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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匿名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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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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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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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杭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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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名叫“火把”的酒吧不算很大,却以专业水准的演艺设备闻名。二十四号这晚,接连下了几天的雪已经平息。周遭都陷入缓慢的静谧,老巷子被装点成一座迷宫,模糊了时间的界限。推门进去,却是另一番景象,几百人簇拥在这里,比肩接踵,热烈的交谈欢笑。邵宁靠着吧台喝一杯芝华士,酒很凉,饮下却在烧。<!--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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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临近十一点,演出人员都准备就绪,电视台也有人来,支起摄像机等待主角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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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是一阵悲伤的钢琴,潮水般铺天盖地,满场瞬间安静下来,每个人都仰起脸屏息凝视。随着一个深沉忧郁的嗓音响起,连城一袭白衣,混搭的橘色围巾也很好看。他唱着自己最新的专辑主打歌走上台,所有人即刻像是着了魔,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与尖叫。年轻的女孩发疯般的喊着他的名字往前台挤,只为了能离他近一些。邵宁站在人群外围,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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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一首接一首的唱,气氛空前高涨,连房顶都要被掀起来。后来他干脆脱掉外套,只穿一件紫色T-shrit,在高音部分鼓动着狂飙。带动大家摇曳舞动,在零八年的平安夜一起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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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所有人一起倒数,欢呼圣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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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放下杯子离开,凌晨的城市积雪茫然,像是一帧惨像,足以埋葬一切过往。连城的车子还等在巷子口,司机在车里吸烟,车窗外的雪地上落了好几颗烟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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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苏喜乐一个人坐在公寓失神,房间里没有暖气,冷清的空气四下流窜。她搭着一条毛毯,没有开灯,远处的霓虹映亮一张平静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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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就是这时响起来的,深夜的第一条祝福,“喜乐,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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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十六岁的连城眼神深邃,像是蒙雾的玻璃,有干净修长的手指和柔软的头发。微微木讷地容易紧张,却能够轻易把别人当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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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喜乐和余洛高中报到,两个女生自幼一起长大,住校,带了不少行李。于是余洛和喜乐一起去找男生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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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上午,喜乐记得。一进门,大家都在忙活着,邵宁在铺床,黄晓禾在拖地,李刚在码书。而那个坐在上铺什么也不做,低头摆弄一把木吉他的男生,就是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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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玻璃落在他栗色的头发上,蓬松柔软。喜乐跟在余洛后面,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一丝恍惚。而那些男生的眼前突然闯进两个漂亮女生,也都有些发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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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来意,邵宁和连城跑去帮他们搬行李。邵宁很健谈,不停地说话,还帮着检查了水管,稳妥地像是邻家哥哥。他有温柔的面容和稳妥的微笑,喜乐是因为他的那句,“你们在边上看着就行啦。”这句话而记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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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却一直沉默着,低头把一切做完。他不知道在走廊里有多少女生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白衬衣上淡淡的清香,忧郁地像是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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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要请客答谢,四个人就这样认识,余洛和邵宁都是开朗的人,大多数时间喜乐就在一旁听着。不经意地撇过连城,他低头只顾吃饭,喜乐却发现他会悄悄抬头看余洛一眼,并没有发现喜乐的心在一点点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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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连城的衬衣上别了两个胸章,机器猫图案,一黑一白。离开时余洛就说,“连城,你的胸章好特别,黑白配。”于是在他取下一个递给余洛,“那,那送你吧……谢谢你,请,请我吃饭。”一句话断成好几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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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就在一旁打趣,“那你送喜乐什么?总要有所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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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沉默了一会,似乎有点不情愿的把另一枚递给喜乐,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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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两个男生都没想到喜乐很直接地拒绝了。她摇摇头,神色倔强,“不是真心给我的,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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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邵宁依然记得喜乐倔强地仰着头拒绝的姿态,甚至记得她领口上沾着的饭粒。从他们认识的最初,喜乐和连城就是对立的样子。那时候,王菲还在唱,边走边爱,人山人海,不爱我的我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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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和余洛在一班,喜乐同连城在六班。同一层楼的两端,余洛几乎每个课间都要来找喜乐。在中学时代,如果两个女生关系好,那一定是要一起吃饭,一起逛街,甚至连上厕所也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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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在班里安静地像个影子,甚至不开口说话,做什么都喜欢低着头。喜乐每次看见他坐在后排,就好像坐在无边的忧郁里。他的眉目似剑,一挑就够上黄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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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时连城的秘密已经不再是秘密了。他在学校里很出名,虽然以他本应作为王子被女生关注,但事实上却是被当作了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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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始的一次早会,校长随意点人上台发言,说一说自己的高中计划。连城上台时紧张的手足无措,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女生中低声的议论也听不到。一张嘴却只说:“我我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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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六新生里最帅的男生竟然会口吃。喜乐在巨大的哄笑中闭上眼不敢看连城的窘态,难过的像是自己站在台上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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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连余洛也亮出失望和嘲笑的神情,作为无关人等在台下开心地观赏。她的天真和骄傲因为年轻而不加掩饰,后来在去找喜乐的时候故意跑到连城跟前说:“连连连连城……你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女女生呀……”她甩着胸前新买的ipod装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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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抬头看见余洛,然后深深地像是要把自己埋起来,仿佛顶着一整片乌云。喜乐站在不远处,看着一个落水的人却不能援救那般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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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课的自责和自我鼓励之后喜乐走到他面前,“连城,你别往心里去,余洛就是这样子,说话没谱。其实你只要练习一下就能克服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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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她的只是沉默,也许口吃背后还有什么是喜乐所不明了的。他们之间尚不算是朋友,喜乐这样大义凛然地劝他,让人并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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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是从邵宁口中听到的,连城在初中之前,都生活在苏北农村。父母都是农民,老区的经济不发达,连城在镇上的小学念书,母亲种地,父亲在外打工,就在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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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母亲因为村里占地,气不过就喝农药自杀了。父亲把老家里的事情交给爷爷奶奶,带着连城来到省会谋生计。他一开始在农民工子弟小学里念完小学,又借读了初中。后来父亲在城里站住了脚,户口也转了过来。他们住在江边的棚户区苦中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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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很懂事,也许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从不攀比,亦不羡慕别人什么。而自卑却是难以驱除的印迹,别人讨论着世界杯NBA或者rap的时候他完全插不上话,也不敢张嘴。只能把自己封锁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邵宁说这些的时候叹口气,“男孩子的自尊,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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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听着却觉得自己的心被揪起来,一阵阵地难过。他的样子像是白杨,他的眼睛像是潭水,他的声音也如同山谷里的风。即使他只能穿干净的白衬衫,即使他只有一把很旧的木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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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并不能体会连城的内心是怎样的世界,就像她不知道连城每次放学后都会飞快地骑着单车赶回家里给爸爸做饭。他们的世界太狭窄,作为最底层里最坚韧的生命。喜乐理解不了相依为命的含义,但她知道很久以后连城看《长江七号》,整个剧场里所有人都在笑,只有他,在昏暗光线和笑声的掩饰下捂住眼睛低头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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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喜乐想去改变他,她从一开始就看到连城身上的一种光芒,他应该是自信而阳光的少年,站在台上应该是被所有人关注折服的样子。即使在那个时代,这份光芒不易觉察,但是喜乐确定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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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放学,回寝室的路上余洛拉着喜乐神秘兮兮的说,“喜乐,给你说个大笑话,连城说他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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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连城喜欢也算笑话吗?喜乐撇她一眼有些紧张的问,“你答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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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什么啊?被一个连话都说不全的土包子喜欢,你也想看我的笑话?”余洛继续说着,她和喜乐是邻居,家里做生意。着装打扮的水平要比成绩高出数阶,她的衣饰如果一天换一套,足能闪亮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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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又说了什么喜乐已经听不见了。她满脑子都是连城的样子,时间像是被沙漏滤过,情景不断缩小,向后退,就回到更远的一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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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恐怕记不起在他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爸爸还在给别家做木匠活,有一次,是去喜乐家的书柜要换一块板子。妈妈在蹲在路边等活的民工堆里叫来了连城的父亲,他便带着小猫一样畏畏缩缩的连城来到喜乐家所在的大院。把他留在院子里等自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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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喜乐放学,路过蹲在树边好奇的男孩,他手中握着一把菖蒲,用柔韧的叶片编织蝴蝶蜻蜓等小物件。喜乐没见过这些乡下的手艺,站在他身后看他魔术师一样三五下就摆弄出一只油绿的青蛙,然后按动让它跳跃打发时间。阳光明亮,男孩的头发光线般柔软。十岁的喜乐格外羡慕他能做出那样的玩具,看了很久,最后取下自己书包上的一对胸章和他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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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青蛙几天之后就发黄变脆,不能再跳跃。这件事也随着青蛙在一次打扫中被丢弃而被淡忘。树下的男孩笑容青涩,穿着塑胶凉鞋露出调皮的脚趾,冲喜乐只是笑,却不说话。很长一段时间喜乐做完作业还会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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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六年之后,喜乐才知道他的名字,时光是最神奇的魔术师,她不记得他的样子。但是当她看到连城胸前别着那两个胸章的时候,还是惊讶于命运的神奇。她不敢相信他会变成这样美好的少年,甚至还带着山野间的青草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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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许是他来到城市得到的第一件礼物,所以才会这么宝贝地留着。从余洛那里借来看,依然光泽如新,漆皮都完好。然而只因余洛的一句话,便惶恐地要送给她。喜乐却不打算让他知道那件小事,童年里的遇见是一种单纯快乐,从来都和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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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的不假思索把连城逼退到一个死角,她自己浑然不知,连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语气恳切,哪怕做朋友也好。当余洛捏着声音课间在班里朗读又捂着肚子狂笑,喜乐却能从那些字句中听出一种哀伤而卑微的渴望。她甚至想跳起来阻止余洛践踏连城的脆弱感情,却还是忍住了,那时候就连她也觉得,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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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拥有美好的容颜和优异的成绩,理所当然地骄傲着。她嫌不过瘾,又在放学时跑到公告栏把它贴上去。连城在众人的指指点点背后咬舌中挤到那里,看到自己的字迹,那时候他的脸色就像一面挂着水珠的白墙。他暴躁地吼了一声吓得所有人一震,然后撕下那封情书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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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再进教室,连城的座位空了。一时间她恍惚起来,仿佛这张桌子从来都没有人坐过,漆黑沉闷的桌面上都积了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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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顶着一头红头发进班的时候,阴郁的脸上多了一丝颓废的。喜乐突然间想冲上去勒令他把头发染回去。那不是他应该有的样子,她想她是有些多事了,可是当她发现连城在课间会跑到顶层的平台上靠着栏杆吸烟,还是难过地站在远处,楼顶上的风很大,她的身影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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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想说,余洛也不是唯一,我喜欢你。但是她却害怕,害怕连城会把这句告白都当做一种嘲讽。他日渐消沉下去,像是误入歧途的小兽,用逃避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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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开始打篮球,高高的个子出现在清早的球场上。他一个人学着运球投篮,孤独地奔跑着,汗水在这个秋天滑落。而天空是一层白一层黄,太阳升上来,他是喜乐躲在远处的目光的焦点,青春朝气的少年,其余的一切,都是背景。直到学校里渐渐热闹起来,学生陆续进来,他擦擦汗水回班。喜乐总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她的十六岁,到处都是连城稚气而冷淡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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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好,即使他并不知道,我也愿意就这么默默地为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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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一次,喜乐跟踪他去了连城的家,两辆单车一前一后保持五十米的距离。入夜后的江面平缓粼粼,归航的汽笛贴着水面催人入睡。喜乐站在一片破旧凌乱的棚户区,看见连城背对自己抱着吉他对着天空唱歌。都是很老的歌了,从《红日》再到《光辉岁月》。连城一定不曾发觉自己有多么好的声音,声线沉稳充满质感。连偷听的喜乐也愕然,他仿佛是天生的歌者,也许正是因为他的歌声而让语言显得多余。江枫渔火是最好的伴奏,那一瞬间喜乐几乎听到自己的掌声在孤独中响起,如同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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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连城招摇着红头发有时一连几天都不在学校出现,混迹于周边的娱乐场所里,喜乐和余洛走出校门时看见他跨着单车支着一条腿,背着吉他和一群不上学的少年一起吸烟。引得很多女生侧目,而余洛只是不屑地撇了她一眼,眼中有无限地鄙夷和轻视。下一秒,喜乐就能看到连城竭力展现出的神采瞬间黯淡下去,一脸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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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渴望能得到余洛的青睐,却恰恰适得其反。余洛一直看中的,是那种英俊优雅的,王子般的男生,绝非街头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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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他会去离学校不远的一家慢摇吧唱歌。连城第一天去的时候,刚好赶上邵宁和一帮朋友们庆祝生日。喜乐和余洛也在,那已经是高二里,和邵宁的关系也很愉快,这个开朗稳妥的少年待人和善大方,却似是不近女色,看不出与谁有更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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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之前从未有过登台的经验,加上余洛也小有兴致地在台下起哄,他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几乎连抱着吉他的手也开始颤抖,一行人看着这个谜一样的寡言少年,也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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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老板有些不耐烦,催促了几次。喜乐这才注意到他手里的琴是最老式的那种,不能连接扩音设备,而且走音严重。他的目光始终在余洛身边躲闪。看的喜乐也开始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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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你到底能不能唱啊?!”老板有些气愤,觉得连城简直就是来搅生意的。那一刻喜乐急得就要哭出来,于是邵宁站起来向老板招招手,走过去说了些什么,然后进后台给连城挑了一把最好的电吉他,也帮他争取到了机会。一切准备停当之后,余洛竟然破天荒的走到台前的空地上,灿然笑着冲连城挥手,“嘿!连城!加油啊!我知道你一定可以的,要证明给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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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不明白这个笑容在他心里有多大分量,她是他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后勇敢去爱的第一个女孩。初恋会让人不顾一切,谁说不是呢?何况他有着执拗的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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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的眼睛瞬间明亮起来,在幽暗的酒吧里熠熠生辉,他抬手抹了一把汗,朝余洛重重地点头。调了琴,坐在舞台中间的高脚凳上,悬着一条腿,深深呼吸,酒吧里突然坠入寂静的漩涡里,每个人耳边都是空白,只有连城清澈的吉他和质感极佳的嗓音在流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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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征服了大家,说话都会口吃的少年所具有的灵气让所有人折服。当他唱完等待老板的选择的时候,在场的人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老板抬头看看他说,“你留下,每个周末过来,我按驻场歌手给你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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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证明了自己,喜乐恨不得把手拍红,在昏暗中喜极而泣。而连城下台走到余洛面前,“余余余洛,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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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之前得罪过你,这次算扯平了。希望你好好念书,大家都不容易。”她摆摆手,说的很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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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门喜乐仰头笑着,她知道这会是一个契机,能让他振作起来。三个人走在路上闲谈,邵宁说:“想不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余洛白他一眼不愿承认,“要不是咱们他这次肯定黄了。”然后又对喜乐说,“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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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笑着摇头,什么都没说,晚上的气温有些凉,她披着邵宁的外套在路灯下映出一个瘦小的影子。她总算能为他做点什么了,就在刚才,是她对邵宁余洛说:“你们帮帮他,算我求你们了。”因而邵宁才会和那个开酒吧的亲戚打了招呼,余洛才会那样鼓励他。因为只有喜乐知道,连城的父亲丢了工作,家里陷入困境,连城是不得已才去找场子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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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一直把她们送到楼下,喜乐很认真地对他说,“邵宁,真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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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眉眼透着温和的线索,他笑着挥挥手,“不用,你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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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的一句话成了连城的信仰。他以为只要能证明给她看到自己的优秀,余洛就能够接受这份感情。第二天一早,他就回到了班里,头发也染了回来,米色外套,卡其色裤子,如所有令人喜欢的男生一样,不吸烟不喝酒,气息清新,坚毅的脸上有浅淡的笑纹。尝试去交朋友,或是找老师请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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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依然保留着因为连城打球而早起的习惯,很多个早晨,他们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捧着外语书朗读,连城的口齿不清,在嘴巴里含了几颗石子,他说那是打听到的土法子,很管用。可石子会磨损口腔,连城有时读着读着就咬到了舌头。他停下来,不好意思地对喜乐笑笑,然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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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前喜乐也会和他一起去食堂吃些早餐,虽然连城往往会问一些关于余洛的事情,那胆怯而认真的表情令人着迷。即使喜乐只是他们之间的传话筒,却已经感到满足,她因连城而明白,即使这个人不喜欢你,你也难以克制,因为你知道,他是值得去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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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有时也端着餐盘凑过来,说些无关紧要的话。他能看出面对连城时喜乐的异样,作为稳妥的朋友,并不点破。离开时拍拍喜乐的肩,有点为她委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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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个月时间,他的成绩起色很大,连老师也大跌眼镜。说话流畅了许多,甚至可以掌握很多英文歌。每个周末他会骑单车去那家酒吧唱歌,喜乐他们去过几次,连城的台风日渐成熟稳重,举手投足之间显出异于十七岁少年的魅力。余洛在喜乐耳边笑,说自己没想到原来连城竟然这样优秀,和当初已经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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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在掌声间微笑着注视着台上备受瞩目的少年,然后对余洛说,“下个月就是连城生日了,我想请你再帮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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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个夏天喜乐遇见会编草青蛙的男孩已经长大,如今已经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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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的生日在十一月,在酒吧里开了一场演出。很多喜欢听他唱歌的人都去捧场,小小的酒吧里水泄不通。连城一首接一首的唱,总能博得台下无数尖叫。然后他走过来,坐在余洛对面,从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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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送给她一只陶瓷公仔,而喜乐的礼物则是满满一罐幸运星,七百多颗。连城把幸运星放在桌上,把公仔捧在怀里。然后余洛说,“连城,看到你这么努力真好,不到一年就高考了,我想和你做一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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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见,对吗?”连城笑着点头,“好的,我们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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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之后连城一直送到寝室楼下。告别时他挥手说,“余洛,你放心,我会加油的,我们大学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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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楼的时候余洛说,“我好像也有一点喜欢他了哦。”喜乐就应道,“那样真好,他本来就是喜欢你的。”她的语气很平静,却在一点点地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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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看你紧张的,放心啦,我才不会!除非他变成大明星!”余洛说着抱抱喜乐,“说实话,你为他做了这么多,真的值得吗?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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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摇头,在罩了暖黄色灯光的走廊里笑,“我已经告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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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祝福你喽!反正到时候我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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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洛家里已经在联系出国留学的事情了,本来就是想让她带着高考成绩走的,喜乐在深切的希望和祝福中撒了谎。她知道这其实是一场欺骗,她在利用连城的深爱而去骗他,可是,哪怕只是一个虚妄的幻想,能让他越走越好,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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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奢侈,就是在想念他的七百多个日子里,用清澈的心情叠出一颗颗沉默的星星,给一个不属于将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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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有梦想的人都在努力。喜乐选择了一所北方名校作为目标,邵宁走艺术生,课余学播音。就连余洛,因了她一直以来的骄傲和完美主义,也在和试卷抗衡,要给自己的高中一个完美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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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的音乐越加地精彩,甚至市里的电视台也邀请他做节目。但除了周末去酒吧那边驻唱,他谢绝一切演出邀请。学业,音乐,还有家里的琐事,他长出三头六臂,尽心尽力地要把一切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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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的前一天,几个人在酒吧聚会。邵宁的亲戚老板也祝福他们能金榜题名,大家肆意地高歌,彼此打气。不大的房间里满是指点江山的壮志豪情,仿佛大学生活已经到来。都没有喝酒,席间连城对余洛说,“我会实现我们的约定的,余洛,你相信我。”她看看喜乐,举杯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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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余洛出国。走之前并没有告诉连城,只有喜乐去送她,两个女孩紧紧拥抱。然而余洛说,“算了,喜乐,没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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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摇头,只说一路顺风,学业有成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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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下午,喜乐回到家里,握着刚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捂住脸难过得哭了。电话固执地响着,邵宁询问喜乐的结果,听到她在哭,匆忙地跑来她家楼下,还以为喜乐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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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站在楼下挥手直到喜乐下来,两个人坐在江边彼此沉默。她如愿以偿地考入了那所北方名校,邵宁虽然没有能去那所最好的传媒大学,但也录取到了同一座城市。然而连城因为过于劳累加上一直营养不良,在最后一场考试上晕倒,没了成绩,他落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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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前的一天,她去找连城,江边的那棚户区喜乐是那样熟悉,熟悉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路口都觉得可爱。那个夜晚,月如弯弓,星子奚落的闪着,江面上是茫茫然的雾水。喜乐说余洛已经走了,连城把头埋在膝盖里,“我是不是特没出息……”他自顾自的说着。喜乐靠着他的肩,难过地无以复加。那些汽笛仿佛是一场遥远的航行,喜乐想了想说,“余洛走之前让我告诉你,你一定可以做到,You should never give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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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三年前自己默默许下的承诺。仿佛看到连城站在人生的舞台上,响亮而漂亮地唱出自己的歌,漫过来的潮水般的掌声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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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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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复读的那一年,每个月都会收到一封来自那个北方城市的电子邮件,余洛写来的信。满满的都是鼓励和期望,她提醒连城不要忘记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们不打电话不上网聊天,只是每月一封电邮。连城的回信真诚坚定,对她说自己的状况,告诉她自己从未忘记那个约定。明年的夏天,余洛一定可以看到自己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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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并不知道,网络的另一端,坐着幸福而哀伤的喜乐。她违心的扮演着另一个女孩,被他毫不知情地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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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后,连城发挥得不错,考上了。他在邮件里兴奋地告诉余洛自己的激动,急切地等待开学。他已经喜欢了她四年,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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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乐却陷入巨大的苦恼中,她几乎已经想象出连城来报到的那天,清澈挺拔的少年背着吉他足以在大学里成为一道风景,引得无数女孩的侧目。可是自己又该怎么去面对他呢?怎么解释这一年来自己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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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经常来看望喜乐,两个人在学校里散步,他已经在学校里崭露头角,主持过好几场晚会。同样被数目可观的女生追求,却也不曾牵起哪一只手。被喜乐笑作颇有出家当和尚的潜质。可当他知道后也没有了主意,沉默半晌后说只能实话实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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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那年八月,新学期开学前夕,余洛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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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和邵宁去机场接她,她几乎是哭着跌进喜乐的怀里。他们带她去学校的招待所里,余洛抽噎着断断续续地说出这一年来的遭遇。那家中介公司是个骗局,她一到国外就被安排到一座偏僻的工厂里做洗衣工,一天十个小时不间断地工作。而那时候,爸爸在生意上遭遇了危机,家境也败落下来。她在国外孤立无援地过了一年才攒够回国的机票,可以说是逃回来的。喜乐看着消瘦异常的余洛,她的脸上满是沮丧和憔悴,心疼地抱着她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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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商量了一下,余洛不愿意就这么回去。她打算留在这里调整一下状态,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便利店打工,喜乐去看她的时候余洛站在收款机后面熟练地收银装东西,曾经白瓷般的手上刻满了艰辛和困顿。她失神地等她下班,叹息着只觉得命运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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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之后,他们去车站接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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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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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毫不知情地一下车就看见她们,挥舞着手臂飞跑过来。放下行李把余洛抱在怀里,是克制不住的喜悦和激动。喜乐站在一旁和邵宁对视了一眼,都不约而同地黯淡了目光。连城等待这一天,已经努力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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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都祝贺他终于金榜题名,一一和连城拥抱,轮到喜乐的时候。他的心跳清晰地敲打着喜乐的耳膜,“喜乐,谢谢你,真高兴我和余洛能有你这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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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此时她深埋在一个曾经渴盼了四年的怀抱里,却因为终于拥抱到四年来的渴盼,而明白了青春的残忍和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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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串了供,隐瞒了余洛出国的事情,只说她来这里之后因为考试作弊而被劝退,不敢回去只好留在这边打工。喜乐告诉她这一年来她为连城做过的一切,并嘱托她不要说破,就这样保留住连城在中学时代最美好的回忆。余洛起先不同意,觉得太对不起喜乐,但是喜乐执意坚持,她说,“余洛,这是我的请求,因为我比你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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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余洛看着已经成长为身姿挺拔风度翩翩的美好少年,他眼中有着无比炽热的情感,而且这全都为她而生。一向骄傲的她终于低下头,目光复杂地看了喜乐一眼,她微微颤抖着靠在邵宁的身边,像是跑了太久,面色苍白。于是什么都没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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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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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的决定让所有人都愕然。他毅然地放弃了大学,把学费都给了余洛好让她过得好一些。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下一套小房子。如所有来到这座北方最大的城市漂泊的人一样,过起了艰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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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连城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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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背着吉他跑遍了附近所有的酒吧,却因为人地不熟而受尽挫折。在找不到演出的场所的那段日子,他白天打一些零工,晚上背着吉他去人潮拥挤的广场,在路边摆开琴盒,对着来往的路人自弹自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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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和邵宁都去看过,那一刻他们眼中的连城伟大得令人须得仰视。即便他是在乞讨,也一样付出着劳动,冬季寒冷凛冽的街头,连城的手指被冻出大大小小的冻疮。站在地铁口从天黑一直到行人寂寥。单薄的衣衫挡不住通道里呼啸着的风,看见喜乐他们,递过来一个亲切落拓的笑脸,好像只要是为了余洛,那么什么都不觉得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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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听见他的声音在喧嚣的街头淡然地唱着,“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整个世界忽然模糊一片。邵宁担心地看着喜乐,在高中里就执拗倔强的瘦小女孩,她将自己视为要好的朋友,分享关于连城的一切心绪,而邵宁却因为了解到她的艰难,于是内心满是怜惜和疼痛。他一直是希望她能够快乐,却因自己不是她期望的人,始终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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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这样艰苦地度过了那个记忆中最寒冷却最温暖的冬天,直到姜仕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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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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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仕是邵宁的师哥,已经毕业。在一家不错的唱片公司做策划,邵宁求了几次,好话说尽,终于他答应去听听连城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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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仕以路人的姿态站在路边,喜乐记得当他听到连城的声音的时候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细细打量。这样清秀美好的少年,那一瞬间他掏出手机在电话里对邵宁连说了几个谢谢,这么好的歌手如果我不下手的话一定会被别家挖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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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里姜仕所在的唱片公司指导连城参加了一次选秀活动,又接了一些商业演出。连城的演唱总能让人眼前一亮,就连挑剔的乐评人也说,他年轻的声音中有一种难以忽略的力量,能够让人沦陷。一时间很多人都认识了这个英俊沉稳的少年,电台采访的时候他有些紧张,面容带着尚未消退的青涩,面对镜头丝毫没有矫揉造作,而是清澈的坦诚,令无数人为之着迷,并爱上他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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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短的时间,从歌曲定位到词曲创作,还有歌曲编配,唱片公司没有让连城进行技巧培训就直接把他送进录音棚。看着他一步步往更高更好的地方走,喜乐心里有难以描摹的喜悦和悲伤。她也应邀参与连城首张专辑的创作,为一首音乐作词。那段时间喜乐也格外忙碌,在成堆的唱片和歌词间漫溯,寻找最好的创意和灵感,她几乎是要把自己的脑子和回忆榨干,来为他写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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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后,连城一举成名,作为新生代的人气歌手,笼络了大批歌迷。新唱片发布会上,被娱记问起是否有喜欢的女孩,原本公司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歌迷吩咐他就说还是单身。可是连城笃定地说他深爱着一个女孩,她们在一起四年,并且会永远在一起,她是他最初也会是最后的听众。令公司里的人全体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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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喜乐和余洛在她家里对着电视,两个女孩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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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站在音像店里,看着连城的大幅海报,耳边响着自己写的那首歌。她知道连城已经带着余洛走进另一个她不能触及的世界,开始了另一生活,而那些记忆只是属于她自己的私酿,在时光深处暗自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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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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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后喜乐毕业,邵宁留在本市进了一家电台,连城也成功举办了自己的个唱,人山人海的音乐厅里所有人痴迷地跟着连城的节拍挥舞着荧光棒。他在那样的场合把余洛领到台上,万人瞩目下他拨动琴弦向大家讲述着自己和余洛的故事。很多女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大喊“连城我爱你!”气氛一下子被煽动到极限,声浪喧嚣的世界里瞬间无边寂静,二十三岁的连城在舞台上单膝跪地,正式向余洛求婚。当余洛捂着嘴流着泪点头的那一瞬,欢呼声几乎要把整个世界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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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喜乐关掉电视,收拾好自己的行装,一个人离开了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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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开动的时刻她看着窗外的城市突然觉得一种温柔的遗憾。在这漫长的七年青春当中,她是隐藏在连城背后的那个匿名的宝贝。在这七年中,她从一个那么矮那么小的女孩长成如今淡然微笑着的女子,在这些被肆意篡改和忽略的时光中,她付出了多少已经不必再计较了。所有的失去和获得,都和幸福有关,然而幸福,有时候也只是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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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匿名的宝贝,无论你带走了什么我都会因为爱过你而觉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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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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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喜乐,一个人来到新的城市,丢掉了很多人很多事。她把那些前尘旧事封存起来,小心地藏好,再明媚的天气里也不会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直到那个圣诞前夜,下了班回家的喜乐一个人发呆,把一个名字送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然后在凌晨收到了一条短信。陌生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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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为是连城,因为在一个月之前的一期娱乐节目上,记者拜访了连城和余洛的新家,他引着摄像机向观众们介绍自己的房子。成名之后的连城告别了南方那座城市江边错落的棚户,和喜乐一样,已经是正在被渐渐遗忘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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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在介绍书房的时候,拉开书柜的时候不留神了碰倒了摆在上面的那个陶瓷公仔,他连忙去扶,就把那罐幸运星拨掉了。玻璃罐落在书柜边上的鱼缸壁上,摔得粉碎,一罐子纸折的星星就全部漂在了水面了。纸张已经变脆,经水一泡星星都散开了。连城有些沮丧的去捞,终于在折星星的纸张后面,看到了那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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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你还记得吗?在你很小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女孩用草青蛙交换了一对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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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我第一次听到你唱歌,你的声音就像江边的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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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你今天那么开心,一定是捡到钱了吧,可是你不知道那两百块钱是我故意‘丢’在你家门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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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今天晚上你在酒吧唱歌,其实呢,是我求余洛和邵宁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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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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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你知道吗?