞋子打了车就往医院飞奔,老远就看到杜西风焦灼地站在门口张望。他一看到我下车就立刻冲过来握着我的手,我着急地问他:“出什么事了?你说啊……杜西风!我在问你话!到底怎么了?!你让我来医院做什么!!你得绝症了?靠,你不要吓我?那个瘫痪的人去世了?喂!你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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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咬咬嘴唇,紧握着我的手,似乎下了很大决心才开口道:“徐徐……你要坚强点,镇定点,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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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张合的嘴在说什么,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我觉得浑身发热,头晕目眩。我只得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杜西风……你到底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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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疼地把我搂在怀里,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一刹那,整个世界爆炸了,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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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爸……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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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足足有五秒钟突然尖叫起来,拼命捶打着他:“你在胡说什么,我爸爸好好的待在监狱里。什么叫他走了?!杜西风你这个大骗子,我就知道你最喜欢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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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毫不客气一巴掌扇过来:“够了!徐徐!黎叔不敢给你打电话说这件事情,怕你承受不了,才先告诉我的!你爸现在就躺在病房里,你在这里闹有什么用!还不快进去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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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搂着快要哭瘫的我进了病房,刘叔叔正在擦眼角,他看到我就低下了头:“上次你爸开车就是因为突然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当时建议他检查一下身体,他没答应非说自己没病……那边说他走得很安详,睡着了走的。脑溢血……他没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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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两天前还隔着玻璃窗与我通话呢,此刻正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神情安详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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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头上放着他的金丝眼镜,左边镜片已经裂了一条缝。我不知道这样仓促离去的父亲是带着怎样赎罪的心,那样善良的一个男人,如果他活着将会一辈子受内心的折磨,我甚至怀疑他的离去是老天对他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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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前仿佛蒙了一层水雾,努力擦掉又会再次浮现,我的父亲就在一片水雾中离开了我。我这辈子的眼泪就在那半个月中落尽了,前半世其乐融融的幸福被老天加倍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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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坚强点。”杜西风一直紧紧拽着我的手,他害怕我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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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大口吸气,脑子里一片混乱,却还是点点头:“我没事……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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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亲戚稀薄,父亲的后事由我一手操办,简洁朴素的葬礼,西山的陵园……我似乎一夜长大,收起了眼泪摆出成年人冷漠的姿态应对着虚妄的人生。我从此不再旷课,每日淹在图书管里拼命学习。英语考级,日语也是要学的,专业课必须九十分才可以拿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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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憔悴得不成人形,陆襄忙得像个陀螺对我不闻不问,坊间传闻他终于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因为他追到了副校长的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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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个月都去看那个卧病在床的中年男人,提着水果和一大堆营养品。即使他家人骂得很难听,我也是强忍着不哭,帮忙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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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人念职高的女儿糖果儿经常来问我要钱,一犹豫那边就开骂:“你爸撞死了俺爸,现在死了倒是便宜他了!我生病了,医病当然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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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字一顿告诉她:“我们家已经偿还清了赔款!你看看你现在花枝招展的样子,哪里像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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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白了我一眼:“就算一命还一命,我家可还有一个躺着呢!你让车撞了在家躺着,我就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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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席话顶得我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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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糖果儿经常来我家赖着不走。说他爸死了,没地方住了,要住我们家。一堆行李拖在门口蹲在地上不走,闹到半夜只得放她进来,这可好,她还真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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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那刁蛮女没有办法,只得请杜西风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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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杜西风就来了,他面无表情走到客厅,用脚尖踢踢糖果儿的肩:“喂,该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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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儿白了他一眼继续睡,客厅沙发那块,我基本不踏入了,那里彻底成了她的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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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住又不干活你倒想得美!赶紧起来!看什么看,说你呢!长得像猪也不能真把自己当猪吧,人家可是要上屠宰场的。”杜西风的嘴巴也不是一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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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儿瞄了我一眼就要耍混:“俺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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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已经开始丢她行李了:“别你爹我爹了,做人别太过分。告诉你,徐徐完全可以报警的,你这是妨碍别人生活!他们家该赔的也赔了,而且徐徐爸爸有病,照理说不应该给你们家那么多的,甚至不必坐牢!出了事大家都痛苦,小女孩儿,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多远就滚多远吧!再看,再看我真报警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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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掏出手机就要打,吓得糖果儿收拾完东西一溜烟就跑了。杜西风在门后笑得快要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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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翘着二郎腿陷在沙发里:“那天在医院,见到你焦急的表情,有没有一部分是因为担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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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一僵,缓缓回头,正色道:“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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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望地吹了一声口哨:“哈哈,咱们果然注定了只有友谊万岁了。不过,你能在最艰难的时候想到我……谢谢你。被人需要的感觉真好。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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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道:“没有是假的,其实我担心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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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深看着我,嘴角温柔扬起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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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嘿嘿一笑:“担心你死了,谁带我去吃好吃的啊。”他的脸迅速垮了下去,赠了我个大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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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他傻笑不已。杜西风,我会永远坐在你身旁看你笑看你闹,那几厘米的安全距离是我们永远也无法逾越的空白。你太招人喜欢,所以我才不要喜欢你,这样,我与其他人就是大大的不同了。这些,我想你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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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勇士,披荆斩棘为我排除万难,可是我却不是公主,一个短暂的吻就可以拯救。很可笑是不是?没有办法,这就是人生。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可以成为高高在上的王后,毕竟水晶鞋那么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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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告诉我,再次重逢时,我戴着黑框眼镜那么傻那么丑。你说你没见过比我看起来更可笑……更令人心疼的女孩了。我看童话书都可以看得眼圈发红,掰着手指头努力压抑自己不要哭。你说你心疼我……你长这么大,从来没心疼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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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没有说,我看着你周围的女孩一圈圈来,一圈圈走,仿佛永不结束的圆舞曲。你是个风度翩翩的王子,百花为你胜放,可是我却不想成为那么庸俗的一朵,哪怕是……真的,真的心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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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记得,在这个冷酷的世界,只有你和我父亲叫我重叠的姓——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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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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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这个世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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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站在讲台上讲话,抑扬顿挫才华横溢,适当的幽默逗得下面一群干事们花枝乱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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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门缝里看着这个光芒四射的少年,其实他一直就是个当领导的料,口才了得人才也了得。再进入学生会那个明争暗斗的地方,毕业后肯定更是练就出钢筋铁骨。杜西风说那就是少林寺的木人巷,混出来的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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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胃吃着中药一点点调养,再不用每吃一道甜食都要计算它的卡路里,陆襄约我见面时,我手里还捏着一个可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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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漫天星空,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起点。我在这张长椅上对他告白,而他在这里与我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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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清陆襄的眼睛,只有夜风拂过我冰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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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记得我与你讲过我爸的事情吧。他被人冤枉要白白蹲十五年监狱,不算今天,还有三年零四十天。而他的儿子从小到大都背负着老爸是犯人的这个大包袱成长……他被人唾骂,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这些东西陪伴了他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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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习惯性地在黑暗中摸索,试图抓住他的手,给他一点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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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你的爸爸就是当年判我父亲重刑的法官……我每次看到你,都会忍不住想要狠狠地,狠狠地折磨你,让你体会我当初的痛。”他的声音始终那么冷酷,嗓子却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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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是我高中同学,这个高高在上的班长,数学课代表、化学课代表一直都是我仰望的对象。他高大瘦削的身影总会在梦里纠缠得我晕头转向,他优秀得让我惭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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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呢,只是一个傻傻的胖子,胖到在走廊上都会被女生推开,她们大声嘲笑我:“徐不言,走廊这么窄,你这么胖都把路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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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体检都让我生不如死,大家都雀跃地打赌我会不会比去年更胖,我的体重会不会突破一百五十斤。我是个可耻的胖子,死了也只是一个该死的胖子!最伟大的赞美不过是个善良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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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喜欢着陆襄,努力想要考得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就可以和他念同一个大学了。我偷偷跟踪他,知道他住在哪里,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喜欢谁的书……我甚至冒着被逮到的危险偷了他抽屉里的一本小说,卡夫卡的《变形记》。每个夜里,都躺在床上一遍一遍的读,读那些悲伤的字眼。我以为这样的我,就可以与陆襄靠得近一点,再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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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多吃东西,吃完就躲在厕所里用指头在喉咙里拼命抠,试图把所有吃进去的东西都吐出来……我害怕自己真的一年一年的胖下去,一直吐到面色苍白,胃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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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些,换来的却是毕业典礼那天晚上,陆襄站在路灯下对我冷冷的话语:“我不喜欢一只愚蠢的猪。”那一刻,我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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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高中三年,我一直如同向日葵追逐着阳光,转得头晕目眩了才明白——其实他对于我,从来没有施舍半点光热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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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胖子都有一颗敏感的心,我的心被那句话伤得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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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尽毕生心血好歹与陆襄考了同一所大学,精疲力竭如同执着的夸父,追逐着烈日,势要得到那片光芒,却不知道惨烈的代价是粉身碎骨。悲哀的毛毛虫终于蜕变成了蝴蝶,才知道对方其实喜欢的是蜻蜓。多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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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那些残忍的过往,我低头思索了许久才哑然一笑:“其实我都知道的……那天我爸下班回来,一个人在书房里喝酒。我爸是极少喝酒的人,他摇着我的胳膊问我,‘徐徐,他为什么要那么傻呢?可是如果不那么傻,他就得不到那些钱,他会过得更惨!那个人来找我,跪在我面前,头都快要磕破了……一个年纪比我还要大的男人跪在我面前……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老婆要动手术,急需那笔钱,他儿子还要念书……’那个时候,我就知道陆叔叔的事啊,其实从头到尾不知道真相的是你。你爸是李老板的司机,替他顶包可以得到三十万,那是你妈的手术费,也是未来你们母子生活的支柱。陆襄,当你认真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连他家里猫的名字都知道,又怎么会不了解对方的家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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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紧紧拽着我的手浑身发抖,却说不出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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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揉了揉酸涩的眼角:“陆襄,我爱你只是因为你。而你不爱我,却因为很多原因。陆襄……我胖过丑过,但我从未蠢过。我知道那些都是你故意的,故意和我在一起,又故意在我眼皮下和别人约会牵手……我懂,我懂你要我知道你的痛苦,你的不快乐,你以为你所有的不幸都我父亲造成的,而你唯一可以报复的人就是我……陆襄——”我仰着头,想要把眼泪吞下去,可是它们还是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一直在等,等到某一天你会真正喜欢上我,而我会假装云淡风轻地告诉你真相,然后说我原谅你,我从来没有怪过你……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未来的路我们可以一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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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了陆襄努力压抑的哽咽声,可是我还是要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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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第一次去见你爸,他就认出我了。我们默契地瞒着你,你知道上次你爸对我说什么吗?他说你性子太犟了,让我有事多原谅你……可是陆襄,你太坏了!我一直都以为是自己不够好,其实是你太坏。我爸爸死了,在我最悲痛的时候你选择和我分手,选择这个时候拆穿你所谓的秘密,你以为你可以打倒我对不对……像当年那句话——你不喜欢一只愚蠢的猪吗?!陆襄,今非昔比,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痛不欲生了……你再也无法伤害我,折磨我了……”我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头,那么用力地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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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说得那么痛快过,为眼前这个自作聪明的少年——我整个青春期的快乐终结者,这一次真的要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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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到尾,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的真心喜欢过我?”我不敢问,也不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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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他残忍地告诉我:“没有,从来都没有。我讨厌愚蠢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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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陆襄一定会那样说的。而我的心却再也经不起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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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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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唾骂陆襄的新女友是小三中的战斗机挖墙脚中的推土机,最后还不忘加一句,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哥哥我一辈子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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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捶他胸口,我们就这样默契地退回了安全的位置,用兄妹来掩饰曾经有过的小小的心动。未来的路那么长,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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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又换了一个新女友,是个脸蛋圆圆的可爱女生。我们三人一起吃饭,圆脸蛋都会体贴地去帮我们买饮料,一口一个姐姐叫得我心花怒放。我赶紧表态:“如果杜西风敢欺负你,我就卸了他双腿让他一辈子下不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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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着哈哈自爆当年的糗事,说得手舞足蹈:“哎呀,你们都不晓得,当年我有多胖,多难看,胖到让别人看到我就忍不住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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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口酒下肚,我越说越伤心,后来索性趴在桌子上哇哇大哭起来。还好是小包间,只有两个人见证了我丢脸的时刻。醒来的时候,圆脸蛋已经走了,我趴在杜西风腿上睡得他一腿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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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又被你搅黄了!”杜西风的语气里透着一丝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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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我又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想活跃气氛的,结果越说越伤心,你知道我不能喝酒为什么还故意点那么烈的白酒?!”我双手叉腰扮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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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酒没关系……”杜西风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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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我完全不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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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揪着我的衣领……说什么西风从来不相识……你说,杜西风……为什么我不早一点遇到你……你还说……杜西风,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你了……你红着眼睛边哭边问她,怎么办?我也喜欢杜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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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说!”我惊得大叫起来,立刻跳到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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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被你看穿啦。”杜西风像个痞子,翘着二郎腿摇头晃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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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车载我到KTV,两个人在包厢里又蹦又跳,我唱杨千嬅,他唱陈奕迅,一首首下来,像是在唱爱情的挽歌,字字句句都是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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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瘫在沙发上,转过头来望着我,眼睛从来没有那么明亮过:“林夕曾经说过:我写过好多歌词,但却赢不到一个人。在我这里就是另一个意思,我换过好多个女朋友,但却赢不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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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你,也至少劝我别劳累。但我把谈情的气力转赠谁,跟你电话之中讲再会。再会谁?暴雨天,我至少想讲挂念你。然后你,你最多会笑着回避避到底。明明不筋竭都力疲……”这依旧是林夕作词,杨千嬅唱得婉转的《假如让我说下去》。我不知道,杜西风粤语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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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传闻某晚,林夕心情很烦躁,很想找明哥倾诉,于是打电话给明哥。可是明哥却心不在焉,老爷就说不下去了。明哥就说,那不如你去写歌咯,于是就有了这首《假如让我说下去》。 你还记得嘛,我曾经在好多个夜晚给你打过电话,想对你说些什么,你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候打断我想要继续的话,从那时,我就会唱这首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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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着头靠在舒适的沙发上,头轻轻滑向他的肩膀:“因为那个时候的我,知道你会说什么,也害怕你说出那些话。我害怕你说了,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而那个时候的我,还沉迷在陆襄的折磨里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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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静静靠着彼此的肩膀,就这样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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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让我说下去……假如让我说下去……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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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的启明星孤独地悬挂在那里,我没有搭杜西风的车,想要一个人走回家,我已经很久没有呼吸过早晨的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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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杜西风在后面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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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一个人在英格兰太寂寞,想让我去陪她。签证其实早就下来了……最近这个两个月你恢复得很好,那徐徐……我要走了。”他自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做房地产生意的父亲生活在C城,母亲一个人在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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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晨风中僵化成了岩石,一道闪电劈得我粉身碎骨!许久许久,我才有力气抬起手臂挥了挥:“再见!杜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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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早就料到了这样的结局,我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们也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这,也是我没有说下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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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终究会飞向更广阔的天空,而我却眷恋这幽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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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杜西风,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夜里,我曾那样专注地望着你熟睡的脸,偷偷地……偷偷地……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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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回头,我害怕杜西风看到我泪流满面的样子。我这样的蠢货,曾经的大胖子,从来没有珍惜过他对我的好,从来没有想过他一直待在我身边是抱着怎样的心情。他帮我追陆襄,把我一点点打造成陆襄可能喜欢的模样……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心也是肉长的,也会受伤……也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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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个陌生的号码一直在呼叫我,一瞬间,我竟然没有想起那是陆襄的手机号码。你看,时间才是最有效的橡皮擦,什么伤痕什么过往都可以逐渐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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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通了电话,却始终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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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原谅我……”只是一句话,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仿佛所有的辛苦都有了回报。他的声音沙哑得那么不真实,我甚至以为我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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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没错,我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你的父亲。可是我却忽视了自己的心,到底对你是怎样的感觉。我的心像被扭曲了一样,折磨你让你痛苦……我以为那样就可以弥补你们亏欠我父亲的罪孽。不言……我以为你会永远在我身边,无论什么时候我回头都可以紧紧拽着你的手,可是不知道这样自私又愚蠢的我正一点点把你推向另一个人的怀抱……每一次的相遇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我是故意跟踪你的……我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嫉妒得发狂,我仿佛习惯了用伤害和折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哪怕明知道那样会把你越推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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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着拳头,眼泪一滴滴打在手背上,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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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我甚至从未想过和你分手。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我每次想要站出来时,你的身边却已经有了杜西风。我知道,他对你的帮助一定比我多。我知道……卑劣的人是无法拥有爱情的,这是我自作自受……是我活该……可是在我内心深处还是抱着小小的期冀,我希望你明白我那么努力地想要往上爬,除了希望出人头地外,我也想让以后的你过得幸福一点点……我以为我们彼此折磨就会相伴到老,我以为永远不让你看到我的心,你就会永远停留在我身边……不言,我是不是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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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呜咽着,回答不出任何话,我的喉咙被巨大的悲伤死死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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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我甚至开始想念和你在一起时……那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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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啪一声挂断电话,却听到了门铃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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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襄捏着手机,泪流满面地站在那里。我们望着彼此很久很久,他想要来抱住我却被我轻轻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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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他通红的双眼,轻轻擦掉他脸颊的泪水,一字一顿道:“陆襄,谢谢你。我的青春期没有白白付出……我只是希望你快乐,希望你的心再也不要有那么沉重的包袱……虽然,我不能陪在你身边了。但我知道未来的你,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我不能陪你一生,但我感激你让我陪了你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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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绝望地闭上双眼,把我湿漉漉的右手拿了下来:“徐不言,你要记得,我从未对你说过那三个字。”然后他转身离去了。我破涕为笑,是了,这才是我所熟知的,足够骄傲的陆襄。只有这样的你,才能够勇敢走完残酷的人生。我知道,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因为你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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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要关上房门,杜西风就从楼梯上窜了下来,他狠狠拽着我的肩膀怒气冲冲地把我拖了进去:“真是一刻不看着那个家伙就不行!你呀,我差点儿以为你扛不住他的糖衣炮弹了,还好没让我失望。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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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陷在沙发上自言自语:“不行不行,这家伙太可怕了。原本我打算去陪我妈一阵子的,现在这种危机时刻怎么敢走。说不定几个月后回来,你又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他懊恼地抓扯着自己的头发,一脸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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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走过去轻轻环着他宽阔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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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未来怎么样,此刻我陪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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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西风,未来只是未来而已,此刻我想走近你的游乐场,陪你坐旋转木马,陪你溜滑梯,陪你玩过山车……让两个孤独的人互相依靠互相取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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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要一起玩捏泥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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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女孩垂着两条亮晶晶的鼻涕,举着一盒橡皮泥走向了角落里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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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脸上闪过一丝狂喜,抬起头来依旧是张冷冰冰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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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鼻涕快要流下来了,真是个脏小孩!不过……我喜欢玩捏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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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你还记得吗?十六年前的我们,其实已经一起玩过了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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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恭喜你,你的游客场来了一位永久的游客,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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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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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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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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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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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邹庚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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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村落中必不可少会有些神秘的事情。在超自然能力科工作那么久之后,我觉得神奇现象的背后,往往会暗藏着人与人之间难解的情愫。这次我去的地方是一个叫香茶的村子,本意是修养身心,却仍旧难逃厄运,一场突如其来的死亡,一个古老而诡异的家族,一幢屹立不倒的危险大楼,事件里无处不散发着阴冷的味道。翻开历史,看看那些死去的人,答案竟然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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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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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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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诡尸》和《暗战》两次事件后,我对超自然能力背后的一些东西越发感到无奈。为了调整一下状态,以便能写出好一点的像样点的稿子来,我毫不犹豫约上朋友出去玩一趟。在N城里,不知道还有多少超自然的东西在蠢蠢欲动,我真是不想再碰上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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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舌一句,《诡尸》和《暗战》两事的详细经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看。不过不看也没关系,这次出现的角色除了我都是新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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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盛大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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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蒋沛都是为了散心才来到S城香茶村的。香茶村虽不是旅游胜地,却有不少漂亮风景,不少城里人压力大了都会来这里散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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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茶村时,天光已近黄昏。我和蒋沛坐了一路的车,旅途劳累,都说先休息一晚上,明早上再去山下划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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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家农家乐里找到了住的地方,两人正准备去浴室洗澡,上身都脱了,这时候有人敲门,敲得很是殷勤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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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传来,“请开一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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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蒋沛赤裸相对,四目凝视,蒋沛像在酝酿什么一样看我,最终说到:“这荒郊野外怎么还有搞这种服务的,国家扫黄扫得不彻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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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笼上一件短衫,一边开门一边笑着说:“这是乡土风情,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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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门,我木然愣住,门外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看上去比我小不少,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心想这下糟了,刚才和蒋沛的话要是被这女孩子听去,不过十分钟就该把派出所的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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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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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一笑,“我叫楚楚,是这个农家乐户主的女儿,我爸让我来告诉你们一声,浴室没有热水,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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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没事,谢谢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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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头看蒋沛一眼,蒋沛脸上狞笑一下,非常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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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出一口气,“幸好没听见,不然肯定把咱俩当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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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和蒋沛一起到山下划竹筏,楚楚也跟我们一起,给我们介绍香茶村下的风光山景。楚楚的样子和她的名字还真是想象,说话的时候娇嫩无比,安静下来,也是楚楚可怜。我小声对蒋沛说:“哎,你看我要是晚生两年也不错呵,楚楚多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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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没想到蒋沛立即出卖我,对楚楚嚷到:“楚楚!周渺然说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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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脸一红,我瞪大眼睛拍了蒋沛肩膀一巴掌,“桑那五必嗤!(此句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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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完船时已经是中午,我们跟着楚楚上山,路上我问起了楚楚S城地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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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城这边发生了一次比较严重的地震,连相隔千万里的N城也有震感。地震当天,国家就做了紧急部署,生怕这次和上次那场惨痛的5.12地震一样。不过还好,S城并未遭到重创,但是城边几个城镇还是死了一些人,房屋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所好的是,香茶村这里正好处在一个较弱的震感带上,基本上没有什么损伤,它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所以地震之后,还可以继续供人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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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我们一边往农家乐的方向走,就在走到香茶村中段时,我看到几辆车载着一群人往香茶村西段开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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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我一下子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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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尘土有些大,尽管车速比较快,但是我还是看清楚了车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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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生物研究所紧急事物处理队的张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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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研究所的人怎么会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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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只有大面积的个人无法控制的超自然事件发生,这种紧急处理队才会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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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香茶村出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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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农家乐,楚楚爸爸把菜端上来,我问他:“村子里是不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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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爸爸先是一愣,然后说:“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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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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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西段那边,那边的村民出了一些症状,好像城区卫生队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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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卫生队,我在心里暗笑,您老真是不知道人家腕儿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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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什么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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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太清楚。”