你有多爱余洛,我就有多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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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期节目里,喜乐很清楚地看到连城的神色因为看到那些文字而恍惚起来,他几乎是晃悠悠地做完录像。余洛就站在他身边,看着连城没有说话。那些蓝色的纸星星孤单地漂在水面上,一颗颗落进水底,摇曳的样子看起来单纯无邪,那种姿态让他突然红了眼眶。而那年他二十四岁,距离那些星星已经六年,他确定那只夏天里的草青蛙已经消失,身边站着爱她的妻子,他开始俯首感谢上天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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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对着那条短信,笑着摇了摇头,也许在漫长而冗杂的青春里,每个人一定都深切真挚不求回报地爱过一个人吧,而能够用尽所有青春成全一个深爱的人,这本身也是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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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带着怅然而满足的神情,迎着月光安稳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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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喜乐并不知道,那些日子里,邵宁为什么愿意无条件地去帮助她。帮助她去为连城求情,放弃自己理想的大学来到她的城市,放下面子帮助她去找师哥包装连城。因为一直守护着连城,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在她寂寞而伤感的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有一个人也一样,甚至更为沉默安稳的,想念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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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回到那个北方城市,在深夜凌晨的夜晚打开收音机,就能听到这样一个声音:“各位听众朋友晚上好,欢迎大家在零点打开收音机,来分享各自的人生故事,陪伴你的是DJ邵宁,我等待着一个女孩,愿她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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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双面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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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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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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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云岚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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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沉沉地醒过来,发现自己在一间很大的病房中,窗外有高大的树木,鸟儿在树上互相嬉戏着,我似乎还听到了海浪的声音,这一切都很熟悉。<!--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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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我知道这是哪里了,这里是位于迈阿密西南部的埃斯利疗养院,院长埃斯利和我爸是老相识,我爸之前被人打伤,就是在这个疗养院里做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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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看着周围熟悉的一切我不禁自问,还有就是我居然还躺在病床上,难道我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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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这些暂时没有答案的问题,突然觉得心口有点闷,我知道医院的后面就是迈阿密海,所以想去窗口看看大海,缓解一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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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被子从身上移开,正准备下床,可是一瞬间我却呆住了,恐惧很快就占满了我的全身,眼泪也不禁夺眶而出,“啊……”沉默了几秒钟我尖叫起来——我的右脚从膝盖以下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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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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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娜,今年刚满十八岁。我是个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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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之前我们一家三口住在洛杉矶。爸爸和妈妈从不吵架,他们常常在洛杉矶美丽的夕阳下拥吻,那一幕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是世界上最美的画面。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常常看到妈妈躲在爸爸的怀里伤心地抽泣,而爸爸每次都是表情无奈地对妈妈说着一些安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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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我惹妈妈伤心?”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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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七岁的时候得了一种怪病,身上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些伤痕,很像是鞭子抽打出来的,有的甚至像是被小刀割出来的。为此父母带我到处求医,可都没查出原因。有一段时间父母还被警察指控说他们虐待我,父母很冤但无从口辩,直到有一天警察亲自看见我身上自己“长”出来的伤痕才相信了爸妈,放过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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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我身上常常会有伤的事还是弄得人人皆知。爸妈很爱我,他们不愿把我困在家里,所以还是正常地带着满身是伤的我外出。可是这样一来,父母常常会被误会,常常被人恶语相向。有好几次,我看见母亲哭着和别人解释但好像从来没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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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怪病,不仅让父母感到无奈和痛心,对我来说也是深深的伤害——不仅仅是肉体上,心灵上也满目疮痍。记得那时,我每次都满怀热情地想出去和小伙伴们一起嬉戏,但他们总是一看到我就散开了,因为他们的父母警告他们,不准和我在一起玩,怕我的身上再出现什么伤痕会赖在他们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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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童年很孤单,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有时候我甚至有些埋怨爸妈,为什么不给我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呢?至少他或她不会怕和我在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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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照片——几个月大的我泡在浴缸里。可是在照片上浴缸只有一半,而我笑眯眯地看着浴缸的另一边,我不记得当时在看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边应该是有另一个人吧。我常常盯着照片看很久,很想把浴缸的另一边看穿,可是每次看得我眼睛酸痛,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有一次我惊奇地发现,那照片上有细小的缺口,也就是说照片被人剪过,我顿生疑惑,就追问我妈,可我妈说浴缸的另一边是她,而照片是我爸拍的,那时候不知什么原因,竟然忘了给我单独拍一张,所以就把我妈的部分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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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我妈的回答让我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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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家里发生了一件严重的事情,邻居家的父亲精神病犯了,跑到我家把我爸打伤了。后来鉴定称那人会患上精神病与长期看到我身上的伤不无关系,他一直对我父母有着深深误会和痛恨,加之常年的工作压力和有些极端的正义感,逐渐累积,他的精神就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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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爸就去埃斯利疗养院做了康复,在那期间我认识了犹肯迪大叔。爸爸完全康复之后,爸和妈做了一个艰难却又勇敢的决定,他们觉得再住在洛杉矶只会让我们一家三口受到更多的伤害,所以他们决定举家迁往人烟稀少、土地广阔的西部。之后经过精挑细选我们来到了俄勒冈州,在那里买了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农场,农场的几公里范围内都没有人家,只能偶尔看见一些路过的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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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西部再没有了外人的干扰,少了许多的烦恼,生活看似无忧无虑了。可是冥冥之中有些痛苦依然没变。农场的四周是广阔的草原和一些小山丘,夕阳的美比洛杉矶来的更加的直接,我依然能看到父母拥吻的画面,只是夕阳过后我也依然能看见母亲默默地伤心。我的身上还在不停地出现新的伤痕,我的心灵也依旧感到孤独。还有就是,我还是没能看穿那张浴缸里的照片被剪掉的部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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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农场的这段日子里,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情况——我总能凭空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叫我去一个叫做瓦莱利的小镇。我不知道这声音从何而来,莫非我又患上了幻听的怪病?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爸妈,我怕他们会担心,只是一个人把它藏在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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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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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在埃斯利疗养院长时间的治疗,我已经可以接受我失去一条腿的事实了。医生为我配了假肢,是一种能感应大脑命令的智能假肢,可以向正常人一样自由地摆动。没有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条新腿,我又可以正常地走动了,如重生一般,我很开心。只是假肢需要充电,每当把它从右腿上拆下来充电的时候,看着从膝盖处消失的部分,我的脸上又会一片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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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而我一点记忆也没有了?我记得以前发生的所有事,可是唯独这件我很在意又没发生多久的事情我却给忘记了。 我问母亲,她说是周末我们一家去姐妹城的途中出了车祸,我的腿被撞得变型的车夹坏了,必须截肢才能保住性命。可是我的身上,除了伴随已久的奇怪伤痕外,我并没有看到一些新的伤痕,比如擦伤或是撞伤,并且同时出车祸的父母也没有受伤。我问母亲,那肇事司机与处理结果时,我妈说已经赔钱了也道歉了,让我好好休息不要再考虑这些事情了。可是我妈说话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她躲闪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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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我出院了,出院前我去了犹肯迪大叔的病房,但得知他几个月前已经康复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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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颠簸我们一家回到了农场,我的心情本来是很好的,可是和小动物们玩了一会儿后,我却无意间在杂物间的后面看见了我爸的汽车,也是我家唯一的一辆汽车,它完好无损地停在那里,一瞬间我的天空乌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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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房间,看着镜子里自己美丽的脸庞,再看看那条难看的假肢,眼泪不禁流了出来。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骗我,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我。但我知道我的腿绝不会平白无故的变成这样,我在心里狠狠地说:“最好别让我知道是谁把我弄成这样的,不然我也要让他变得和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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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瓦莱利小镇,我在这等着你,带我离开。”突然那个声音又一次凭空想起,吓了我一跳。可是个大胆得令我自己都震惊的决定突然浮现——我要去瓦莱利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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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决定我并没有过多的犹豫,晚上父母睡后,我在我的枕头上留了一封信就背着心爱的小背包,带上我攒下来的不多的钱就匆匆地走了,在信中我并没有说我要去哪里,只是告诉父母我想出去走走,别为我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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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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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去外面就得坐上车,所以我得先去姐妹城。很幸运,我在晚上遇到了骑马的牛仔,我骗牛仔说我要去周游世界,善良淳朴的牛仔看我身残志坚对我很是钦佩,本来并不顺路,牛仔也决定送我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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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姐妹城告别了牛仔,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十几公里的路不是遇到他,我想天亮我也未必能到。可是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是,目前还是深夜,镇上人很少,去外面的班车也等到天亮。没办法,只好暂时在姐妹城住一晚,我随便走进了一家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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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要一个单人间。”我有气无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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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你这小丫头怎么会在这里?”老板的声音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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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肯迪大叔!”我抬起头看到真的是犹肯迪大叔,身上的疲累一扫而光,“这是你开的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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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犹肯迪大叔笑着对我说,边说还边习惯性地抚摸着他的大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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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谈了很多事,他还是很心疼我一身的伤,我给他看了我的右腿,他差一点就哭了。他问我原因,我说是车祸。犹肯迪大叔不知道我家已经搬到了西部,他以为我还住在洛杉矶,所以我也骗他说我是一个人出来周游世界的。后来犹肯迪大叔免费为我准备了一间很舒适的房间,我高兴极了觉得自己很幸运,但我没想到还有更幸运的事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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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犹肯迪大叔你知道一个叫做瓦莱利的小镇吗?”犹肯迪大叔和我道了晚安正要离开房间时,我随口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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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瓦莱利?”犹肯迪大叔回过头诧异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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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哪里?”我感到很惊喜,原来真有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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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知道了,我就是从那里来的,只是对那个小镇有些失望,所以才和妻子小孩一起来到这里开了这家旅馆。”犹肯迪大叔走回到我身边坐下,说话的语气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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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镇怎么了?”我疑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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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的人都太冷漠了,谁也不关心谁。”犹肯迪大叔说着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要去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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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着我的心声周游世界,我的心声告诉我下一站是瓦莱利小镇。”我表情调皮地说,不过这个我并没有说谎,只是怕犹肯迪大叔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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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母亲还住在瓦莱利小镇上,她在那住惯了不愿和我们出来,我昨天听说她生病了,过几天我们就要回去,要不要跟我们一起?”犹肯迪大叔等待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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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天亮就走?”我当然想一起去,可是我可没时间等,我要在爸妈看到信之前就离开,所以向犹肯迪大叔恳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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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们天亮就走!”犹肯迪大叔在和妻子商量之后同意了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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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天亮只有两三个小时了,觉得今天自己真的太幸运了,所以兴奋得睡不着觉,于是打开电视打发时间。一打开电视出现的台正在放西部变态杀手科尔的记录片,其实我很喜欢看记录片的,可是这个题材未免有些恐怖和血腥,我索性换了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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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犹肯迪大叔就来敲我的门。旅社犹肯迪大叔交给了朋友照看,而犹肯迪大叔的孩子都还在上学,所以出发时就犹肯迪大叔和他的妻子还有我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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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瓦莱利小镇这么远,我们足足在车上颠簸了一个星期才到。一路上尽是爸妈寻找我的新闻,我巧妙地制造着各种意外不让犹肯迪大叔看到。电视画面中母亲哭得很伤心,我有些不忍,在心里发誓会早一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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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一幢小别墅前停下了,我和他们一起进去看了犹肯迪大叔的母亲,之后我一个人到小镇上闲逛,出门前犹肯迪大叔嘱咐我注意安全,晚饭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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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不大,只有四条主要街道,半个小时几乎就逛了个遍。我还注意到,小镇其实是建在了一个山沟子里,放眼望去四周都是山。有一点犹肯迪大叔说的没错,这个小镇的人都很冷漠。我看到一个人偷了别人的钱,被偷的人大声的喊着:“快抓贼啊!”可是旁边路过的人就像是没听见一样,都不理会。穿着像警察的两个人象征性地追了一小段路就放弃了。我还看到,一个妇女在打小孩,血都打出来了也没有人上前去劝,我好心去劝,那妇女向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翻了个白眼后说:“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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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遇到好几件,我心情着实沉重,心想如果住在这里比的洛杉矶也好不到哪去。不过还好,我在离镇口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大块很漂亮的草地,心情顿时有所好转。但我很快发现,草地的后面居然是一块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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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犹肯迪大叔家的路上我路过一个很大的木屋,屋前的院子里一个人正在浇着花水,他的背影很像我爸,我忍不住好奇就静静地多看了一会儿。好像发现有人在盯着他,他突然转过头看着我,眼神一下子变得很凶恶,我被他吓到收回目光低着头慌慌张张地走了。但很快我发现后面有人在跟踪我,我找准机会躲进了一条小巷,等那个人走过巷口时,我看到原来他就是在院子里浇花水的人,让我惊讶的是他的脸也和我爸长得一模一样,但我确定他不是我爸,因为我爸不会像他那样把头发弄得这么脏乱。但他为什么会跟踪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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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三天马上就过去了。这三天里我了解到那个跟踪我的人是菜市场卖猪肉的,他并不是在这个镇上土生土长的人,他大概十八年前才到小镇上的,那时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妻子和一个女儿,可是已经很久没有人看到他的妻子了,他的女儿也几乎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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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天我都在做一个恐怖的梦。梦中,黑暗的地下室里,我被绳子牢牢地绑在凳子上,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拿着鞭子狠狠地往我身上抽,嘴里还骂着:“叫你跑,叫你不听话。”在梦就要完的时候,我总会拿着一把小刀在我满是伤痕的手臂上又划出一条一条新血痕。然而,每当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总能发现身上和梦中一样又多了许多新的伤痕,而且手臂上的割伤还在流着血。我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为什么在来瓦莱利小镇之前我并没有做过这样的梦,难道这个小镇和我身上的伤有着某种超乎寻常的联系?想到这个我带着微微的兴奋和恐惧决定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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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没想到犹肯迪大叔却在这时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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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来也快半个月了,你也跟随你的心声来到了瓦莱利小镇,也没什么遗憾了,该回去了,我想这些天你母亲一定天天都在为你伤心。”犹肯迪大叔微笑着看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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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了?”我嘟着嘴羞愧地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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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天天都在播,很难不知道吧?”犹肯迪大叔一副服了你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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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母亲的病?”我关心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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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大的问题,都是一些老毛病了。”犹肯迪大叔浅浅地对着我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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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也对,我是该回去了,对这里虽然还有好奇,但我明白这次的任性已经让母亲很受伤了,比起这个真的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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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踏上了归途,就在车子将要开出小镇时,我看到那个跟踪我的人,他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盯着车窗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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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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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经过一路颠簸,我们才风尘仆仆地回到姐妹城,犹肯迪大叔给父亲打了电话,很快父母就来到了犹肯迪大叔的旅店,看到我时,母亲紧紧地抱着我,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父亲一向和蔼,看到我勉强地挤出了笑容,温和地对我说:“下次无论要去哪,和我们说一声好吗?”看着这样的父母我忍不住泪流满面,“爸、妈让他们担心了,我以后不会在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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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父母从小就对我很好,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他们都不会怪我,我想这也是我敢瞒着他们一个人去瓦莱利小镇的原因。我总感觉是他们对我有一份歉疚,所以任由我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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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的农场,一切如旧。我依然每天与动物为伍玩得不亦乐乎,只是还是一如既往的感到孤独,而那个不知从哪发出来叫我去瓦莱利小镇的声音也依然存在,但我已经不再理会了,我想就这样静静的留在父母身边,不再让他们为我难过了。可是有些秘密注定是要被人知道,无论想藏的人多么的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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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的一天,我依然和小动物们在一起玩,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突然跑进了房子里,我惊了一下,因为父母是不允许小动物进屋的,我得在父母发现之前把它弄出来。我慌忙地走进屋,看见那小家伙跑进了父母的卧室,我也跟着进去了,然而在我逮到那小家伙的同时,在父母忘记关起来的抽屉里,发现那张让我纠结很久的照片的另一半。我将它与卧室里的照片拼在一起,它们竟然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之所以我妈和我说那被剪掉的部分是她时我会感到失望,是因为我一直期望那被剪掉的那一半浴缸里的人是和我一样的小孩,并且在我的记忆中恍惚也存在过那样一个人,他可能是我的兄弟姐妹。现在真相就摆在我面前,我记忆中的片段并非虚假,我们不仅仅是姐妹,而且我们还是一对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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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妹?”我找到父母把粘好的照片仍在他们面前,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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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照片父母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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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从小到大都没人愿意和我一起玩,我多么希望自己有个兄弟或姐妹,他不会怕和我玩,他能让我不那么孤独。然而明明就有这样一个人你们却瞒了我这多年,不让我知道,为什么?”我顿时哭得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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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我的话母亲不禁也抽泣起来,她一脸无助地看向父亲。“晴禾,我们的女儿也不小了,有些事该让她知道了。”父亲说着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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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安娜,你的确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她叫克丽丝,可是就在照了这张照片不久之后,她就在一起骚乱中不见了,和她一起不见的还有我的双胞胎弟弟和你母亲的双胞胎妹妹。当时我弟弟抱着克丽丝,骚乱中他们被武装分子劫持,之后就杳无音讯了,警察也找不到他们,至今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其实我和你妈妈一直都知道你很孤独,你想拥有一个兄弟姐妹,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这么多年都没敢告诉你真相,因为你要是知道了你本有一个妹妹却被我们给弄丢了,我们不知道你会有多伤心。”说着父亲的眼眶也湿润了,我很少看到他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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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父亲的话,我的愤怒渐渐地平复了,我突然意识到父母这些年心里背负着多么沉重的负罪感,也许他们对我一直以来的宽容与和蔼就是因为他们弄丢了我的妹妹,并且也因此让我受尽了世人的冷漠。我也明白了,母亲为什么会常常躲在父亲的怀里小声地抽泣,我想她一定是想我妹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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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别哭了,你们还有我。”我心疼地看着妈妈,是的,这一刻我真的感到了深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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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两个月前我自己偷跑出去,去了一个叫做瓦莱利的小镇,在镇上我看见一个和你长的简直就就一模一样的人。”我想起爸爸说他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就突然想起了那个在瓦莱利小镇上遇到了人,随口就提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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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真的吗?带我去,带我去那个小镇。”我正要回房间父亲却突然叫住我,他这么激动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看向母亲,她也一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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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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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我还可以再一次来到瓦莱利小镇。在父亲告知了犹肯迪大叔我在瓦莱利小镇见到的人有可能是他的双胞胎兄弟,还有我遗失多年的妹妹也许就在那个小镇上时,犹肯迪大叔没有犹豫,把我和父亲带到了瓦莱利小镇,母亲没有和我们一起来——农场总要有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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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在犹肯迪大叔家休息了片刻之后,我就带着迫不及待的父亲来到了有可能是他的弟弟的家门前,我看到那个人正在浇着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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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父亲试着叫那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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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转过了身一脸诧异地看着我们,但很快脸上的诧异的神情变成了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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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真的是你吗?”说着斯蒂芬马上打开了院子的门。“是我,是我。”话音刚落两人已经热泪盈眶地拥抱在一起,在一旁的我看的很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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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屋,斯蒂芬给我们倒上了茶,爸爸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表达。“克丽丝和晴苗呢?”爸爸急切地说出了一直憋在心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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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他们前些年去世了。”说着斯蒂芬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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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我在爸爸脸上看到了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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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被武装分子扔在了离瓦莱利小镇几公里的地方,那时我们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们又饿又渴地走了一天一夜终于看到了这个小镇,在小镇上的人的帮助下我们逐渐好转。我们本来想回去找你们,让你们知道我们没事,可是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洛杉矶在哪,我们没办法出去就只好在这里生活了,没想到一呆就是十八年。开始克丽丝和晴苗一直都好好的,可是前些年这里闹了一场瘟疫,他们没能熬过去。”说完斯蒂芬已经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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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他们的遭遇,父亲也哭了,虽然我眼眶也红了,但我对斯蒂芬说的话的真实性感到了深深的怀疑。这么一个冷漠的小镇,连镇上的人都互不关心,怎么会去关心一些外来的落魄人呢?还有在谈话的期间,我总能感觉到我们身后的地下室里有动静,但斯蒂芬说那是一些老鼠或野猫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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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中午饭的时候,斯蒂芬热情地把我们带到了镇上最大最好的饭店,点了许多好吃的菜,期间他和我父亲聊了许多往事,只是他们都刻意地避忌我妹妹克丽丝和母亲妹妹晴苗的话题。饭吃了一半,斯蒂芬说有重要的事要去办就离开了,说一会儿就回来。我看着父亲,感觉他虽然还是充满了遗憾,但也有了一种了却一桩心愿的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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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救我,快来救我,快带我离开。”突然我又凭空听到了不知是哪发出的声音。这次声音变得很急促很恐惧,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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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妹妹应该还活着,她遇到麻烦了,她让我们去救她。”我急切地对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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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我知道妹妹的死让你很心痛,但已是事实了,斯蒂芬没必要骗我们。”父亲抚摸着我的头发表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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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低下了头不想争辩,但我感觉那声音就是我妹妹的,她一定还活着,是斯蒂芬把她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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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我看到他满头大汗的,身上还有土。我们一起回到了斯蒂芬家,他和我父亲又开始了畅谈。我发现这次地下室安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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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说我可以在屋里任意走动,除了地下室,他的理由是地下室比较脏。我当然不会听他的,我总感觉地下室一定有问题,在我看遍了他的整个屋子没有发现什么疑点后,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地来到地下室。可是我发现里面只是放着一些杂物,不过我感觉这个地下室似乎比一般的要干净,似乎有人住在这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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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在一处堆了很高的杂物的地方,于是走过去,轻轻地拨开一点杂物,赫然看见杂物后面有一张小床,令我惊讶的是,小床白色的床单上有一些红黑色的血痕。这和我的床单简直就一模一样,每当我的身上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些伤痕的时候,我的床单就会被我睡成这个样子,不过每次母亲都会给我换新的。然而眼前的床单似乎很久都没有换了,那些血痕已经完全的融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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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的中央放着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些猪肉和刀具。桌子四周放着几张椅子,我看见那些椅子的扶手上都沾满了已经凝固的血迹。有一张椅子上似乎放着什么东西,但被一块布盖住了我看不见。有些好奇,我轻轻地把布掀起,可当看到盖着的东西的一瞬间我差点被吓得惊叫起来——那布下居然盖着一具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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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喝点饮料?”惊魂未定地从地下室出来,路过客厅时斯蒂芬看见我笑着对我说。“不用了,我想出去走走。”我假装镇定地朝斯蒂芬笑了笑向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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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街道上,脑子里还在想着地下室里的情景,我不禁微微地颤抖起来,那地下室虽然已经被极力的掩饰过了,但不难知道那里一定长期关着一个人,说不定那里还是一个虐待人的场所。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难道我妹妹真的已经死了,那具骷髅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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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地来到了镇口的草地,有些诧异,自己怎么会来这里?突然胸口变得很闷,仿佛就快被什么东西淹没的感觉,只能呼吸到岌岌可危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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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缓慢地向草地后的墓地走去,因为我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也是一种感觉,总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走进墓地,我明显地看到一处土地是翻新过的,土很蓬松,好像是故意不想把土踩紧。我蹲下身子用手一点一点地把土扒开,大概十分钟的样子,我面前出现了一口棺材,我看到棺材上插着一个管子,好像是向棺材里输送空气用的。埋棺材的坑并不深,只比棺材的高度多十几厘米,似乎是匆匆忙忙挖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费了一些力气终于打开了棺材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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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和我想的一样,里面躺着一个人,一个活的人,只是她的全身被绳子牢牢的捆住了,嘴上贴着一块胶布。看到我她拼命地挣扎着,似乎看到了救星。看着眼前那张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脸,我感到无比的激动,我就知道她还没死,她在向我求救,而我感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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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我兴奋地正想叫她,可是一瞬间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倒在了棺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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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姐姐。”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就听到身旁有个声音似乎在叫我。我突然意识到那是我妹妹克丽丝的声音。我兴奋地看过去,可同时身上有一些疼痛,我这才发现我被绑在了一张椅子上,环看四周,我突然感到了微微的恐惧,因为我发现这里是斯蒂芬家里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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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终于醒了。”克丽丝看着我很高兴的样子。我看着她,她也和我一样被牢牢地绑在了椅子上。在墓地看见她的时候我只注意她的脸了,可是现在我仔细地打量她才猛然发现,她也和我一样满身是伤,让我惊讶的是,她伤的地方和伤的方式简直和我如出一辙。然而更让我吃惊的是,她居然右腿的膝盖以下也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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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怎么全都是伤?”我惊恐地看着克丽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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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斯蒂芬打的,他就是个恶魔。小的时候他还好,可是我六七岁的时候他就常常喝酒,喝醉了就打我和他中国的妻子。那时候我还叫他和他的妻子爸爸妈妈,可是在我十岁那年我不经意地听到了他们在房间的对话,我才知道我并不是他们亲生的,是被他们偷来的,我也才知道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姐。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就常常在心里默默的许愿你能到这个小镇带我离开,因为我相信双胞胎之间是有超乎常人的心灵感应的,没想到姐姐你真的感应到了。”说着克丽丝开心地对我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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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样,但我还是想快一点离开这里,所以我很多次都试图逃出这个小镇去找你和父母,可是都被斯蒂芬抓回去了。每次被他抓到都难免一顿毒打,他会把我像现在这样绑在椅子上,然后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我。每次被他打过之后,我的身上都剧痛难忍,我就会忍不住拿起小刀割自己的皮肤,因为这样割下去在剧痛来临前会有一瞬间的舒适。”说到这里克丽丝地面目由于恐惧已经颤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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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的妻子呢?”看着眼前的地下室,我完全可以想象出克丽丝被打时触目惊心的画面,但我突然想起了在这里看见的那具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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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妻子虽没有我惨但也苦不堪言,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我,还想帮我逃出去,可是却让斯蒂芬知道了,斯蒂芬很愤怒就杀了她。他的妻子就在你旁边。”克丽丝用眼光示意我看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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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向那边,被小小地吓了一跳,这么一会我都没发现那盖着布的骷髅就在我身边。就在这时地下室的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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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你说你不是我亲生的,我把你养这么大,你居然这么说。不,你并不是我偷来的,你是我和那个想要背叛我的女人亲生的。知道你和她为什么长得一样吗?”说着斯蒂芬看向了我,“那是因为她的父亲和我是双胞胎,而她的母亲和背叛我的女人是双胞胎,两对双胞胎夫妇生出来的小孩长得像有什么好奇怪的。”斯蒂芬来到克丽丝面前歇斯底里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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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才不是我亲生父亲呢,有谁的亲生父亲会把自己的女儿打得遍体鳞伤,有谁的亲生父亲会那么狠心地砍了自己女儿的脚?!”克丽丝愤怒地朝斯蒂芬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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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你的脚不是我砍的,它变成这样与我无关,我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我是爱你的!”斯蒂芬突然变得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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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是谁?那时我明明就看到你拿着砍猪肉的刀向我走来。”克丽丝咬牙切齿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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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是我,我当时在宰猪肉只是看到你的右腿血流不止才过去看看。”斯蒂芬突然疯狂地大叫起来,从放着猪肉的桌子上拿起一把刀就向我走来,“都是你,都是你的出现才让克丽丝误会我,当我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怀好意,没想到你真的是来拆散我们的,真后悔那时候让你跑了。”斯蒂芬边说边举起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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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你想干什么?我真的不敢相信你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她们小的时候你不是最爱他们的吗,你是怎么了?”突然我听到父亲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我回头,从余光里看见他被绑着躺在我身后的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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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意思说,从小我们的父母就宠着你,明明你是哥哥,可他们什么活都让我干。他们去世后,遗嘱里却没有我的分文,他们的财产全都给了你。你什么都不用做就得到了一切,可我呢,却变得一无所有。就连上帝也摒弃我,你和晴禾生了一对双胞胎,可我和晴苗却都患上了不育症,明明我们是双胞胎,可这个世界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为什么?”斯蒂芬来到我父亲跟前疯狂地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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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斯蒂芬,父母让你干活,是因为那时你的身体不好,父母想让你从中得到锻炼。父母都是教徒,在他们的理念里不能生孩子就是恶魔的化身,恶魔如果和金钱滋生在一起死的时候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受尽万般责难且不得复生。所以父母才把遗产都留给了我,而事实上我已经和晴禾商量好了,我们会把遗产分一半给你和晴苗,就像你说的一样我们是双胞胎,你和晴苗永远都是我和晴禾的另一半。”父亲说着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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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都被你占尽了,现在还说的这么好听,我已经不需要什么另一半了,我一个人就好,你们全都去死吧。”斯蒂芬愤怒地吼着,举起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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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发生什么我并不知道,因为我的思绪停留在了克丽丝说她的脚是斯蒂芬砍掉的这句话上。那一瞬间我仿佛掉入了无限黑暗的深渊,我似乎知道我的右脚是怎么废掉的了,我的眼神突然变得狰狞,看着一旁的克丽丝心中涌出了一股深深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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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农场的途中,克丽丝向我们讲述了这整个事情的经过。原来那场把我们分开的骚乱是斯蒂芬和他的妻子晴苗请人制造的,那时心理已经非常不平衡的他们想出了这个方法,目的就是报复我爸,并且从中也弥补他们没有小孩的遗憾。瓦莱利小镇也是他们事先就打听好的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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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话中我也了解到我为什么会倒在了墓地里,那是因为斯蒂芬在我们的午饭里下了药,他从一见到我们就想把我们置于死地。而后来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们的是犹肯迪大叔,我和父亲与他约好一起吃晚饭的,可是晚饭时间都过了很久我们也没有去找他,他就来斯蒂芬家看看情况,结果就听到一些不寻常的声音,于是他悄悄来到地下室把正要行凶的斯蒂芬敲晕的。