楚楚他爸说,“我早上也是听说的,好像还死了一群羊,说是死得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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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跟死有关,我觉得事情严重了。不过看楚楚他爸的表情,似乎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吃饭的时候,我还是决定自己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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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完,我趁蒋沛和几个游客搓麻将的时候离开了农家乐,一个人往香茶村的西段走去。村子的东西两段相隔的距离还算比较远的,我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到,一到现场外,我就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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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穿着白色防护服的人在拉封锁线,其他穿着防护服的人则在一些农家里给那些面色虚弱的村民们做检测。不用问也知道,这边肯定出现什么感染性症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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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怎么来了?”我刚想去打听点东西,张朝文从我身后蹿出来,一拍我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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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问你,你怎么会来?”我看看身边的情况,“是不是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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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一笑,“没有呀,一般的封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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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跟我来这套。”我对张朝文说,“一般的封锁需要穿防护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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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拉开我说:“是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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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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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前些天,我队里有一个两个休假的队员来这边玩儿,临走的时候,发现村子西段这边的村民出现了一些特别的症状,他们观察了一天后,觉得事情有点怪,就直接上报给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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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症状还不至于要你亲自带队来封锁吧?”我一针见血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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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点头说,“的确,除了症状外,还死了一群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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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我想起了楚楚他爸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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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鸡都有。”张朝文说,“家畜身上没有明显伤口没有明显病症,像是中毒而死,但是我们没有发现可疑的毒源,尸体还在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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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那些穿着防护服的队员,又问:“那村民呢?他们的症状严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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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严重,他们身上的病毒也比较特殊,虽然没有带来致命的伤害,但是具有很强的传染性,病毒暂时不会引起死亡,但是病毒有无变异变异之后会不会造成死亡就不得而知了,我们才过来,一切工作刚刚开始,需要详细调查。”张朝文表情严肃了不少,“比较幸运的是,我们这边已经控制住了病毒的扩散,封锁区守得很死,应该不会传染到别的地方去。要不是那两个来休假的队员,事情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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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说,“不过兴许只是一般的群体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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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看到那些死亡的家畜就不会这么说了。”张朝文冷笑一,“西段这边死了整整13头羊和8只鸡,另外还有4头肥壮的牛,死亡时间非常靠近,应该说是在同一时间段里死去的。”张朝文说,“这样大数量的家畜死亡,再加上村民们的病症,如果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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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说,村民很可能也在一个短暂的时间段里集体死去?你怀疑家畜死亡和村民身上的病毒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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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呵出一口气,“在查明白之前,我们需要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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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阴暗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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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香茶村西段的封锁工作做得很到位,但整个香茶村还是陷入了恐慌。当天下午,更多的队员驻入了香茶村,这些人是带着武器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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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研究所已经下达指令,立即封锁整个香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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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封锁,意味着任何一个人都不得擅自离开村落,任何一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村落。而且,村民集体产生症状的事情将对外界严格保密,不许走漏一点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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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之,大型灾难过后会产生一些人们根本无法控制的瘟疫。尽管香茶村并不是前不久地震的重灾区,生活生产并未遭受损伤,但是地处S城边,其位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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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来玩儿的人被困在了村子里,不得不想办法延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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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茶村里呆了大半天,实在感觉无聊,我只好又到了村落西段,找到了张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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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处理点事情吧,反正我也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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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帮我写调查报告吧,我白天要分配任务,晚上才能赶报告,头都大了。”张朝文指着自己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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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笑,开玩笑说:“行啊,本来我就是码字的,市场价,一个字一毛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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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天下来,我这才知道写报告也是件费脑子的事情,不但要组织好语言,还要面面俱到,比编悬疑小说还叫人恼火。我憋了一个晚上,写了三个报告,差点没休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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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报告给他时,我问:“有什么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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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查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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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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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查出来那些家畜是怎么死的了。”张朝文在休息室里点了一支烟,看着我说,“黑曼巴蛇,听说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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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曼巴蛇,那不是NBA的科比·布莱恩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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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非洲的黑曼巴蛇。”张朝文说,“相信你也略知一二,世界十大毒王中排名第10的黑曼巴蛇,是非洲毒蛇中体型最长、速度最快、攻击性最强的杀手,能以高达19千米的时速追逐猎物,而且只需两滴毒液就可以致人死亡。可怕的是,不管在任何时候,黑曼巴的毒牙里都有20滴毒液。被黑曼巴蛇咬后就会像喝醉酒一样,慢慢地不知不觉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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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在《动物世界》里看过一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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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洲最大的毒蛇,黑曼巴蛇栖息于开阔的灌木丛及草原等较干燥地带,以小型啮齿动物及鸟类为食。它的毒液为神经毒,毒性极强。在非洲,黑曼巴是最富传奇色彩及最令人畏惧的蛇类,不仅有着庞大有力的躯体, 致命的毒液,最可怕的是它的攻击性及惊人的速度。传说,它在短距离内跑得比马还快,是世界上速度最快及攻击性最强的蛇类。黑曼巴蛇每次可以射出100毫克毒液,可以毒死10个成年人还绰绰有馀。黑曼巴一旦发起攻击,一般人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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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知道他一般不攻击人类。”我看着张朝文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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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次死去的那些家畜,全部都死于黑曼巴蛇的毒牙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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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愕地睁大眼睛,“你是说,香茶村里出现了这种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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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点点头,“而且,我们初步判断,这是人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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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怀疑的对象吗?”我说,“应该是村里人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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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逐步排查,现在病毒的事情本来就很麻烦,又要查这个,人员调度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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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病毒控制得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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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严重的就是人心躁动,那些病人一个个都不能冷静下来,越是不冷静,越是躁动,他们的生理机能被破坏的程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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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准备发表意见时,一个腰部带着枪支的队员冲到张朝文面前一个潇洒的军礼,“有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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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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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新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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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看我一眼,“准是黑曼巴蛇又袭击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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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我们都想错了,这次的杀手不是黑曼巴蛇,死去的生命,也不是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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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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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脑袋和他的身体分离了,像是被利器剁下来的,更残忍的事情发生在那个脑袋上。那个脑袋应该是被东西撬开过,头盖骨完全碎了,血泊中,脑子里面的东西淌出来流了一地,唏哩哗啦的神经脑水。而脑袋的面部表情则是一种狰狞的痛苦,双眼翻白,嘴撕裂般张着。可以想象,凶手的谋杀手法极其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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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的是香茶村东段的一个村民,叫王东,平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看不出什么坏来。死亡时间是昨夜,经检验,尸体的脑袋是被利器剁下来的,是不是斧子还不能确定,而头盖骨,也是被活生生敲开的。有迹象表明的是,头盖骨敲开,可能在砍掉脑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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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说:“另外,我们在死者尸体身体里发现了一定量的‘戴本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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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本素?”我和张朝文都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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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山村,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东西,而且还是相关机构明文规定的禁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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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戴本素,我这里要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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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城里,有一个全国非常有名的医师,叫俆戴本,而戴本素这种药物,就是在俆戴本手上研制出来的。俆戴本所研究的这种戴本素,主要是作用于病人手术后的愈合期使用,加快病人身体的代谢能力,以修复伤口,加速病人的愈合能力。但是临床试验表明,戴本素在目前的研究中表现出一种很不好的副作用,那就是如果一旦用量不当,病人就会有巨大的疼痛感。这种戴本素从一开始就是在半秘密的状态下研究的,因为其设想一直在讨论中,所以研发一事并未对外公开,其中只有相关机构和超自然能力科这样的部门有所耳闻,后来临床试验失败,戴本素的研制更是被一度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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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朝文一听说“戴本素”三个字,心里立即震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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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走后,我问张朝文:“你觉得是那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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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是‘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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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嗯,在残杀王东时,再给他注射戴本素,这样王东就会有强烈的痛感。如果真的是在王东活着的时候打开了头盖骨,那种疼痛,你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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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话啊,我发现我简直是个超级大变态啊,如果凶手不是这么干的,而我这么想了,我看我也比凶手差不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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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幸好的是,后来查证,凶手就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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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立即回我一句:“这他妈不是个变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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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冒冷汗,“我觉得我可以帮你查一查,但是你要给我批个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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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看我,“你想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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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去找俆戴本,戴本素现在还在新的研究阶段,未能进入市场,要获得戴本素,只有从他手上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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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出香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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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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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行不行。”张朝文说,“万一出了事,我担不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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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我都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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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心你,上头不放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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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跟上头说!”我走到张朝文办公桌上,直接翻找生物研究所事务部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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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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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经过重重检验,最终确定一切正常后,以生物研究所调查员的身份离开了香茶村。张朝文交代了我一些事情,我让他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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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香茶村,我立即坐车去往了S城。一路上,王东惨死的景象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停。我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巨大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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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样的动机让凶手使用这样残忍的方法来杀害一个村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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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杀?仇杀?抑或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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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袋中冒出对凶手的种种猜测,甚至我在想,抓住这个凶手后,有多少人敢于面对这个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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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S城的中心医院,我向医院的一个管理医师表明来意,他说:“明白明白,一定配合你的调查,不过不巧,现在徐大夫在药物研究室里,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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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研究室在哪儿?”我想了想,觉得耽搁不起,“能带我去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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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医师看了看自己的排班表,看看时间,“我暂时没空,我让小刘带你去一趟吧,他是医院的公共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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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医院,我就坐上了小刘的车。没想到这个小刘,是个侃主,一上车就满天满地地说,嘴都不知道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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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调查员,你还没听说过徐大夫那幢楼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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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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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是一幢奇楼啊。”小刘兴高采烈地跟我讲,“八层高,一年多前就被定位危房了,传言说是随时可能塌掉,必须要拆,可你也知道地方办事,呵呵,没拆,一直拖到了现在,前不久不是地震嘛,你猜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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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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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方圆内好多楼都让震得不像样子了,唯独徐大夫药物研究所所在的那幢楼,那幢危楼,一点损伤没有。后来勘测人员一来看,说是楼的稳固性非常好,根本不会塌。”小刘说,“但是就我们外行看,那楼悬着呢,看样子都跟比萨斜塔差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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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是早期定为危楼的时候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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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同一个队伍来看的,同一群专家。”小刘说,“退一步说,就算不是危楼,那为什么周围的房子都震垮了,偏偏它不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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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笑,没说话。这时候,我的心思都在香茶村上,没太在意小刘的话。但没想到,就是那幢楼,却关系着香茶村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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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了,就是这里。”小刘说:“你直接上第八层,徐大夫的药物研究室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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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车一看,在我面前是一幢破损的大楼,隔着楼身,我看到了S城的汽车站。心里不禁恨自己办事没脑子,要是早打听到徐大夫就在这边,我一下汽车也不用往医院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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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了小刘所说的奇楼的八楼,敲了敲徐大夫药物研究所的门,一个长得颇为儒雅的男人来开门,他就是俆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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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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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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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明来意,问他了一些戴本素的情况,说:“这件事情,你一定要配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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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屋中,我看看满屋子药剂试管和研究设备,看到徐大夫皱了皱眉头。他叹着气说:“戴本素失窃的事情,我早就注意到了,而且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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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不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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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笑了一下,看不出来是不是对自己的嘲笑,他将手插在口袋里,环顾药物研究室,说:“在戴本素的研究上,我是遭到了反对的,你看看我这个房间,你看看我药物研究所所处的位置,你就明白了。因为戴本素上次临床的结果非常不好,给病人造成的副作用很大,医院撤销了我的研究资金,我现在是在用自己的钱来研究这个东西,在审批手续上还到处求人,有钱的话,我也不用呆在这么差的环境里搞研究了。戴本素一开始就是个受到争议的东西,到中期研发又出了不少问题,所以现在,局面都靠我一个人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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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明白,我说嘛,徐大夫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搞到这么破楼里来弄戴本素。原来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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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的戴本素,都是一些半成品,不足以对人造成伤害,我向相关单位反应过,他们说找人调查了,可是迟迟没给我结果。”徐大夫说,“我也没那功夫管这个事,所以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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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发现什么可疑的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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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夫摇摇头,“不是我说,这个研究室是我租下来的,这边的防盗情况非常差,令我想不通的是,戴本素的半成品没有任何医疗价值,为什么有人会偷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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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香茶村王东身上提取出戴本素的事情说了出来,徐大夫马上表现得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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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看着他的脸,没看出什么异常。来的路上,我怀疑俆戴本本人就和香茶村有什么关联,现在这种怀疑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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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看法?”我敏锐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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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摇摇头,看上去应该不像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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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有着尴尬了,我看看窗外,说:“对了,听说这幢楼本来要倒了,可是出了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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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徐大夫说,“本来说是危楼,要拆的,地震来了,竟然没把它震垮,我还真感谢老天爷,没把我逼到绝路,这楼要是倒了,我怕也没资金研究戴本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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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很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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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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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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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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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换上衣服,带着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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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人来到这幢楼的楼顶,俆戴本让我放眼往四周望,我低头一看,顿时惊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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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站在这里,根本无法感受到这幢楼的奇特。放眼看去,楼身四周大面积都是地震后受损的房屋,有的二层楼基本上震得不像样子了,有的平房也坍塌大半。但是我脚下的这幢楼,竟然连一个明显的裂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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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幢楼,简直像一个站在万里尸场上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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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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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奇怪。”我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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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俆戴本的研究室之后,我没有立即赶回香茶村去。在俆戴本那里没有获得什么实质性的线索,我的注意力则被这幢楼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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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出于直觉,我觉得这幢楼和香茶村之间,应该有某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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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呸!我又在这里装侦探了,其实那一刻,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才想着问一问这幢楼的情况的。什么直觉,那都是真相大白之后我给自己美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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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楼外,看到破旧阴沉的楼身在阳光下显得如此苍老。再看看周围,一些板房建立在这里,又衬托出了这幢楼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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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板房处,找到一个居民问了问楼的情况,“地震的时候,你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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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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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什么样子?”我指着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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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记者吧。”男人一笑,“都好多人问我这个了,说来怪呀,地震的时候,这边上的房子都哗啦哗啦的晃动,偏偏这幢楼,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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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幢楼具体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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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了,开始有住人,有旅馆,还有个小网吧,后来说是危楼,好多人都搬了。”男人说,“楼主估计也认命了,人家也有钱,放着这幢楼没怎么管,大家想住就住,不想住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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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住的还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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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住得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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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男人说了声谢谢,又进到楼里去,上楼敲了一户人家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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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打扰一下,我想问一些情况。”我对前来开门的一个老太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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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老太太用防备的眼神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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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地震的时候,你在这楼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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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想问这楼的事情?”老太太和蔼地一笑,“跟你说吧,小伙子,地震的时候呀,我在这楼里根本没感觉到,人都说地震震得楼板家具都在晃动,我却没感觉到,直到出门,才看到周边的房子塌了,我看地震也没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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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谢谢您了,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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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过男人和老太太之后,再看这幢楼,我脑子里一下子涌出了一大团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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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前不久被定为危楼的这幢楼,在地震发生时表现出了非正常的状态。当周边地区都有震感而且遭到破坏的时候,这幢楼却一点震感也没有。甚至,住在楼里的人都感觉不到地震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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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超自然现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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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识到这幢楼的古怪,但又不能确定它和香茶村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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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下站了十分钟,我有了一个逻辑推断:这幢楼有着全市乃至全国才有的戴本素,现在戴本素出现在了香茶村,而如果地震发生了,这幢楼正常情况下应该倒塌才对。但楼一旦倒塌,按照徐大夫的说法,戴本素的研究就会停止。为了获得戴本素,就不能让这幢楼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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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令我自己都惊讶的推断结果呈现了出来,我不由得兴奋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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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就有人在这幢楼上做了手脚,防止这幢楼被破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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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卖嘎德,那该是如何的超自然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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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吧,世界上居然有种能力,能让一幢危楼在地震中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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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猜想继续推下去,一个结论显而易见了:如果真有人在这幢楼上做了手脚,那么做手脚的人,就是想得到戴本素的人,那这个人,就该和香茶村有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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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算没白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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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人从楼的二号出口鬼鬼祟祟地出来了。仔细一看,那是俆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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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地跟了上去,看他带着什么东西慌张地往不远处走。我匆忙跟上他,一瞬间觉得自己掉以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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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俆戴本生产了戴本素,他为什么就不能是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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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他穿越楼边的栅栏,正要跟紧点,就在这时,他忽然加快了步伐,一下子冲上了人行道,闯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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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忙冲上去,可是一辆巴车穿过,我被拦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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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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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你花尽心思在一件事情上时,你却往往忽略了另外的事情。当你察觉到另外一件事情正阻挠着你时,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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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我跟着俆戴本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一个人,也在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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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找到俆戴本的时候,他就盯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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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了俆戴本,却没发现他。如果早点发现这个人,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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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身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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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车回到香茶村后,我把从俆戴本那里获得的一切信息告诉了张朝文。当他沉思的时候,我说了那幢楼的事情,并把自己推论告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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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深吸了一口烟,“你觉得那幢楼和戴本素的失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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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对我的推论有多大把握,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事情牵扯到了超自然的现象,就很自然地把超自然和这件事考虑到了一起。这也算是多次接触超自然事件后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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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的调查有什么进展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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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摇摇头,“说起来,不是我们调查能力不够,而是现在让病毒牵着,我们人手完全不够,调查的时候,顾了这头,往往难以顾上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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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张朝文的话,我忽然想到什么,看着张朝文,目不转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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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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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会不会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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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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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现在我们假设病毒是人为投放的,而杀掉王东的人,也恰恰是投放病毒的人,你想,这是不是有点孙子兵法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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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眼睛一亮,看着我掐灭了烟头,说:“你的意思是,凶手投放病毒,并不是为了用病毒来杀死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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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记得我们最早的顾虑吧,见到那些死去的家畜,我们认为家畜的集体死亡会和病毒有关,结果证明完全不是,而是黑曼巴蛇引起的,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高估了这场病毒的严重性,也就会分配大量人手来封锁病毒,但正是这个时候,凶手便有了可趁之机。我想,我们是不是该换一个思路,减轻对病毒的封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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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花时间去找凶手,降低对病毒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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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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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肯定不行。”张朝文说:“你那这也仅仅是猜测,就现在的情况看,病毒对村民造成的伤害的确比较大,如果凶手是个超级变态,投放的是非常恶劣的病毒,那又怎么办?尽管你的猜测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谁也不敢保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掉以轻心,谁来负这个责任?而且按照你的思维去想,凶手还可能是在用杀王东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谁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
||||
我脑袋顿时就大了,看来这次遇到的这个对手真不是吃素的,预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上来就给我们出了个大难题。
|
||||
张朝文说:“现在最保险的办法,还是我留下来控制病毒,你呢,可以离开香茶村在外界进行一些辅助调查。”
|
||||
还能怎么样呢,只有先这么办了。
|
||||
谈论完这件事,我正要离开张朝文的办公室,这时候,张朝文的电话响了,接通后,只见张朝文脸色突变,“刷”地就沉了下来。
|
||||
完了完了完了,我心里不断念叨。
|
||||
没等我问,张朝文看我一眼,挂机说:“又死了一个。”
|
||||
果真是完了。
|
||||
“和上次一样?”
|
||||
张朝文没说话,走到门口才告诉我:“死的是农家乐的老楚,就是楚楚他爸。”
|
||||
胸膛是被破开了的,心脏被挖了,一滩烂泥一样血液浆糊似的敷在胸前,腹部虽然没有破开,却从胸膛的口子用刀之类的利器捣碎了内脏然后穿进腹部将肠子拉断了。老楚的死状,简直一个惨不忍睹。
|
||||
“太猖狂了太猖狂了。”张朝文一离开现场就破口大骂,脑门上青筋暴跳。
|
||||
“我觉得我们把对方定义为超级变态实在是太肤浅了。”我说,“我们根本不该用变态来修饰他,应该用他来修饰变态。”
|
||||
“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呵。”
|
||||
我刚想说什么,掉头便看到了一脸泪痕的楚楚被几个队员带来过来,我冲他们招了招手,张朝文问几个队员做什么,队员说要带楚楚去现场。
|
||||
张朝文当时就怒了,“你怎么能带她来,办事不会长个心眼呐!”
|
||||
是呵,我哀伤地看了楚楚一眼,十几岁大的女孩子,如果看到父亲死去的惨状,那该是一种什么心情,而且楚楚又是那么内敛柔顺的女孩儿。
|
||||
楚楚在一边抽噎着说:“是我自己要来的。”
|
||||
我走过去,想安慰一下她,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医生不让家属见病人,此时此刻,看到楚楚,我该如何呢,让她看?不让她看?
|
||||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
||||
张朝文瞪了队员一眼,“先把老楚的家人安顿好,剩下的事情,逐步处理,在这之间,任何村民不得接近尸体。”
|
||||
我的心顿时一紧,看到几个队员将楚楚送离开去,又看到憋红了脸的张朝文,心里有了一种强烈的悲哀。
|
||||
这种悲哀并不来自对楚楚怜悯,并不来自老楚的死,而是出于对作为人类的我们自身的审视和杞人忧天。想想,在这个风光美好的村落中,竟然暗藏着那么一个歹毒的不知为何目的而杀人的杀手,看看周围,当你坐车、上班、吃饭、打麻将、唱KTV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在人世上,在人类构建的看似祥和实质汹涌的社会中,还有多少这种令人胆寒的形象在暗光下舞动着。
|
||||
想起那些人的影子,你还能睡得着么?
|
||||
我想我是睡不着的。
|
||||
任何灾难可能以任何形式降临在任何人头上,死去的人是不幸的,活着的人,其实更为不幸。
|
||||
和王东一样,在老楚的尸体身上,我们也找到了戴本素。由于这一点,我再次申请离开香茶村一趟,不过这次不是去查戴本素,而是查那幢楼。
|
||||
回到香茶村后,我利用空闲时间查找了一些相关资料,发现S城有一个叫乔皮蓬的专家一直关注着那幢楼的事情。这个乔皮蓬不是中国人,是一个英国人,因为喜欢篮球就给自己改了那么一个中国名字。
|
||||
乔皮蓬是个物理学方面的专家,地震过后,他听说了那幢楼,一直在做相关研究。
|
||||
然而,就在去到S城的路上,在汽车里,我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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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肯定不行。”张朝文说:“你那这也仅仅是猜测,就现在的情况看,病毒对村民造成的伤害的确比较大,如果凶手是个超级变态,投放的是非常恶劣的病毒,那又怎么办?尽管你的猜测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谁也不敢保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掉以轻心,谁来负这个责任?而且按照你的思维去想,凶手还可能是在用杀王东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谁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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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袋顿时就大了,看来这次遇到的这个对手真不是吃素的,预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上来就给我们出了个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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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说:“现在最保险的办法,还是我留下来控制病毒,你呢,可以离开香茶村在外界进行一些辅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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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么样呢,只有先这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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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完这件事,我正要离开张朝文的办公室,这时候,张朝文的电话响了,接通后,只见张朝文脸色突变,“刷”地就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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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完了完了,我心里不断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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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我问,张朝文看我一眼,挂机说:“又死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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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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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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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没说话,走到门口才告诉我:“死的是农家乐的老楚,就是楚楚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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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膛是被破开了的,心脏被挖了,一滩烂泥一样血液浆糊似的敷在胸前,腹部虽然没有破开,却从胸膛的口子用刀之类的利器捣碎了内脏然后穿进腹部将肠子拉断了。老楚的死状,简直一个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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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猖狂了太猖狂了。”张朝文一离开现场就破口大骂,脑门上青筋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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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把对方定义为超级变态实在是太肤浅了。”我说,“我们根本不该用变态来修饰他,应该用他来修饰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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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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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想说什么,掉头便看到了一脸泪痕的楚楚被几个队员带来过来,我冲他们招了招手,张朝文问几个队员做什么,队员说要带楚楚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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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当时就怒了,“你怎么能带她来,办事不会长个心眼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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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呵,我哀伤地看了楚楚一眼,十几岁大的女孩子,如果看到父亲死去的惨状,那该是一种什么心情,而且楚楚又是那么内敛柔顺的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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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在一边抽噎着说:“是我自己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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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去,想安慰一下她,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医生不让家属见病人,此时此刻,看到楚楚,我该如何呢,让她看?不让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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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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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瞪了队员一眼,“先把老楚的家人安顿好,剩下的事情,逐步处理,在这之间,任何村民不得接近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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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顿时一紧,看到几个队员将楚楚送离开去,又看到憋红了脸的张朝文,心里有了一种强烈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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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悲哀并不来自对楚楚怜悯,并不来自老楚的死,而是出于对作为人类的我们自身的审视和杞人忧天。想想,在这个风光美好的村落中,竟然暗藏着那么一个歹毒的不知为何目的而杀人的杀手,看看周围,当你坐车、上班、吃饭、打麻将、唱KTV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在人世上,在人类构建的看似祥和实质汹涌的社会中,还有多少这种令人胆寒的形象在暗光下舞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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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些人的影子,你还能睡得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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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睡不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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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灾难可能以任何形式降临在任何人头上,死去的人是不幸的,活着的人,其实更为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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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东一样,在老楚的尸体身上,我们也找到了戴本素。由于这一点,我再次申请离开香茶村一趟,不过这次不是去查戴本素,而是查那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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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香茶村后,我利用空闲时间查找了一些相关资料,发现S城有一个叫乔皮蓬的专家一直关注着那幢楼的事情。这个乔皮蓬不是中国人,是一个英国人,因为喜欢篮球就给自己改了那么一个中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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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皮蓬是个物理学方面的专家,地震过后,他听说了那幢楼,一直在做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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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去到S城的路上,在汽车里,我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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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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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张朝文的尽心尽职,香茶村的病毒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一直未曾蔓延开。比较令人担心的只是村民的病情,这段时间里,又有一些村民的病情恶化了。所好的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死亡病例。
|
||||
我没有跟张朝文提遭到袭击的事,只是说了说乔皮蓬那边的情况。张朝文倒是想到了一个我们漏掉的疑问。
|
||||
他说:“你走之后,我对王东和老楚的死亡时间做分析时,发现我们漏掉了一点。你看,他们都是在夜里死的,都死在较为隐蔽的地方。虽然这个时候,全村的人都在睡觉,但是依照凶手那残忍的手法,根据我们验尸的结果和戴本素的发现,死者所受到的创伤很可能是在生前遭受的,那为什么我们没听到一点动静呢?连我们的寻查队员都没发现什么。”
|
||||
“这一点我们的确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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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尸体身上,我们没有发现勒住嘴巴的痕迹,既然如此,那一点动静也没有的杀掉一个人,也太夸张了。”张朝文说,“而且,你仔细想过没有,在尸体周围,我们可没发现一点多余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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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没有任何移尸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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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朝文点点头,“这一点更怪了,既然尸体发现的地方就是谋杀地点,那么王东和老楚,又为什么会去那隐蔽的地方呢?我们查过和王东老楚有来往的人,没有一个人有问题。”
|
||||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不定,谋杀现场根本不是他们自愿去的。”
|
||||
我想到自己遭受袭击时那个男人有那么大的力量,假如他是杀手,要把王东和老楚挟持到一个地方,应该很容易。
|
||||
张朝文的疑问提出后,根据这一点,我结合种种猜测就呆在香茶村里一边想案子一边等乔皮蓬的消息。还好,一个多周里,没再出现死去的人。
|
||||
一天下午,我在村子里遇到了楚楚,她一个人在路上呆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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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过去,叫住了她,“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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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楚回头看我一眼,用眼神打了个招呼,看得出来,她还有点难过。
|
||||
走到楚楚面前,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想我周渺然一遇到漂亮女孩子就口若悬河的,在这种时候,反而嘴笨到了极点。
|
||||
和楚楚并肩站了一会儿,我问:“你和你母亲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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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楚点了点头,问:“你们找到凶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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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楚这么一问,我就有些心痛,摇头说:“暂时还没有。”
|
||||
“你们不让我看我父亲的死状,他是不是死得很……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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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说话,不知道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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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香茶村会出这样的事情,我从小出生在这里,这里的人都很善良,也没见到过什么诡异的人,但是为什么现在会死人呢。”楚楚看着虚无的一点说,“我爸爸也没得罪过什么人,也没跟谁结仇,为什么有人要杀他呢。”
|
||||
为什么,为什么,是呵,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不知道原因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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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告诉楚楚,也许杀他父亲的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是我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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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一定要找出凶手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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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点头,“当然,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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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楚楚眼眶湿润地看我一眼,她哭得尤为凄艳,睫毛压下来的一瞬间,豆大的泪滴顺着脸颊就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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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最初见到楚楚时的情景,那时候,她是那么清澈、单纯,生活在香茶村这个地方,养育出来的,是乡土间柔和的气息。我真不敢想象,在老楚死后,她还会单纯地看待这个世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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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一看号码,是乔皮蓬的,但是电话接通后,传来的却是一个地道中国人的声音:“你是周渺然吗?”
|
||||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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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S城警局的,请你马上过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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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一沉,“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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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皮蓬死了!”对方嚷到,“我们在电话里发现了他最后拨出的一个电话,上面记录的是你,想找你谈谈,看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
|
||||
把电话一挂,我喉咙里一阵剧痛,脑子顿时空白。
|
||||
我仔细一想,上次离开前,让乔皮蓬给我留电话时,我把电话报給了他,让他闪了我一下,所以在他的手机上,那时拨出的电话就是我的号码,如果这个号码是他拨出的最后一个号码的话,那就只能有两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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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那之后,他再没动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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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走之后,很短的时间里,他就被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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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第二个猜测更显得靠谱一点,不可能一个人两个周不动自己电话,何况还是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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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顺着这个猜测,我脑子又冒了一个泡出来:距我离开,已经近两个周了,没道理我走之后乔皮蓬遇害而现在才被发现吧,尸体的味道难道没引起别人注意?
|
||||
哎,管不了那么多,先去S城一趟。
|
||||
跟张朝文打完招呼,我立即去了S城。
|
||||
来到乔皮蓬的住处,我跟一个警官解释了自己和乔皮蓬的关系,编造了一些谎言掩饰了香茶村的事情,然后跟他进入了现场。要知道,我是有证件的,所以进入现场不难。
|
||||
“怎么现在才发现尸体?”我问警官,“应该死了很久了吧?”
|
||||
警官摇摇头,“不,昨天才死的。”
|
||||
我怔了一下。昨天才死的?怎么可能?难道我的第二猜测错了,乔皮蓬真的是两个周没有联系任何人?
|
||||
一看到乔皮蓬的尸体,更大的诡异一下子朝我扑了过来,乔皮蓬坐在凳子上,身下一片狼藉,失禁了,但是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
||||
警官的一句话让我差点口吐鲜血,他说:“根据我们目前的推测,乔皮蓬是因为这两个周以来没吃没喝死掉的。”
|
||||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警官,“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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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摇摇头,“不知道,反正就是这样。”
|
||||
没吃没喝,活生生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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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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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又是用什么办法让乔皮蓬能不吃不喝的?难道是在他身体里装个芯片,然后拿遥控器控制?
|
||||
如果同是一个凶手,杀掉王东和老楚既然那么残忍,那对乔皮蓬,为什么又用了这方式?难道是觉得这样折磨人更过瘾,更满足变态的需求?
|
||||
一系列的疑问涌过我的脑海。
|
||||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低头一看,张朝文打来的电话。
|
||||
“喂,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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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真他妈完蛋了!”张朝文在那头大声叫喊,“病毒变异了,今天你刚走不久,就出现了一个死亡病例!”
|
||||
我惊愕地听着张朝文在电话那头痛骂,再看看乔皮蓬的尸体。
|
||||
乔皮蓬的死亡,和第一个死亡病例在这么近的时间段里相继发生,这难道是巧合?
|
||||
当然不是巧合!
|
||||
乔皮蓬一定发现了什么,而且和香茶村的病毒有着密切关联!