而斯蒂芬被我们绑起来交给了镇上的警察,虽然大家都对这个镇上的冷漠感到担心,可这已是最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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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克丽丝都用感激的目光看着我,可我总是无情地看着其它地方并不理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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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我们回到了农场,当母亲看到克丽丝的那一刹那,她喜极而泣,抱着克丽丝舍不得放开,像极了一个对自己的玩具爱不释手的小女孩,看着这一幕,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很不舒服,我默默地走向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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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饭的时候克丽丝来叫我,但听到她的声音我顿时感到了反感。“我还不饿,你们先吃。”我冷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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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母亲打开了我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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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怎么了?”母亲一眼就看到我不开心担心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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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就觉得很累,想一个人静一静。”我面无表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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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了所有的事情,你是不是在怪你妹妹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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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怪她干什么,能见到她我很开心。”我强装地对母亲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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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骗自己了,你是我女儿你在想什么我很清楚,克丽丝是你妹妹,她也很清楚你在想什么,你这样让我们很难受。”说着母亲眼眶已经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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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难受,难道我就不难受了吗?我明明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要遭受那么多的灾难,都是她害的,如果没有她,我也不会失去一条腿。”我突然完全失控了,把憋在心里的委屈全都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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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有一件事你误会你妹妹了,你的腿不是她害的,本来这件事我想既然你想不起来就永远不让你知道了,可是现在还是告诉你真相吧。”母亲眼光闪烁不定地看着我,似乎还在犹豫,但最终她还是说了,“其实,你的腿是被半年之前活跃在西部的变态杀手科尔弄坏的,那时你一个人在外面和动物玩被科尔捉去了,当警察抓住把你科尔从他家救出来的时候,你的腿就已经断了。到医院的时候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医生说可能是选择性失忆,我和你父亲知道你一定经历了一些恐怖的时刻,所以我们才不想告诉你真相。”说完母亲已经泪流满面。“安娜你知道吗?在中国有一种说法,十月初十出生的双胞胎会比一般的双胞胎拥有更强的感应,当你们在那天出生的时候,我和你父亲别提有多高兴了,心想你们一定是一对心心相惜的好姐妹,可是我真没想到你们的感应竟会这么恐怖,把你们彼此都弄得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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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母亲的话我一瞬间懵了,我真的很难相信,原来是我害克丽丝失去了一条腿。突然头一阵剧痛,一些画面不断地在脑海里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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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水把我从昏迷中浇醒,黑暗的房间里,只点了几支蜡烛。在闪闪烁烁地光亮里我看见了一张狰狞地脸正看着我笑,他手里拿着一把斧头慢慢地向我走来,马上我的右腿就传来了一股剧痛,可是那人却在我的痛苦中放声大笑起来,那声音如鬼叫一般阴森,在我耳边不断地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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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坐起身大口地喘着粗气,发现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我的额头上全是汗,眼里满是泪水,我似乎哭过。我想起来了,被科尔捉住的全过程我都想起来了。那天他把我弄晕扔在了车的后箱里,我当时还有点意识就拨了911,我想一定是警察跟踪了我的电话信号才知道科尔的住址吧,也才能顺利地捉住他,也就才有了那部关于科尔的纪录片。现在想想真的有些后悔在犹肯迪大叔的旅社时没有往下看,如果看了也许我就不会误会克丽丝那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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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仔细想了想,我似乎一开始就没有埋怨克丽丝让我受了那么多的肉体上的痛苦。我之所以会心里不舒服,也许是在怪她这些年都没有陪在我身边,让我一个人受尽了孤独。突然很想下床出去看看克丽丝,可是不经意间我看到了柜子上相框里那张已经被我粘好的照片,照片上坐在浴缸里的一对双胞胎笑得很甜地看着彼此,这一刻看着照片我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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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发现父母正在美丽的夕阳下拥吻,而克丽丝则坐在他们的旁边看着夕阳。突然觉得这幅画面真美,但似乎还差了点什么。没有犹豫,我走向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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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们现在才十八岁,还有很多的时间来陪伴彼此。也许我们应该抹去这十八年的离别,按照那张被我粘好的照片最初的模样好好的生活,因为那才是我们最真的幸福。”我心里这样想着看向了克丽丝,我想就算不用言语,她也能感应到,她对我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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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天蝎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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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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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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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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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杭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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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生,是因为可以照顾你,之所以死,是希望可以让你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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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窗帘,耀眼的白色光芒瞬间充斥了这间小小的卧室。我站在十五楼的高空,隔了厚厚的落地窗,面对窗外天地苍茫的雪原,仿佛距离人间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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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的雪尤其的大,电视上说在南方,交通和供电都因为突如其来持续不休的降雪而陷入了瘫痪。那个时候,我心里突然想起来的,是这样的画面,俯瞰这片陌生沉默的土地,一座又一座城市像是一座座孤岛。点缀在茫茫的雪色之中。彼此隔绝,落寞又冷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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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摇着轮椅靠近我,她仰起脸带着期待地问我。下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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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下了。而且很大。我走过去,为她掖好盖在腿上的被子。她的额角散落一丝头发,我又轻轻帮她别到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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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南极是不是就正处在夏天?她一脸天真地伸出手,触摸到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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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明白她的意思。南半球现在正是盛夏呢!我想,乌斯怀亚港上已经落满了候鸟了,它们飞起来的时候,刚好映着夕阳,像是一朵绯红的云彩,掠过孤独伫立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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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会一直在那里的。我们总会有那么一天,抵达那里的。对吗?小寒低头侧向一边,又陷入了由我所构造的一个梦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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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在十年之前,还是我们被困在孤儿院里的那一段压抑困顿的日子里。社会上的那些所谓慈善的人们向我们捐助了一些图书,小寒分到的,是一本地理图集。其中提到过一个地方,世界最南端的城市,南美阿根廷的乌斯怀亚港,那里有世界最南端的一座灯塔。因为再往南就是终年冰雪覆盖的南极大陆,所以乌斯怀亚港就被称作世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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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岁,小寒九岁。我因为和别人打架刚刚被孤儿院的院长用竹枝狠狠地抽了一顿。极速落下的竹枝带着嗖嗖的风声,我躲闪不及,身上留下了一道道淤青的血痕。然后我被关在小黑屋里不能吃饭。小寒省下自己的晚餐在熄灯后偷偷跑过来,月光隔着栏杆照进狭小逼仄的房间。她站在门外,把食物从栏杆的缝隙间硬塞给我,在我狼吞虎咽消灭食物的时候。她小声的,用冰雪融化成小溪一样的声音对我说,杭哥哥,书上说,南半球有一个国家叫阿根廷,那里和我们这边是相反的,这里是冬天,那里就会是夏天。那里有一个港口,立着一座灯塔为船只指引方向,那个地方就是世界的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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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止吞咽,抬起头,看着被月光笼罩的小寒,她那么瘦小,就像是一只挨饿的小猫,看着我吃饭而忍着口水。她梦呓一样的絮絮地说着从书本上看到的知识,然后在一个瞬间,眼睛里突然涌起大颗的眼泪。她说,那里和这边都是相反的,那里的冬天就是这边的夏天,杭哥哥,如果有一天我们会去那里,是不是就不再是孤儿,不会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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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泪顺着脸庞的曲线留下莹莹的痕迹。黑色的低沉的夜幕里,我看着九岁的管小寒,认真地说,那好,等我长大了,我就带你到那个地方!我们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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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逃离了孤儿院,两个人孤苦无依的在这座城市漂泊,像是无根的浮萍彼此紧紧地依靠。最艰难的日子里,我们在下雪的街头,蜷缩在街道转角的地方,依靠饭店外置空调的机箱取暖。生命是需要磨练和锻造的生铁,我们倔强顽强地挺过一个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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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是我的妹妹,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珍宝。其实我知道,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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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坚守着那个梦想。也可以说是我的梦想,但小寒明白就算到了所谓的世界的尽头,我们也一样不会抵达幸福的彼岸。但是我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买了一枚戒指,一枚不是干净纯洁的钻戒。我一直留着,知道有一天,我们抵达乌斯怀亚港的灯塔,站在顶端的时候,我才会把戒指拿出来。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虔诚地单膝跪地,告诉她我们就站在世界的尽头,我要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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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守着这样一个秘密。一直陪伴着小寒度过我们逃离孤儿院以来十年的时光。现在,这座城市下了暴雪。交通停顿,人们被困在自己的那一方促狭的空间里。我们彼此依偎于是觉得温暖,小寒摇着轮椅摸索着靠近那架白色的钢琴,掀开琴盖,流水一样温婉清透的乐音在房间里流淌,那是《卡农》的旋律,我听了很多年,从未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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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立着,听她弹了一遍又一遍。知道天色暗下来,华灯初上,这城市显露出与白日不同的狂野与放纵,轻叹一口气。从门口低组合柜的最下层抽屉摸出那把冰凉的手枪,黝黑的消音筒因为我长时间的抚摸而散发出油亮的光泽。这是我的老伙计,它因为注定永久沉默,所以对我始终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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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它插在腰间,轻轻推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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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门的那一瞬间,钢琴声突然停了。我原地停留三秒,转身走向下楼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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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的听觉一直这样的敏锐。甚至是微乎其微的关门声,她都会觉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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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是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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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酒吧的时候,舞池里满是被困在这座大雪之下陷落的城池里的麻木的人们。钝重的金属乐猛烈地锤击着。我趴在二层的栏杆上喝一杯血腥玛丽,不怀好意地想着如果没有了音乐,没有了阴影,这些麻木狂欢的人群又将如何释放自己无处安置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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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的手机响了,短信说,转身向右,第三个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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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里。一位谢顶的中年男子朝我招了招手。杭子!这边,等你好半天了!他大声的笑,起身靠近我,还住我的肩头把我往隔间里让,似乎亲密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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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我喊,你别肉麻啦。有什么吩咐就直说,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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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我从不敢违背,我觉得我没有理由不听从他的。我和小寒至今所有的一切,全部是他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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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干爹第一次来到孤儿院。众多活力四射眼神天真的孩子围着他争抢着他派发的玩具,只有我和小寒不理会他的善举。坐在孤儿院的角落里用树枝残杀着地上的蚂蚁。他绕到我身后,我手握着树枝,神情专注,心无旁骛,一直瞄准一只选定的蚂蚁。然后适时地下手,干脆利落。以至于他在我身后禁不住赞道,干得漂亮!我转过头,瞥了他一眼,目光冰冷,没有一丝一毫讨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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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因为如此才选中了我。提出要收养我的要求,却遭到我的拒绝。因为我不能离开小寒,每天她流着鼻涕小尾巴一样地跟随着我。只有我才会为她挺身而出,为她承受惩罚。我不知道如果我走了,她会有多么难过。于是我对他说,我可以跟你走,但是必须和我妹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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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和小寒一起离开了孤儿院。来到干爹身边,那是在我们决定要去乌斯怀亚港的一个星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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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很有钱,但是平日里他只是很普通的一名工厂保安。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一套房子,复式楼,他住二层,我,小寒,还有另外两个孤儿住在一楼。一个叫磊子,大我一岁,还有一个叫小龙,与我同年。他们都很喜欢小寒,对她很好,但是小寒计算得很清楚,只跟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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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那时候头顶上的头发还很繁茂。我们一起在一所市郊的初中读书,毕业之后就没有继续上学。而是跟着干爹练习打枪。他参过军,干爹的老爸打过仗。复员之后干爹习得了一手好枪法。在工厂上班。第一次见到干爹竟然可以用工厂里的车床造出一堆奇特的零件,几下就组装成了一把手枪。这让我们都认为他是一名魔术师。那么崇拜他的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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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是一名杀手,在圈内很有名气。他的房子他的汽车他的钱,都是用人命换来的。他下手稳准狠,从不开第二枪。我们跟着他练习射击,是在市郊的农场里打兔子,他从不带我们去体育馆游乐园打靶打气球,他说人是活的!奥运冠军就算枪法再好也不一定能打到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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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带我去算过命。算命的是个通晓星相的香港人,她说我是天蝎座的孩子,阴郁,冷酷,执着。最适合做杀手。干爹很满意这个结果,因为我入门最晚,进步却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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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我做了第一单生意。我第一次发现消音筒并不能掩盖声音,而只是一声沉闷的撞击声。每个人面对枪口的时候都是一脸惊恐,那个中年男子甚至跪下来求我放过他。我看着他倒在沙发上,血液流成湖泊。然后若无其事地拍下死者的照片,回去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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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知道我当杀手之后没有阻止我,而只是变得沉默。我用第一笔酬劳带她去游乐园把所有的东西都玩一遍。在摩天轮升到最顶端的时候出神地看着远处说,那座灯塔是不是和摩天轮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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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要去荡秋千。再没有人和她抢位置,她玩得很尽兴,在飞向空中的瞬间快乐地笑起来。她说还是秋千最好玩,而且不花钱。我推着她飞翔,一脸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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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是个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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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之后我自立门户,听从干爹的安排。他已经不再亲自出马了,我们三个师兄弟是他的左右手。而我,一直是他最得意的关门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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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里,干爹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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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纪轻轻的,真是大有前途,何必要急着退休呢?还是趁着年轻熟练,多挣些钱吧。以后我会送你们出国,到时候别说是阿根廷,美国也一样住得起!干爹很体谅地拍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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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必须是阿根廷啊。他怎么会知道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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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很多事情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就好像照片中的这个女人。已经不再年轻,一脸媚态,张扬的对着镜头,左边脸颊下点着一颗硕大的痣。姿态招摇而神情倨傲。只是她的眼神里有浓的化不开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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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她的人出的价钱很高。干爹说这是一块肥肉,他最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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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上一双角膜的价钱很高。小寒多在黑暗中挣扎一天,我就会难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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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一组鱼竿,带着阳光的渔夫帽住进了这片度假村的一家宾馆,十一楼的位置。这是干爹为我订好的房间。因为我要杀的那个女子,就住在对面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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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锁好门,打开装鱼竿的袋子,取出里面藏好的步枪零件。很短的时间内,一把步枪就漂亮地靠在我的肩头。这是干爹亲手为我打造的利器,配合最先进的消音设备。已经成为了我的好搭档。毕竟如今很多地方的监控器都星罗棋布,入室杀人的风险很大。远距离狙击已经成了我们这一行的流行趋势。在我看过一部电影《兵临城下》之后,我的目标就是做一名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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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长焦相机,我清楚地注视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我凭直觉能看得出来,她的生活虽然富足华美,但是她的言行举止中不自觉地透露出一丝悲伤。黄昏里她驻足远眺的身影,让人觉得无限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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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个习惯,晚上睡觉之前总会坐在沙发上握着一张照片发呆,轻轻的拂拭照片中婴儿的脸。然后流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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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认为眼泪是虚伪的东西,但是看到她哭,我觉得自己的心也随之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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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的悲悯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瞄准好目标,在她看着照片陷入回忆的时候。准星,枪口,她,三点一线。扳机近在咫尺,我闭上眼睛,拒绝看见死神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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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响了。我第一反应是该死的,真不挑时候,九成是宾馆的服务员,推销商品或者介绍旅游项目。我没心情收拾枪支,大声地问,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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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是小龙。他说,杭子!是我,没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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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门开一条缝,拉他进屋,然后锁死房门。一脸惊讶,因为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互不干扰,我瞪大眼睛问他怎么跑到我这里了?是不是计划有变,干爹要你来通知我的,没道理啊,他打个电话就行了。这样我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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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喘着气似乎很紧急,他说,干爹不知道的。我想求你一件事,就只有我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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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说吧,我让他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水,装在纸杯里。他接过去,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杭子你知道吗?她手里的照片,那上面是一个男婴,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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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看着他,然后戏谑地笑起来,你在和我开玩笑吗?还是韩剧看多了?跑到我这里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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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握着水杯说,我认得她脸上的痣,我三岁的时候被她丢在商场里。那时候的记忆很模糊,但是我很清楚地记得她脸上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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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我说,她如果真的是一个母亲,那为什么要遗弃你?这么多年你受苦的时候她在哪里享福呢?如今你来可怜她,你觉得值得吗?我讽刺地说着。而且委托人的预付款我都已经收下,你要我如何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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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见他哀求着说,我求求你,放了她。钱我给你,只要你放了她。你就说是她有所察觉,干爹不会为难你的。再怎么说,她是我的母亲,我就算恨她也不希望她会死,你明白吗?我放不下,她可以遗弃我,但是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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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八年来的生命中亲情是始终缺席的。我不认为小龙的理由站得住脚。何况我怀疑他能否支付得起那样一笔庞大的费用。我顿了顿说,你可真让我失望。抱歉我不能答应你,趁我还没有认为你在妨碍我之前,请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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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掏出一盒烟,递给我,然后说,你吸一根烟。就给我一根烟的时间好吗?我只想再看看她,我同意了。却就在我点烟的那一瞬间,手机响起来,是干爹。他说,让小龙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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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愣住了,他不敢不接。我不知道干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但是小龙的脸色十分难看。大约是三分钟之后,电话挂断了。我隐约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响,奔到窗口看过去,那女人已经胸口中弹,倒在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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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面如死灰,蠕动着嘴唇失神地睁大了眼睛。他看着我,半晌才绝望地说,杭子,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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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干爹开的枪。而小龙给我的那盒烟里,一定浸着剧毒。他甚至不在乎如果我死在宾馆里,他不可能摆脱警察的追捕。但是他竟然不惜如此也要尝试挽救那个女人。他的母亲。虽然终究是不可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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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密切监视着目标的时候,我其实,也被干爹密切监视着,这是螳螂捕蝉的伎俩,我知道干爹不会允许我失手。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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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颤抖着捧着杯子想要喝口水平息自己。我冲过去,一把打翻了他手中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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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会下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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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我们各自躺在床上。小龙问我,杭子,你恨干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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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诚实,我说,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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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说如果想成为一名顶级的杀手,一定是不能有牵挂的。而那时候,谁也不能影响到我,除了小寒。所以我知道小寒一直在忍受着时时刻刻死亡的威胁,所以我在尚没有足够的钱时就急切地要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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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十三岁的时候发高烧,干爹带我们去打枪。把小寒一个人锁在房间里,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因为高烧而失去了行走的能力。而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小寒只是患了沙眼,然而干爹给她的眼药水却让小寒永远地失去了光明。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无能为力。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干爹的恩赐,而在小寒失明之后我对他说,请求你放过她。因为我保证,小寒如果死了,我绝不会独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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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艰难的。而我的命运,就是守护小寒,直到世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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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当下雪的时候,这座北方城市总是会有一种瞬间空白的意象,天地空洞茫然一片。一切好像都不曾真实存在过,我和小寒站在雪地里。她能够感受到雪花飘落的时刻,粘在脸上的一片片凉意,然后抬起头对我说,杭,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我现在成了你的累赘,你为什么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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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生气地打断她,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我心疼的人。也是我和这个世界最后的一点联系,我许诺说,我会攒够钱带你去做手术治好眼睛。你要安心地等待我挣到足够的钱,安心地活着,我不会再让你受一丝一毫的伤害,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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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人口数百万的城市,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座空城。因为小寒的存在才变得有一丝我尚能捕捉到的意义。每个冬天我都会带她出来看雪,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城市,只有我们两个。自从我们在孤儿院第一次见到彼此,我和别人打架被孤立在一边的时候,她凑过来很小心很固执地与我拥抱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其实只有我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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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城市在我们的世界里就叫做雪都,那是小寒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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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上次的失手,干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我们谁都没有再见过小龙,大家都心照不宣。继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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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认为我这个人还是心软,容易出状况。于是他吩咐磊子和我搭档,一起行动。而这样的用意,我们也心照不宣。大家彼此监视,活在干爹的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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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最狡猾的狐狸,而我们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供驱使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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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近一年之后,我们接到了一单生意。这单生意让我们都觉得分量沉重十分棘手。一开始我想拒绝,但是磊子说,对方来头不小,开出了极高的报酬。已经付了一半,等待我们收工之后再给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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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户头上一串恍然的零,觉得这也许就是最后一单生意了。做完之后,我就可以有钱给小寒看眼睛,治好她的角膜脱落,并且带她离开这里,去往阿根廷定居。然后我随便找一份工作,等待被时间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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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任务很简单,杀死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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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磊子细细策划到深夜。然后我心乱如麻地躺在床上,我担心小寒的安全,暂时住在磊子那里。我掏出耳机,这是我慢慢养成的一个习惯。从和磊子搭档开始,在失眠的时候就会收听这座城市某个电台的广播。栏目的名字叫做“天蝎森林”。女主持人的声音很有磁性,温婉但是坚韧,有一种沧桑之后的空灵。她说天蝎代表着隐忍,炙热,压抑和疯狂,就好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在一片森林中行进,慢慢慢慢的就会迷失,却还固执的相信自己依然坚持着正确的方向。她细细地诉说着这个城市当中发生的故事,让我觉得,其实我生活在这里,也一样可以拥有和那些陌生人一样的心情,听到她说到陌生人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双手一抓,仅是虚空。我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角落,经历着什么样的事情,但是在这一时刻他们将悲伤和寂寞统统注入到我的胸膛里。我于是就爱上了这些陌生人。也依恋着那个深夜说话的女子。和对小寒的感情是不同的,在小寒面前,我是一堵墙一样的男人给她依靠,在这把声音面前,我只是一个温暖缺失无人理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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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定的计划十分简单。在一个节日去看望他,然后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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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坚信,最简单的方法,往往最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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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那天晚上,我和干爹在他家里下棋,磊子去厨房准备简单的晚饭。在一盘结束之后干爹低头摆放棋子的时刻,我突然掏出枪对准了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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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没有开枪。我定住了,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干爹抬着眼睛看着我,眼睛里露出一丝轻蔑。他说,杭子,你又晚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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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脏被他的枪口死死地顶住。每一次跳动就那么小心翼翼,几乎就要平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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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死,我怕丢下小寒一个人留在这世间。我已经很久没有去看望过她,不知道她如何度过这些日子。只是此时,恐怕只有一念之差,我就会失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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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枪!磊子的声音,他掏出枪抵住了干爹的后脑勺,低吼了一句,放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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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人僵持着,保持这样的姿势,磊子对着干爹,干爹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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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管谁,如果开枪,我的身体肯定会震动,那么杭子你就成了牺牲品了。磊子你考虑一下,我一老头死不足惜,可是你和杭子是从小长大的兄弟,你会让他丢掉性命吗?我们虽然是杀手,但是兄弟还是要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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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沉默着,精神高度紧张,眼睛里满是血丝,我知道他在挣扎,但是他还是没有选择牺牲我,而是又喊了一句,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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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放!干爹面不改色。像是在进行着一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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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犹豫了一会,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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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们两个人,如果我们放下枪,那我岂不是必死无疑?我们站远点,把枪里的子弹都打光了再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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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照做了,举着枪退后,对着对方脚边的地板开枪,子弹和大理石地板擦撞出纷飞的火花。然后是弹尽的扳机声音,一连串的沉闷的响声像是一阵急促的鼓点。磊子丢下空枪说,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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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来不及了,干爹笑着退后,他从腰间又掏出第二把枪。我的孩子们,你们还是太浅,准备不足啊。他哂笑着把枪口对准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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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都只是他的走狗,斗不过如此狡猾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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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今天此时,在这里,下一秒,我和磊子统统会死。死在给我们一切的这个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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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了。我没有感觉到子弹进入柔软的身体的那一瞬间,酣畅淋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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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龙!他举着枪对着已经倒下的干爹,不屑地撇了撇嘴。然后收起武器,平静地对我们说,剩下的钱,我想就不用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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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磊子面面相觑,看着小龙问,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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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等了一年时间,终于亲手杀了他。我妈妈的仇也算是报了。他仰躺在沙发上,干爹的尸体就卧在脚边,他用力地踢了他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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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一定想不到会是如此的结局,有一个成语他也许从来没有听说过,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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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喊了我们一声让我们回过神来,他说,我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价钱十分丰厚。我们兄弟一场,不如一起干一票,然后我们散伙。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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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的钱还没有攒够,磊子也一定如此吧。我们一拍即合,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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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一位公司的老总,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他是招标呼声最高的。但是就有人不希望他能胜出,这会让自己头疼,而我们三个,就可以帮助他治疗这种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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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是一定要让他死在家里,本月30号之前。这时客户正在国外,会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且交给我们一包毒品,嘱咐我们需要将这包毒品留在现场,这样对我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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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设计的十分巧妙。一些都停当,我们在他于市内的一套公寓附近找了一间房子进行蹲守,磊子负责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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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时间已经相当的紧迫了,干爹的尸体被我们藏在了他家的浴缸里。一旦被人发现之后,我们就会很快显形。所以我们在打的,其实是一场时间战,赶在干爹的事情暴露之前得手,得到钱之后各自离开,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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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智之举,我们对于彼此来说,都是太危险不过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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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没有机会。第二天,也没有抓到机会。第三天,轮到我盯梢。我睁着眼睛对着黑黢黢的窗户强迫自己提起精神。耳机里是我喜欢的那个广播节目,天蝎森林。播音员随意地说着一些词句,却总能击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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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听到凌晨两点钟,磊子和小龙都已经休息了。我想,我应该也拨打一个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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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节目的最后,我很轻易地就拨通了。对方说,你好,我已经下班了。如果你也有关于梦想的观点和经历,就请明天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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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有些伤感,我说,也许明天我就听不到你的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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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出差吗?还是搬家?对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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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是,我明天要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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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就轻轻笑起来,她的笑声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在心间徐徐地拨动着。那好吧,你说吧,我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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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了顿,然后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有一个男孩,他是孤儿,在孤儿院的时候,他就喜欢身边的一个女孩。后来他们被一个有钱人收养,可是养父对女孩不好,会无视她,虐待她。女孩后来不能走路,也失去了眼睛。男孩也没有想过要放弃,他成了一个坏孩子,但是依然爱着女孩。他虽然从来没有对女孩说过,从来没有吻过她,那是因为他害怕不能给予她幸福,但是男孩一直记得女孩的梦想,一起去阿根廷。那里有一个港口叫乌斯怀亚,据说是世界的尽头。男孩一直这样努力着,虽然他会做许多坏事,但是他真的是因为爱着女孩才会无怨无悔。他是想,等到让个人站在世界尽头的灯塔上,男孩就会掏出一直藏好的戒指,向女孩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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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在我说到乌斯怀亚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顿了一下。像是心跳漏掉了一拍。直到我说完自己的故事,当然我隐去了很多危险的部分。我以为对方已经挂了,就轻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谢谢你能让我把心事说出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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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声音就在这时候响起,等等!她说,那么,我也给你讲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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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孩,她出生之后就被父母抛弃。在孤儿院里,她认识了一个沉默的男孩。这个男孩是唯一一个肯为自己打架关小黑屋的英雄。她习惯了有他在身边,后来女孩在一本地图集上知道了一个海港,叫做乌斯怀亚,她以为在那里一切都是颠倒的,不幸也可以成为幸福。于是她和男孩之间就有一个约定。后来,女孩的父亲出现了,她一眼就认出来父亲手上的伤疤。可是父亲却没有认出自己,不过命运似乎垂青女孩。让她和男孩都来到了父亲的家里。男孩却成为了杀手,女孩一直都明白男孩在做什么,但是无力干涉。女孩被冷酷的父亲迫害得失去了双脚和双眼。她以为自己恨透了父亲。但是当男孩杀死父亲之后,她还是会悲伤,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她想过复仇,却终于放弃,因为她很爱很爱那个男孩。爱到自己狼狈不堪忘乎所以。