|
||||
我想,乔皮蓬的确是在我走之后就遇害的,不管凶手用了什么办法,他让乔皮蓬用了两周的时间才死去,而且是饿死的。
|
||||
凶手之所以要拖这么久才让他死,是因为他知道两个周后的今天,香茶村会出现死亡病例。而在这之前,凶手不能让我们掌握控制病毒的方法。那么,凶手便不能让我接触到乔皮蓬,因为一旦接触,很可能在乔皮蓬手上找到线索,控制病毒!于是,他用这种方法杀了乔皮蓬。
|
||||
这厮真是非常王八蛋,居然每一步都设计得这么完美。
|
||||
我告诉警官,我要在乔皮蓬家里查一些东西,希望他配合。于是我留了下来,在乔皮蓬家翻找了大量资料,我想这里面一定有些相关的线索是凶手没有发觉毁掉的。
|
||||
当然,凶手可能根本不屑毁掉,因为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
||||
我查了一个下午,一无所获,离开前,警官来告诉我,说乔皮蓬身体里可能被注射过降低血糖和破坏情绪的药物,以至于两周没吃没喝死掉了。
|
||||
我丧气地点了点头,准备离开,而就在这时,我的目光一扫,落在了乔皮蓬的桌案上,那里放着上次他给我看的分析图。
|
||||
我这才发现,图纸上出现了几个红色的标注点,标志点上有着杂乱的公式。
|
||||
我将图纸拿走,然后迅速下楼,朝那幢不倒的大楼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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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照在我脸上,将我照得双眼发晕,我打车来到楼下,然后按着图纸上的标注的红点一个一个地找。
|
||||
这些红点一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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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大楼的西侧找了三个点的位置,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情况,然后我走到楼底,顺着图纸走到了地下室的楼梯处,下楼后走进了漆黑的地下室。
|
||||
这里有一点微光,地下的一切稍微能够看清楚,我按照红点的标记,走到地下室门边的一块地板前,停了下来,踩上几脚,发现这块地板下面的确是空的。
|
||||
我打开手机的亮光,凑近地板看了看地下,发现这里有被切割的痕迹,于是掏出刀来把地板撬开了。
|
||||
当我以为这地板下面有什么玄机时,在地板打开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了彻底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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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下面,只是一个非常小的凹槽,深虽然有半米左右深,口径却只有一个小茶盘那么大。我用手机照了照里面,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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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站起来时,地下室门口发出一阵声响,我扭头一看,一个人影已经闪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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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不得那么多,我一个箭步跨上去,飞冲两步,没等那人跑上楼梯,一把揪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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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哎,别抓,别抓,是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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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俆戴本?”我看着被我抓住的俆戴本,“你怎么会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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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下楼,看到你往这边走,好奇就跟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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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他,他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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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慢慢松开了他,然后拨通了张朝文的手机,跟他说了两句,接着,我把调查员的证件再给他看了一遍,说:“不管你来做什么,你都必须跟我回去,接受审问。我们在这里等着,一会儿张朝文会派人来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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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俆戴本垂头丧气地蹲下来,说:“我可真的什么也没干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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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朝文赶到S城后,我们在汽车站的保安室里封锁出了一间房子,因为张朝文时间紧急,我们迅速开始审问俆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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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刚才为什么去地下室?”我再问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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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俆戴本怯懦地看我们一眼,“我说了,是因为看到你去了,我好奇跟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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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张朝文互相看一眼,张朝文说:“俆戴本,你要是知道什么不老实说的话,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这是人命关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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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俆戴本:“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我只是一个药物研究人员,不是谋财害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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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住在这幢楼里,就没发现什么可疑状况?”张朝文涨高了嗓门说,“这幢楼这么怪,你就没想过要换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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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周调查员说过,我的资金投入很大,换了地方,我就没钱做药物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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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他的目光,里面带着某种掩饰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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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马问:“俆戴本,我明告诉,上次我来找你的时候,看到你鬼鬼祟祟的从大楼里出来,当时我就怀疑你了,如果你手上揣着什么事情不说,我现在就可以以阻碍调查的罪名逮捕你,而且,我提醒你一点,我和张朝文所在部门的调查权限,可不仅仅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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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知道我开始说瞎话吓唬人了,立即配合我,一脸严肃地盯着徐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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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见状,一下子急得满头大汗,说:“好了好了,我说,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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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朝文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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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在做私下的药物交易。”俆戴本几乎是哭哭啼啼地说,“而且,还给别人私开处方,因为戴本素的研究资金有限,我便经常这么干,上次你跟在我后面,我也有所察觉,那天,正是我去做交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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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俆戴本一脸悲痛地说:“我不应该,不应该呀,我知道的就这些了,就这些了,我不是成心,不是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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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半个多小时的审问,最终,我们没从俆戴本身上问出半句可疑的线索来。而最终,张朝文根据俆戴本的情况判定,他的确和香茶村之间没有什么联系。就此,我在S城里查找的一条线索完全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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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走的时候,我想起了死去的乔皮蓬,心里不禁一阵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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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在我所触碰的线索上,竟然送掉了一个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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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S城回香茶村的路上,我一直心绪不宁,除了俆戴本,除了乔皮蓬,除了那幢不倒的大楼,我又想起了自己在乔皮蓬那里拿走的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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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就在我的手上,但是看着那些红色的标注点,我真的想不出来,乔皮蓬在死前,究竟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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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焚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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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香茶村,张朝文又忙得不可开交。现在,一切都变得严重了。香茶村的病毒变异后的第二天,有两个村民连续死亡,而且死状颇为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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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出现症状的村民都被隔离在了西段最后几间屋子里,根据症状的轻重不同隔离在不同的房间中。我和张朝文穿着防护服去过一次,和上次看到的景象,简直是天壤之别。流鼻血咳嗽之类的症状已经算是轻微的,重病患者开始出现高烧不退和意识扭曲的特点。在我们控制病毒的同时,病毒已经送到生物研究所做重点分析,但短时间内还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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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张朝文的口头禅变成了“太狠了”,我知道,他说的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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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乔皮蓬的死,我感到有些自责,我不杀皮蓬,可皮蓬毕竟因我而死,想起那天我在楼下遭到袭击,也许不仅仅是对我的警告,也是对我所接触的那些人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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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断了,我也没了什么干劲,加上香茶村被病毒笼罩,气氛阴沉,搞得人心情郁闷,我心想让生物研究所的那帮子去折腾吧,反正我也不是专业的,等真相大白后,我再写成小说,骗他几口饭吃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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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天夜里,看到楚楚的时候,我又对自己的态度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当我看到楚楚扶着她母亲从屋子里出来,在院子里洗床单的时候,我想,自己是不是该这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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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天无绝人之路,第二天,张朝文打来电话给我,说又发现了一名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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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匆匆往西段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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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人叫陈福清,是香茶村里的一个杀猪匠,身体非常强壮。这次的死状,应该是我见过的最恶心,尽管只需要一句话就能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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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清的皮被凶手活生生地扒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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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尸体的状况看,凶手是从耳根部开始扒皮的,就像剥羊皮一样顺着肉体一点一点把陈福清的人皮揭了下来。根据死亡时间,想得出来凶手的手法极为纯熟,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扒皮的整个过程。看着陈福清那红肿的尸体,我顿时想起了《红高粱》里的罗汉大爷,胃里一阵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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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死到这里,我真的无法形容凶手脑子里在想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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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我都不能找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才说明凶手的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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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一个人,哪怕这个人多该死,也不需要这么残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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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将我带离现场后,并没像前两次一样怒发冲冠,他冷冰冰地说:“我们有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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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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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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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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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尸体周围发现了一点血迹,检查之后,发现那不是陈福清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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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睛一亮,“难道是……凶手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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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是这么认为的。”张朝文说,“我已经向总部报告了,并要求他们派另外一支小队过来,我们现在需要控制病毒的同时查出凶手,因为病毒是否还会进一步变异不得而知,生物研究所也没有完全把握能在短期内培养出疫苗来,他们现在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所以派丛幽带队过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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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派他来?”我问,“怎么会派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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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说:“大概是因为丛幽更能全面地发现凶手的踪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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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丛幽,我必须介绍一下了。这个面容清俊的男人,是生物研究所收养的一个超自然能力者。生物研究所往往会收容一些够格的超自然能力者替他们工作,比如我在《诡尸》里遇到的女孩子甄言,最后她就成为了生物研究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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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的能力,的确非常有利于这次工作的进行。因为,他是一个透视能力者(但是需要注意,这种能力是有一定限制的),另外,他曾经的工作,是盗墓。这个世界上,很多地方一般人去不了,但是他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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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证明,生物研究所的决定是正确。丛幽在搜查凶手的过程中,帮了我们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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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香茶村后,丛幽立即带队在香茶村的三座大山中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要知道,在这之前,仅凭张朝文带来的那一点人手,是完全不够在这么大范围内搜查到什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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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工作进行了半天,我和张朝文在封锁区里记录一些信息、整理资料,然后书写报告。当天下午,丛幽从山上打来电话,“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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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张朝文惊叫,“凶手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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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们找到了一个树洞。”丛幽不紧不慢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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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朝文立即朝丛幽所说的位置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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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山路上,丛幽大老远地向我们招手。我们急匆匆地过去,低头就看到丛幽所说的那个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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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什么东西?”张朝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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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入口。”丛幽指了指脚下的杂草,“一开始被杂草淹没了,我用透视发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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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丛幽一眼,然后将头往树洞里钻,但是刚钻到肩部,就觉得洞口太小了,自己很难再钻下去。丛幽在一边像个女孩子似的捂着嘴笑,说:“不行,你这样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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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丛幽将我身体旋转了一个角度,然后缓缓将我的肩膀往里推,我感觉好多了,半个身体进到了树洞中。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张朝文大叫一声“磨蹭什么!”,一下子被他踹进了洞中。我身体一滑,坠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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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了吗?我来了!”张朝文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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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手机,看到树洞下的世界,不禁诧异万分,根本无心回答张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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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摩擦声后,张朝文和丛幽进来了。在我手机的照射下,张朝文也是一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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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洞下面,竟然是一片被焚毁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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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又比凶手晚到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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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满地残渣,我和张朝文四下翻找,希望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丛幽站在一旁,说:“别找了,我已经看过一遍了,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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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起头,看看这地底的构造,觉得凶手真是个天衣无缝的人。他竟然可以在香茶村的山上做出这个一间密室,而且能保证密室里东西被焚毁的情况下,也不被人察觉。我站在原地,顿时觉得脊背一凉,我真怀疑自己身后随时都站着一个人,一个凶恶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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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摇摇头,说:“走吧,看来我们又被凶手摆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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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奈地看张朝文和丛幽一眼,只好走出了树洞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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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外面,三个人在山上往下看,看到被隔离起来的香茶村,都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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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个队员满头大汗地跑过来,拿出一个取物证的塑料袋子,提到我们面前说,“在树丛里发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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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看,那是装戴本素的药剂袋,袋子上有一排小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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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近一看,那标注的是用药剂量,而袋子上的字迹,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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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俆戴本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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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快把将袋子上用药剂量的效果检验一下,看那是否是正常的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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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脸对丛幽和张朝文说:“如果袋子上的用药剂量有问题,那俆戴本也有问题,他不会把错误的药剂用量拿给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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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十分钟之后,药物检查结果出来了。按照袋子上的用药量给人使用戴本素的话,接受药物的人会产生巨大的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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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和丛幽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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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丛幽说:“我们必须马上逮捕俆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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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丛幽带着几个队员连夜赶到了S城,抓捕俆戴本的时候,他正在家里看新闻。他大概没想到,过不了多久,他也将成为这个国家里的一桩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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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去S城的路上获得了上级的授权,一到目的地,便直冲俆戴本的家里将其逮捕。他的妻子用一种困惑而凄绝的眼神看着我们,我们带俆戴本走时,她已是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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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审讯场所中,我把我们获得的证据拿给了俆戴本。别看丛幽表面上看着安静,审问起俆戴本来,连吓唬带忽悠,又编造了几个并不存在的证物,把俆戴本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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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想,这下子肯定是在生物研究所里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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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戴本看着我们,终于松了嘴,“我认识那个人,不不,也不算认识,是接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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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给他戴本素的?”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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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俆戴本看我一眼,说:“我从来没向警察局说过什么戴本素遭窃的事,那是我瞎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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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帮他,和杀人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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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我从来不敢杀人,我连杀鸡都不敢。”俆戴本一脸书呆子象地说:“最早,是他来找我的,那时候我的楼成了危楼,他说他能帮我,说可以帮我让楼不倒,还能帮我提供一些钱,不过需要我提供戴本素。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合作,就要杀了我,还要杀我老婆,我、我我最后就就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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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什么样子?”丛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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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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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别跟我开玩笑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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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每次我见他,他都戴着面具。”俆戴本说,“我根本见不着他,但是我跟踪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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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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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他去过地下室,那幢楼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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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即问:“是不是上次我去的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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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俆戴本愁眉苦脸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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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子站起来,一拍桌子,指着俆戴本的鼻子叫到:“俆戴本呀俆戴本,你他妈耽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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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我一拉丛幽,“走!我们去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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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历史的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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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次一样,我撬开了那块地板,看见的,仍旧是一个狭小的空间。丛幽走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空间看了一眼,说:“下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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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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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点点头,“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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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丛幽将手伸进空间里,然后抠住暗阁两边的什么东西扳了一下,随着他一用力,空间底部的那个挡板被他打开了,我低头一看,更深的空间呈现在眼前。这样看来,下面这个空间,是个“凸”字形的空间,上面的部分很窄,打开挡板后,下面则是一个很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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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看着这个入口,摇了摇头,“不行,估计我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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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狭窄的入口,连盗墓出身的丛幽都没办法,我才想起了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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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我在汽车上,感觉到脚下有一个脑袋蹿了过去,座位下的空间,很是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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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我遭受袭击的时候,在板房废墟处的狭窄缝隙口,那个袭击我的人,竟然一下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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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入口,我想,是不是凶手的身体可以像老鼠一样,通过一个个非常细小的缝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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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想法,让我毛骨悚然,我顿时觉得凶手身上充满了诡异森冷的气息。想想,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可以像老鼠一样在各个缝隙中来回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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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说:“只能炸开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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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找来爆破员后,用一个小型的爆破器将地下暗室的入口炸开了。我和丛幽亲自下去,让几个队员守在入口处,不许任何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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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和丛幽一起双脚落地时,两人的脸上再次露出的诧异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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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下面,暗室的正中央,居然是一个小型的牌位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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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冷晦暗的灯光下,几个灵牌端正地并列在暗室一边,营造出一种可怖的的气氛。看到这幅画面,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当目光引往别处,我看到了一张床和一些散碎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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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走到牌位架下面,从那里拾起一个重重的箱子,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我走过去,心里顿时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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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一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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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猜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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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脑子里想出了种种物品,打死也没想到会是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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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整整一箱子的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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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漆黑的,笨重的,粗硕的,带着血腥的,成千上万的刑具,有的我在电视里见过,有的我在书上见过,有的我自己梦见过,有的我自己想象过,有的我想都没想到过,这个箱子里,如同陈列首饰一样陈列着一个个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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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从中拿起一件,用受惊的目光看着它对我说:“太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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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合上吧,我们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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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我的目光对准牌位架,我看到那上面有三四个牌位,名字都姓何,但是在最下方,还有一个牌位上,是没有刻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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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光再往下挪了一寸,便看到了那个很像八卦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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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我问丛幽,他是个盗墓者,想必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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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摇摇头,“没见过,把它记录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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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看,符号是印在牌位架的桌布上的,没多想,也没什么顾及,直接捏住桌布准备将那个符号撕下来。没想到这一用力,整张桌布都被我拉了下来,牌位的架子一下子就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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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垮,我和丛幽才看到牌位架下面更吓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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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位下面,竟然是一个骷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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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后一步,丛幽却冷静地将头拿了起来,拿在手上细细端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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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人就是这样,这小子像看见亲人一样仔细地敲敲那具骷髅头,我看就差结结实实吻一下这古董了。他笑了笑,将头拿给我,我看了一眼,这才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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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头上,有一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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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有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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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经验。”丛幽像模像样地咳嗽了两声,郑重地说:“是爆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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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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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洞的位置,这个头的主人应该是被人爆头弄死的。”丛幽把玩着骷髅头,就跟把玩一块新鲜的玉石一样说,“把这个带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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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标有符号的桌布揉成一团,点了点头。就在这时,一个叮当声从入口处跌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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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低头一看,大叫一声:“快跑!毒气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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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丛幽从袖子里丢出一根飞绳,一下子就将绳子丢出了入口,然后一把拉住人腾空跃起,飞到了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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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一看,我们已经出了入口,暗室下冒出阵阵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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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降落时,发现一两个全身装备的队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两个队员好不容易才离开了入口。丛幽和我带着两个无法弹动的队员离开了入口,几个人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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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搞的?”丛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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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队员余惊未平地说:“刚才有个戴面具的人闯了过来,我们几个身体感觉到一阵异样,我立马就动不了了,感觉身体凝固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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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看着那两个还处在凝固中的队员,然后抬眼环顾我们所处的大楼,我对丛幽说:“丛幽,现在你该明白这幢楼为什么不会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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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点点头,“这个超自然能力,真是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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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们回到香茶村,那两个身体遭到凝固的队员也没能完全恢复。丛幽安排了车辆给他们,让他们去最近的生物研究所分部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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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丛幽来到张朝文的办公室,问他:“病毒控制得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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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摇摇头,“又死了两个村民,我这里压力很大,你们怎么样,抓到俆戴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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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身上扯出在暗室里找到那块桌布,将那个符号摆到了张朝文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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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则叫两个队员提上来两个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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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第一个,张朝文脸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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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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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丛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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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丛幽又将那一满箱子的刑具打开。