爱到愿意原谅男孩的一切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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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哑了口,思与想皆在此处定格,竟能无言。我沉默着,脑海中一片混乱。过了很久才说,你?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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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终于在电话那头开始哭泣,她说,回家吧,杭,我等你。今天,是我十九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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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着说,也许我不能实现我们的约定。长大之后我才发现,阿根廷是那么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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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女孩的梦想其实不是一起去那座灯塔。而是头两个字,一起,不管在哪里,只希望能在一起。杭,回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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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了,然后说,好的。等着我,明天一早我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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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飘着鹅毛大雪,整座雪都被白雪覆盖,在夜幕中变得沉默安详,像是一座失去了所有真相的城池。房间里没有暖气,我躲在黑暗中压抑着哭泣,眼泪流出来就冻成了冰,我不知道小寒如何才能成为一名电台主持人。也不知道这大半年的时间,每天没有我的晚上,她是如何艰难地回到家。她用她的声音,微弱的,笃定的,在黑夜中靠近我,对我说起那些陌生人的故事,告诉我有一片天蝎森林,我迷失了。但是她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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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手抓着冰凉的手枪,另一只手握着温热的电话,我觉得这样的绝望,又是这样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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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把电话丢到一旁的时候,小龙突然跳起来摇醒磊子,他说,快看,对面终于亮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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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顿时来了精神。目光穿过夜幕下纷飞的大雪,我看见对面的公寓里出现了晃动的人影。目标到了。我们兴奋不已,打算迅速出动,小龙留在这里蹲守,我和磊子潜入到目标所在的房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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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我们得手后已经离开了那座公寓楼刚刚走出没几步,呼啸而过的警车一瞬间包围了我们。磊子低声骂了一句,妈的,谁把警察招来的?看老子不扒了他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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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已经明白了,我和磊子背靠背,我低声说,就凭这么多年你对小龙的理解,你认为他对我们就没有仇恨吗?一笔钱三个人分怎么着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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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够狠的!磊子红了眼睛,开始疯狂地朝警车开枪。而我,在他被击毙之前,丢开了枪就一直抱着头趴在地上。直到警察冲过来,一脚踹在我的胸口上,疼痛让我瞬间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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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怕死,而是因为,小寒还在等我。我应该送给她一份生日礼物,在她十九岁终于能够独立地生活下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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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仄的房间里,四面灰暗的墙壁,面前坐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刑警,再对我进行突审。要求我彻底坦白,交代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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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脸痞气,似乎毫不害怕自己注定会被子弹击穿脑袋这个结局。我歪着头,看着对面的刑警笑。我说,要我交代罪行啊,可以,不过我有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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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刑警以为听错了,他们哈哈大笑起来。我一个死囚哪里有资格去和他们讨价还价,有一个刑警站起来,义正词严地警告我老实一点,他说他已经掌握了我所有的犯罪事实,就算我不说,单凭昨晚持枪杀人这一条,也一定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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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撇嘴,然后我的眼睛突然起了雾,声音也哽咽了。但是那些刑警不会知道,我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觉得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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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我的角膜捐献给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她是一名电台主持人,我没有见过她,但是我很喜欢听她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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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刑警面面相觑,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点头,这个要求我们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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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就笑了,特没出息的,一边哭着一边笑了起来。就像是很久以前在那座孤儿院里,我因为背上的伤痕疼得直哭,被小寒一抱就忍不住开始笑一样。我问他们,我就算被定为死刑,到执行枪决的时候你们也得关我一个月吧。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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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天蝎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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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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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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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杭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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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生,是因为可以照顾你,之所以死,是希望可以让你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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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窗帘,耀眼的白色光芒瞬间充斥了这间小小的卧室。我站在十五楼的高空,隔了厚厚的落地窗,面对窗外天地苍茫的雪原,仿佛距离人间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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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的雪尤其的大,电视上说在南方,交通和供电都因为突如其来持续不休的降雪而陷入了瘫痪。那个时候,我心里突然想起来的,是这样的画面,俯瞰这片陌生沉默的土地,一座又一座城市像是一座座孤岛。点缀在茫茫的雪色之中。彼此隔绝,落寞又冷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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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摇着轮椅靠近我,她仰起脸带着期待地问我。下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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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下了。而且很大。我走过去,为她掖好盖在腿上的被子。她的额角散落一丝头发,我又轻轻帮她别到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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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南极是不是就正处在夏天?她一脸天真地伸出手,触摸到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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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明白她的意思。南半球现在正是盛夏呢!我想,乌斯怀亚港上已经落满了候鸟了,它们飞起来的时候,刚好映着夕阳,像是一朵绯红的云彩,掠过孤独伫立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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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会一直在那里的。我们总会有那么一天,抵达那里的。对吗?小寒低头侧向一边,又陷入了由我所构造的一个梦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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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在十年之前,还是我们被困在孤儿院里的那一段压抑困顿的日子里。社会上的那些所谓慈善的人们向我们捐助了一些图书,小寒分到的,是一本地理图集。其中提到过一个地方,世界最南端的城市,南美阿根廷的乌斯怀亚港,那里有世界最南端的一座灯塔。因为再往南就是终年冰雪覆盖的南极大陆,所以乌斯怀亚港就被称作世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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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岁,小寒九岁。我因为和别人打架刚刚被孤儿院的院长用竹枝狠狠地抽了一顿。极速落下的竹枝带着嗖嗖的风声,我躲闪不及,身上留下了一道道淤青的血痕。然后我被关在小黑屋里不能吃饭。小寒省下自己的晚餐在熄灯后偷偷跑过来,月光隔着栏杆照进狭小逼仄的房间。她站在门外,把食物从栏杆的缝隙间硬塞给我,在我狼吞虎咽消灭食物的时候。她小声的,用冰雪融化成小溪一样的声音对我说,杭哥哥,书上说,南半球有一个国家叫阿根廷,那里和我们这边是相反的,这里是冬天,那里就会是夏天。那里有一个港口,立着一座灯塔为船只指引方向,那个地方就是世界的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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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止吞咽,抬起头,看着被月光笼罩的小寒,她那么瘦小,就像是一只挨饿的小猫,看着我吃饭而忍着口水。她梦呓一样的絮絮地说着从书本上看到的知识,然后在一个瞬间,眼睛里突然涌起大颗的眼泪。她说,那里和这边都是相反的,那里的冬天就是这边的夏天,杭哥哥,如果有一天我们会去那里,是不是就不再是孤儿,不会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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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泪顺着脸庞的曲线留下莹莹的痕迹。黑色的低沉的夜幕里,我看着九岁的管小寒,认真地说,那好,等我长大了,我就带你到那个地方!我们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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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逃离了孤儿院,两个人孤苦无依的在这座城市漂泊,像是无根的浮萍彼此紧紧地依靠。最艰难的日子里,我们在下雪的街头,蜷缩在街道转角的地方,依靠饭店外置空调的机箱取暖。生命是需要磨练和锻造的生铁,我们倔强顽强地挺过一个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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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是我的妹妹,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珍宝。其实我知道,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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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坚守着那个梦想。也可以说是我的梦想,但小寒明白就算到了所谓的世界的尽头,我们也一样不会抵达幸福的彼岸。但是我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买了一枚戒指,一枚不是干净纯洁的钻戒。我一直留着,知道有一天,我们抵达乌斯怀亚港的灯塔,站在顶端的时候,我才会把戒指拿出来。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虔诚地单膝跪地,告诉她我们就站在世界的尽头,我要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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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守着这样一个秘密。一直陪伴着小寒度过我们逃离孤儿院以来十年的时光。现在,这座城市下了暴雪。交通停顿,人们被困在自己的那一方促狭的空间里。我们彼此依偎于是觉得温暖,小寒摇着轮椅摸索着靠近那架白色的钢琴,掀开琴盖,流水一样温婉清透的乐音在房间里流淌,那是《卡农》的旋律,我听了很多年,从未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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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立着,听她弹了一遍又一遍。知道天色暗下来,华灯初上,这城市显露出与白日不同的狂野与放纵,轻叹一口气。从门口低组合柜的最下层抽屉摸出那把冰凉的手枪,黝黑的消音筒因为我长时间的抚摸而散发出油亮的光泽。这是我的老伙计,它因为注定永久沉默,所以对我始终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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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它插在腰间,轻轻推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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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门的那一瞬间,钢琴声突然停了。我原地停留三秒,转身走向下楼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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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的听觉一直这样的敏锐。甚至是微乎其微的关门声,她都会觉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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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是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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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酒吧的时候,舞池里满是被困在这座大雪之下陷落的城池里的麻木的人们。钝重的金属乐猛烈地锤击着。我趴在二层的栏杆上喝一杯血腥玛丽,不怀好意地想着如果没有了音乐,没有了阴影,这些麻木狂欢的人群又将如何释放自己无处安置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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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的手机响了,短信说,转身向右,第三个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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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里。一位谢顶的中年男子朝我招了招手。杭子!这边,等你好半天了!他大声的笑,起身靠近我,还住我的肩头把我往隔间里让,似乎亲密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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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我喊,你别肉麻啦。有什么吩咐就直说,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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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我从不敢违背,我觉得我没有理由不听从他的。我和小寒至今所有的一切,全部是他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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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干爹第一次来到孤儿院。众多活力四射眼神天真的孩子围着他争抢着他派发的玩具,只有我和小寒不理会他的善举。坐在孤儿院的角落里用树枝残杀着地上的蚂蚁。他绕到我身后,我手握着树枝,神情专注,心无旁骛,一直瞄准一只选定的蚂蚁。然后适时地下手,干脆利落。以至于他在我身后禁不住赞道,干得漂亮!我转过头,瞥了他一眼,目光冰冷,没有一丝一毫讨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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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因为如此才选中了我。提出要收养我的要求,却遭到我的拒绝。因为我不能离开小寒,每天她流着鼻涕小尾巴一样地跟随着我。只有我才会为她挺身而出,为她承受惩罚。我不知道如果我走了,她会有多么难过。于是我对他说,我可以跟你走,但是必须和我妹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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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和小寒一起离开了孤儿院。来到干爹身边,那是在我们决定要去乌斯怀亚港的一个星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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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很有钱,但是平日里他只是很普通的一名工厂保安。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一套房子,复式楼,他住二层,我,小寒,还有另外两个孤儿住在一楼。一个叫磊子,大我一岁,还有一个叫小龙,与我同年。他们都很喜欢小寒,对她很好,但是小寒计算得很清楚,只跟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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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那时候头顶上的头发还很繁茂。我们一起在一所市郊的初中读书,毕业之后就没有继续上学。而是跟着干爹练习打枪。他参过军,干爹的老爸打过仗。复员之后干爹习得了一手好枪法。在工厂上班。第一次见到干爹竟然可以用工厂里的车床造出一堆奇特的零件,几下就组装成了一把手枪。这让我们都认为他是一名魔术师。那么崇拜他的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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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是一名杀手,在圈内很有名气。他的房子他的汽车他的钱,都是用人命换来的。他下手稳准狠,从不开第二枪。我们跟着他练习射击,是在市郊的农场里打兔子,他从不带我们去体育馆游乐园打靶打气球,他说人是活的!奥运冠军就算枪法再好也不一定能打到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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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带我去算过命。算命的是个通晓星相的香港人,她说我是天蝎座的孩子,阴郁,冷酷,执着。最适合做杀手。干爹很满意这个结果,因为我入门最晚,进步却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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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我做了第一单生意。我第一次发现消音筒并不能掩盖声音,而只是一声沉闷的撞击声。每个人面对枪口的时候都是一脸惊恐,那个中年男子甚至跪下来求我放过他。我看着他倒在沙发上,血液流成湖泊。然后若无其事地拍下死者的照片,回去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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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知道我当杀手之后没有阻止我,而只是变得沉默。我用第一笔酬劳带她去游乐园把所有的东西都玩一遍。在摩天轮升到最顶端的时候出神地看着远处说,那座灯塔是不是和摩天轮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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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要去荡秋千。再没有人和她抢位置,她玩得很尽兴,在飞向空中的瞬间快乐地笑起来。她说还是秋千最好玩,而且不花钱。我推着她飞翔,一脸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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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是个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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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之后我自立门户,听从干爹的安排。他已经不再亲自出马了,我们三个师兄弟是他的左右手。而我,一直是他最得意的关门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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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里,干爹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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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纪轻轻的,真是大有前途,何必要急着退休呢?还是趁着年轻熟练,多挣些钱吧。以后我会送你们出国,到时候别说是阿根廷,美国也一样住得起!干爹很体谅地拍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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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必须是阿根廷啊。他怎么会知道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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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很多事情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就好像照片中的这个女人。已经不再年轻,一脸媚态,张扬的对着镜头,左边脸颊下点着一颗硕大的痣。姿态招摇而神情倨傲。只是她的眼神里有浓的化不开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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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她的人出的价钱很高。干爹说这是一块肥肉,他最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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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上一双角膜的价钱很高。小寒多在黑暗中挣扎一天,我就会难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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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一组鱼竿,带着阳光的渔夫帽住进了这片度假村的一家宾馆,十一楼的位置。这是干爹为我订好的房间。因为我要杀的那个女子,就住在对面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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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锁好门,打开装鱼竿的袋子,取出里面藏好的步枪零件。很短的时间内,一把步枪就漂亮地靠在我的肩头。这是干爹亲手为我打造的利器,配合最先进的消音设备。已经成为了我的好搭档。毕竟如今很多地方的监控器都星罗棋布,入室杀人的风险很大。远距离狙击已经成了我们这一行的流行趋势。在我看过一部电影《兵临城下》之后,我的目标就是做一名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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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长焦相机,我清楚地注视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我凭直觉能看得出来,她的生活虽然富足华美,但是她的言行举止中不自觉地透露出一丝悲伤。黄昏里她驻足远眺的身影,让人觉得无限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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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个习惯,晚上睡觉之前总会坐在沙发上握着一张照片发呆,轻轻的拂拭照片中婴儿的脸。然后流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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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认为眼泪是虚伪的东西,但是看到她哭,我觉得自己的心也随之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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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的悲悯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瞄准好目标,在她看着照片陷入回忆的时候。准星,枪口,她,三点一线。扳机近在咫尺,我闭上眼睛,拒绝看见死神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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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响了。我第一反应是该死的,真不挑时候,九成是宾馆的服务员,推销商品或者介绍旅游项目。我没心情收拾枪支,大声地问,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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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是小龙。他说,杭子!是我,没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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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门开一条缝,拉他进屋,然后锁死房门。一脸惊讶,因为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互不干扰,我瞪大眼睛问他怎么跑到我这里了?是不是计划有变,干爹要你来通知我的,没道理啊,他打个电话就行了。这样我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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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喘着气似乎很紧急,他说,干爹不知道的。我想求你一件事,就只有我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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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说吧,我让他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水,装在纸杯里。他接过去,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杭子你知道吗?她手里的照片,那上面是一个男婴,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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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看着他,然后戏谑地笑起来,你在和我开玩笑吗?还是韩剧看多了?跑到我这里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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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握着水杯说,我认得她脸上的痣,我三岁的时候被她丢在商场里。那时候的记忆很模糊,但是我很清楚地记得她脸上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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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我说,她如果真的是一个母亲,那为什么要遗弃你?这么多年你受苦的时候她在哪里享福呢?如今你来可怜她,你觉得值得吗?我讽刺地说着。而且委托人的预付款我都已经收下,你要我如何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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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见他哀求着说,我求求你,放了她。钱我给你,只要你放了她。你就说是她有所察觉,干爹不会为难你的。再怎么说,她是我的母亲,我就算恨她也不希望她会死,你明白吗?我放不下,她可以遗弃我,但是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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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八年来的生命中亲情是始终缺席的。我不认为小龙的理由站得住脚。何况我怀疑他能否支付得起那样一笔庞大的费用。我顿了顿说,你可真让我失望。抱歉我不能答应你,趁我还没有认为你在妨碍我之前,请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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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掏出一盒烟,递给我,然后说,你吸一根烟。就给我一根烟的时间好吗?我只想再看看她,我同意了。却就在我点烟的那一瞬间,手机响起来,是干爹。他说,让小龙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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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愣住了,他不敢不接。我不知道干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但是小龙的脸色十分难看。大约是三分钟之后,电话挂断了。我隐约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响,奔到窗口看过去,那女人已经胸口中弹,倒在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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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面如死灰,蠕动着嘴唇失神地睁大了眼睛。他看着我,半晌才绝望地说,杭子,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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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干爹开的枪。而小龙给我的那盒烟里,一定浸着剧毒。他甚至不在乎如果我死在宾馆里,他不可能摆脱警察的追捕。但是他竟然不惜如此也要尝试挽救那个女人。他的母亲。虽然终究是不可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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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密切监视着目标的时候,我其实,也被干爹密切监视着,这是螳螂捕蝉的伎俩,我知道干爹不会允许我失手。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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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颤抖着捧着杯子想要喝口水平息自己。我冲过去,一把打翻了他手中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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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会下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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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我们各自躺在床上。小龙问我,杭子,你恨干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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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诚实,我说,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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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说如果想成为一名顶级的杀手,一定是不能有牵挂的。而那时候,谁也不能影响到我,除了小寒。所以我知道小寒一直在忍受着时时刻刻死亡的威胁,所以我在尚没有足够的钱时就急切地要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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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十三岁的时候发高烧,干爹带我们去打枪。把小寒一个人锁在房间里,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因为高烧而失去了行走的能力。而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小寒只是患了沙眼,然而干爹给她的眼药水却让小寒永远地失去了光明。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无能为力。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干爹的恩赐,而在小寒失明之后我对他说,请求你放过她。因为我保证,小寒如果死了,我绝不会独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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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艰难的。而我的命运,就是守护小寒,直到世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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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当下雪的时候,这座北方城市总是会有一种瞬间空白的意象,天地空洞茫然一片。一切好像都不曾真实存在过,我和小寒站在雪地里。她能够感受到雪花飘落的时刻,粘在脸上的一片片凉意,然后抬起头对我说,杭,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我现在成了你的累赘,你为什么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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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生气地打断她,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我心疼的人。也是我和这个世界最后的一点联系,我许诺说,我会攒够钱带你去做手术治好眼睛。你要安心地等待我挣到足够的钱,安心地活着,我不会再让你受一丝一毫的伤害,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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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人口数百万的城市,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座空城。因为小寒的存在才变得有一丝我尚能捕捉到的意义。每个冬天我都会带她出来看雪,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城市,只有我们两个。自从我们在孤儿院第一次见到彼此,我和别人打架被孤立在一边的时候,她凑过来很小心很固执地与我拥抱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其实只有我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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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城市在我们的世界里就叫做雪都,那是小寒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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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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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上次的失手,干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我们谁都没有再见过小龙,大家都心照不宣。继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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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认为我这个人还是心软,容易出状况。于是他吩咐磊子和我搭档,一起行动。而这样的用意,我们也心照不宣。大家彼此监视,活在干爹的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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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最狡猾的狐狸,而我们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供驱使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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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近一年之后,我们接到了一单生意。这单生意让我们都觉得分量沉重十分棘手。一开始我想拒绝,但是磊子说,对方来头不小,开出了极高的报酬。已经付了一半,等待我们收工之后再给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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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户头上一串恍然的零,觉得这也许就是最后一单生意了。做完之后,我就可以有钱给小寒看眼睛,治好她的角膜脱落,并且带她离开这里,去往阿根廷定居。然后我随便找一份工作,等待被时间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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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任务很简单,杀死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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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磊子细细策划到深夜。然后我心乱如麻地躺在床上,我担心小寒的安全,暂时住在磊子那里。我掏出耳机,这是我慢慢养成的一个习惯。从和磊子搭档开始,在失眠的时候就会收听这座城市某个电台的广播。栏目的名字叫做“天蝎森林”。女主持人的声音很有磁性,温婉但是坚韧,有一种沧桑之后的空灵。她说天蝎代表着隐忍,炙热,压抑和疯狂,就好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在一片森林中行进,慢慢慢慢的就会迷失,却还固执的相信自己依然坚持着正确的方向。她细细地诉说着这个城市当中发生的故事,让我觉得,其实我生活在这里,也一样可以拥有和那些陌生人一样的心情,听到她说到陌生人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双手一抓,仅是虚空。我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角落,经历着什么样的事情,但是在这一时刻他们将悲伤和寂寞统统注入到我的胸膛里。我于是就爱上了这些陌生人。也依恋着那个深夜说话的女子。和对小寒的感情是不同的,在小寒面前,我是一堵墙一样的男人给她依靠,在这把声音面前,我只是一个温暖缺失无人理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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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定的计划十分简单。在一个节日去看望他,然后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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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坚信,最简单的方法,往往最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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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那天晚上,我和干爹在他家里下棋,磊子去厨房准备简单的晚饭。在一盘结束之后干爹低头摆放棋子的时刻,我突然掏出枪对准了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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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没有开枪。我定住了,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干爹抬着眼睛看着我,眼睛里露出一丝轻蔑。他说,杭子,你又晚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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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脏被他的枪口死死地顶住。每一次跳动就那么小心翼翼,几乎就要平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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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死,我怕丢下小寒一个人留在这世间。我已经很久没有去看望过她,不知道她如何度过这些日子。只是此时,恐怕只有一念之差,我就会失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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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枪!磊子的声音,他掏出枪抵住了干爹的后脑勺,低吼了一句,放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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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人僵持着,保持这样的姿势,磊子对着干爹,干爹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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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管谁,如果开枪,我的身体肯定会震动,那么杭子你就成了牺牲品了。磊子你考虑一下,我一老头死不足惜,可是你和杭子是从小长大的兄弟,你会让他丢掉性命吗?我们虽然是杀手,但是兄弟还是要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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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沉默着,精神高度紧张,眼睛里满是血丝,我知道他在挣扎,但是他还是没有选择牺牲我,而是又喊了一句,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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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放!干爹面不改色。像是在进行着一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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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犹豫了一会,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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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们两个人,如果我们放下枪,那我岂不是必死无疑?我们站远点,把枪里的子弹都打光了再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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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照做了,举着枪退后,对着对方脚边的地板开枪,子弹和大理石地板擦撞出纷飞的火花。然后是弹尽的扳机声音,一连串的沉闷的响声像是一阵急促的鼓点。磊子丢下空枪说,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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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来不及了,干爹笑着退后,他从腰间又掏出第二把枪。我的孩子们,你们还是太浅,准备不足啊。他哂笑着把枪口对准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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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都只是他的走狗,斗不过如此狡猾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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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今天此时,在这里,下一秒,我和磊子统统会死。死在给我们一切的这个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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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了。我没有感觉到子弹进入柔软的身体的那一瞬间,酣畅淋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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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龙!他举着枪对着已经倒下的干爹,不屑地撇了撇嘴。然后收起武器,平静地对我们说,剩下的钱,我想就不用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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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磊子面面相觑,看着小龙问,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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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等了一年时间,终于亲手杀了他。我妈妈的仇也算是报了。他仰躺在沙发上,干爹的尸体就卧在脚边,他用力地踢了他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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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一定想不到会是如此的结局,有一个成语他也许从来没有听说过,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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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喊了我们一声让我们回过神来,他说,我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价钱十分丰厚。我们兄弟一场,不如一起干一票,然后我们散伙。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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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的钱还没有攒够,磊子也一定如此吧。我们一拍即合,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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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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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一位公司的老总,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他是招标呼声最高的。但是就有人不希望他能胜出,这会让自己头疼,而我们三个,就可以帮助他治疗这种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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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是一定要让他死在家里,本月30号之前。这时客户正在国外,会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且交给我们一包毒品,嘱咐我们需要将这包毒品留在现场,这样对我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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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设计的十分巧妙。一些都停当,我们在他于市内的一套公寓附近找了一间房子进行蹲守,磊子负责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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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时间已经相当的紧迫了,干爹的尸体被我们藏在了他家的浴缸里。一旦被人发现之后,我们就会很快显形。所以我们在打的,其实是一场时间战,赶在干爹的事情暴露之前得手,得到钱之后各自离开,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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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智之举,我们对于彼此来说,都是太危险不过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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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没有机会。第二天,也没有抓到机会。第三天,轮到我盯梢。我睁着眼睛对着黑黢黢的窗户强迫自己提起精神。耳机里是我喜欢的那个广播节目,天蝎森林。播音员随意地说着一些词句,却总能击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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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听到凌晨两点钟,磊子和小龙都已经休息了。我想,我应该也拨打一个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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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节目的最后,我很轻易地就拨通了。对方说,你好,我已经下班了。如果你也有关于梦想的观点和经历,就请明天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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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有些伤感,我说,也许明天我就听不到你的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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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出差吗?还是搬家?对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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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是,我明天要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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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就轻轻笑起来,她的笑声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在心间徐徐地拨动着。那好吧,你说吧,我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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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了顿,然后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有一个男孩,他是孤儿,在孤儿院的时候,他就喜欢身边的一个女孩。后来他们被一个有钱人收养,可是养父对女孩不好,会无视她,虐待她。女孩后来不能走路,也失去了眼睛。男孩也没有想过要放弃,他成了一个坏孩子,但是依然爱着女孩。他虽然从来没有对女孩说过,从来没有吻过她,那是因为他害怕不能给予她幸福,但是男孩一直记得女孩的梦想,一起去阿根廷。那里有一个港口叫乌斯怀亚,据说是世界的尽头。男孩一直这样努力着,虽然他会做许多坏事,但是他真的是因为爱着女孩才会无怨无悔。他是想,等到让个人站在世界尽头的灯塔上,男孩就会掏出一直藏好的戒指,向女孩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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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在我说到乌斯怀亚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顿了一下。像是心跳漏掉了一拍。直到我说完自己的故事,当然我隐去了很多危险的部分。我以为对方已经挂了,就轻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谢谢你能让我把心事说出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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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声音就在这时候响起,等等!