张朝文瞪大了眼睛,说:“我靠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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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地一笑,“王东、老楚、陈福清,都是死在这些玩意儿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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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手拿起一个刑具,说:“这些铁具一旦用在人身上,谁能顶得住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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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丛幽把我们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朝文,最后,我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凶手就是那个戴面具的人,而这个人,可能有两种超自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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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张朝文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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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一个人身兼两种超自然能力的情况,在生物研究所不是没有,但是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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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对方的一种能力可能是禁锢的能力,无论什么东西,凶手都能想办法将其禁锢住,使得其纹丝不动,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俆戴本的那幢楼,就是因为处在禁锢状态下,所以地震的时候才没有倒塌。当时楼里的人竟然连发生了地震都不知道,可想而知,凶手的禁锢力量有多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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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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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能力,就是骨骼的收缩能力,我估计对方是一个骨骼构造奇异的人,他几乎能像老鼠一样穿过很小的空隙,我们所找的那个暗室的入口非常狭窄,而他居然是住在那入口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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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目瞪口呆地坐下,叹了口气,才想起问一句:“找到什么和病毒有关的线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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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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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看我,又看看丛幽,一拳捶在桌子上,“这个王八蛋,究竟是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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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刚才的桌布一抖,拍了两下桌子,“你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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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朝文一看那印有符号的桌布,凝视了一阵,“这个符号……我好像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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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我一下兴奋起来,“在哪儿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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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摇摇头,“我以前在生物研究所的符文科里当过几天班,那时候天天就是记录和处理这些这些符文,好像是那时候看到的,但至于它跟什么有关,我就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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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去符文科查一查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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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说:“当然可以,我跟符号科的人很熟悉,我可以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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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我们就兵分两路,你去查一查凶手超自然能力的事情,看看那两个凝固的队员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去查这个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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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丛幽的关系,我在S城生物研究所的分局里连接到了符号记录库,在那里呆了半天,我查到了符号背后的那个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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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历史的一刻,我的心差点遭受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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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茶村七百里外,历史上曾有一个名叫檀香的村落,这个檀香村落是一个氏族式的村落,全村只有不到一百人。这一百个人,是一个完整的大家庭,他们的祖先,竟然是中国几千年的几个酷吏和执刑官。据我所知,历史上很多酷吏和执刑官都是很变态的,前有张汤,后有周兴,个个都是翻脸不认人为求招供不择手段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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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里,酷刑的制定想必也是很多炎黄子孙所熟知的。什么腰斩、凌迟、五马分尸、炮烙、火烹、贴黄纸,全部都是骇人的杀戮之法。就是到了近代,还是有什么辣椒水老虎凳拿钢针扎手指的拷问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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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檀香村中,里面的村民全部都是酷吏和执刑官的后代。他们互相结亲,一起生活,而每一代人每天在一起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简直令人心魄震荡——那就是研究酷刑和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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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间,村里的每一个人甚至都将酷刑的研究视为神明一样纯洁高尚的东西,用尽一生的力气在钻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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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文明的进化,生活在这个村子里的人渐渐接触到了外界,很多的后代不愿意或者没有胆量来从事他们祖先所谓的伟业,于是那些试图背叛的子孙,全部被自己的亲人当作叛徒处罚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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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面对着自己的亲人,面对着自己的爱人,有多少人可以下这样的毒手呢,我将资料翻找到下一页,看到了一些记录的画片,在上面,一些村民如屠杀牛羊一样用酷刑鞭笞着自己的亲人、甚至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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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的暗角处,真是骇人听闻,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着这样一个畸形的变态的村落,有着这样一群在蛮荒文明中不断沉溺的恐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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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因为残杀的事实越来越多,因为村民的子孙后代几乎全部都处在了恐慌之中。正是这股恐慌,终结了村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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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世界上伫立了整整千年的酷刑村落,一个专门研究杀人之法的恐怖家族,这才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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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些坚信研究酷刑是世界上最伟大事业的子孙,那些以研究酷刑为最高信仰并从中获取快乐的人,并没有因为村落的解体而更改自己的信仰。在这个世界上,仍旧存在这样的人,他们在不断寻找猎物,用猎物来实现自己的酷刑,并想尽办法加大酷刑的痛感,在摧残中获得成就感,比如注射戴本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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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些人的力量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这些人不但可以制造出强大毒剂,还能喂养那些你想也想不到的带毒生物。后来我知道,凶手之所以能制造那么厉害的病毒,能控制黑曼巴蛇,就是因为他们从古至今一直如此强大,反正一句话——越是变态的杀人途径,他们越是研究得乐此不疲而且造诣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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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想,在他们身上最恐怖的,还是那种类似信仰的东西。他们把研究刑法和对人造成伤害对人实施刑罚当成信仰,带着宗教一般的执着,还并不知道自己所干的事情是多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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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我的手心不禁冒出阵阵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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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这次我们遇到的人,就是檀香村落中的后代,一个变态的酷刑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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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资料的时候,我一直心绪不宁,当我按照资料库中的一切详细记录这些秘密文件时,我脑海中一直在问一个问题:在人类的文明发展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残忍而恐怖的文明呢?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群族人可以这样毫无人性地去摧残其他人,并且在这种摧残中获得喜悦和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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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惊胆战地记录资料,真害怕在我的身边,还潜伏着这样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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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资料回到香茶村后,我把资料放在了张朝文和丛幽的面前,两人一眼,都表现出了和我一样的情绪,心痛中带着无限的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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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说:“关于超自然能力的事情,生物研究所也基本上有了结论。正如周渺然所说,凶手身上应该有着两种超自然能力,一个是禁锢,一个是缩骨。通过那两个被凝固的队员,我们发现凶手的拥有非常强的意念传达能力。说起意念传达,你们应该很熟悉,《诡尸》里甄言的隔空点火,《暗战》里雷雷的意念操控,意念传达应该是超自然能力发挥能力的一个广泛途径,而这次的禁锢,则是一个更强大的意念传达。通过脑部的电波起伏,凶手可以禁锢眼前的物体,如果意念分配的量足够匀称且意念足够强大,甚至可以禁锢住一个星球。前两个死者之所没有发出呼喊,就是因为被禁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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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朝文都愣住,禁锢一个星球,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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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幽说:“不过,你们也知道,意念传达和使用者本身的身体情况和运用技巧有关,用不好的话,只会浪费意念,或者不能达到效果。根据我们的分析,凶手的意念传达能力并不是很强,而且在这次事件中,因为连续利用了禁锢能力,现在身体尚处在比较弱的状态。从第三个死者陈福清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当时凶手肯定试图禁锢陈福清,但是没能完全禁锢住,以至于身体强壮的陈福清反而伤到了他,使其受伤,这才给我们留下了线索。后来我们达到暗室后,几个守候在暗室外的队员也没有完全被禁锢中,估计凶手现在的体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损耗。这对我们的抓捕工作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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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缩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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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研究检查了我们发现的那个骷髅脑袋,结果证明,该脑袋并不死于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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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朝文一脸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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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叫何宽,当年以谋杀罪被判刑,行刑时间为97年三月六号的下午四点,应该是被枪毙致死。但是研究所靠骷髅头分析出来的死亡时间,是07年的五月份。我立即向有关部门查证,何宽遭到枪决后,尸体不翼而飞。”丛幽看着我们,“这也就是说,在被枪毙之后,何宽没有死,而是又活了十年。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身体的特异能力。他的身体具有两个极端特性,一方面可以收缩,一方面可以坚硬无比,甚至每个器官都具备这种特性,至于其身体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物质,研究所还在研究之中,但是可以肯定,当年何宽并没有因为那颗子弹而丧命,只是假死而已。而现在在香茶村到处杀人的凶手,很可能是何宽的后代。我查找了户口记录,他有个儿子,叫何尊,凶手八成是他。而且,何尊应该和他父亲一样,也拥有缩骨的力量,周渺然遇到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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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丛幽的话,我喃喃地说:“如果一枚子弹杀不了何宽的话,我想现在我们也很难解决凶手的抓捕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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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和丛幽都一声不吭地低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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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以往任何一个超自然能力者,这次的抓捕行动,应该是我们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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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病毒呢?”沉默半晌后,张朝文问起了和自己工作最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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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幽摇了摇头,“病毒还是没有结果,除非抓住何尊,研究所判断这是人工培养的病毒,如果能从何尊那里得到培养的方法,研究疫苗的成功率就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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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谈话完毕,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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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禁锢,一个缩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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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凶手近乎天衣无缝的两种超自然能力,防守和进攻方面,我们都占不到办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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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兴趣的读者倒是可以想一想,究竟有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抓住这个变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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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最后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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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谁都没有想到,最后遭受刑法的人,会是我们这些介入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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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丛幽、张朝文,还有十几个队员,全部遭受了何尊最为残酷的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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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我和丛幽一起来就到张朝文的办公室研究抓捕何尊的方案。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发布了通缉信息,决定使用最强大的搜查技术先把何尊找出来,并告诫各部门千万不要打草惊蛇,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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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天,就在我们刚刚开始设计逮捕方案时,一个队员匆忙闯进来,告诉我们,一个戴面具的男人上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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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人大为震惊,立即组织十几个武装队员合集,自己也穿上了武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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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步一步朝香茶村的封锁段走去,最后,看到了那个戴着面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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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的时候,我的身体几乎都失去了控制力,看着他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时,丛幽首先问了一句:“你是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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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点了点头,“对,我就是何尊,香茶村的人是我杀的,病毒是我投放的,杀死家畜的黑曼巴蛇,也是用以来分散你们的注意力,投放病毒,可以消耗你们的人力,可以让我更有机会下手,黑曼巴蛇,则是为了引导你们,让你们从家畜的死上判断出病毒的强大,这样一来,你们人力都去解决病毒,就没精力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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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憎恶地叫了一句,“你的目的可是结结实实地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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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何尊会得意地笑一笑,但是他没有。面具后的他冷冷地看着我们,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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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一会儿,他说:“不过你们还是很厉害,毕竟查出我来了,既然走到这一步,我想我也没有隐藏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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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你这么做很变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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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哼,你们懂什么,我觉得这是我的荣耀,研究酷刑,那是一件多么令人得意的事情,你们知道伦敦的开膛手吗,你们知道《沉默的羔羊》里的汉尼拔么,对我来说,他们都是菜鸟,我觉得我才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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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何尊,真的是个彻底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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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那么漂亮的手段,完全可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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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何尊一笑,“没有比这更有意义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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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不知道我们对峙了多久,双方都没有说话,我身后的武装人员已经得到过命令,一旦情况异常,就立马上前扫射。但是我真怀疑这能不能将何尊杀死,能禁锢住一个星球的人,要禁锢几颗子弹应该没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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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想做什么?”张朝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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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抬起胳膊,把手放在脸颊上,说:“我想给你们看看我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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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何尊将面具一摘,我的脸颊立即一阵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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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居然没有鼻子和嘴唇,而且在脸上穿凿了很多的伤痕,整张脸像是一个破碎的玩具。何尊这才病态地一笑,说:“好看吧,这是我自己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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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想把我今早上吃的东西连汤带水全部吐到他脸上去,我宁愿对着一大团呕吐物也不想对着这么一张恶心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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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恶心刚刚开始。就在我准备说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僵,一种古怪的感觉通过全身,整个人无法动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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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余光,我发现丛幽和张朝文也被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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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发不出声音,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何尊向我们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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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一步一步走到我们面前,嘴角勾勒出一个诡异的笑容,他那森冷的笑容,在宣告着我们所有人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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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断祈求着,希望这不过是梦境,但是何尊越来越真实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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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离我们三步之遥的地方,他忽然停住了,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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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那件折叠的铁具打开来,接稳了几个关节,然后在空中挥舞几下。我看到那是一件造型异常的铁具,前面带着一个弯勾,中间是一个个细小的锯齿,阳光照下来,可以发现锯齿上似乎有着黑色的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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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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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声喊叫,可是什么也喊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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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双眼睁大,残酷的痛觉提高到极点,我惊愕地看到何尊咬紧了牙齿,狠狠地将那件铁具插进了自己的肚子,接着,他又用力一拉,将肚子里的东西整个人拉扯了出来,整个人顺势倒地,血液潺潺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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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被这个残忍的画面刺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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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倒在地上的何尊,竟然对着我们微微一笑,用嘶哑的声音说:“这是我最后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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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身体抽搐着,又刺了自己几下,然后手指颤抖地在怀里去掏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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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看,那是一个没有刻字的灵牌,就是我在暗室下面发现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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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冷笑着,奄奄一息地在灵牌上用血液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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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整整十分钟,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何尊在地上不断挣扎、不断扭挣身体,直到最后双眼空洞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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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分钟,是我一生中最长的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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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一秒,内心的恐惧绝对不亚于看任何一部恐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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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体的凝固是在半个小时后化解的。烈日之下,何尊的尸体散发出诡异家族千百年来的病态气息,他完整地追逐到了自己的信仰,并让自己也成为了家族之中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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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而残酷的文明,历史暗角中的畸变,在何尊空洞的眼神中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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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刺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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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之上,族类之中,应该还有像何尊这样恐怖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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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何尊的死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对那些村民痛下杀手而冷静得异常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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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连自己死亡都若无其事的人,是不会珍惜别人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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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无数影视和小说中不断重塑的命题,在何尊的身上彻底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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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的尸体被抬走时,我和丛幽还有张朝文愣愣地站在原地,依旧说不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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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们换下武装服时,张朝文才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真他妈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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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怎么办?”我问张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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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近乎哽咽地摆摆手,眼眶湿润地说:“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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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丛幽离开了香茶村,我虽然没有染上病毒,但是仍然属于被封锁的人员,因为何尊的死,我的调查权限也被解除,只能在村子里观察一段时间顺便辅助张朝文工作,等待最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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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是我觉得最沉重最阴暗的日子,一想到何尊死去的样子,我就难以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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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当天夜里,我接到了张朝文的电话,他让我立马过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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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办公室,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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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又死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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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脸惊愕,“怎么会,何尊不是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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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在死之前杀的,俆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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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面无表情,没想到俆戴本终究难逃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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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看我一眼,提出一个箱子,推到了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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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缓缓打开,一阵惊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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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箱子里,是一个红色的没洗干净的骷髅头,这个脑袋,应该是活生生被人剃掉血肉的。张朝文说:“是俆戴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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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头的下面,是一叠资料,我抽起来一看,是何尊人工培养病毒的实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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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文说:“这是我们刚刚在俆戴本家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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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将俆戴本的骷髅头掉转了过来,我一看,那上面用刀刻下了一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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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会用酷刑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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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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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两个字,我不禁冷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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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致死都不明白,他杀人的手法,并不是酷刑,而是隐藏在酷刑背后非人的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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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铅笔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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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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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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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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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花舞陌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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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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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三班的苏苒给我写情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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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背着光线在顾悦肴的面前坐下,逆光为他的轮廓镶上毛茸茸的金边,脸上的表情看不清楚,但语气里却满满地洋溢着炫耀和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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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抬了抬眼皮,看着面前笔记簿上的一片阴影,咬了咬下唇,抬手把一缕头发拨到耳朵后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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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让,我在抄作业,你挡到黑板了啦。”她的语气里有微微的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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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一点都不惊讶呢。”夏晓理右手撑着下巴,左手很小孩子气地扯着顾悦肴的衣袖,“难道你不知道苏苒是我们年段的段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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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你很烦耶!”顾悦肴一下甩开夏晓理的手,双眼怒视着他,气鼓鼓的样子像一只全身的毛都竖起来的波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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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嘘。”夏晓理笑起来,像是根本没有察觉到她的愤怒,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就像在安抚一只猫咪,“不要吃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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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笑的样子,真的好看,亮晶晶的双眼和一排整齐的白牙,柔软的刘海刚好没过英挺的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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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黑着一张脸收拾桌面,把应该带回去的东西都扫进自己的书包里,站起身来走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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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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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五六点的光景,校园里也被黄昏的颜色浸透,清一色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身影陆续走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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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我载你啊!”夏晓理推着单车跟在她身后,斜挎着单肩包,嘴里还叼着棒棒糖,吊儿郎当的模样,随随便便的一句话,就很有可能把顾悦肴变成众多女生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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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自信,潇洒大方多才多艺的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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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年段大多数女生对夏晓理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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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自大,喜欢投机取巧的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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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顾悦肴认识夏晓理整整十年之后总结出来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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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顾悦肴!”夏晓理的声音里终于带上了一丝微微的不满,他不再继续跟在她的身后,只是盯着她的背影站住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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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的嘴角莫名其妙地扯出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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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么多年了,她还是有那种喜欢激怒夏晓理的恶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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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过头去,目光里有一丝俏皮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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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真的跟苏苒交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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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最后的光芒从斑驳交错的树枝间漏下,折射间模糊了夏晓理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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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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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听到自己的声音波澜不惊地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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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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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夏晓理的生日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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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顾悦肴看见和夏晓理坐在一起的苏苒时,就立刻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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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苒不再是一身校服打扮,雪纺的纱裙衬得十七岁女生美好的身段更加玲珑有致,平日扎起的马尾变成了披肩碎发,眉眼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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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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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热闹,他几乎把他认识的朋友们都请来了,茶几上推满了零食和饮料,音响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几个男生坐在地上打着电玩游戏,偌大的夏家客厅此刻也显得格外的喧闹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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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默默地看着和苏苒有说有笑的夏晓理,胸腔窒闷,转身就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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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顾悦肴!”熟悉的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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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人,他是如何发现,悄悄到来站在角落中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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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嘈杂,她是如何听到,他在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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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一种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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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几乎要条件反射地转过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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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次,他都是这样喊住她的脚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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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让她产生单纯的错觉,那就是,他会永远在她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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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转身,就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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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顺从地转过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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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人,映入眼帘的只有夏晓理,和挽着他的手臂的苏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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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你们家真的很吵!”再开口时,顾悦肴已经变成了一个声讨者的样子,来势汹汹,“我妈妈身体不舒服,刚吃了药准备睡下,但是你们家的音响开得太大声了,我妈在隔壁都被吵得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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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的眼神掠过一刹那的失望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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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紧站起身来,七手八脚地按掉音响,在男生们不满的抱怨声中关小了电动游戏的声音,还一个劲地叮嘱他们要小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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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部处理妥当,他再抬头去找,却怎么也看不到那个原本站在角落大声数落他的顾悦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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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正午的太阳照在身上有种软绵绵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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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站在自家门前,当顾妈妈来开门的时候,顾悦肴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手心,努力让所有眼泪留在眼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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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房间后,顾悦肴背靠着门坐下,心突突跳得飞快,想起夏晓理有些惊慌的表情,心里快感和内疚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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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多么想和他说一句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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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开始回忆方才自己指责他的表情和语气,是不是太过逼真,才让夏晓理的表情那样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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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知道自己看到苏苒的时候,心里是真真切切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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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一幅干净的素描画,黑白的颜色,突然被人抹上了另外一道鲜亮的色彩,刺眼得令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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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时候还是十三四岁的年纪,顾悦肴和夏晓理被父母送到少年宫学素描,夏晓理有画画天赋,而顾悦肴只是单纯觉得,如果自己一定要学一样可以被命名为特长的东西的话,大概只有简单的素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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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其实看起来越简单的实际上就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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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暑假,顾悦肴收获到的只有她根本没有绘画天赋这个认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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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素描班的最后一节课,老师照例要验收大家的成果,两个人一小组互相进行人像素描,顾悦肴和夏晓理分到了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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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记得自己当时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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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最会画画最受老师青眼相加的夏晓理,和基本拿起笔就毫无头绪的自己,为什么会被分到同一组,自己拙劣的画技也不需要他这样来衬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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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令她意外的是,夏晓理的脸色可比她的还要难看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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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夏晓理拖过椅子在她面前坐下,看起来无精打采,声音闷闷的,“看清楚你面前的人,不要用你蹩脚的画技来污蔑我的俊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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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想直接拿画板往他的脸上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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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终究还是黑着脸坐下来,拿起画笔就开始涂涂抹抹,一双乌黑的瞳仁盯得对面的人发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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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只剩下笔尖摩挲纸面的沙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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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难道你希望我把你画成狼外婆,还是女罗刹?”夏晓理终于受不了顾悦肴的表情,直接影响到他作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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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这才意识到自己在丑化别人的同时,也有可能被别人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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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识地松了松眉心,她暗暗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跟素描或绘画扯上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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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夏晓理的脸在她的笔下变成了一张大饼,眼睛是倒过来的逗号,鼻子是60度的锐角,嘴巴则变成了数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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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顾悦肴绘画生涯的结业作品,一张谁也认不出来的大众漫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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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夏晓理的画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老师的好评,被贴在少年宫的玻璃橱窗里展览。当然这个“理所当然”的认识中并不包括顾悦肴,因为她很惊诧地发现他并没有丑化自己,似乎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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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那张画像前面站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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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长相可以用细致来形容,每一个小节都淋漓尽致,甚至细微到眼睑下的阴影,弯弯的眉尖,和两端深深陷入的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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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顾悦肴一直很后悔,因为她幼稚的赌气,以至于多年后,她想不起来那个时候的夏晓理是用什么样的表情看着她,那是怎样一种专注的眼神,用如何柔软细腻的笔触,在那个阳光满溢的下午,一笔笔勾勒出她的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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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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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还算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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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绘画的夏晓理,有着男孩子爱玩好动的天性,在功课方面,他是永远也比不过脚踏实地的顾悦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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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肴肴,这个寒假有没有什么安排?”夏妈妈笑容可掬,在听到这个似乎无关痛痒的问题之时,顾悦肴已经猜到她的潜台词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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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阿姨。”尽管顾悦肴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她还是必须实话实说,谁叫自家老妈和夏妈妈在闲暇时候几乎无话不谈,这个问题背后的意思,想必也是跟自家老妈商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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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空的话,每天下午到咱们家来帮晓理辅导一下功课吧,你知道的,他脑袋笨,又不服管,从小到大好像只有你才能镇得住他。”夏妈妈笑眯眯地贬低自家儿子,顺便给顾悦肴戴了一顶好大的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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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夏妈妈说夏晓理脑袋笨的时候,顾悦肴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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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夏晓理一点都不笨,只是他太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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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我知道了,只要我有空都会来帮忙的。”她实在拗不过,许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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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很快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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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比起夏天,冬天在房间里开一点点的暖气,更容易让人昏昏欲睡,尤其是带点阳光的冬日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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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顾悦肴,为什么你叫顾悦肴?”写着英语阅读的夏晓理忽然抬起头来,一本正经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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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闲打瞌睡的顾悦肴被他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一跳,手肘没撑住,下巴一下子磕到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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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无聊耶。”她怨气冲冲,揉着下巴瞪住笑得开怀的夏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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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叔叔阿姨希望你将来长得秀色可餐吗?”夏晓理却愈发兴致勃勃,眨着眼睛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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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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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用那么愧对苍天的表情看我,我用的是将来时,你以后会秀色可餐也说不定啊。”他忍着笑,故作无辜地摊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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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你真的很烦!”顾悦肴直接扬起习题册往他头上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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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没有营养的对话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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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不能用深邃来形容。”顾悦肴毫不客气地用红笔将错处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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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小说里都这么写。”夏晓理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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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深邃本来就是用来形容眼睛的。”她坚持己见,赌上她语文课代表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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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是一样。”夏晓理明显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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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你的屁股和你放出来的屁是一样的吗?”顾悦肴的小宇宙熊熊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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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你真的很恶心。”他故意摆出嫌恶的表情,却因为她忽青忽白的脸色,而终究没有忍住,放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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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寒假,顾悦肴一直没有发现,每天醒来,她就会开始期盼着午后的到来。邻居暖融融的房间,厚厚的习题册,夏妈妈烤的小甜饼,还有热热的奶茶,以及少年温暖的眼神,和醇厚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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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很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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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她在为夏晓理讲解一道物理受力分析题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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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苒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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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看了顾悦肴一眼,接起来,起先还是安抚般地说话,但对方似乎对某件事情不依不挠,他的表情渐渐开始有点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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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悦肴一直低着头,装作在草图上打着辅助线,却一直在留意着他们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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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电话里偶尔漏出几句苏苒的话语和夏晓理的回答来看,顾悦肴渐渐拼凑出这个电话的内容,大概就是苏苒前阵子去了日本北海道渡假,本来预定寒假结束才会回来,可是为了能让夏晓理陪她一起过自己的十八岁生日,苏苒硬是先订了机票飞了回来,为的就是在生日那天能约夏晓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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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夏晓理一直在拒绝,并对她一个人提前返回表示惊讶和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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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通电话当然不欢而散,夏晓理烦躁地摇了摇头,将手机狠狠地掷到床上,他取下挂在门后的大衣,胡乱将围巾往脖子上一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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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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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几个字算是交代了行踪,还没等顾悦肴接话,他便踏出房间,用不算太小的力道带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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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说话时,顾悦肴可以看到他紧锁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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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还隐约听到夏晓理在和夏妈妈说话,似乎是晚餐不回来吃一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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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默默地低下头,看着草稿纸上那画了一半的受力分析图,叹了口气,动手开始收拾桌上散乱的教材和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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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夏晓理已经离开,那么现在她也没有什么理由再继续呆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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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默默地站起身来,生生地将自己心中的不快压下,没有去追究鼻尖泛起的酸意到底是因何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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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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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过后,顾悦肴对夏晓理的态度总是淡淡的,不理会他伶牙俐齿的挑衅,无视他刻意的捉弄,每天下午的补习也仿佛是例行公事一般,气氛不复往日的微妙与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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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晓理便也自觉没趣,不再耍嘴皮子,开无聊的玩笑,但做题的正确率居然提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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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批阅题目,针对错题点出解题的突破口,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闲谈,更多的只有夏晓理奋笔疾书的沙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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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间,居然也形成了一种微妙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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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顾悦肴一直没有发现,夏晓理的眉间,始终噙着一种欲言又止的困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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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寒假快结束的时候,顾悦肴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日也要到了,十八岁的生日,正式的成人礼,按道理应该是隆重而值得庆祝的,但顾悦肴却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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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不准备像别人那样大张旗鼓地请客吃饭,或许只是叫上二三好友,买几个布朗宁小蛋糕,谈谈高考志愿和未来男友的长相,百无聊赖地度过一整个下午,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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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顾悦肴。”走廊上,夏晓理嬉皮笑脸地叫住她,“过生日的时候请我吃红酒牛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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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脑海中却不断地浮现出他和苏苒在一起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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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报复性地想着:抱歉,夏晓理,你并不在受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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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觉得自己的背影一定很乌云罩顶,不然脸皮厚如夏晓理,怎么没有像以前那样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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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顾悦肴的生日越近,天气仿佛也就越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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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迎来了今年冬天的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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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听说夏晓理和苏苒分手了。”课间休息时间,倪嘉捧着热热的罐装咖啡一边喝一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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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为他拒绝和苏苒一起过生日吧。”顾悦肴翻了翻白眼,极力把语气放得淡淡的,不去流露出自己听到这个消息的惊诧,“女朋友的生日不陪着,谁晓得他在发什么神经,活该被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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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肴,你不知道吗?”倪嘉露出惊讶的表情,“苏苒和你同年同月同日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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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啊,我就一直觉得夏晓理喜欢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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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安静地飘落,天地寂然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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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嘉后来还说了很多话,顾悦肴却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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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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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不断地在说服着自己改变决定,甚至一度将红酒牛排列入了生日会的进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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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离顾悦肴生日还有几天的时候,夏晓理的家庭遭受了一场几乎毁灭性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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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的父亲官居高位,贪污受贿被相关部门查处,判刑五年,所有家当包括房子被尽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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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的母亲受不了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和风言风语,毅然决然地带着儿子去办理了美国签证,至少那里有她的父母和大片的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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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顾悦肴刚好生了一场小病,在家里迷迷糊糊悠闲自得地窝了几天,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宅女状态,等她恢复健康再去上学之后,却听到了夏晓理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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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如遭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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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早该注意到隔壁异常的动静和妈妈欲言又止的神情,以及这些天来,夏晓理没有回复过一条她的短信,这种种的不寻常,她竟然都这样粗神经地忽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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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没能等到放学,书包都没有拿,从学校踩着雪一路奔到夏晓理的家门口,敲开房门,空荡荡的客厅一览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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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坐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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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顾悦肴第一次看见他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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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他笑着对她打招呼,声音很轻,“你来得不是时候,所有的东西都被他们搬走了,不然我也许还可以留下几样给你做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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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恍若毫不在乎的表情,顾悦肴的心像被针扎一般的疼,她大步上前一把夺下他手中的烟,狠狠地丢在地上踩灭了,然后张开双臂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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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这样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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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的力气很大,他的手臂环住顾悦肴的腰,紧紧地搂住她,搂得她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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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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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这是一个安静的告别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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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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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在钱柜为夏晓理举行了一个欢送Party,顾悦肴也被几个爱热闹的女生拉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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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到包间门口,顾悦肴就看见苏苒红着眼睛走出来,她几乎是瞪着顾悦肴,几秒钟之后,才收回视线,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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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闹的KTV包厢里,夏晓理坐在吧台旁边唱着一首英文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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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多少人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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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们吃着零食讨论八卦,男生们坐在一起玩摇骰子的游戏,大声猜着点数,输了的人要被其他人轮流弹额头,嘻嘻哈哈地闹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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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唱的是一首很老的歌,《Love me t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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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歌曲,原本应该是浓烈到带着一种甜蜜沧桑的嗓音去演绎,夏晓理却唱得波澜不惊,漫不经心地拈起一串串旋律,仿佛根本不知道歌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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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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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me t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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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me sw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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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let me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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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have made my life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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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i love you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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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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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在包厢的角落里坐下,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包厢里的灯光太过迷离飘摇,她感觉唱到never let me go这句的时候,夏晓理的眼神悄悄地划过她的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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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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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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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闭上双眼,任由耳边的喧闹声将夏晓理的歌声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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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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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很小的时候曾经养过两只鹦鹉,有一次遇到本市的台风天,顾悦肴全家却在外面旅游,回来的时候发现笼子里的小鹦鹉已经死掉了,全身羽毛凌乱,湿嗒嗒的,很是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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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郑重其事地把两只小鸟埋了,哭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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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年,顾悦肴的家里又养了一只小狗,雪白的博美犬,取名叫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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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走失的那一天,顾悦肴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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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始终坚信着念念有一天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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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念念并没有回来,而顾悦肴家里也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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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比起不告而别,顾悦肴从来都不擅长正式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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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嘉告诉她,夏晓理乘坐的航班是在晚上九点整起飞,先在韩国济州岛降落补充燃料,然后直飞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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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贯在凌晨两点之后才进入睡眠状态的顾悦肴,却早早在八点就关掉了屋子里所有的灯,关了手机,关掉电脑,把空调的温度开得很低,整个人钻进被子里,像是冬眠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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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的黑暗里,她蜷缩成婴儿的姿势,强迫自己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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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针安静地走过一个又一个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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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做了很长的梦,亦真亦幻,梦里一直有飞机巨大却遥远的轰鸣声,一直有那个少年带着探究顽皮却真挚的眼神,他连名带姓地叫她,顾悦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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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的双眼,微笑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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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五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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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崎国际机场候机厅,夏晓理落寞地站起身来,听着手机中一遍又一遍地回响着那句他已经听到麻木的话,挂断,走向登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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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最后一个登机的旅客,当他终于找到自己的位置,放好行李坐下之后,飞机已经开始缓缓地滑向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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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务员温柔地提醒着大家关掉手机和一切遥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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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关掉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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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倏然漆黑,他强迫自己抬起头去看窗外,已经入夜的城市,远处的灯火忽明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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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骤然加速,脱离了地心引力,他感觉胸腔一阵窒压,轻咳一声,却有冰凉的液体漫过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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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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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距离不是坐12小时飞机就能到达的大洋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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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我初次见你时,那个再也回不去的暖春和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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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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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晓理出国半年后的夏季,顾悦肴考上本城最好的大学,学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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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阳光和雨水都特别充足,整个夏季就像是从热水里捞上来的一般,潮热得让人不自觉地慵懒,而顾悦肴却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在与夏晓理失去联系的五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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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这一年,顾悦肴遇见阮冬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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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的论文因为缺少了调查附录而被教授要求重写,她为此忿忿不平,阮冬衡在教授办公室门口听到了他们所有的争执,犹豫再三终于叫住了气鼓鼓地走出来的顾悦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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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他的学生。”