她说,那么,我也给你讲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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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孩,她出生之后就被父母抛弃。在孤儿院里,她认识了一个沉默的男孩。这个男孩是唯一一个肯为自己打架关小黑屋的英雄。她习惯了有他在身边,后来女孩在一本地图集上知道了一个海港,叫做乌斯怀亚,她以为在那里一切都是颠倒的,不幸也可以成为幸福。于是她和男孩之间就有一个约定。后来,女孩的父亲出现了,她一眼就认出来父亲手上的伤疤。可是父亲却没有认出自己,不过命运似乎垂青女孩。让她和男孩都来到了父亲的家里。男孩却成为了杀手,女孩一直都明白男孩在做什么,但是无力干涉。女孩被冷酷的父亲迫害得失去了双脚和双眼。她以为自己恨透了父亲。但是当男孩杀死父亲之后,她还是会悲伤,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她想过复仇,却终于放弃,因为她很爱很爱那个男孩。爱到自己狼狈不堪忘乎所以。爱到愿意原谅男孩的一切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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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哑了口,思与想皆在此处定格,竟能无言。我沉默着,脑海中一片混乱。过了很久才说,你?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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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终于在电话那头开始哭泣,她说,回家吧,杭,我等你。今天,是我十九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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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着说,也许我不能实现我们的约定。长大之后我才发现,阿根廷是那么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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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女孩的梦想其实不是一起去那座灯塔。而是头两个字,一起,不管在哪里,只希望能在一起。杭,回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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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了,然后说,好的。等着我,明天一早我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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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飘着鹅毛大雪,整座雪都被白雪覆盖,在夜幕中变得沉默安详,像是一座失去了所有真相的城池。房间里没有暖气,我躲在黑暗中压抑着哭泣,眼泪流出来就冻成了冰,我不知道小寒如何才能成为一名电台主持人。也不知道这大半年的时间,每天没有我的晚上,她是如何艰难地回到家。她用她的声音,微弱的,笃定的,在黑夜中靠近我,对我说起那些陌生人的故事,告诉我有一片天蝎森林,我迷失了。但是她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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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手抓着冰凉的手枪,另一只手握着温热的电话,我觉得这样的绝望,又是这样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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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把电话丢到一旁的时候,小龙突然跳起来摇醒磊子,他说,快看,对面终于亮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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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顿时来了精神。目光穿过夜幕下纷飞的大雪,我看见对面的公寓里出现了晃动的人影。目标到了。我们兴奋不已,打算迅速出动,小龙留在这里蹲守,我和磊子潜入到目标所在的房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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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我们得手后已经离开了那座公寓楼刚刚走出没几步,呼啸而过的警车一瞬间包围了我们。磊子低声骂了一句,妈的,谁把警察招来的?看老子不扒了他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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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已经明白了,我和磊子背靠背,我低声说,就凭这么多年你对小龙的理解,你认为他对我们就没有仇恨吗?一笔钱三个人分怎么着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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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够狠的!磊子红了眼睛,开始疯狂地朝警车开枪。而我,在他被击毙之前,丢开了枪就一直抱着头趴在地上。直到警察冲过来,一脚踹在我的胸口上,疼痛让我瞬间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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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怕死,而是因为,小寒还在等我。我应该送给她一份生日礼物,在她十九岁终于能够独立地生活下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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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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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仄的房间里,四面灰暗的墙壁,面前坐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刑警,再对我进行突审。要求我彻底坦白,交代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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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脸痞气,似乎毫不害怕自己注定会被子弹击穿脑袋这个结局。我歪着头,看着对面的刑警笑。我说,要我交代罪行啊,可以,不过我有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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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刑警以为听错了,他们哈哈大笑起来。我一个死囚哪里有资格去和他们讨价还价,有一个刑警站起来,义正词严地警告我老实一点,他说他已经掌握了我所有的犯罪事实,就算我不说,单凭昨晚持枪杀人这一条,也一定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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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撇嘴,然后我的眼睛突然起了雾,声音也哽咽了。但是那些刑警不会知道,我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觉得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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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我的角膜捐献给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她是一名电台主持人,我没有见过她,但是我很喜欢听她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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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刑警面面相觑,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点头,这个要求我们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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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就笑了,特没出息的,一边哭着一边笑了起来。就像是很久以前在那座孤儿院里,我因为背上的伤痕疼得直哭,被小寒一抱就忍不住开始笑一样。我问他们,我就算被定为死刑,到执行枪决的时候你们也得关我一个月吧。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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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给我一个收音机。让我每天都能听到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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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尖叫的老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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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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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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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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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妖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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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他们还是孩子,可他们已经什么都懂了;你以为他们什么都懂了,可他们其实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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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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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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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里有一座美丽的森林,森林里没有七个小矮人,而是住着一个丑陋的、形迹可疑的老巫婆。那个老巫婆有一座甜美的房子,那座房子的墙壁、门窗全部是用巧克力、蛋糕还有各种各样美味的甜品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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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里迷路的孩子,时常会被这座小屋吸引,在醉人的甜蜜里钻入老巫婆的陷阱。后来,有一对贫穷的夫妻,养不起自己的两个孩子,就把他们遗弃在森林里。兄弟俩在迷路了几天几夜后,看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小屋。老巫婆热情地收养了他们,将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宠爱,并且养得白白胖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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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兄弟俩可不傻,他们知道老巫婆的险恶用心,知道老巫婆养胖他们就和养胖两只小猪没有什么区别,目的就是将他们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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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而勇敢的两兄弟,最终齐心合力,用计谋将老巫婆推进了火热的烤炉。并且拿走了巫婆所有的财宝,走出了森林,最后和父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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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听?谁在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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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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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边上有一个淡淡的、很不规则的圈圈,用白色的什么涂料画的,还带着一种脏兮兮的暗红。那个圈圈是七扭八歪凄婉回肠的人型,普通人很难用这种姿势躺在地上,练过瑜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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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晴每天放学后都坐在电视机前练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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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扯了扯路小晴的书包:“你能摆出这种姿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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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路小晴自信地鼓起小腮帮子吹了吹刘海,“赌一个星期的零用钱怎么样?你知道的,我最近想钱都想疯了。”说罢,也不管舒芙答不答应这个赌局,路小晴利索地从肩上卸下书包,深深吸了一口气,微微叉开腿,站在人型脚的位置,然后小心翼翼地躺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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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有人捂着嘴唏嘘,但路小晴不在乎。那个高难度的圈圈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裁剪合体,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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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人儿!怎么样?”路小晴躺在地上的样子有点含情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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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突然觉得很冷,一把拉起她:“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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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钱!”路小晴嬉皮笑脸地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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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叹口气,从钱包里扯出100块塞给她:“打劫的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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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晴满意地笑了笑:“明天见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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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哦”了一声,失神地望着地上,那个圈圈,是一个女生生命里最后的印记——前天,邻校的女生跳楼自杀了,她着陆的地方,正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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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情。据说她自杀是因为从小就长很漂亮,因为太漂亮,所以总是被别的女生嫉妒,因为总是被嫉妒,所以感觉很有压力。听路小晴说,她在遗书里写道,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越来越漂亮,嫉妒她的人越来越多,她的压力越来越大,感觉自己实在没有办法在这种压力下继续生活下去了,所以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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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长长地叹口气,向旁边的小超市走去,她庆幸自己没有漂亮到要自杀的那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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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用最后的零用钱买了三样东西,一本最新的《名侦探柯南》、一包趣多多还有一包卫生巾。《名侦探柯南》和卫生巾是要藏起来的,被同学知道她还在看柯南的话,会被笑话老土;被同学看到她已经轻车熟路地买卫生巾的话,会被叫做老女人。她只有13岁,还不想成为又老又土的女人——咳咳,倘若她可以被称作女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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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多多要一整块全部放进嘴里才好吃,虽然那些迷人的巧克力仁很可能会让她成为又老又土又胖的女人。她边享受着巧克力的甜美边皱起眉头,如果自己继续这么吃下去,是不是就真的该考虑要不要节约零用买减肥药了。同桌路小晴在吃减肥药,虽然她并不胖。舒芙曾很郑重地告诫她发育期吃减肥药以后会不能生小孩,但是现在她有点想知道她吃的减肥药是什么牌子的,毕竟生小孩那种事情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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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还不等初中毕业,世界末日就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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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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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来了——他最近一个礼拜经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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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调整了一下书包的肩带,望着站在校门口的那个干净的老男人,其实他也不是特别老,和她爸爸差不多的年纪,据说那种年纪正是男人们巅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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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往常一样拿着一盒诱人的糕点,温文尔雅地站在校门口,目光匆忙地从那些冒着青春痘的脸上扫过,偶尔会在某个漂亮可爱的女生脸上停留片刻。是来接孩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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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好几天没见到自己的爸爸了。舒芙叹口气,决定今天一定等待那个同学出现,看看是谁这么幸福。他等的人马上就出来了,是个皮肤白皙没有青春痘的女生,连脖子也是那种大蒜的颜色,嫩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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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看着那老男人低头哈腰地奉上手里的甜品,满脸恳求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说着什么,他一手做着邀请的姿势一手扶着女孩的后背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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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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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一个父亲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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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拉开车门的一瞬间,舒芙看到车后座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很瘦,头发很长,穿着一件浅色的连衣裙——不是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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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轿车离开的时候,后座上女孩突然抬起身子,露出略带苍白的脸。她伸出细细的手指,在半透明的后车窗比划了几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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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叼着饼干,快速从书包的侧兜里拿出圆珠笔,在手心上照猫画葫芦(是依瓢画葫芦、照猫画虎的结合体)地写下来,——那是四个很简洁的字母:“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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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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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心中一颤,又急忙将车牌号写进掌心,这是一个侦探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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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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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照旧自己吃,做主治医师的女儿就得忍受这种日子。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主治医师的女人,因为主治医师的女人可以离婚跑掉,主治医师的女儿却只能日复一日吃微波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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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碗筷甩进洗碗机,舒芙郑重地把《名侦探柯南》摆在书桌很显眼的位置,以此激励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写完作业。写到一半,她突然才想起掌心的车牌号,急忙将它抄了下来。一写完作业她就要对这个车牌号进行“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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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整整一天,舒芙过得很压抑,听说他们学校也有女生自杀了,是初二年级的一个学姐,皮肤很白,自杀的方式和地点,和邻校那个女生一样。舒芙特意跑到那里看了看,前两天路小晴躺过的位置,有了一个崭新的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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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并不认识那个女生,甚至她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直觉告诉她,那个女生很可能是她昨天见到的那个——她可能不是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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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凭无据总不能就这么报警吧?她决定要好好想想这件事,但路小晴总在她想到关键地方的时候举手说要去洗手间,看着隔壁桌兜里的那卷卫生纸变得越来越瘦,她决定一定要问问路小晴在吃哪种牌子的减肥药——以后她绝不买这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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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的时候,路小晴已经和她桌兜里的卫生纸一样奄奄一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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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舒肤佳,你家老爹晚上又在医院吧,要不到我家吃晚饭去?”路小晴扶着课桌泱泱地整理着书包。舒肤佳是舒芙的外号,这是她唯一感激她母亲的地方。舒芙这名字是母亲取的,倘若她当时头脑一热给她取名叫“舒尔”,那么她今天的外号就要叫做“舒尔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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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了。”舒芙把书本塞进包里,“这周我们组值日,还得要你等我什么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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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走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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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事吧?”舒芙担忧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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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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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家伙。舒芙边擦着窗台,边从窗口看着路小晴躬着腰捂着肚子出现在学校的前院,慢腾腾地向大门口走去。或许她邀请我去吃晚饭只是想请我送她回家,舒芙想到这里,用抹布敲敲脑门,觉得自己真是个迟钝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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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那个男人又出现了,舒芙不由崩起了神经。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她依旧能感觉到他那搜索引擎一般的目光最后落在了路小晴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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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路小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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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一种卑微的姿势微微探着身子,似乎是在和路小晴说着什么。路小晴捂着肚子直摇头,那个男人又说了几句什么,路小晴微微直起身子,犹豫了几秒,然后跟着他离开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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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紧紧皱起眉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干脆扔下抹布向校门口冲去。待她跑到门口,路小晴和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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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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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路小晴的眼睛减肥失败,本来就有些鼓鼓的眼睛胖成了真正的金鱼眼。课间休息的时候,舒芙低声问道:“昨天那个男人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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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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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接走你的那个?你的亲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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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呃……那个吗?”路小晴的有些慌乱地翻着书,“是一个朋友的爸爸。呃……其实,我那个朋友也是昨天刚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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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啊?”舒芙觉得这事儿太可疑了,路小晴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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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实也没什么了,他有事想请我帮忙。”路小晴抬起眼睛,“而且,还有酬劳哦。要不了多久,我就能攒够割双眼皮的钱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恨自己这金鱼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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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路小晴并算不上是金鱼眼,略略鼓着的单眼皮恰恰是她最可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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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捏捏她的脸蛋道:“拜托!现在都流行单眼皮女生,况且,就算你割了双眼皮,也不过是双眼皮金鱼罢了,改变不了什么的!”说到这里,她突然心里一沉:“不对,让你帮忙?你能帮他什么啊?还有酬劳?听起来酬劳还挺高……小晴,你该不会去做……那种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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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路小晴一脸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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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舒芙把嘴凑到她耳边,低低了说了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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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啐!舒肤佳!你这个脏人儿!”路小晴推开她的脑袋,“你漫画看多了吧!想象力真够九转十八弯的!我们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是他有个生病的女儿,很孤独,他想为她女儿找个朋友,免得被闷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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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舒芙想起了黑色轿车里的那个浅色连衣裙少女,“他女儿有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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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呢。昨天他只是接我去他家介绍了下他家的情况,他女儿昨天好像不舒服,一直窝在房间里没出来。哦,对了,这几天我都要晚点回家,我跟家里人说我是去你家写作业了,你可别给我穿帮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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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过你小心点啊。”舒芙一本正经地说,“现在变态的老男人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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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那几天,路小晴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上课的时候时常走神,忧郁像眼屎一样堆积在她的眼睛里。舒芙几次问她,她都闪烁其词,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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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还记得路小晴出事的前一天下午,她一直吞吞吐吐想对舒芙说点什么,可是“那点什么”似乎一直噎在她的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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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的时候,她郑重地拉住舒芙的手,说:“我觉得,叶叔叔……哦,就是你嘴里的那个老男人,他好像一直在虐待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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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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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没什么了,一两句也说不清,我今天再去一次就能查个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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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路小晴此去非但没有“水落石出”,就连她自己也“石沉大海”了——她就像和舒芙打赌的时候一样,以那种高难度的姿势恰到好处地躺在那个不规则的圈圈里,一丝不苟,血流成河,要是她画几何图形也这么规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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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有人唏嘘:“又是这里,第三个了,警察都省得画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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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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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很想让爸爸陪陪她,她最近总是奇怪的梦,梦中是暗淡的彩色,杂乱无章,像一部被剪辑的乱七八糟的文艺电影,哀伤而焦虑。每当她从梦中醒来,都会发现自己以一种别扭的姿势躺在床上,身体的每个部位都皱巴巴地拧着,就像马路边上的那个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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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没有练过瑜伽。”想到这里,舒芙的心里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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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很快就要升职为副院长了,做大人很辛苦吧?要是能一直不长大就好了,“时间停止”的咒语是没有的,那么,就在成为大人之前就死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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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肤佳!你这个脏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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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舒芙满头大汗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她习惯性地要掐掐旁边座位上的人,刚要低声责怪她为什么不叫醒她,可是手伸到一半,又僵在半空——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她眼睛湿湿地望着讲台上那个时尚的数学老师以及老师身后黑板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图形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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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在走神儿吧,来,到黑板上来证明下这道几何题。”数学老师那微笑里的阳光恶狠狠地刺进了舒芙阴郁哀愁的心里。她慢腾腾地走向讲台,走到一半,突然蹲在地上大哭起来:“老师你知不知道你学我们说话很恶心啊……想和学生打成一片也不能这么恶心人啊……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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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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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望着身旁空荡荡的课桌:“以后不要叫我舒肤佳……不要叫我脏人儿……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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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比路小晴叫得好听,没有人,可是那个叫得最好听的人永远地离开了,被一辆黑色汽车带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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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都喜欢姓叶,那个变态的老男人真的糟蹋了这么美好的一个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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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望着他打开车门,拎着一个超市的购物袋走进郊外的别墅,那是叶变态的工作室。舒芙咬了咬笔头,又在小本本上记录下了什么。过了一会,叶变态又出来了,拉着一个穿着连衣裙的瘦弱女孩。那个女孩大抵很久没有晒过太阳了,脸上带着阴郁冰冷的苍白。她默默地钻进车的后座,像一只凭人摆布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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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优雅地调了个头,慢慢向市区驰去,舒芙知道,他是送那个女孩回他在市区的家,他家就在路小晴自杀的那栋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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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跟着吗?小妹妹?”出租车司机扭头问问舒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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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舒芙简洁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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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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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瞥了一眼司机,说道:“我爸,我妈让我跟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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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摇摇头:“现在的小孩,个个都精得跟妖精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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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变态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舒芙曾特意去看过他的画展,残酷而阴郁。那个画展叫《土马路》,画展里的每一幅画名字的开头都是“土马路”。每一幅“土马路”里都有一个高难度的不规则人型圈圈,但圈圈里并没有人,只有一滩融化了的液体。《土马路·冰激凌》的圈圈里是融化了的冰激凌,《土马路·大白兔》的圈圈里是融化了的奶糖,《土马路·巧克力》的圈圈里是融化了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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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幅新摆进去的画叫《土马路·花生酱》,画里的圈圈和路小晴死亡的姿势一模一样。舒芙无数次站在那幅画前泪流满面,因为路小晴从来不吃花生酱,她在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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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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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的世界那么复杂,有很多条条框框,但是那些条条框框多数时候用来约束好人惩治愚蠢的坏人的。精明的坏人会用那些条条框框来逃脱法律的制裁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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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不能让叶变态逍遥法外,因为他夺走了叫“脏人儿”叫得最好听的路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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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变态回到市区的公寓后,拉着女儿上了楼,这一次,舒芙看到了女孩脖颈上深紫色的淤痕,于是心情变得愈加阴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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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经是晚上了,按照她这几天蹲点获得的信息来看,他应该不会再出来了。但是很意外,就在舒芙准备离开的时候,叶变态又衣帽整齐地出来了。这次他没有开车,而是径直走进了门口的一家网吧。据说到网吧上网这是一种境界,谢天谢地,叶变态有这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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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是以上厕所的借口进去的,因为没有身份证不能进网吧。她看到他坐在贵宾区,手里的雪茄悠闲地冒着灰蓝色的烟。她假装不经意的,慢慢从他身后走过,并快速记下了他所登录的聊天室的名字和他的昵称。他的昵称很好记,和他的真名一样,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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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仅糟蹋了一个好姓氏,还糟蹋了一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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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甩掉书包作业也顾不上写就打开电脑,搜到那个聊天室的地址,然后随便注册了个账号便钻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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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的昵称叫舒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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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这个名字真好,干净、质朴,带着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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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我也喜欢这个名字,喜欢家的味道。你有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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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怎么说呢,说有吧,也有,说没有吧,也没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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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这么说吧,关于家,我呢,说没有也有,说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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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看来我们是同命相怜了,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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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一般男人都是用这种话来和女人靠近距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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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看来你很老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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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我不是老道,是老道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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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哈哈,你真有趣,你多大?看说话的语气很成熟的样子,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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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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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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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我的年龄是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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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13?你开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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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真的,骗你干嘛?知道我年龄这么小你该不理我了吧,听说你们男人来这种聊天室是来找女人的,而不是找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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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你真的13啊?你要真的13那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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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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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相对于女人而言,我更喜欢女儿。我喜欢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能给我很多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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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灵感?你是作家?作曲家?还是“作”什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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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我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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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哇!崇拜!你画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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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最近画廊在展出我的《土马路》系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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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土马路?好土的名字?画的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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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在路边留下的痕迹,人生里最后的、绝望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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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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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就是女孩子跳楼自杀后,警察勘察现场的时候根据她们尸体的姿势画出的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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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所以这系列作品才叫土马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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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有这个原因,但土马路有更深的含义,如果你有机会去看我的画展的话,画展的前言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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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听起来很深奥的样子,真想亲自听你说,我一直很崇拜画家的,你会和我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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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为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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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可我只有13岁,可能和你的期待很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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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你觉得我的期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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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你的期待?不是one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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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小孩子别跟陌生人这么说话,现在坏人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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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你是坏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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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有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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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那你还会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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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说:必须要见一见了,要好好教育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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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说:好啊,很久没有人“教育”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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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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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的时间约在了周末,地点是叶轩的画廊。