他礼貌地微笑着,悄悄地用眼神示意顾悦肴他所提及的人就是那个年近古稀又古板的教授,“假如不是他赏识的人,他是绝对吝啬和那个人多说一个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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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东衡看了看手表,立刻作出一副惊奇的样子:“你居然占用了他二十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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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子颇像一个风度翩翩又幽默的英国绅士,顾悦肴忍俊不禁,满腹的怒气顿时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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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顾悦肴大一,阮东衡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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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后来才知道,阮东衡是这位老教授的头号得意门生,早就预定好了他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奖无数,更是建筑系的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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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天起,顾悦肴就经常在系办公室看到这位传说中的学长,而每次他都会借故和她说上很久的话,无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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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顾悦肴是有些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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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所学校有两个校区,大一大二的学生住在新校区,它坐落于鸟不生蛋的工业开发区,而大三大四的学生则住在靠近繁华市中心的旧校区,新旧校区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近,有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至于为什么大三的阮冬衡会三天两头就出现在他们大一建筑系的系办公室,顾悦肴始终认为,要不是那个教授太喜欢他的得意门生,那就是他另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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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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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系办公室的门口,没有什么花前月下,没有什么海誓山盟,阮东衡依旧像电影里的英国绅士一样风度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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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肴,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笑容,我就知道我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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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没有落荒而逃,也没有惊喜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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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人交往的各种八卦开始满天飞,而也许只有当事人知道,顾悦肴在被表白的当天是如何微笑着和阮冬衡说,我们就当很好很好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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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发现自己和阮冬衡有许多相似的爱好,比如旅游,比如古典音乐,比如动漫,比如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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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世界杯决赛那天晚上,顾悦肴在姐妹们的掩护下应付过了舍管的查寝,从寝室里溜了出去,阮冬衡在楼下接应,后来顾悦肴被寝室的姐妹嘲笑,说他们两个人就像旧社会要私奔的亡命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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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带顾悦肴到学校外面最近的一间小餐馆,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其中大多都是逃寝的学生,足球爱好者们围着21寸的电视机,热闹地讨论着即将开始的世界杯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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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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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自从初中起就挚爱着那片地中海的蓝色,尽管圈子里对意大利足球的恶评不下少数,但不可否认这支蓝衣球队在她的心目中始终是星光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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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赛开始,两支队伍从一开始的试探胶着渐渐变成了令人兴奋的攻守兼备,小餐馆里人潮涌动呐喊声此起彼伏,就在比赛即将进行到白热化时,小餐馆的白炽灯突然发出几声哔哔啵啵的炸响,接着灯灭了,电视屏幕也倏然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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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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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寂静过后,愤怒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小餐馆的老板满头大汗地找来手电筒去查看餐馆的保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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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却安静下来,黑暗中她感觉到阮冬衡握住她的手腕,仿佛在告诉她不要害怕,她却想起夏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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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微微有些寒意的凌晨,大洋彼岸是否是阳光明媚的正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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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地想起2002年日韩世界杯,当神奇教练米卢将中国队领进了世界杯的大门的时候,他们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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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坐在夏晓理家宽大的液晶电视前,靠着抱枕,吃着零食,顺便声援自己喜欢的球队,两个人还会因为意见不合而拿零食互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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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缘小组赛,至少赢一场,至少拿一分,至少进一球,三个指标一样都没有达到,太极战士们却一路过关斩将将顾悦肴的意大利拦截在八分之一决赛的门外,挺进四强,顾悦肴气鼓鼓地对韩国队以及裁判恶言相向,她喊:黑哨,黑哨!并拒绝关注之后的所有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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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却兴致勃勃地看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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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巴西夺冠,夏晓理高兴得走路都像是随时会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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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屏幕里依旧是硝烟弥漫的绿茵场,只是德国的首席门将不再是当年的卡恩,只是法国的阵营里不见了久利,只是荷兰的锋线上缺少了范尼斯特鲁伊,只是顾悦肴的身边,没有了夏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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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的神圣之师巴西早早就敛去了光芒,他会不会像当年的顾悦肴一样,赌气不再去看后面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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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注意到她的沉默,黑暗中顾悦肴的侧脸若隐若现,腮边一滴晶亮液体飞快滑落,他心中悄然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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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折腾了半晌,小餐馆内终于重见光明,硝烟弥漫的绿茵场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气氛重新高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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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几分钟就像一场戏,马特拉齐的挑衅让足球大师齐达内失去了理智,因为恶意的攻击行为被红牌罚出场外,他的足球生涯以“勺子”和“红牌”划下句点,镜头掠过他黯然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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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队的命运就此定格,哨音起,当意大利以最后一个决定胜利的点球攻破了法国队的大门,地中海的浪潮美得炫目,顾悦肴在鼎沸的人声中,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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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乔,马尔蒂尼,还有饮憾未能至此的维埃里,看见了吗?柏林上空的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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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你看见了吗,曾经你说意大利永远不配做一个王者,可如今终究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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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顾悦肴越来越觉得,夏晓理这三个字对她来说仿佛是一个梦魇,仿佛她的脑子已经不受自己支配,任由夏晓理在里面大闹天宫,翻天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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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顾悦肴打开CAD作图时,看着那些丝毫没有生命曲线的柱体椎体,会突然怀念起小时候上过的那个少年宫绘画班,和那个用3表示嘴巴和用圈表示脸蛋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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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时候的夏晓理,就坐在她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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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经常会来找她聊天,有一回顾悦肴寝室的空调坏了,物业又推三阻四迟迟不来,阮冬衡知道了,自告奋勇要来修,于是在顾悦肴的带领下堂而皇之地头一次进了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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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修好之后,顾悦肴靠在桌边,一边剥着橘子一边笑道:“突然想起以前住在新校区宿舍的趣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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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趣事?”阮冬衡微微倾身,唇角噙着习惯性的淡笑,看向她的眸子里全是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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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新校区住的大多都是大一新生,为了方便管理,有很严格的门禁和规章制度。”顾悦肴一边说着,一边剥了一瓣橘子送进嘴里,清甜的果汁味道溢满唇齿间,“一开始大家还都很守规矩,可是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女孩们陆陆续续都交了男友,就经常有男生溜进女生宿舍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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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轻笑,目光渐渐变得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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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宿舍的阿姨见这趋势,知道管不住了,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也不是自家闺女,操那么多心做什么?”顾悦肴也笑出声来,又吃一瓣橘子,剥开橘皮,很自然地把剩下的一半橘子递到阮冬衡手里,“但是再放任自由,也不可能让男生在女生宿舍里过夜呀,所以每天晚上到了门禁时间,阿姨就会敲着脸盆在走廊上大喊:‘小兔崽子们,全都滚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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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俏皮地模仿着管理员的神情,插着腰,双眼微眯,如同一只慵懒的波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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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安静地听着,也吃一瓣橘子,软软甜甜,就像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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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管宿舍的阿姨退休了,换了一个新的管理员。”顾悦肴回忆道,“这个新管理员性格比较内向,每天晚上门禁的时候,也听见她在走廊上小声地喊,一开始我们还没听清楚她喊的是什么,等到听明白了,一个个都笑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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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阮冬衡也来了兴致,“她喊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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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姑娘们,送客啦!’”顾悦肴说完就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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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被她小小的快乐感染,也开怀地笑了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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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肴。”阮冬衡敛了笑意,故作探究状问道,“那时候,一定也有很多追你的男生在你的宿舍楼下徘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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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吧……”顾悦肴拖长了尾音,讳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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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有一个永远学不乖的臭小子,经常跟在她的后面,死皮赖脸连名带姓地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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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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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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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有句话说得很对,老教授确实很欣赏顾悦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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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举办的桥梁结构设计大赛,老教授力荐顾悦肴率领班上的几个同学组成团队参赛,尽管顾悦肴的成绩不错,实验功底也扎实,但参加这样的大赛确实是头一遭,再加上又被推上了主要设计者的位置,免不了感到压力和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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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身边有阮冬衡这个公认的人才,想要做出优秀的作品不在话下,但从作图到设计,顾悦肴还是坚持自己完成,综合阮冬衡的建议,几乎是日夜不休,终于赶在比赛截稿日期之前,完成了令老教授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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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桥模型的时候,顾悦肴因为忘记戴手套,手指被胶给烧了薄薄的一层皮,很疼,但因为模型即将完成,她的疏忽直接导致这个小伤口几天之后发炎了,变成了痛得要命的小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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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发现之后二话没说拉她去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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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突然觉得阮冬衡也是狡猾的,他光明正大地握着她的手,用认真的表情细心地上药,一本正经的样子,顾悦肴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很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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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该算工伤了,你说,老头子会不会表扬我。”她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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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肴。”阮冬衡抬起头看她,眼神中有浓得化不开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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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一直想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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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好不好?”他的眼神中有迷惑,有坚决,有一种希望被她原谅的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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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说什么?”顾悦肴听到自己尖声叫起来,“你说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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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东衡站起来,轻柔地环抱过她,像是安抚小孩子一般拍着她的肩膀,声音轻的像在叹息:“去和他,说一声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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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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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一直强迫自己忘记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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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以为自己忘了,她以为自己可以微笑着生活下去了,她以为忙碌就可以欲盖弥彰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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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当她看到夏晓理灰白的照片时,还是忍不住失声呜咽,眼泪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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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到美国的第二个月,也就是两年前的今天,因为车祸事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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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的母亲说,他在弥留之际要求她将自己的骨灰带回,葬在那个城市,那个和顾悦肴相遇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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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顾悦肴是曾经知道的,也许她又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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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墓园,她靠在阮冬衡的怀中失声痛哭,她恨他的残忍,同时也渐渐明白了自己的生命始终停留在那个十八岁的冬季,在夏晓理走掉时候,她却始终没有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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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没有人带她一起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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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墓园站了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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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冬衡一直在她的耳边说话,细细碎碎,呢呢喃喃,仿佛在讲睡前的枕边童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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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只觉得自己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昏昏沉沉分不清现实和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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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东西从她的生命中悄悄剥离,那是一种粘连的不舍,痛入骨髓,却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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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年就要结束的时候,顾悦肴的手上戴上了订婚戒指,和阮冬衡一起,微笑地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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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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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一直记得自己曾经在某个地方读到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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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你遇见她或许是为了爱上她,或许是为了被爱;或许是为了忘记她,或许是为了想念;又或许只是擦肩而过,而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曾经遇见过你。总之,你遇见的人当中,有很多,是为了有一天与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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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站在穿衣镜前,镜中穿着婚纱的自己浅浅地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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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闭上双眼。光影交织,恍若时光隧道,将她带回多年前那个洒满阳光的画室,夏晓理用稚嫩却娴熟的笔触,画出她的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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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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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今生今世,为她吟的唯一一首,铅笔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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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悦肴忽然明白,那个自从十二年前的夏日开始就住在她心里的少年,将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极尽奢侈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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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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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何其幸运,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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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陌生人在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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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9 2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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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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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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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穆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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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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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欧睿,毕业于南川医学院临床医学系……”面试的时候,欧睿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可是面对着目无表情的沈硕,心里还是非常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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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直直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看得欧睿有些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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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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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磕磕绊绊自我介绍完,沈硕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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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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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轻轻问了一句,唯恐惹怒了沈硕马上被赶出办公室,沈硕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怪异,所以他的助理总是三天两头地换来换去,每个都不能够工作很长远。但在整容外科界,他的名号是数一数二的,才三十几岁的年纪就在美国拿到博士后并且回国拥有了自己的一家整形医院。这家私人整形投入了巨额的资金,拥有全亚洲最先进的设备,至于这笔投资的来源,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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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翻了翻手中的简历,声音清冷不带一丝温度:“欧睿是吧,家里还有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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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父母已经过世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欧睿紧攥的手心微微有些出汗,想到自己至亲的人,一阵浓郁的悲伤潮水一样淹没了心脏,最疼爱自己的人离开了,留下他独自面对这个弱肉强食的残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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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陷入了一片寂静当中,许久,沈硕开口问道:“能否适应频繁的出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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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欧睿的肯定回答后,沈硕点点头:“明天来上班吧,试用期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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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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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助理的工作其实轻松得很,无非是替沈硕处理一下日常的杂务,出差时定个酒店机票的。沈硕沉默少言,一副严肃的样子,但没有为难手下的人。工作了几个月,欧睿觉得院长除了不爱说话以外,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上司,前提是工作任务都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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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订明天的去昆明的机票,两张,你跟我一起去趟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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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是国内整容外科界的专家,经常有人请他去全国各地会诊或手术,当然,出诊费不菲。欧睿跟着沈硕出过很多趟差,所以听到他的吩咐后,像往常一样订了到昆明的机票。但是,至于妄城这个地方,欧睿翻遍了地图也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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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飞机之前,沈硕转过身对着欧睿说道:“你要记住,在妄城,不管见到什么,都不要吃惊。”他的神色凝重,欧睿认真点点头,对于沈硕的话,他向来言听计从,不说半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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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场接机的是一个穿戴有些怪异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五十岁多岁,九月的天气里很不合时宜地裹着一件宽大的黑色风衣,并且戴了一顶黑色的礼帽,帽沿压得很低,阴影遮住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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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沈硕两人出来,那人上前来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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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爷,您来了,老夫人在家等着呢。”来人虽然用了敬辞,言语间满是恭敬,还微微弯了下腰算是行礼,但是并没有半点儿卑微的样子。他靠近的时候欧睿在太阳毒辣的中午平白打了个寒战,他看到那人帽沿下灰白色的皮肤,那种死灰的颜色,只有在太平间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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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白管家。”沈硕简单回了句,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跟在白管家身后往停车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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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白管家那身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打扮,欧睿以为迎接他们的会是一辆年代久远的老爷车,到停车场一看,开出来的是是一辆崭新的红杉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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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一片沉寂,白管家坐在副驾驶座上,沈硕打开手提电脑看资料,而欧睿有些无聊地看着窗外,汽车拐上了高速,三个小时后开始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行驶,车窗外的景色由草地和灌木丛变成了树林。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欧睿被颠簸得有些头晕,问道:“白管家,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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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回过头来:“快了。”欧睿看到他的目光,像想象中的那样犀利。沈硕抬眼问道:“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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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欧睿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我想方便……”人有三急,虽然这时候说想去厕所有些不合时宜,但是在车上六个多小时了,上车时口渴又喝了不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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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抬手看看表:“半个小时后到城驿,这里不能够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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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应了一声,半个小时,真是难熬的半个小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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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城驿,就是古代驿站那样的地方。欧睿他们所到的城驿,外观是个用粗圆木搭起来的屋子,很原始,周围都是森林,越野车在丛林里那条勉强开辟出来的路上走了三个多小时,应该是到了这篇森林的内部地带了。难道妄城是个原始部落?欧睿没有想明白,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请沈硕来,在他看来,巫医比较适合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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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妄城吗?除了这所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木屋,周围全是参天古树,没见别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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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行李都放在了车上,白管家交代了司机几句,司机便走向了丛林深处,很快不见了踪影,他转过头对沈硕和欧睿说道说:“我们先在这儿休息一晚,我已经差人回去通报了,明早会有人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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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虽然外观简陋,但里面还是简朴干净的,屋里简单摆了两张床铺,一整天舟车劳顿,吃过晚饭沈硕和欧睿便都早早睡了,白管家睡到外面的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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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欧睿起床的时候外面就已经停着两张抬椅,欧睿只有在电视上才看到这种抬椅,中间一把椅子绑在两根竹棍上,前后有两个人来抬,四个穿着民族服饰的身形强壮的年轻人站在外面,想必就是轿夫了。沈硕没有多说什么,示意欧睿坐到椅子上,然后四个轿夫抬着他们两个人晃晃悠悠地在林间山路上一直往前走。虽然心里有无数个疑问,但是欧睿知道自己最好一句话不要多说,在这种深山老林里,让一个人消失是一件再轻松不过的事情,况且,在沈硕身边消失的人,还少吗?外界传言,沈硕年纪轻轻就开起了豪华的私家医院,是因为留学的时候救过一个大财团掌舵人的命,这个人给他一样信物,是瑞士银行的取款凭证,只要财团没有倒闭,凭借这个凭证可以有取之不竭的金钱。很多人潜入他的身边想要寻找线索,其中不少他的对手请来的私家侦探,可是那些做过他助理的人,多半下落不明,非死即残,好一些的就是在精神病院待着。开始的时候无数人对他身边的职务趋之若鹜,在不断地有人失踪后,敢来冒险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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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坐在椅子上吃了些东西,走了一段路却都颠得吐了出来。四个轿夫都没有什么表情,扑克牌脸跟沈硕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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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午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座很高的木门,路边的界碑上的字迹由于风雨的侵袭已经看不清楚字样,轿夫在门前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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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招呼我下来:“城里要自己走,只有城主才有资格在城中做抬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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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沈硕来过妄城不止一次。欧睿仔细打量了一下界碑,依稀辨认出上面两个字是“妄城”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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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城的街道很宽阔,道路两边是林林总总的店铺,风格各异,有的只用粗木料搭起的棚子,有的则装修得像是城市里的精品店。整条路上没有几个人,见有陌生人来,店铺里的人都停下自己手里的事情,神情诡异地往外张望。欧睿跟在沈硕的身后,目光扫过两边的摊位,等到看清货物的时候暗暗有些吃惊,有的店铺卖的是比较寻常的杂货,剪刀斧头锅碗瓢盆,而有些则卖的是些奇形怪状的植物跟动物,盆栽松树上接上芍药的花朵,一只巴掌大的小狗的头上有不知怎么会长出两只角来,见生人来了还跟着他们跑出一段路,店主唤了一声,便又摇着肉乎乎的身子屁颠屁颠跑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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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欧睿看着那只小狗不自觉的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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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没有回头,答道:“羊角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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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角犬?欧睿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怕沈硕觉得他烦,也没有再细问。转过头继续往前走,发现前头有家店装潢得富丽堂皇,四周都是用水晶的珠帘挡起来,里面卖的是各种形状的水晶罐子。走进了欧睿才看清罐子里有东西,貌似还会眨眼睛。欧睿探头看了看,一个打扮十分清新自然的穿着白色蕾丝齐膝短裙的店员微笑着过来介绍产品:“您好,先生,这是本店新出的葫芦猫……”欧睿这才发现塞满葫芦状水晶罐子的那堆东西竟然是一只变型的猫。不仅如此,架子上的水晶罐子里装的都是各种不同的小动物,标签上仔细写着培养生产步骤,在动物很小的时候装在罐子里,然后喂食添加软骨剂的食物,装上排泄系统,动物的身体骨骼会按照外力束缚的形状来张。动物都可以长成这样,那些正方形的西瓜和三角形的桃子之类的植物就更不在话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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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货员笑得很温暖,欧睿的笑容却越来越僵硬。看着沈硕远去的背影,欧睿赶紧跟上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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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有一种直觉,这里——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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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走了一段路,居然又是一道城门,比外面那扇小很多,是由精铁打造的,奇怪的是这片空地上没有围墙没有栅栏,只有这座孤立的城门。沈硕推开这扇门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欧睿却觉得,这扇门似乎通往另一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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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去欧睿舒了口气,眼前的景色并没有什么变化,这扇门,只不过是道门罢了,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他们要打开门走进来,从旁边绕过来不也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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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一脸疑惑的样子,从来沉默寡言的沈硕居然主动开口解释道:“妄城分为内外两城,以此门为界,刚才我们经过的是外城,是妄城的寻常百姓住的地方,内城是贵族和城主住的地方,通过这扇门,意味着受到内城贵人的邀请来的,是个仪式,若是不速之客,会受到内城守卫的阻拦。妄城的一切不比我们原来的世界,你要时刻小心,紧紧跟着我就好了,不要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否则,我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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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解释,这更像是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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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点点头,沈硕淡淡说道:“我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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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白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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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此行的目的地是白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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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公馆是一栋欧式风格的三层别墅,看样子应该有些历史了,外面的墙壁上爬满了密密的爬山虎,露出的墙壁白中泛黄,门前中了很多花草,显得绿意葱茏。进门的时候白管家候在门口,已经换上了短款的咖啡色绸布对襟唐装,头发整整齐齐梳向脑后,他领着两人去了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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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走进别墅内,欧睿就觉得自己的眼睛有些应接不暇,地上铺着猩红的地毯,四周的墙壁上是各种古怪迂回的纹饰,还有一些像是画了咒符的暗黄色帷布挂在天花板上,随着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气流飘动,像是一面面招魂幡一样。欧睿心里想道,若是这些都换成白色,那便是灵堂了,怪不得白管家的脸色是那样死灰,任谁在这神神鬼鬼的环境中生活一段时间不得吓出心脏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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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厅他们见到了白夫人,很雍容华贵的一个老妇人,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脸上堆满了皱纹,沈硕走上前去,叫她“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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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这才想起来,在机场的时候,白管家是叫沈硕“沈少爷”来着,而不是“沈医生”或者“沈院长”,原来他是白夫人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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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见到沈硕,亲切地招呼他坐到她身边,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小硕来啦。”她拉过沈硕拍拍他的肩膀,让欧睿也坐下,然后白管家给两人端上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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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硕,你可好些日子没来看我这老婆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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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母,城里那边杂乱的事情太多。”沈硕言语中颇为恭敬,却觉不出几分亲近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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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外头的事情,谁又说得了呢?还是城里自在,若不然你过些日子也搬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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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母,我在外头念了这些年书,是想做些自己的成绩,城中虽好,但若就这样子回来,别人难免会说我回来吃您的老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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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轻轻叹口气,宠溺地责怪道,“你这孩子,我这老婆子说不过你,我不拦你,你只管做你想做的事情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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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与沈硕重逢,先是聊了番家常话,全然没有顾忌坐在一旁的欧睿,仿佛他不存在一样,这让欧睿心里隐隐感到一丝不安。他们聊了会儿闲话过后进入了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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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硕,这次叫你回来,有两件事情,一件事水晶宫里先前的一条珍珠,不知怎么珠子掉下来好几颗,叫别人随便装上又不放心,你知道,这几条是我花大价钱养的,还指望明年开春妄城的展会上卖个好价钱,你得把他给我装好了,像以前那样;再一件事情就是,威廉伯爵听说我买到水晶贝的事情,特地送过来几条不错的鱼,我一眼就相中了一条,就先收着了,你得给我整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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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然,我一定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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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你这把刀都整不好,那别人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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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席对话听得欧睿云里雾里,但是他很聪明地坐在旁边,把自己当成透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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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进别墅开始,欧睿就感到有些不对劲,但是到底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等到晚饭的时候,他终于想明白到底别扭在什么地方:白公馆这么豪华的一处别墅,按说应该有很多佣人,但事实上,进到别墅后除了白夫人和白管家意外,他没有见到其他的人。并且这个白管家像是幽灵一般,神出鬼没,不声不响地出现,然后,不声不响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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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间很快到来,白夫人让欧睿也同桌吃饭,欧睿不敢推辞,连上菜这种事情也是白管家亲自做的,白管家两只手一手端了一盘菜,从他的肚子上,居然伸出了第三只手,也端了一盘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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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有三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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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对这个发现大吃一惊,不安地看向沈硕,但沈硕只顾低头吃着自己盘子里的饭,没有理会欧睿吃惊的目光。