舒芙本来想了一个很赞的接头的暗号,可是叶轩说不用,他说他有自信一眼就认出她,他说她的身上一定有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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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叶轩果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那天画馆修理空调系统,停展一天,整个画廊只有叶轩和舒芙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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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摸了摸舒芙的头顶,舒芙的发根竖了起来;叶轩又拍拍舒芙的肩膀,舒芙的肩膀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但是她强忍着这一切,做出天真可爱的样子,并且坚持叫他“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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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这些画都是写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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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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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这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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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是想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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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要是没有我们这样的少女跳楼自杀你的灵感是不是就会枯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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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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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这里没有空调,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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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换个地方好了。”叶轩咽了口吐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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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有画室吧?不如带我去画室看看啊!”舒芙扬起脸,嘟起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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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么?太远了,而且很偏僻。”叶轩犹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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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舒芙嗲声嗲气地扯着他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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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微笑道:“为什么叫我偶爸?是不是我很亲切很像你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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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翻了翻白眼,做出很夸张的表情:“哇,浪费我半天感情,原来你根本不知道偶爸是什么意思啊?你不看韩剧的吗?偶爸是韩语啊……意思呢……就是哥哥的意思,而且是那种哥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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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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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亲密的那种。”舒芙冲他挤挤眼晴,“偶爸~~~~我要去看看你的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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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好吧!看在你是小孩子的份儿上,要知道我的画室还从来没有外人进去过。”叶轩做出举手投降的姿势,随即,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暗淡,“要是她也像你这么健康活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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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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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下次一定要介绍你们认识,她很需要你这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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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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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觉得画室都应该是凌乱的、杂七杂八的、颓废而充满诗意的,但叶轩的画室和她想象中不一样。整个画室就如他的人一般,透着一种温吞吞的、变态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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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是一个大厅,摆着沙发电脑,墙壁上是一些画,画里都是同一个少女,正是那个在后车窗写下“help”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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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舔着嘴唇,看着那些画,大口大口的吸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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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到了吧。”叶轩从里间端出一杯水,“她是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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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只觉得心中涌起一股无名的怒火,想不到叶轩为了作画,竟然让自己的女儿摆出这么多可怕的姿势。画里的少女,有的泡在浴室里正在割腕、有的站在楼顶或者河边,有的正举着一个塑料袋准备套在头上,全部都是自杀的姿势。她想起女孩脖子上的淤痕,又想起路小晴生前说过的话,更加坚定了除掉叶变态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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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啊!”舒芙言不由衷地赞叹道,“这些画都是写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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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叶轩自以为很幽默的笑了一下,“不好意思,画室这里只有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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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喝白开水了。”舒芙边说边从包里掏出一瓶可乐,“这么热的天气喝可乐才对得起自己,你要不要来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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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叶轩觉得自己和她在一起似乎也变成了大孩子,他接过了瓶子,“咕咚咕咚”猛喝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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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满意地笑着,惬意地把自己半个身体都埋进大沙发,说道:“偶爸,你小时候,你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你,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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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叶轩一愣,还傻乎乎打了个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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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大变态!”舒芙恶狠狠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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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叶轩只觉得脑袋一蒙,一头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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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偶爸!”舒芙扑过去,摇晃着他的肩膀,“偶爸~~~偶爸!你怎么了?”舒芙叫着叫着,就扒在叶轩胸前哈哈大笑起来——她对自己前面的演技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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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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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醒来时,发现画室里已经乱七八糟,而他自己,则以一种很别扭的姿势被五花大绑地固定在客厅中央一根装饰用的柱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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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从楼上的工作间搬来画架,正坐在他对面,眯着眼睛用铅笔测量他的尺寸。她看到他醒来,很严肃地将食指放在双唇中间:“嘘……我才画了一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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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玩什么?快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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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你还怎么玩啊?”舒芙扔下铅笔,慢条斯理地从墙壁上把那些画摘下来,在他面前一字排开,“这么多死法,亏你想得出来啊?你觉得画里这些死法,那个比较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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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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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把嘴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鬼~~死在你手里的那些女孩的冤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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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挣扎道:“别闹了!”他看了看那些画,又说道:“你以为是我让画里的女孩自杀的吗?她是我的女儿!她还活着并没有死,不信你可以打我家里电话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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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她没有死,毕竟是你亲生女儿,你虐待她逼她当你的自杀模特就好了,当然没有杀死她。”叶轩张了张嘴,但舒芙马上打断了他:“别狡辩!我见过她身上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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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紧紧皱起眉头:“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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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不是。”舒芙得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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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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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肤佳,促进健康为全家!”舒芙学着广告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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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耐住性子,一字一句地说:“听着,你!你一定是对我有所误会,我并没有虐待自己的女儿,她身上的伤都是她自己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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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知道了!”舒芙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你的女儿有忧郁症,并且有自杀倾向,还自虐是吧?或许还有妄想症……总之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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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知道?”叶轩愕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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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知道。你的女儿可能会向别人求救,说你虐待她,但事实上那只是她的妄想,她神志不清的时候会自虐,待她清醒后就幻想那些伤你是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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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样!”叶轩大声叫道,“我以女儿为模特画的那些画,都是因为伤心,因为自责,因为画里的每一种自杀方式,她都用过……我把那些画下来,是时时刻刻告诫自己不要再让那些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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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伟大的父亲啊!”舒芙走到他身前,叹道。随即,她恨恨地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可惜,你这些话鬼话我都不信!我随口编了个理由你就顺着说下去,你真当我是傻瓜啊!你这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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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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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舒芙露出可爱的笑容,“不如每一种自杀方式你都试下喽?”说完,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的塑料袋,“据说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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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乱来!”叶轩尖叫道,“要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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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就是要出人命啊!”舒芙说完,将塑料袋套到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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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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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微微睁开眼睛,只觉得头蒙蒙的,仿若刚刚经历了一场噩梦,太阳穴突突地跳着,头疼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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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正盘着腿坐在地上看漫画,她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眼,又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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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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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舒芙打断他,“别说话,我正看到关键的地方呢!”她慢悠悠地翻过一页,认真的了看完了,才继续说道:“偶爸,下面一种自杀方式是什么?割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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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是去看心理医生。”叶轩虚弱地说,“真的。放开我,你之前做过的一切我都不会计较,我会放你离开这里,从此两不相见。你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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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爸,你也知道我是孩子啊,不简单呢!有进步。”舒芙拿出小刀,在衣角上蹭了蹭,“那些被你害死的少女,不也是孩子吗?你伤害她们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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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杀人!”叶轩争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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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舒芙咬牙切齿,“别在我面前演戏!没用的,我亲眼看到你从我们学校带走了两个女生,那两个女生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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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叶轩重新审视着眼前的少女,做出百口莫辩的样子,“你!我……是,没错。但是我……那只是我想给自己的女儿找几个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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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什么她们都死了?”舒芙想起了路小晴,眼睛顿然变得湿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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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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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屁!”舒芙怒道,“路小晴呢!我亲眼看到……路小晴的尸体,还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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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晴……”叶轩痛苦地闭上眼睛,“路小晴她……好吧,你报警吧!就算我杀了人,法律也会制裁我的!你报警吧!我就被绑在这里,你现在报警,让警察来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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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我是那些无知的少女吗?警察很麻烦的。”舒芙有些不耐烦,她从浴室拿来一个脸盆,放在叶轩的脚下,然后握着小刀,咬着牙,冲着叶轩的手腕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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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滴滴答答地落在脸盆里,叶轩的脸因了恐惧而扭曲:“你!你不知道么,杀人是要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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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啊!就是因为知道,我才这么做的!我现在就正在让你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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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你!一定有人看到你今天和我在一起,你会被抓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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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舒芙自信地笑道,“你以为我那几百集的名侦探柯南都是白看的啊?!况且,就算被抓到又能怎样?大不了去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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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叶轩虚弱道,“求求你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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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孩是不是也求过你?就像你现在求我一样?可是你放过她们了吗?”舒芙恨恨道,“你放过她们了吗?你为什么没有放过路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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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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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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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活着——这是叶轩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他只觉得全身都轻飘飘的,似乎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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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杀了路小晴,还能令她伪装成自杀的样子的?”舒芙打了个哈欠,似乎刚刚睡了一个惬意的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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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有杀她。真的。”叶轩气若游丝,“是的,没错,在出事前我们确实有一些不愉快,因为她和我女儿成为朋友后,我女儿的妄想症又发作,对她说我虐待她。她去质问我,我解释了半天她也不肯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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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在争执中把她推了下去?我知道你家住在顶楼!推她下去很容易被人误解成她是从楼顶跳下来自杀的!你干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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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叶轩痛苦的摇摇头,“大侦探……求求你,把我交给警察好不好?你现在就打电话,我……好吧,我承认我杀了路小晴,你现在就打110,我亲自向警方自首。我自首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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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舒芙拿出一个录音笔,又从口袋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纸,摆在他眼前,“照着纸上念,念完了我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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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叶轩眯着眼睛,念道,“我叫叶轩,是个狂热的艺术家,是的,我很狂热。为了寻求艺术的灵感,我不但虐待自己的女儿,还以女儿为借口诱骗未成年少女,并残忍地杀害了她们,制造出她们自杀的假象。我知道我罪孽慎重,我的良心日日经受着煎熬,每天晚上都会梦到那些少女来找我索命……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日子了,所以决定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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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舒芙关闭了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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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要自杀!”叶轩颤抖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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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不过,我可不会真的报警,”舒芙斩钉截铁地说,“等警察来了,你一定是反咬一口,说是我逼着你,你才那么说的!我可不是白痴!不要小看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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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你这个恶魔!”叶轩怒道,“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就算你逃过法律的制裁,也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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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好不安,好害怕!”舒芙全身打着哆嗦,随即,她又莞尔一笑,“你以为你这样就可以吓到我吗?变态!偶爸,你是大变态!你还敢明目张胆地展出你那些残酷的画!你那每一副画上都沾满了女孩子们的鲜血吧!还土马路呢!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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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好好看看画展的前言,你知道土马路的意思吗?”叶轩无奈道,“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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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住口!你现在说这么也没用了!”舒芙边说边又拿起小刀,再次向他的手腕割去,这次可不是吓唬他,而是真正地割向大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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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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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很久没有见到爸爸了,成为副院长的爸爸真是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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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举行的庆功宴会上,舒芙像个乖乖女一样认真请教着爸爸同事们那些医学上问题,大人们都夸舒芙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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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话题不知怎么就落到了心理学领域上。其中一个阿姨说,现在的未成年的心理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了,她说到了那个因为太漂亮而自杀的女生,还说到了和舒芙同校的女生,据说,舒芙的那个学姐是因为怀孕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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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又有人说,前些日子有个画家自杀了,还有录音遗言,说是靠杀害未成年少女来获取灵感的,现在变态的人怎么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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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另一个说道,那个画家的女儿也自杀了呢,据说本来就有忧郁症和妄想症。那女孩还留了遗书,说自己在病发的时候无意中把另一个女孩推下楼,良心不安,干脆自己也跳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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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大家都唏嘘不已,有人建议舒芙的爸爸正式上任后,要重视下医院的心理疾病科,虽然不是专业的心理医院,但是这个科室必须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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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了这里,舒芙暗暗吸了一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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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前两个女生都是真的自杀喽……那路小晴到底是叶轩害死的,还是叶轩的女儿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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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叶轩吧,舒芙很阿Q地想,叶轩的女儿有妄想症,她害死了路小晴只是她的妄想而已,叶轩才是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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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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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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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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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怎么也没想到,叶轩到死还能火一把,他那本来不冷不热的画展在他死后恶狠狠地红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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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更没想到她会再次去看那个“土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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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她很认真地看了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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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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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自己中学的时候,在乡下读书。那时的英文老师都很差劲儿,多数时候他们自己都搞不懂那些单词的发音。我记得有一节英文课,学的是“今天”、“昨天”和“明天”三个单词。英文老师说,如果实在记不住发音,他有一个很好的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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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发音是“土堆”,“昨天”的发音“也是土堆”,后天的发音是“土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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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土堆,昨天也是土堆,后天就变成土马路——还好,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今天和昨天都是土堆,但起码明天会变成土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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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马路”系列作品,是献给我那唯一的女儿的,希望她能够明白,熬过了昨天、今天,明天一定有希望,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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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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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舒芙只觉得天一下子阴了下来,她莫名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童话,童话里的小孩杀死收养他们的老巫婆,仅仅是因为他们以为她要吃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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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舒芙的心骤然疼了一下,仅仅是以为而已……我们,年轻的、张扬的、自信的,我们,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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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芙疲惫地闭上眼睛,似乎听到凄厉而悲怆的尖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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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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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那个充满甜蜜的童话小屋里,善良的老巫婆在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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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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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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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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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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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妖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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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里,我最常出没的地点是海棠街。<!--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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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C城理工大学一侧的一条步道,并不长,路的两旁种植着上了年岁的法桐。很多学生都会趁着大学里功课不紧时间充裕,日落后拿一张单子铺在路边,摆一些日常的小物件来出售。从洗漱用品到手机屏保再到玩具挂件,一应俱全。买的卖的好不热闹,宛如跳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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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时常会在这里摆摊,卖一种很有趣的小挂件。叫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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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用线绳缠绕制成的小娃娃,大大的脑袋有点呆,玻璃珠子镶成的眼睛,身体却显得羸弱,细细的胳膊腿,一根绳子自头顶连着娃娃。脑袋小的如一枚弹球,最大也不过网球大小。你可以买回去挂在手机上,或者背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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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吸引买家的噱头是,这些娃娃有着不同的功用。有的能增强抵抗力,有的可以带来桃花运,也有的会让自己讨厌的人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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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意还算过得去。大的十五小的五块,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这么来的。只是我需要不厌其烦地向那些饶有兴趣的同学介绍这些娃娃的特点。我说这些都是南美印第安神秘文化的产物,是下过咒语的,因此真的会有相应的效果。我专业新闻,口才自然不差,经常能把对方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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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买家掏了钱拿着娃娃离开之后。我通常会摸着自己的腰包低笑,哪会有这么神?不过是用线绕成的物件,标准中国制造,还南美印第安呢!要真有效果我还用在这摆摊挣零钱?早就整一个能让我捡到钱的娃娃一天到晚街上溜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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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东西我自己都觉得没激情。只有遇到真正的大客户,肯往外出百元大钞的主儿,我才会把真正的宝贝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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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屁股底下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黑色小皮箱此时才会被打开。昏暗的路灯光线下,箱子里排列了四个小小的巫偶。乒乓球大小,只有一个脑袋,没有身体。暗黑色或者褐色的皮肤,却有着长长的头发。虽然只是一个娃娃,做工却很精细。眼睛、嘴巴都用银针或者丝线封死。有点狰狞恐怖,一看就会觉得比那些线绳缠绕的娃娃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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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好不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到南美的时候带回来的,数量有限。只有在当地很偏僻的村庄才会有的一种特殊工艺品,那里几乎就是原始部落,制度习俗还很愚昧,是萨满巫术或者猎头文化盛行的地方。自己费了不少心思才偷偷带回来这些。我说这些的时候有一种对遥远神秘文明的敬畏。对方看着这些只有三四厘米大小的娃娃头大多是满意于他们的奇特和那份不可掩盖的异域之感。只是我的要价可不低,一个三百,毕竟不是mad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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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哪能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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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至今我也就卖出去两个,一个是学生会主席竞选失败的男生,还有一个是个女孩,据说他男朋友被第三者抢了。这些人心里是有难以平息的怨恨,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个买卖人的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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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会在十点之后收摊。盘点一下今天的收入,然后低声很温柔地说,晓涵,我们回去吧,天气凉了,你要是感冒了又要麻烦我照顾你。然后晓涵说,那行吧,你早点休息,我先睡了。于是我抱着剩下的商品回寝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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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也都是很正常的大学生活。除了一点,那就是我从来都独来独往,刚才的那段简短的对话,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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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话的晓涵,是我的女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还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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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们父母都是医院里的大夫,父辈的交情很深。大家一起玩乐,一起上学,一起打闹,和别的故事中那些老套情节也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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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有点特色的,也就是我们那时候经历的一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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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家属院是在医院后面。虽然各有各的门,但两个区域是联通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会穿过医院到家属院。因为它们之间的那条小路,是太平间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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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医多年,看待这些事情都有些麻木了。连带的,我和晓涵从小怕黑,怕老猫,怕大灰狼,但唯独不怕的就是死人。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路上逗留嬉闹,回到家为了节省时间不去绕远,一准就是从医院穿到家属院。路过森冷阴暗的停尸房,也会因为好奇而溜进去看。捉迷藏的时候,也会经常躲在停尸房里,甚至钻到平躺着尸体的木板下面。毕竟还只是小孩子,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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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还认识到一件事情。尸体其实也是很值钱的。那时候的人对待自己的身体还是有很重的传统观念,一般都不会答应捐助器官或者捐助遗体。因而市里面的几个医学院、卫校时常都弄不来尸源。解剖课就经常无限期地推迟。一些医院和学校就开始在尸体上打主意,一旦遇到无人认领的无名死尸,马上就会上演几辆救护车呼啸着疾驶而至抢夺尸体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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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那时候,我和晓涵就明白,原来死人也是很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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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这样慢慢长大。看够了生离死别,也觉得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在初中就早恋了,我记得是初三那年,稀里糊涂地恋爱了。后来到了高中,高一那年我爸参与了国际援助活动,随医院的医务团一起远赴巴西农村,刚巧我妈妈忙着考医疗职称,没工夫照顾我,加上我那时正逢暑假,于是我爸爸就带着我一起去,我见识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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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之后我却得知,晓涵的爸妈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们偷看了晓涵和我之间的信件,听说了其他的多事之人的小报告。寒爸寒妈怒不可遏,不顾两家的交情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流氓。我们挨了骂之后依然故我,爱情的小火苗在父母的极力阻挠下越烧越旺。一发不可收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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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晓涵的父母就发现了女儿和自己不是一条心。他们管不住我,于是就只好管住女儿。他们联系了国外的学校,竟然要把晓涵送到加拿大读书。那几天晓涵一见我就哭,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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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晓涵没去加拿大。我想她一定想不到,自己小时候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太平间,将会是自己最后停留的地方。她父母不想让她见我,于是将她关到了书房里。她不停地闹,先是哭求,然后怒骂,最后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了,出国是板上钉钉了,她于是就吞下了写字台抽屉里的一整瓶安眠药。以前她躲在灵床的木板下面,最后她躺在上面。安安静静的,不哭也不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爸掂着棍子追着我打,我背上挨了好几下,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淤青的伤口一阵阵疼痛,我蹲下来点了一根烟,咬住自己的胳膊,像是一头小兽一样压抑着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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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就不是个好孩子。但是晓涵依旧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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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上了大学,自那件事情之后就变得冷淡安静了。很少说话,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心里面盘算。从一个不学无术难以管教的刺头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没变的,比如说,这么些年了,晓涵像是我心头的一根刺,一想起来就会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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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还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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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寝室以后,我刚把卖剩下的货物放进自己的柜子里。杨丰就从闪烁着CS激烈枪战的笔记本前抬起头,安子回来了啊。刚才学生会的那群人来过了,要咱们搞寝室文化,你有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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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的话语里透着客气,我就知道他有活思想了。毕竟我虽然是土木工程系大二607寝室的一份子,但是寝室里除我以外的五个人并不会把我当朋友看。因为我一天到晚也不怎么说话。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家里跟他们比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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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提到我跟随父亲去巴西的事情里漏掉了一个重要事件,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能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的原因。我爸爸最后是因公死在巴西了,我妈妈受了很大的打击,早早退休静养。我在晓涵和爸爸这两个对我来说无比重要的人离开我之后才痛改前非,但是家境却一落千丈,这也是我摆摊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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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五个家伙都是家境殷实目中无人的主儿。一开始学校恐怕他们惹事,干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系里最富裕的六个学生安排在一间寝室。反正他们都半斤八两,要斗富也随他们斗去,只是其中一个大一就被劝退了,学校调整了一下,竟然稀里糊涂地就让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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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误入凤凰窝,这滋味不好受。我知道自己是被彻底孤立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平日里也不和他们来往,他们似乎也认定了我是一闷葫芦窝囊蛋,时常拿我开心。每每叫必胜客的外卖一路送到寝室门口,五个人齐聚一堂把酒言欢,只当我不存在。CK香水一人一瓶,摆在写字台上耀武扬威,他们用这种奢侈品驱赶蚊虫,而我的一瓶六神畏头畏尾地缩在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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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新鲜,叼了一根白沙,脱鞋爬上自己的床。什么寝室文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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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布置一下咱们寝室呗。对面床上看小说的林莫奇放下书说,其实就是做给上面人看的,对面寝室不知道怎么想的,搞来了一堆气球,把寝室都给挂满了。你有兴趣就去看看,搞得跟幼儿园大班一样。还有隔壁,弄了一个温馨之家,六个大男人还温馨之家,想想就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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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啊。我深吸一口烟说,我没想法,你们打算怎么做?累了一天,昏昏沉沉,我只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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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这时候露出本来面目了。哥几个听着啊,上次学生会来找咱们的茬儿,这事都还记得吧,此仇不报非君子,刚好趁这个机会好好刺激他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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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四个人一听就来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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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想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上次只是因为寝室里面卫生没打扫好被人家说了两句,就结了梁子。杨丰一天到晚叫嚣着要放学生会的血,如今也不知道要搞出什么名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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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站起来走到窗前,指着对面的一家医院说,咱们布置的寝室,一定要有震撼力。这次不玩死他们我就不姓杨。看见没?对面医院的太平间就是咱们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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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倒在床上哭笑不得。宿舍楼对面是一家医院,我们寝室刚好就对着太平间。隔了一条马路,对面房间里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偶尔停放的尸体,家属堆放的花圈。在风中翻动的白布。心理素质差的您还真就适应不了。不过我是练的童子功,打小就不害怕。这五位没心没肺的,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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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杨丰他们似乎还在商量着计划,不时地迸发出一阵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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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呓一般地轻声说,晓涵,我现在过的不快乐。我好想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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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是对我说,没关系,有些事情不在意就没事了。别忘了我会一直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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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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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饭回到寝室,一进门愣是被活活地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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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他们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花圈挽联还有招魂幡和白蜡,把整个寝室布置成了一间灵堂。白色的幔子覆盖住每个人的写字台,就连床单也换成了白布,寝室四角天花板上装点着白色的纸花,桌子上安静地燃烧着白蜡,总之双目所见的,都是白色,除了墙角立着的一个大大的黑色“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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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李优从我们后拍了我一下。怎么样,够绝吧。这可是我们五个人辛苦了一上午布置出来的,连你的床铺也搞定了,你只要配合我们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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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讪讪地笑了笑。我的床上,白色床单上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来苏水味道。擦过身旁堆放着的白花发出簌簌的声音。李优依然一脸兴奋地向我介绍他们的成果,哥几个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些东西从寿衣店运回来的,你瞧,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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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着李优的方向看过去,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好几套薄而光滑的寿衣。还是老大想得周到,下午检查,咱们就穿着这些衣服见人。我敢保证,这可是理工大有史以来最疯狂最恐怖的一间寝室了。我们的寝室文化就是中国丧葬文化,哈哈。他肆无忌惮地笑着,让我着实觉得这群人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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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当黄昏来检查的人走进我们寝室里的时候,我和其余的五个人一样,穿着寿衣冷笑着从床上坐起来朝人家打招呼,瞬间把来检查的两个学生会干事吓得魂不附体,以为误入太平间。他们夺路而逃,留下杨丰他们阴谋得逞后的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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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兴高采烈地为了自己的创意而兴奋不已。寝室里像是诈尸,几个人穿着寿衣手舞足蹈,然后拉开桌子找出扑克开始玩斗地主。窗户被幔子封得死死的,房间里很暗,恍然间我觉得这就应该是地狱,我们每一个人,不过是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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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疯狂的举动马上引起了校方的强烈干预。我们的辅导员一进屋就脸色煞白。他强压着怒火和惊恐训斥我们这般胡闹,最后勒令我们在天亮之前必须恢复原状,并且做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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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离开之后,老大杨丰满不在乎地切了一声,继续打牌,并且嘱咐大家说,好不容易搞点名堂,效果还这么的好,我倒是要看看他们学生会真能把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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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笑着摇了摇头,不打算和这群疯子同流合污。他们不怕处分我却是害怕的,我换了衣服,带上自己的包裹继续到海棠街卖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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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的天气不好,我的娃娃没有卖出去。一直守到十点钟,我把东西收拾起来打算回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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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打算住在寝室,杨丰他们那趟浑水,沾上我就甩不掉了。所以我只是把东西放回寝室,林莫奇正捂着鼻子责令他们少抽点烟。他一直犯着鼻炎,他床头有一瓶药,褐黄色大玻璃瓶,黑色瓶盖,里面足有二百片。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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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过夜,和另外两个闲着无事的同学玩了一夜的魔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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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网吧里睡到十点多,起身打算回去洗把脸。走到我们寝室楼门口,围了很多人,警察已经将现场封锁。明黄色隔离带拒绝了所有人好奇的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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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就知道,607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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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早上八点多的时候,昨天被杨丰气走的辅导员一早就来寝室,可是在他敲门之后,回应他的只是走廊里寂静的风声。他去询问了宿管,没见607一早有人离开,就用备用钥匙打开了607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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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里依旧是昨天的老样子。除了地上散落的瓜子啤酒瓶子和凌乱的桌子,那五人也都在,穿了寿衣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床上,用白布蒙着脸,似乎还在睡觉。他的火气腾地一下就上来了,他上前挨个要把他们叫醒,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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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这五个学生不过是做戏胡闹,可一夜之后,他们假戏真做,竟然真的全体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身上的寿衣,甚至不用再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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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是平地惊雷,这件事情一时间在我们学校里被传得沸沸扬扬。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死于服用了大剂量的安定成分。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一点钟到三点钟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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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是集体自杀,那总也要有个原因的吧。这五个人都是纨绔子弟脸皮厚得像是城墙,怎么会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非要一起上路呢?当天下午五辆私家车前后驶入学校,五位有钱有势的成功人士对学校施加了莫大的压力。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是如此诡异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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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我。我被隔离起来,接受询问。警察们轮番上阵,似乎已经认定了我就是杀人元凶,只等着我低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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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那天和我通宵的两个同学也为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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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一周之后,案情迟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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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寝室空了,没有人敢住进来。寝室对面的医院停尸间里依然很冷清。我想杨丰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去那里,躺在寒冷的冰柜里。一场闹剧突然结束,瞬间竟成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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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晓涵说起这些,她沉默着面对我。然后对我说,你恨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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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说,我看不惯他们目中无人,看不惯他们仗势欺人,不过是家里有点臭钱,又不是自己的,有什么好显摆的。有些东西,是拿钱买不来的,也有些东西,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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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如今她已经是一位苍老的、絮絮叨叨的妇人了。她在电话里问我这些日子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别人欺负我,钱够不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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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温暖着,这是我至今仍然健在的最后一个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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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不知道说起了什么,我妈又问我,你谈朋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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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实回答,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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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沉默了一会说,你老是一声不吭的,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面,也不和别人打交道,我真是担心你会吃亏。就算有女孩子喜欢你,你能把过去那些事情放下吗?恩?安子,你能忘了晓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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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突然提到晓涵让我措手不及。我沉默良久才开口说,妈,你别说了,这不都是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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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执拗地偏偏要提。多好的孩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连个全尸也没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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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妈妈自言自语地陷入到回忆的漩涡里,我感到心里面有一根神经被铮铮然拨动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让我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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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我始终避而不谈的事情,是和晓涵有关的。那是六年前发生我们那座小城市还引起轩然大波的一件离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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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自杀之后,尸体停放在父母工作的那家医院里,第三天的时候,有人就发现她的头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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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晓涵的父母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一早就明白医院里一些人买卖尸体的那些勾当,此时这就发生在自己的女儿头上,也不知道她的头颅是会被人取走了眼角膜然后销毁还是被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做成了标本,但是这是对死者极大的不敬,那些日子里,我经常能听到从晓涵家里传出来的悲恸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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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也是我的禁忌,我永远都不愿意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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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话让我陷入到痛苦的回忆中,整个下午,我都浑浑噩噩地走在校园里。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我忍不住把这些对晓涵说了。然后我听到晓涵轻轻笑了,她说,我都快要忘了,现在我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些陈年旧事,不要再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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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都是明白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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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巫毒娃娃在这个季节卖得很火。仿佛大家都打算在秋天把积攒的仇恨统统发泄出来,黑色的咒诅娃娃我已经去厂家重新进了好几次货。只是那些真正的来自巴西的巫偶一直无人问津,他们沉默着安睡在我的黑色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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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床头挂着一个白色的祈祷娃娃。我不求那些亡灵能够安息,只希望自己不为其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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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一次离奇死亡的事件尚未平息,停放尸体的医院里就传来了更惊人的消息,杨丰李优他们一共五个人的头颅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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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人砍下的,利器自脖子处齐齐断下骨骼与血管肌肉。死者家属来领走尸体送往殡仪馆的时候,掀开覆盖着的沾染了血迹的单子,就看到了那惊悚的一幕,缺损了头颅的尸体安静地躺在铁抽屉里,头部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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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直疏于防备,所有的病房里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唯独停尸间,毕竟谁能想到有人竟然会去打尸体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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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出了这么重大的事故,医院难辞其咎。我从窗口看到警察进进出出,拍照,侦查。究竟是什么人偷走了头颅还真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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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考虑这些事情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唯一让我高兴的是,我皮箱里的珍贵娃娃又卖出去了一个。一开始有五个,前后卖出三个,现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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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学校里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那个学生一听说我的娃娃可以避邪压惊,想也没想就直接掏钱了。后来他还带着自己的朋友在天黑后的海棠街找到我,点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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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阴天,云厚的像是没有云。我蹲坐在马路边像是一截木桩,连日来的变故让我对人更加冷漠了。我眯着眼睛看着从树叶枝桠间漏下的灯光,慢慢地把自己记忆中的旧事拿出来晾一晾。那个男生就是这时挡在我的眼前,他说,兄弟,你卖给我的玩偶还真是管用,我今天把我俩好朋友也带过来了,算是捧捧你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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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懒地看着他,不过有生意上门我自然是高兴的,打开箱子然后有点遗憾地说,真是不凑巧,我本来准备的就少,现在就剩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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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慕名而来的学生眼力够好,他们认出了我。惊讶地张大嘴巴,你,你是607寝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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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你们看,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我都大难不死,这说明我的娃娃真的管用。怎么样?买不买?一个三百,谢绝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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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因为我的特殊经历而更加相信这些巫毒娃娃的功能,他们谁也不让着谁。真的就剩一个了吗?他问。是的,这些都是从巴西带来的,卖出去一个就少一个。我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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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这不还有一个的吗?一个人眼尖,他看到我上衣口袋里装着的另一个单独的,浅黄色缠着漂亮项链的娃娃,你把这个也卖给我们不就好了。他说着径自就把娃娃从我口袋里掏了出去,捧在手心里如获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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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一把夺回来。这个不能卖!我突然间的愤怒让他们面面相觑,就这么僵持了一会。我转念一想也就没继续生气。而是说,你看这样吧,这个你们先拿走,你不是也想要一个吗?我扭头对另一个人说,我回家的时候去给你找找,两个月之后你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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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寝室,关好门窗,晓涵对我说,你差一点就把我卖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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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辩白道,我哪有?这不是差一点都和人家打起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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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枚我绝不会出售的巫毒娃娃此时就放在我的枕边。浅黄色表面,眼睛嘴巴都用银针封死。她带着我熟悉的碎水晶项链。我温柔地看着她,喃喃自语道,不过真的卖完啦,我必须想办法再弄一些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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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头颅此时沉默着,眼泪从因为老旧时间久远而松开的缝隙间流出来。她只有一只乒乓球那么大,永远都是安静沉睡着的表情。但是此时,我却分明感到了她心里难以抑制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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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收手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年你杀了多少人?这次你还要做什么?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可是我也不愿意看你就这样万劫不复。真的,我想还是算了,你收手吧。我一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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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然后又很快摇摇头,来不及了,亲爱的,警察已经盯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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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宿舍的楼顶。一大片空旷的平地,阳光如此的好,依旧燥热。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水份正在剧烈地蒸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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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晓涵藏好,那个只有一颗头颅的巫毒娃娃在上衣贴身的口袋里,还在她上面盖了一方手绢避免阳光的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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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平台平时就绝没有人光顾,入口处的大铁门上的锁都已经生锈了。我用铁丝轻松地弄开了它,这还是我中学时胡混期间从一个梁上君子那里学来的手艺。平台东边阳光最炙热的那个角落里有一只很大的木盆,里面盛满了浓盐水和福尔马林,我走过去,一一清点,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他们都在这里。他们的头颅被泡在盐水里,苍白的皮肤因为盐分的浸淫而褶皱,开始显现出严重脱水的迹象。从我把他们从医院里偷出来到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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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上手套,把李优的头颅从盐水里捞出来。他闭着眼睛,面目安详,用一种平静没有疼痛的状态投向死亡的怀抱,我对他已经足够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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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人不理会我贫贱但是不肯妥协的自尊。反复刺痛我,嘲讽我,鄙夷我。我的饭盒被当作烟灰缸,我的衬衣被当作抹布。他们以作弄我为乐,每当我的尊严无声地溃败之时,他们就会有一种病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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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其实也不足以成为我杀他们的理由。说到底,我是为了晓涵,为了她能一直留在我身边,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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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纨绔虚荣的少年,为了寻求刺激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想了不少办法,虽然不敢去尝试吸毒,但是林莫奇的那一大瓶治疗鼻炎的药,还是让我明白,那是麻黄素。国家管制的处方类药物,因为可以刺激神经中枢,而达到和吸毒一样的快感。和它同结构的一种化学药品,就是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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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亲眼看到他们在寝室里分吃一整罐麻黄素。在我发现他们的秘密之后,杨丰曾经把我堵到学校的某个角落里,领着剩下的人对我拳打脚踢,他恶狠狠地警告我说,如果我敢把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就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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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等他杀我,我就悄悄地把那一罐子麻黄素换成了安定。一共二百多片,五个人分,也一样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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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林莫奇的脾气。兴奋不已的他一定会用力把空瓶子扔出窗外,远远地听见一声破碎声才算痛快。所以警方不会找到一丁点痕迹。我算准了那天晚上他们作弄了学生会的人一定会小人得志一样地通宵打牌喝酒,所以我早早地离开寝室,找到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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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败露,是因为警方在翻查案件线索的时候,医院停尸房的那一层一间病房的录像里,清楚地出现了背着书包的我,神色匆匆地从窗外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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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手握住杨丰的头颅,用普特钩从颈部断面钩出脑组织和肌肉组织,留下了一副空壳。然后把木屑填充进去。用一件冬天穿的厚棉衣包裹住人头,再拿木锤锤击直到颅骨全部碎裂,然后取出颅腔里面的碎骨。只用了四十分钟,杨丰的脑袋就在我手中成了一张完整的人皮头套。我把它套在一枚网球上。在上面涂满树胶,挂在了从天台经过的电线上面,远远地看上去,像是一直疲倦的停留在那里歇息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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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晓涵说,亲爱的,再等六十天,新的巫毒娃娃就做好了,到那时候你的灵魂就会更鲜活了,我们可以说起很多事情,我不会让你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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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没有回答我,而我却感到自己的胸前衣服口袋那里湿了一片。她哭了,很悲伤地在哭。她不希望我这样,但是她也不想离开我。这是很矛盾的,为了她,我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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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在我高一那年和爸爸一起去南美遇见了什么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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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看到当地偏远农村里的医疗条件极端落后,一点点轻微的感染就能要了那些土著居民的命。他很焦急,经常不顾医务援助站的同事们的劝告,一个人深入到那些破败的与世隔绝的村庄里为别人看病。那时候我一直陪着他,为他拿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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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了几例简单的感染和风寒发热疾病之后赢得了当地人的信任,爸爸很开心,毕竟医者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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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一门心思地为土著居民看病却忘了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当地能够和神灵沟通的人,巫祭。这些人控制着居民的信仰,处理着宗教,疾病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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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出现自然影响到了他们的统治地位和不可侵犯的权威,在我们来到南美偏远村庄部落的第二个星期,那些嗜血的凶残的巫祭指使旁人杀了爸爸,按照当地古老神秘的猎头文明,残忍地割下了他的头颅,并将我关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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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晓涵日夜期盼我回家,能给她带回很多新奇的玩意的日子里,我被那群恶魔关押在他们的部落里,然后见识到了一种让人作呕又毛骨悚然的神秘仪式,缩头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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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献给神灵的祭品,也是代表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物。南美印地安部落以猎取敌人的头颅来庆祝胜利和宣言复仇。在割下头颅之后,他们会以独一无二的加工方式将头颅缩成拳头大小纪念保存,戴在身上或者当作祭品。他们认为敌人死去以后其灵魂仍会作祟,所以缩小敌人的头颅能够永远压制仇家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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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眼看到了一颗完整的硕大的头颅在一道道工序下变成至多拳头大小的娃娃。那是我心里不可能被磨灭的创痕,他们也会将死去的亲人的头颅用缩头术制作成祭品,然后依靠猎杀其他人来维持死者的灵魂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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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是被前来营救的工作人员救回去的。我知道如果他们不来,不久后的一天,我的脑袋也将被缩成一颗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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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离开南美回到家,在和晓涵短暂重逢之后,她就因为我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我在无边的绝望和悲痛之余,想起了那一个可以让灵魂不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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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潜入了那间年少时我们去过无数次的医院停尸房,依照记忆中的工序流程把她做成了一颗巫毒娃娃。她那被银针封死的眼睛和嘴巴,其实也是缩头术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封锁所有的出口,就可以让灵魂被困在头颅中,永远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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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是我制作的第一个巫毒娃娃。为了维持她的灵魂可以一直保留不被湮灭,我用尽了各种残忍的血腥的方法,弄来了新的头颅,再用缩头术制作更多的娃娃,用那些死者的亡灵的力量,守护着滋养着晓涵,让她可以对我说话,可以一直停留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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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上的阳光好明亮,亮得几乎要刺瞎我的双眼。我不停地劳作,用了一天的时间把那五个人的头颅都处理好了。只需要再多一点时间,这些人皮头套就会被风化缩小,直到紧贴着那个网球。到时候,晓涵又可以继续活着,以这样一种非正常的充满血腥和杀戮的方式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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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了一口气,右手放在胸口,轻轻抚摸着晓涵。然后眼泪就无声无息地流下来,我知道她和我一样的悲伤,但是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像急速运转的命运之轮,再没有停下来的可能,除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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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初恋的时候,有一次我问她说,晓涵,你怕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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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会很清脆地笑,然后对我说,我不怕,真的,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死亡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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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一句话,足以让我感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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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年我犯下的所有的罪,对于我来说,也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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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铁门,走下楼梯,出了寝室楼。早就埋伏在楼下的警察迎面向我走来,他对我说,你就是一直在海棠街那个卖巫毒娃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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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就在那一瞬间,很多一早埋伏好的警察从不同的地方跳出来把我按倒,一个警察蹲下来把一张逮捕令展示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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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觉得被那张单薄的纸张晃得眼晕。那颗头颅此时滴溜溜地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滚出来,在地面上转动了几圈,然后停止。我盯着她一刻也不敢移动视线,没有了我的保护,晓涵是那么的孤独和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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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警察把她捡起来放在手心里,这个东西就是你卖给别人的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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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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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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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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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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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妖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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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里,我最常出没的地点是海棠街。<!--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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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C城理工大学一侧的一条步道,并不长,路的两旁种植着上了年岁的法桐。很多学生都会趁着大学里功课不紧时间充裕,日落后拿一张单子铺在路边,摆一些日常的小物件来出售。从洗漱用品到手机屏保再到玩具挂件,一应俱全。买的卖的好不热闹,宛如跳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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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时常会在这里摆摊,卖一种很有趣的小挂件。叫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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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用线绳缠绕制成的小娃娃,大大的脑袋有点呆,玻璃珠子镶成的眼睛,身体却显得羸弱,细细的胳膊腿,一根绳子自头顶连着娃娃。脑袋小的如一枚弹球,最大也不过网球大小。你可以买回去挂在手机上,或者背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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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吸引买家的噱头是,这些娃娃有着不同的功用。有的能增强抵抗力,有的可以带来桃花运,也有的会让自己讨厌的人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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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意还算过得去。大的十五小的五块,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这么来的。只是我需要不厌其烦地向那些饶有兴趣的同学介绍这些娃娃的特点。我说这些都是南美印第安神秘文化的产物,是下过咒语的,因此真的会有相应的效果。我专业新闻,口才自然不差,经常能把对方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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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买家掏了钱拿着娃娃离开之后。我通常会摸着自己的腰包低笑,哪会有这么神?不过是用线绕成的物件,标准中国制造,还南美印第安呢!要真有效果我还用在这摆摊挣零钱?早就整一个能让我捡到钱的娃娃一天到晚街上溜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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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东西我自己都觉得没激情。只有遇到真正的大客户,肯往外出百元大钞的主儿,我才会把真正的宝贝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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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屁股底下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黑色小皮箱此时才会被打开。昏暗的路灯光线下,箱子里排列了四个小小的巫偶。乒乓球大小,只有一个脑袋,没有身体。暗黑色或者褐色的皮肤,却有着长长的头发。虽然只是一个娃娃,做工却很精细。眼睛、嘴巴都用银针或者丝线封死。有点狰狞恐怖,一看就会觉得比那些线绳缠绕的娃娃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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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好不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到南美的时候带回来的,数量有限。只有在当地很偏僻的村庄才会有的一种特殊工艺品,那里几乎就是原始部落,制度习俗还很愚昧,是萨满巫术或者猎头文化盛行的地方。自己费了不少心思才偷偷带回来这些。我说这些的时候有一种对遥远神秘文明的敬畏。对方看着这些只有三四厘米大小的娃娃头大多是满意于他们的奇特和那份不可掩盖的异域之感。只是我的要价可不低,一个三百,毕竟不是mad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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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哪能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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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至今我也就卖出去两个,一个是学生会主席竞选失败的男生,还有一个是个女孩,据说他男朋友被第三者抢了。这些人心里是有难以平息的怨恨,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个买卖人的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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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会在十点之后收摊。盘点一下今天的收入,然后低声很温柔地说,晓涵,我们回去吧,天气凉了,你要是感冒了又要麻烦我照顾你。然后晓涵说,那行吧,你早点休息,我先睡了。于是我抱着剩下的商品回寝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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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也都是很正常的大学生活。除了一点,那就是我从来都独来独往,刚才的那段简短的对话,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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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话的晓涵,是我的女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还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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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们父母都是医院里的大夫,父辈的交情很深。大家一起玩乐,一起上学,一起打闹,和别的故事中那些老套情节也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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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有点特色的,也就是我们那时候经历的一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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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家属院是在医院后面。虽然各有各的门,但两个区域是联通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会穿过医院到家属院。因为它们之间的那条小路,是太平间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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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医多年,看待这些事情都有些麻木了。连带的,我和晓涵从小怕黑,怕老猫,怕大灰狼,但唯独不怕的就是死人。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路上逗留嬉闹,回到家为了节省时间不去绕远,一准就是从医院穿到家属院。路过森冷阴暗的停尸房,也会因为好奇而溜进去看。捉迷藏的时候,也会经常躲在停尸房里,甚至钻到平躺着尸体的木板下面。毕竟还只是小孩子,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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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还认识到一件事情。尸体其实也是很值钱的。那时候的人对待自己的身体还是有很重的传统观念,一般都不会答应捐助器官或者捐助遗体。因而市里面的几个医学院、卫校时常都弄不来尸源。解剖课就经常无限期地推迟。一些医院和学校就开始在尸体上打主意,一旦遇到无人认领的无名死尸,马上就会上演几辆救护车呼啸着疾驶而至抢夺尸体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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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那时候,我和晓涵就明白,原来死人也是很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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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这样慢慢长大。看够了生离死别,也觉得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在初中就早恋了,我记得是初三那年,稀里糊涂地恋爱了。后来到了高中,高一那年我爸参与了国际援助活动,随医院的医务团一起远赴巴西农村,刚巧我妈妈忙着考医疗职称,没工夫照顾我,加上我那时正逢暑假,于是我爸爸就带着我一起去,我见识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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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之后我却得知,晓涵的爸妈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们偷看了晓涵和我之间的信件,听说了其他的多事之人的小报告。寒爸寒妈怒不可遏,不顾两家的交情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流氓。我们挨了骂之后依然故我,爱情的小火苗在父母的极力阻挠下越烧越旺。一发不可收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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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晓涵的父母就发现了女儿和自己不是一条心。他们管不住我,于是就只好管住女儿。他们联系了国外的学校,竟然要把晓涵送到加拿大读书。那几天晓涵一见我就哭,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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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晓涵没去加拿大。我想她一定想不到,自己小时候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太平间,将会是自己最后停留的地方。她父母不想让她见我,于是将她关到了书房里。她不停地闹,先是哭求,然后怒骂,最后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了,出国是板上钉钉了,她于是就吞下了写字台抽屉里的一整瓶安眠药。以前她躲在灵床的木板下面,最后她躺在上面。安安静静的,不哭也不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爸掂着棍子追着我打,我背上挨了好几下,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淤青的伤口一阵阵疼痛,我蹲下来点了一根烟,咬住自己的胳膊,像是一头小兽一样压抑着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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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就不是个好孩子。但是晓涵依旧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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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上了大学,自那件事情之后就变得冷淡安静了。很少说话,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心里面盘算。从一个不学无术难以管教的刺头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没变的,比如说,这么些年了,晓涵像是我心头的一根刺,一想起来就会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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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还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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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寝室以后,我刚把卖剩下的货物放进自己的柜子里。杨丰就从闪烁着CS激烈枪战的笔记本前抬起头,安子回来了啊。刚才学生会的那群人来过了,要咱们搞寝室文化,你有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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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的话语里透着客气,我就知道他有活思想了。毕竟我虽然是土木工程系大二607寝室的一份子,但是寝室里除我以外的五个人并不会把我当朋友看。因为我一天到晚也不怎么说话。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家里跟他们比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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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提到我跟随父亲去巴西的事情里漏掉了一个重要事件,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能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的原因。我爸爸最后是因公死在巴西了,我妈妈受了很大的打击,早早退休静养。