欧睿一转眼,发现白夫人那双满含笑意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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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有什么事情吗?”白夫人笑得很和蔼,像是一个慈祥的奶奶看着自己的孙子,她叫欧睿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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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没事。”欧睿有些慌乱地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的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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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原本笑意盈盈的脸马上拉了下来:“小朋友,在白公馆,要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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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吓得有些哆嗦,这老巫婆变脸也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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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终于抬起了头,淡淡解释道:“他第一次见到白管家,觉得吃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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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赶紧点点头,白夫人的神色松了下来:“多一只手自然更好干活,白公馆从来不养废物,只要他愿意,他可以长出来四只手五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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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夫人,我只是第一次见到,所以有些吃惊,希望白夫人大人大量,不要与我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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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点点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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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在一片沉寂中三人吃完了晚饭,谁都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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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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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沈硕向白夫人说道要去修补珍珠皮,白夫人挥挥手让管家带路。一行人上了三楼,三楼的天顶是架空的,一整层都改造成了森林的样子,里面种着直达天顶的树木和高低不一的灌木,天顶用一个透明玻璃罩子罩起来,使三楼种植的那些树木可以充分享受阳光。小森林中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几所造型别致的小房子,有的墙壁上镶嵌满玛瑙玉石,有的贴满珍珠。这小屋子造得真是奢侈啊,欧睿感叹道。白管家打开高高的水晶栅栏,领着沈硕和欧睿走进一所屋子门前,屋子没有门,只有一个门框,欧睿看到有个人躺在里面的珊瑚小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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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里了。”白管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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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进去把躺在床上的人拖了起来,看清那张脸时,欧睿觉得自己简直要吐了出来,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右边下巴的地方被指甲抓得血肉模糊,而他脸上另外的部分,皮肤每隔三四公分就鼓起一个大包,半透明的皮肤里面透出柔润的白色,那人穿了一件华美的睡衣,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上也竟是鼓起的一个个直径一公分大小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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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欧睿强忍住自己想要逃跑的冲动,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白管家瞪了他一眼,欧睿感觉到他不善的目光,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他会不会想杀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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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戴上一副医用手套,向着欧睿说道:“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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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回过神来,想起在内城城门的时候沈硕对他说过的话:“妄城的一切不比我们原来的世界,你要时刻小心,紧紧跟着我就好了,不要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否则,我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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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强装镇定从工具盒里拿出消毒镊子递给沈硕,沈硕翻了翻那人的伤口处的皮,对白管家说道:“大概是第一次植入的时候有些小的感染,他觉得难受所以就自己抓破了,你们不用修理一下他们指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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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夫人说要留长他们指甲好做彩绘来观赏的,后来他抓了自己的脸,夫人就命令把他指甲都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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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准备手术室,半个小时后做珍珠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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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管家应了一声,然后招出了两个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的人,把躺在床上的人抬了出去。那人睁着眼睛应该是清醒的,却没有半分抵抗,由他们摆布。欧睿往外走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蹦出了一个影子,分明是人的身体,但那脑袋,除了那个尖尖的光洁小巧的下颌,别处没有半点儿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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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是……”欧睿一时间惊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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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不明生物头上没有头发,只有半透明的一层脑膜,表面凹凸不平呈现菜花的样子,里面红白相间的液体充满了脑膜,涨得脑膜鼓鼓的,像是戳一下就可以爆掉了。由于脑膜里液体的压迫,所以他的眼睛被压得剩下一条缝,上眼睑根本就睁不开,鼻根隆起了一个大包,整张脸都由于脑部的水肿压力而扭曲变形。这只怪物伸直双臂上下扑打着,站在欧睿的面前,嘴里发出“噗噗”的奇特声音。欧睿伸出手使劲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才勉强让自己没有被吓得晕倒过去。白管家伸出胳膊把这只人形怪物拨到一边去,“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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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小森林里又传出沙沙的声响,欧睿跟在沈硕的身后,头也不敢回地走出了水晶栅栏,后面传来白管家锁门的声音,还有不明物体撞在栅栏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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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想起刚才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几座装修得华美耀眼的小屋子,这就是白夫人口中的水晶宫吗?这样一个华美无比的名字,却搭配了人间地狱的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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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精神恍惚间一脚从楼梯上踩空摔了下去,走在他前面的沈硕听到声响,飞速一手抓住栏杆一手抓住他,好在没有从楼梯上滚落。白管家像是什么也没有看见一样,从他们身边走过,“沈少爷,我去手术室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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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白管家的身影消失了,欧睿扬起苍白的脸:“院长……我们可不可以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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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摇摇头:“事情很快办完了,明天晚上我们可以离开,但现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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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些……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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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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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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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人把从水晶宫里抬出来的珍珠鱼人送到地下的手术室,沈硕到的时候,鱼人安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台边除了器械盒,还有一盒色泽饱满的上等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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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站在手术台边,木然地为沈硕递着器械,看着他小心削开鱼人脸上的表皮,然后把珍珠塞进皮下缝合。这项看似简单的操作实际需要很高的技巧,如果表皮削得过薄,稍微有些运动和摩擦珍珠会撑破皮肤滚落出来,反之,太厚的话就透不出内里珍珠的形态和光泽,没有观赏性,外表看会像是皮肤上长了个包一样。虽然打过麻药,但这个鱼人仍然睁着双眼,死死盯着天花板。按照药效来说鱼人应该是昏迷的,欧睿却从那双空洞的双眼里看到了怨恨的光芒。他好几次都想落荒而逃,可是能逃去哪里去?怕是连妄城的城门都出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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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在鱼人破损的皮肤处植了五颗珍珠,休整了一下他的面部。又因为鱼人被拔掉指甲的手太丑陋,就在他十指的指尖都植了一棵珍珠,算是做完了整个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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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白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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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给沈硕准备的住处是套间,沈硕住在大卧室,欧睿跟他住在一起,住在外间会客厅的一张小床上。一回到房间欧睿几乎是瘫坐到地上,他希望这只是个噩梦,等梦醒时分,他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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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的发家史似乎都明朗了起来,普通人或许一辈子都做不到他的位子,而他做到了,整形外科界的权威,著名私立医院的院长,勤奋努力年轻有为是其中的一条原因,另一个原因,并不是像传言中那样救了某个财阀一命取得了瑞士银行的取款凭证,而是跟妄城有关。欧睿理了理思路,深吸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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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把手提电脑打开,放在欧睿面前的茶几上:“你想知道的事情,可以看这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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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抱过电脑来,屏幕上的资料是白氏的发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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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白氏一族只是普通的匠人,由于培育奇花异草和新品种的鸟类而致富,由于战乱,白氏的人躲到了与世隔绝的妄城,妄城里卧虎藏龙,有各种身怀绝技的人,他们虽然远离的世事但是并没有与外界绝缘,各个家族都在研究自己的祖传秘方和技术。这里不仅有历史悠久价值连城的古董宝物,还有层出不穷的新鲜观赏物种,每两年妄城会举行一届城展,届时会发出请帖给世界各地的贵族富豪,他们会来妄城花大价钱买走自己心怡的宝贝。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妄城只是一个虚无的存在。在基因杂交技术发明以后,妄城出现了大批基因杂交产生的新物种,可是杂交品种的生长趋势并不能准确地控制,因为一个生物密码子的表达差距就可以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表型。于是白家的人,不仅从先天的基因杂交上下功夫,更是从后天的整形改造上下功夫,每代人都会专门有人去学习外科整形的技术,摸索出了一套专门制作观赏生物的外科整形术。后天改造的另一个显著优点就是,这种后天的加工改造并不能通过基因传递下去,除非别人窃取了整套技术,否则就是独此一家绝无分店的垄断买卖,。妄城也有别的家族试图开发后天加工整形的技术,但目前为止只能在同源性的生物之间进行改造,白氏产品的特点就是异种生物的嫁接。物以稀为贵,白公馆因为这项优势而积累了巨额的财富,只可惜,白氏原本就人丁不旺,家族之间又因为财产的分配而激烈的争夺,手足相残,到了最后,只剩下白夫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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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想安度晚年,手中生意劈去不少,只留着几项盈利最丰厚的,其中的一项就是观赏类鱼人。类似于普通人家里的观赏鱼缸,在水晶宫这个大大的鱼缸里,观赏的种类是鱼人。白夫人根据观赏鱼的种类,开发观赏鱼人的种类。鱼人的本体是人,经过整形外科的技术还有祖传的各种药,方把人的外观改造成观赏鱼的形状,例如珍珠鱼人就是根据珍珠鱼改造的,鳞片全部选用上等的珍珠去替代,而虎斑鱼人则是根据虎斑鱼的外表特征,用金丝线在鱼人的体表秀出斑纹。这些鱼人本体的来源,多是外界所遗弃的畸形儿童,白公馆会派人领养回来,养大后进行鱼人的改造手术。很多年以前白公馆也用过正常人进行改造,但正常人的思维残存,引起了家族内部巨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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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看完了电脑上的资料,问道:“沈院长,你叫白夫人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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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母亲是她的妹妹,后来母亲跟父亲一起离开了妄城,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小时候,他们由于意外死亡,我不知道这件事的幕后是否与妄城有关,因为这里从来不允许叛徒的存在。我成了孤儿,生活艰难,白夫人找到了我,资助我的生活跟学习,条件是我替白公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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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也是白夫人投资的吧。”欧睿这样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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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沈硕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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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父母不是离开了吗?白夫人是怎么找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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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妄城的势力不是你我所能估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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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想要查找一个人的下落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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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论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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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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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把手头的一摞资料递了过来:“你先熟悉一下明天手术的状况,做完这个手术,我们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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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的手有些颤抖,他接过资料,突然想起了白管家在餐桌上递给自己盘子的情形,不由问道:“白管家多余的那只手,是你接上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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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白管家出生的时候就是三只手,所以被看做怪物遗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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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白夫人说,只要他愿意,他可以长出来四只手五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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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现在的整形嫁接技术,他可以浑身都长满手。”沈硕似乎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言语中微微透出不耐烦的意思。欧睿不再说话,低头看手中的那一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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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看着他微皱的眉头,心底闪过一丝强烈的不安,白氏的发家史这等机密的事情,沈硕为什么会与自己分享这些资料?有些秘密,知道的越多就越危险,莫非他们已经打算在做完这次的任务后杀人灭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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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事情吗?”沈硕见欧睿直直站在那里,抬头问道,语气一如往常般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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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事情。”欧睿的脑海中突然闪过半本日记,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留给他的东西,她不久之前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再也没有人得到她的任何消息。那半本日记上记载了她对眼前这个冷酷的男人满满的爱意,欧睿一阵心酸,陷入爱情陷阱的人都会变得那样傻,哪怕是道路上是布满荆棘的万丈深渊也会奋不顾身地飞蛾扑火。欧睿想起了日记里的最后一句话——“明天跟他出差去一个神秘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虽然地图上找不到那里,但是只要有他在身边,就算是荒村古墓也会变成鸟语花香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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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欧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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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夫人新近买到了一个巨大的水晶贝壳,是由整块的天然水晶雕刻成的贝壳,价值不菲。威廉伯爵是白公馆的老主顾,听说这个消息后,把他养的一个十分俊美的年轻男子苏兰特送来,想要根据很久之前的传说改造成水晶人鱼。有一种先天不足叫做人鱼综合症,这种人生下来的时候双腿是粘连在一起的,苏兰特就是一个不完全人鱼综合症的患者,他的腿部有三分之二的部分并在一起,威廉伯爵收养了他,虽然现在的医疗技术下人鱼综合症完全可以通过手术恢复,但是威廉伯爵没有为苏兰特进行治疗,一直等到他十七岁,把他送来了白公馆。明天将要进行整造的是治疗人鱼综合症手术的逆行,即把苏兰特腿部原本健康的三分之一缝合到一起,并且植入铂金打造的鱼鳞,把他的双腿变成一条鱼尾。然后让他住在水晶贝上,来满足白夫人和威廉伯爵那类人变态的观赏欲望。欧睿看着照片上的苏兰特,一个十七岁的白人男孩,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肤,精致的脸庞,柔软的金发,碧蓝的眼睛,俊美得像是神话里的精灵。以前苏兰特只是穿着鱼尾的道具服扮演人鱼王子来取悦恶趣味的威廉伯爵,而明天的手术如果顺利进行的话,他将变成一条人鱼,永远无法复原双腿的鱼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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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明天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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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手中的术前准备资料,欧睿的心底生出一丝渗入骨髓的寒意。突然间他想要提前实施自己的计划,解决掉沈硕,那么这个世界上将会少一个畸形的鱼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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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来到套房客厅的时候,沈硕正在把玩着一把小巧但异常锋利的匕首。沈硕抬起头看到了欧睿,嘴角弯起一个讥诮的弧度,凄凉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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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手把匕首扔到茶几上,金属跟玻璃的撞击发出刺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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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觉得冷汗浸湿了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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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带匕首吗?”沉默许久,欧睿绝望过后多了一份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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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想杀我。”沈硕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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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欧睿惊讶于沈硕的淡然,对于想杀掉自己的人还能是这样一副不在意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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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从面试的时候开始,就隐约感觉到了,后来派人调查了你的资料,果然,你姓方,不姓欧。”沈硕抬眼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轻轻叹了口气,“其实,你们姐弟长得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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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欧睿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沈硕他提起了姐姐,他居然还有脸提起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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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冲到沈硕的面前,抓住他的领子,拳头重重地打在了沈硕的脸上:“你们到底把她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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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来的时候,她在三层的水晶宫,这次来,没有见到她。”沈硕的语气依然淡漠,却掩饰不了他脸上浓浓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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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前,方睿的姐姐方以凡成为了沈硕的助理。方以凡尽心打理沈硕的杂务,并且细致入微地照顾沈硕的生活。他们相爱了,如果,那种感情叫做爱情的话。沈硕只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已经离不开方以凡。白夫人听说这件事后,让他们一起回妄城一趟,有几单鱼人整造的手术,顺便她要看看沈硕喜欢的女人。沈硕把方以凡带回了妄城,那是他所做过的最为后悔的一个决定。在白公馆,方以凡见到了鱼人整造的过程,她不能接受这样残忍的事情,劝沈硕离开,脱离白公馆,脱离妄城,白夫人知道后,勃然大怒,指责方以凡破坏沈硕的亲情和事业,白夫人带走了方以凡,并且给她注射了中枢神经毒素,沈硕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正常意识,为了保住她的生命,沈硕答应了白夫人,把她整造成鱼人放到水晶宫里,虽然鱼人是没有正常思维和意识的,但是起码她还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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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硕见到欧睿的时候,就开始猜测他跟方以凡的关系,血缘的印记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易掩盖的。他知道欧睿接近自己绝不是为了当个助理,但他还是留下了欧睿。心里对方以凡的愧疚,他觉得永远都还不清。这次带欧睿来妄城,原本是想让他见方以凡一面,可是,他发现水晶宫里的方以凡不见了。可是他不敢,也不能去向白夫人询问方以凡的下落。如果她死了,他怕证实这个消息;如果她还活着,白夫人知道他心里还挂念她,说不定会立即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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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竟然被整造成了鱼人,欧睿觉得自己的心撕裂样疼痛,他抓过匕首,要向沈硕刺去,沈硕出手制住了他:“如果我死了,你走不出妄城,我想,以凡她,希望你健康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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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坐在楼梯的台阶上望着白公馆死气沉沉的奢华摆设,眼神空洞。楼梯上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可他的心里还是升起了冷彻骨髓的寒意。奢华的白公馆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那些鱼人即使还可以呼吸却没有什么意识,跟死人又有多少差别呢?欧睿觉得空气中的氧气稀薄了起来,他大口大口喘着气,像一条被扔在沙滩里的鱼。他知道了妄城的存在,知道了白公馆的秘密,他们会放过他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说不定还能够走出去。欧睿深吸一口气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慢慢走下了楼梯,脚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没有任何声响,他觉得自己像个幽灵。一楼空旷的大厅里半个人影都没有,欧睿转了个圈,认真打量着四周的摆设和房间,每一扇门的背后都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未知的好奇把人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欧睿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转过柱子的时候,他的目光对上了一双阴郁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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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管家好。”吃惊之后,反应过来的欧睿扯着嘴角跟白管家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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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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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院长他让我去看看苏兰特的状况怎么样,是不是适合明天的手术。”镇静下来的欧睿随口扯了个理由来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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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显然不太相信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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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他在看资料,他没有跟我说准备室的位置,我正想要找您问问准备室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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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吧。”白管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让他跟着自己去准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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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看到白管家手里端着一个食盘,上面放着一小块牛排,几样精致的甜点,餐具还有一杯水,看样子是要去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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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跟在他的身后,通过旋转扶梯来到地下一层,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吊满了冷光灯,并且开着很足的冷气,欧睿感觉到自己的立毛肌收缩,手臂上起满了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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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打开沉重的防盗铁门,欧睿走进去,看到蜷缩在墙角的一个身影,瘦弱地让人第一眼看到就觉得有些心疼。苏兰特听到开门的声音,看着进来的两人,他坐在地上,仰着头,抬起小巧的下颌,一双碧蓝的眼睛像是两颗流光溢彩的宝石,金色的头发有些凌乱地披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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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走到他面前,把食盘放在旁边的柜子上,然后垂手立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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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靠在墙上,闭上眼睛,白管家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每次送饭他都是要看着苏兰特吃完才离开,苏兰特不吃东西他也不勉强,一直站在这里等他把东西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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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好像很抵触白管家,往墙角缩了缩,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像是两把小扇子。屋内的气压低得吓人,三人谁也没有说话,僵持了有一刻钟的时间,欧睿开口说道:“白管家,大概现在苏兰特还不饿,再说明天手术,他也不能进食太多,要不然您先去忙吧,我在这里看着他,顺便检查一下他的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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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略微思考了一下,点点头离开,厚重的防盗铁门“碰”的一声在欧睿的身后关死,房间内恢复了令人压抑的沉寂。苏兰特听到白管家离开的声音便睁开了眼睛,对着那扇门看了一阵,确认白管家真的离开后,把自己的目光转移到了欧睿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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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打量着苏兰特,因为他的下肢有三分之二的部分是长在一起的,所以他穿着一条特制的裙子,在脚腕的地方渐渐收拢,裙角缀着流苏,裙子上点缀着各色的宝石,排列成繁琐复古的花纹,晃得人有些眼花,欧睿有些怜悯地看着看着身着华服的苏兰特,白夫人不惜为他一掷千金,不过为了让自己有个观赏的玩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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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饿了吗?吃些东西吧。”欧睿对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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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没有动,欧睿心想他可能听不懂他的话,便用英文又问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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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吃。”苏兰特突然开口,他的中文有些生硬,声音清冽得像是山谷中的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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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见欧睿吃惊的样子,补充道“你的话我可以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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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放下了心里的惊讶,想必是那个威廉伯爵为了把苏兰特送到这里,让他学过中文的。“不想吃的话不吃也可以,你渴了吗?喝些水吧。”他端起食盘里的水杯递到苏兰特面前,白公馆的一切无不显示着主人奢华的品味,连小小的水杯上都镶嵌着金丝跟蓝宝石。苏兰特看了他一眼,修长的手指轻轻接过水杯,放在唇边抿了一小口,每一个动作都透着英国古老贵族的优雅,那源自从他记忆伊始威廉伯爵对他的教育跟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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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手术,是要把你下肢分开的部分进行缝合,然后植入鳞片,手术之后你会有一条鱼尾,变得像真正的人鱼那样,你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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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点点头:“伯爵大人跟我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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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除了威廉伯爵,苏兰特并没有接触到很多其他的人,在他的意识里,伯爵的命令就是一切,他从小就被这样教导。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穿着华丽的鱼尾服,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呆在一个空间有限的透明空间里不能像别人一样随意走动,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来到妄城被关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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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看着苏兰特,轻轻地叹口气,苏兰特跟顶楼水晶宫里的那些鱼人不一样,他是有意识的,他的智商是正常的,他对身边的一切都有感知,只是,从小受到的扭曲的教育跟诱导让他的观念跟常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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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看着欧睿,目光由淡然渐渐变成怨恨,人鱼综合症患者的寿命并不长远,原本他会在威廉伯爵的城堡里那个宽敞华美的透明水晶鱼缸里度过自己短暂的一生,可是在从英国来妄城的路上,那些普通人看来很平凡的生活给苏兰特带来了巨大的震惊,原来世界是这样五光十色而不仅仅是那个鱼缸。他是那样羡慕别人能用双腿走路,可是明天,就在明天,他的双腿会变成一条鱼尾,他再也没有机会站起来,他多么想自己也能走路,哪怕只有一步。而眼前的人,他可以这样轻松地用双腿走路,上帝为什么这样不公平。苏兰特抬手拿起了食盘上的银质餐刀,眼底闪过一丝狠绝,倘若不是这些无聊的人变态的审美观,他也不用整日过这种被囚禁在黄金牢笼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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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觉得小腿上一阵刺痛,低头看时那把银质的餐刀已经刺入了自己腿上,红色的血液像一条流动的丝线缠绕在苏兰特雪白的皮肤上,苏兰特的脸上是一种快意的神情,碧蓝的眼睛泛着兴奋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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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弱不禁风的苏兰特并没有耗费太多力气,欧睿拔出餐刀,虽然流了很多血,但好在餐刀很钝,力度又小,所以伤口并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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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做什么?”欧睿觉得自己对着羸弱的苏兰特提不起愤怒,更多的是一种同情,哪怕现在在流血的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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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我也可以用双腿走路呢……”苏兰特低声呢喃,像是在回答欧睿,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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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看着他,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想要自己独立完成一个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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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静静整理了一番自己的思路。从妄城全身而退似乎已经是个奢望了,他知道了妄城的存在,白夫人他们不可能让自己出去,能让一个人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永远不用醒来,沈硕之前的那些助理想必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无缘无故地失踪。就算出了妄城,也是与白公馆为敌,要继续给沈硕当助手做这种畸形的手术欧睿觉得还不如立刻死去。与其被追杀惶惶不可终日,那么同归于尽似乎是个不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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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归于尽之前,帮助流落异国可怜的苏兰特实现他的一个愿望也未尝不可。这样想着,欧睿回去拿了手术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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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候后,就在刚才,苏兰特在他的搀扶下迈出了第一步,虽然只有一步,但是他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心愿已经得到满足:他像别人一样迈出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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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跟苏兰特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欢欣鼓舞的兴奋,一声铁门打开的沉重响声让阴冷的地下室里刚刚升起的希望火苗在阴霾中摇摇欲坠。两人不约而同地转头看向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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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管家笔直地站在门口。欧睿退了一步,把苏兰特揽在身后,另个一只手抓起了躺在台上滴着血的手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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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么样?”欧睿努力不显示出自己心中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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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开这里?”白管家不答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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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不知道如果承认他的推测会是怎样的后果,没有贸然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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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他的意料,白管家居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身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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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白公馆平静地让人抓狂,白夫人,沈硕,白管家都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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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不知道悬在头顶上的那把尖刀什么时候会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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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出去走走吗?”他问苏兰特。一个人如果太过绝望,恐惧就会在绝望里消散。苏兰特点点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可以看到日出,听说,那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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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小心翼翼地搀扶着苏兰特一步步走上台阶,两人坐在无比奢华又死气沉沉的客厅里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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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他们也想要出来透透气。”欧睿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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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特垂下长长的睫毛,闭目养神。这一小段路几乎耗费了他全部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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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四处查看了一趟,门和窗户都被锁死,他略一思索,跑上了三楼,拔开栅栏的挡板,既然生存的希望变得这样渺茫,那就选择完全毁灭吧,他不喜欢等待别人安排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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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屋里的鱼人听到了动静,扑哧扑哧地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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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由了。”虽然自由的代价是灭亡。欧睿知道他们听不懂,可他还是想要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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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们呆呆得盯着他看了一阵,然后扑腾着手臂到处跑开来,有的摔倒了,便在地上爬行着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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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回到楼下,在如同坟墓般死寂的客厅里,稳稳端起了刻着繁琐花纹的金烛台,既然看不到日出,那我们就看一场绚烂的火焰吧。蓝色的火苗舔到厚重的雕花织锦窗帘,黄豆大小火焰成长为拳头大小的火球,进而慢慢吞噬了整面墙壁。绚烂的火焰上演着一场华美的舞蹈,苏兰特微微弯起嘴角:“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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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火焰肆意掠夺着氧气,沉睡的白公馆在梦靥中醒来。火势越来越大,欧睿看到白管家闪过客厅,召来了那些影魅般的随从,在客厅里穿梭来去,还有成群初始获得自由的鱼人扑腾着双手在客厅翻腾。白夫人裹着华丽的丝绸的睡衣,披头散发地趴在二楼楼梯的栏杆上扯着嗓子下命令:“管家!管家!这是怎么回事!快把火扑灭!”声音由于惊恐而变得尖细,完全没有了半分平常时的雍容气度。沈硕睡眼惺忪地从房间里出来,站在白夫人身后,一脸漠然地看着客厅里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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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越来越浓,在一片混乱中,欧睿凭借生存的直觉感觉到某个方向有新鲜的空气涌入,在几个忙乱的侍从的身后,他看到了那扇为了方便从外边接灭火水管而开的窗户——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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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按捺住心中的狂喜,拖住苏兰特向着窗户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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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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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了跳动,当窗外新鲜的空气涌入他的胸腔,他立即觉得自己的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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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升起冲天火光,他不敢再做丝毫停留,苏兰特趴在他的背上,瘦弱的双手紧紧扒他的肩膀,空气里夹杂着泥土的芬芳,道路的前方就是他梦寐以求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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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一直跑到双腿麻木到失去了知觉。身后很远的地方,那片黑夜的天空泛着通红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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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每一分钟都像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好在再漫长的世纪也有结束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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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渐渐泛起了鱼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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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与苏兰特相互依偎着瘫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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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大口喘着气,感觉自己的肺要炸掉一样。苏兰特的脸庞在渐渐明亮的晨光中变得越来越清晰,蓝宝石眼睛充满惊奇和欢乐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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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睿抬起麻木的手指向前方的天边:“看,太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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