我在晓涵和爸爸这两个对我来说无比重要的人离开我之后才痛改前非,但是家境却一落千丈,这也是我摆摊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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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五个家伙都是家境殷实目中无人的主儿。一开始学校恐怕他们惹事,干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系里最富裕的六个学生安排在一间寝室。反正他们都半斤八两,要斗富也随他们斗去,只是其中一个大一就被劝退了,学校调整了一下,竟然稀里糊涂地就让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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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误入凤凰窝,这滋味不好受。我知道自己是被彻底孤立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平日里也不和他们来往,他们似乎也认定了我是一闷葫芦窝囊蛋,时常拿我开心。每每叫必胜客的外卖一路送到寝室门口,五个人齐聚一堂把酒言欢,只当我不存在。CK香水一人一瓶,摆在写字台上耀武扬威,他们用这种奢侈品驱赶蚊虫,而我的一瓶六神畏头畏尾地缩在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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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新鲜,叼了一根白沙,脱鞋爬上自己的床。什么寝室文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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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布置一下咱们寝室呗。对面床上看小说的林莫奇放下书说,其实就是做给上面人看的,对面寝室不知道怎么想的,搞来了一堆气球,把寝室都给挂满了。你有兴趣就去看看,搞得跟幼儿园大班一样。还有隔壁,弄了一个温馨之家,六个大男人还温馨之家,想想就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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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啊。我深吸一口烟说,我没想法,你们打算怎么做?累了一天,昏昏沉沉,我只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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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这时候露出本来面目了。哥几个听着啊,上次学生会来找咱们的茬儿,这事都还记得吧,此仇不报非君子,刚好趁这个机会好好刺激他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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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四个人一听就来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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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想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上次只是因为寝室里面卫生没打扫好被人家说了两句,就结了梁子。杨丰一天到晚叫嚣着要放学生会的血,如今也不知道要搞出什么名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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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站起来走到窗前,指着对面的一家医院说,咱们布置的寝室,一定要有震撼力。这次不玩死他们我就不姓杨。看见没?对面医院的太平间就是咱们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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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倒在床上哭笑不得。宿舍楼对面是一家医院,我们寝室刚好就对着太平间。隔了一条马路,对面房间里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偶尔停放的尸体,家属堆放的花圈。在风中翻动的白布。心理素质差的您还真就适应不了。不过我是练的童子功,打小就不害怕。这五位没心没肺的,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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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杨丰他们似乎还在商量着计划,不时地迸发出一阵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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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呓一般地轻声说,晓涵,我现在过的不快乐。我好想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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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是对我说,没关系,有些事情不在意就没事了。别忘了我会一直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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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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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饭回到寝室,一进门愣是被活活地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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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他们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花圈挽联还有招魂幡和白蜡,把整个寝室布置成了一间灵堂。白色的幔子覆盖住每个人的写字台,就连床单也换成了白布,寝室四角天花板上装点着白色的纸花,桌子上安静地燃烧着白蜡,总之双目所见的,都是白色,除了墙角立着的一个大大的黑色“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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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李优从我们后拍了我一下。怎么样,够绝吧。这可是我们五个人辛苦了一上午布置出来的,连你的床铺也搞定了,你只要配合我们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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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讪讪地笑了笑。我的床上,白色床单上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来苏水味道。擦过身旁堆放着的白花发出簌簌的声音。李优依然一脸兴奋地向我介绍他们的成果,哥几个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些东西从寿衣店运回来的,你瞧,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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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着李优的方向看过去,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好几套薄而光滑的寿衣。还是老大想得周到,下午检查,咱们就穿着这些衣服见人。我敢保证,这可是理工大有史以来最疯狂最恐怖的一间寝室了。我们的寝室文化就是中国丧葬文化,哈哈。他肆无忌惮地笑着,让我着实觉得这群人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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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当黄昏来检查的人走进我们寝室里的时候,我和其余的五个人一样,穿着寿衣冷笑着从床上坐起来朝人家打招呼,瞬间把来检查的两个学生会干事吓得魂不附体,以为误入太平间。他们夺路而逃,留下杨丰他们阴谋得逞后的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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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兴高采烈地为了自己的创意而兴奋不已。寝室里像是诈尸,几个人穿着寿衣手舞足蹈,然后拉开桌子找出扑克开始玩斗地主。窗户被幔子封得死死的,房间里很暗,恍然间我觉得这就应该是地狱,我们每一个人,不过是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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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疯狂的举动马上引起了校方的强烈干预。我们的辅导员一进屋就脸色煞白。他强压着怒火和惊恐训斥我们这般胡闹,最后勒令我们在天亮之前必须恢复原状,并且做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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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离开之后,老大杨丰满不在乎地切了一声,继续打牌,并且嘱咐大家说,好不容易搞点名堂,效果还这么的好,我倒是要看看他们学生会真能把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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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笑着摇了摇头,不打算和这群疯子同流合污。他们不怕处分我却是害怕的,我换了衣服,带上自己的包裹继续到海棠街卖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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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的天气不好,我的娃娃没有卖出去。一直守到十点钟,我把东西收拾起来打算回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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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打算住在寝室,杨丰他们那趟浑水,沾上我就甩不掉了。所以我只是把东西放回寝室,林莫奇正捂着鼻子责令他们少抽点烟。他一直犯着鼻炎,他床头有一瓶药,褐黄色大玻璃瓶,黑色瓶盖,里面足有二百片。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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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过夜,和另外两个闲着无事的同学玩了一夜的魔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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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网吧里睡到十点多,起身打算回去洗把脸。走到我们寝室楼门口,围了很多人,警察已经将现场封锁。明黄色隔离带拒绝了所有人好奇的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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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就知道,607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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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早上八点多的时候,昨天被杨丰气走的辅导员一早就来寝室,可是在他敲门之后,回应他的只是走廊里寂静的风声。他去询问了宿管,没见607一早有人离开,就用备用钥匙打开了607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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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里依旧是昨天的老样子。除了地上散落的瓜子啤酒瓶子和凌乱的桌子,那五人也都在,穿了寿衣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床上,用白布蒙着脸,似乎还在睡觉。他的火气腾地一下就上来了,他上前挨个要把他们叫醒,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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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这五个学生不过是做戏胡闹,可一夜之后,他们假戏真做,竟然真的全体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身上的寿衣,甚至不用再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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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是平地惊雷,这件事情一时间在我们学校里被传得沸沸扬扬。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死于服用了大剂量的安定成分。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一点钟到三点钟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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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是集体自杀,那总也要有个原因的吧。这五个人都是纨绔子弟脸皮厚得像是城墙,怎么会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非要一起上路呢?当天下午五辆私家车前后驶入学校,五位有钱有势的成功人士对学校施加了莫大的压力。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是如此诡异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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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我。我被隔离起来,接受询问。警察们轮番上阵,似乎已经认定了我就是杀人元凶,只等着我低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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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那天和我通宵的两个同学也为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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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一周之后,案情迟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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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寝室空了,没有人敢住进来。寝室对面的医院停尸间里依然很冷清。我想杨丰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去那里,躺在寒冷的冰柜里。一场闹剧突然结束,瞬间竟成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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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晓涵说起这些,她沉默着面对我。然后对我说,你恨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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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说,我看不惯他们目中无人,看不惯他们仗势欺人,不过是家里有点臭钱,又不是自己的,有什么好显摆的。有些东西,是拿钱买不来的,也有些东西,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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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如今她已经是一位苍老的、絮絮叨叨的妇人了。她在电话里问我这些日子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别人欺负我,钱够不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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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温暖着,这是我至今仍然健在的最后一个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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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不知道说起了什么,我妈又问我,你谈朋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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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实回答,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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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沉默了一会说,你老是一声不吭的,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面,也不和别人打交道,我真是担心你会吃亏。就算有女孩子喜欢你,你能把过去那些事情放下吗?恩?安子,你能忘了晓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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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突然提到晓涵让我措手不及。我沉默良久才开口说,妈,你别说了,这不都是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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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执拗地偏偏要提。多好的孩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连个全尸也没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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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妈妈自言自语地陷入到回忆的漩涡里,我感到心里面有一根神经被铮铮然拨动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让我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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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我始终避而不谈的事情,是和晓涵有关的。那是六年前发生我们那座小城市还引起轩然大波的一件离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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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自杀之后,尸体停放在父母工作的那家医院里,第三天的时候,有人就发现她的头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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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晓涵的父母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一早就明白医院里一些人买卖尸体的那些勾当,此时这就发生在自己的女儿头上,也不知道她的头颅是会被人取走了眼角膜然后销毁还是被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做成了标本,但是这是对死者极大的不敬,那些日子里,我经常能听到从晓涵家里传出来的悲恸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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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也是我的禁忌,我永远都不愿意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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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话让我陷入到痛苦的回忆中,整个下午,我都浑浑噩噩地走在校园里。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我忍不住把这些对晓涵说了。然后我听到晓涵轻轻笑了,她说,我都快要忘了,现在我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些陈年旧事,不要再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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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都是明白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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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巫毒娃娃在这个季节卖得很火。仿佛大家都打算在秋天把积攒的仇恨统统发泄出来,黑色的咒诅娃娃我已经去厂家重新进了好几次货。只是那些真正的来自巴西的巫偶一直无人问津,他们沉默着安睡在我的黑色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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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床头挂着一个白色的祈祷娃娃。我不求那些亡灵能够安息,只希望自己不为其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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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一次离奇死亡的事件尚未平息,停放尸体的医院里就传来了更惊人的消息,杨丰李优他们一共五个人的头颅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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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人砍下的,利器自脖子处齐齐断下骨骼与血管肌肉。死者家属来领走尸体送往殡仪馆的时候,掀开覆盖着的沾染了血迹的单子,就看到了那惊悚的一幕,缺损了头颅的尸体安静地躺在铁抽屉里,头部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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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直疏于防备,所有的病房里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唯独停尸间,毕竟谁能想到有人竟然会去打尸体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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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出了这么重大的事故,医院难辞其咎。我从窗口看到警察进进出出,拍照,侦查。究竟是什么人偷走了头颅还真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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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考虑这些事情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唯一让我高兴的是,我皮箱里的珍贵娃娃又卖出去了一个。一开始有五个,前后卖出三个,现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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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学校里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那个学生一听说我的娃娃可以避邪压惊,想也没想就直接掏钱了。后来他还带着自己的朋友在天黑后的海棠街找到我,点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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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阴天,云厚的像是没有云。我蹲坐在马路边像是一截木桩,连日来的变故让我对人更加冷漠了。我眯着眼睛看着从树叶枝桠间漏下的灯光,慢慢地把自己记忆中的旧事拿出来晾一晾。那个男生就是这时挡在我的眼前,他说,兄弟,你卖给我的玩偶还真是管用,我今天把我俩好朋友也带过来了,算是捧捧你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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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懒地看着他,不过有生意上门我自然是高兴的,打开箱子然后有点遗憾地说,真是不凑巧,我本来准备的就少,现在就剩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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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慕名而来的学生眼力够好,他们认出了我。惊讶地张大嘴巴,你,你是607寝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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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你们看,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我都大难不死,这说明我的娃娃真的管用。怎么样?买不买?一个三百,谢绝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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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因为我的特殊经历而更加相信这些巫毒娃娃的功能,他们谁也不让着谁。真的就剩一个了吗?他问。是的,这些都是从巴西带来的,卖出去一个就少一个。我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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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这不还有一个的吗?一个人眼尖,他看到我上衣口袋里装着的另一个单独的,浅黄色缠着漂亮项链的娃娃,你把这个也卖给我们不就好了。他说着径自就把娃娃从我口袋里掏了出去,捧在手心里如获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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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一把夺回来。这个不能卖!我突然间的愤怒让他们面面相觑,就这么僵持了一会。我转念一想也就没继续生气。而是说,你看这样吧,这个你们先拿走,你不是也想要一个吗?我扭头对另一个人说,我回家的时候去给你找找,两个月之后你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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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寝室,关好门窗,晓涵对我说,你差一点就把我卖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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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辩白道,我哪有?这不是差一点都和人家打起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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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枚我绝不会出售的巫毒娃娃此时就放在我的枕边。浅黄色表面,眼睛嘴巴都用银针封死。她带着我熟悉的碎水晶项链。我温柔地看着她,喃喃自语道,不过真的卖完啦,我必须想办法再弄一些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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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头颅此时沉默着,眼泪从因为老旧时间久远而松开的缝隙间流出来。她只有一只乒乓球那么大,永远都是安静沉睡着的表情。但是此时,我却分明感到了她心里难以抑制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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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收手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年你杀了多少人?这次你还要做什么?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可是我也不愿意看你就这样万劫不复。真的,我想还是算了,你收手吧。我一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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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然后又很快摇摇头,来不及了,亲爱的,警察已经盯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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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宿舍的楼顶。一大片空旷的平地,阳光如此的好,依旧燥热。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水份正在剧烈地蒸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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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晓涵藏好,那个只有一颗头颅的巫毒娃娃在上衣贴身的口袋里,还在她上面盖了一方手绢避免阳光的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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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平台平时就绝没有人光顾,入口处的大铁门上的锁都已经生锈了。我用铁丝轻松地弄开了它,这还是我中学时胡混期间从一个梁上君子那里学来的手艺。平台东边阳光最炙热的那个角落里有一只很大的木盆,里面盛满了浓盐水和福尔马林,我走过去,一一清点,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他们都在这里。他们的头颅被泡在盐水里,苍白的皮肤因为盐分的浸淫而褶皱,开始显现出严重脱水的迹象。从我把他们从医院里偷出来到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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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上手套,把李优的头颅从盐水里捞出来。他闭着眼睛,面目安详,用一种平静没有疼痛的状态投向死亡的怀抱,我对他已经足够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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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人不理会我贫贱但是不肯妥协的自尊。反复刺痛我,嘲讽我,鄙夷我。我的饭盒被当作烟灰缸,我的衬衣被当作抹布。他们以作弄我为乐,每当我的尊严无声地溃败之时,他们就会有一种病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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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其实也不足以成为我杀他们的理由。说到底,我是为了晓涵,为了她能一直留在我身边,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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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纨绔虚荣的少年,为了寻求刺激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想了不少办法,虽然不敢去尝试吸毒,但是林莫奇的那一大瓶治疗鼻炎的药,还是让我明白,那是麻黄素。国家管制的处方类药物,因为可以刺激神经中枢,而达到和吸毒一样的快感。和它同结构的一种化学药品,就是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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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亲眼看到他们在寝室里分吃一整罐麻黄素。在我发现他们的秘密之后,杨丰曾经把我堵到学校的某个角落里,领着剩下的人对我拳打脚踢,他恶狠狠地警告我说,如果我敢把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就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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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等他杀我,我就悄悄地把那一罐子麻黄素换成了安定。一共二百多片,五个人分,也一样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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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林莫奇的脾气。兴奋不已的他一定会用力把空瓶子扔出窗外,远远地听见一声破碎声才算痛快。所以警方不会找到一丁点痕迹。我算准了那天晚上他们作弄了学生会的人一定会小人得志一样地通宵打牌喝酒,所以我早早地离开寝室,找到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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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败露,是因为警方在翻查案件线索的时候,医院停尸房的那一层一间病房的录像里,清楚地出现了背着书包的我,神色匆匆地从窗外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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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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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手握住杨丰的头颅,用普特钩从颈部断面钩出脑组织和肌肉组织,留下了一副空壳。然后把木屑填充进去。用一件冬天穿的厚棉衣包裹住人头,再拿木锤锤击直到颅骨全部碎裂,然后取出颅腔里面的碎骨。只用了四十分钟,杨丰的脑袋就在我手中成了一张完整的人皮头套。我把它套在一枚网球上。在上面涂满树胶,挂在了从天台经过的电线上面,远远地看上去,像是一直疲倦的停留在那里歇息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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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晓涵说,亲爱的,再等六十天,新的巫毒娃娃就做好了,到那时候你的灵魂就会更鲜活了,我们可以说起很多事情,我不会让你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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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没有回答我,而我却感到自己的胸前衣服口袋那里湿了一片。她哭了,很悲伤地在哭。她不希望我这样,但是她也不想离开我。这是很矛盾的,为了她,我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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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在我高一那年和爸爸一起去南美遇见了什么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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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看到当地偏远农村里的医疗条件极端落后,一点点轻微的感染就能要了那些土著居民的命。他很焦急,经常不顾医务援助站的同事们的劝告,一个人深入到那些破败的与世隔绝的村庄里为别人看病。那时候我一直陪着他,为他拿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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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了几例简单的感染和风寒发热疾病之后赢得了当地人的信任,爸爸很开心,毕竟医者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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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一门心思地为土著居民看病却忘了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当地能够和神灵沟通的人,巫祭。这些人控制着居民的信仰,处理着宗教,疾病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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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出现自然影响到了他们的统治地位和不可侵犯的权威,在我们来到南美偏远村庄部落的第二个星期,那些嗜血的凶残的巫祭指使旁人杀了爸爸,按照当地古老神秘的猎头文明,残忍地割下了他的头颅,并将我关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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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晓涵日夜期盼我回家,能给她带回很多新奇的玩意的日子里,我被那群恶魔关押在他们的部落里,然后见识到了一种让人作呕又毛骨悚然的神秘仪式,缩头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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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献给神灵的祭品,也是代表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物。南美印地安部落以猎取敌人的头颅来庆祝胜利和宣言复仇。在割下头颅之后,他们会以独一无二的加工方式将头颅缩成拳头大小纪念保存,戴在身上或者当作祭品。他们认为敌人死去以后其灵魂仍会作祟,所以缩小敌人的头颅能够永远压制仇家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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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眼看到了一颗完整的硕大的头颅在一道道工序下变成至多拳头大小的娃娃。那是我心里不可能被磨灭的创痕,他们也会将死去的亲人的头颅用缩头术制作成祭品,然后依靠猎杀其他人来维持死者的灵魂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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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是被前来营救的工作人员救回去的。我知道如果他们不来,不久后的一天,我的脑袋也将被缩成一颗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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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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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离开南美回到家,在和晓涵短暂重逢之后,她就因为我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我在无边的绝望和悲痛之余,想起了那一个可以让灵魂不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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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潜入了那间年少时我们去过无数次的医院停尸房,依照记忆中的工序流程把她做成了一颗巫毒娃娃。她那被银针封死的眼睛和嘴巴,其实也是缩头术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封锁所有的出口,就可以让灵魂被困在头颅中,永远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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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是我制作的第一个巫毒娃娃。为了维持她的灵魂可以一直保留不被湮灭,我用尽了各种残忍的血腥的方法,弄来了新的头颅,再用缩头术制作更多的娃娃,用那些死者的亡灵的力量,守护着滋养着晓涵,让她可以对我说话,可以一直停留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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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上的阳光好明亮,亮得几乎要刺瞎我的双眼。我不停地劳作,用了一天的时间把那五个人的头颅都处理好了。只需要再多一点时间,这些人皮头套就会被风化缩小,直到紧贴着那个网球。到时候,晓涵又可以继续活着,以这样一种非正常的充满血腥和杀戮的方式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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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了一口气,右手放在胸口,轻轻抚摸着晓涵。然后眼泪就无声无息地流下来,我知道她和我一样的悲伤,但是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像急速运转的命运之轮,再没有停下来的可能,除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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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初恋的时候,有一次我问她说,晓涵,你怕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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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会很清脆地笑,然后对我说,我不怕,真的,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死亡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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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一句话,足以让我感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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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年我犯下的所有的罪,对于我来说,也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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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铁门,走下楼梯,出了寝室楼。早就埋伏在楼下的警察迎面向我走来,他对我说,你就是一直在海棠街那个卖巫毒娃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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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就在那一瞬间,很多一早埋伏好的警察从不同的地方跳出来把我按倒,一个警察蹲下来把一张逮捕令展示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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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觉得被那张单薄的纸张晃得眼晕。那颗头颅此时滴溜溜地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滚出来,在地面上转动了几圈,然后停止。我盯着她一刻也不敢移动视线,没有了我的保护,晓涵是那么的孤独和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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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警察把她捡起来放在手心里,这个东西就是你卖给别人的巫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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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一字一顿地说,那是爱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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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极光之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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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4-9 0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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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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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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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苏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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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后我都不懂得时光对我们的意义,也许时光就是让我们看清,并不是一切都是美好的。也会有人在受伤的时候蹲下哭,比如你和我。” <!--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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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导演刚喊了OK,他念着男主角的台词,神情惆怅又自然,他拥有比那个新生代的男偶像更优质的演技,只是演技再好,那个位置也终究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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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是个新锐剧作家的作品,极为神秘,卡机这么多天从没看见她来过,只知道她是一个女生,年纪不大,写的东西却让人肝肠寸断,剧组里对编剧的好奇不亚于男女主角的绯闻。我拿着盒饭和苏念坐在一起的时候,天空很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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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下午三点,盒饭早就冷掉了,我找人要了热水先让苏念喝了暖胃。喝完水,他和我说:“陆程心,你不好好上学总跟着我干什么?”“我哪跟着你了,我就不能来当群众演员?再说我还是学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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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和苏念扮演人生中不知第多少次的路人甲,可苏念仍旧演得很认真。认识苏念以后我再看周星驰的《喜剧之王》的时候,那么拙劣的演技,那么搞笑的剧情却再也看不出一点欢乐,泪从眼角流出,欢笑的电影眼里,只有我一个人在角落里哭得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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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从苏念身上我只学到了一件事情,这世界上最搞笑的喜剧恰恰是人生中最凄惨的悲剧。我们被伤害德麻木,才会笑的那么酣畅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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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戏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我坐在苏念的小摩托车后面闻着浓重的柴油味,固执地让他送我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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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天桥的时候,我和苏念说:“你看天桥上还有乞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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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笑道:“我多倒霉讨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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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院门口,苏念说:“进去吧,明天别去了。好好学习,有学历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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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冲着苏念吐了吐舌头:“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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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苏念的小摩托离开,我转头回了学校。月光顺着树的缝隙洒了下来,顺着斑驳的月光往回走,还没走到宿舍,苏念的短信就已经发了过来:“晚上回去早点睡,别当夜猫子。”看着手机我的回复仍旧还是一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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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苏念那年我十五岁,离家出走,什么都没有的时候遇见苏念,这个从小就梦想着当演员当影帝改变自己一生的少年在天桥上吸烟,面前摆了一个铁盒,里面零星散落着几毛钱,饿了两天的我学着他的样子蹲在地上乞讨,却终究被他捡回家。十五岁那年的夏天,苏念出现在陆程心的生命里,没有那么多意外,也没有一见钟情,只是他拉起我手的一刻,我老老实实和他离开,一切仅此而已。被父母找回家已经是半个月以后,后来我去苏念家找过他,他和我说:“找我干什么,也不是没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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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却一直固执地跟着他。总是怕所有人都抛弃我以后这个少年也离开我的生活,从十五岁到现在整整三年,从一个高中生已经成长到了演艺学院大二的学生,而苏念却仍旧还是那个小临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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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事物时候陆长青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无非是:“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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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都想地拒绝了,同宿的白霜道:“陆程心,我看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我有这样的机会,早屁颠屁颠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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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笑什么都不说,我明白我自己,也知道在陆程心的心里,已经没有东西能比得上那个十五岁出现在他生命里的苏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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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我再回到他的面前时,我还是曾经的陆程心,可是他却不是曾经的苏念了,也许从一开始我们的生活便在一个剧场演绎,而即使在一起也只是注定NG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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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演员的行当也不是那么好混的,也要靠竞争,毕竟跟大制作的戏就会比跟小制作的强。就像我们现在跟的这个戏,不是大制作,但是故事很好,凄美绝伦的爱情,得到与失去的的徘徊,每一滴眼泪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山风吹着少女的长发,她孤独地坐在山上,什么都没有,剧本的旁白说,对她来说也许忘记了一切,才是最好的,这样谁也不会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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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女主角上面演得凄美绝伦,我和苏念说:“要是你不记得你爱的人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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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摇了摇头:“也许会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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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是找不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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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找了,记不得的即使回去,她是曾经的她,我却不是曾经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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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了苏念一眼,说话还是这么艺腔,苏念的侧脸很漂亮,有着分明的棱角与清秀的眉眼,只是眉目间带着的沧桑让人觉得有些率为的城中。我不知道他的曾经,就像他不知道我的曾经一样,两个没有曾经的人厮守在一起,过着只有我们两个记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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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坐在苏念的小摩托上,去承安巷子吃煎饼,大煎饼捧在手里苏念吃得很高兴,他总说,我妈摊煎饼比这个还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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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妈从来没给我做过饭,即使做过估计也已经是很久以前了,久到我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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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我的手环着苏念的腰,觉得生活就这样最好,我做着苏念的陆程心,他做着我的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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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的时候苏念依旧是那句话:“没事好好学习,别跟着我,一个女孩想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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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叨,快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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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梧桐树往学校走,听着清朗的声音念着海子的诗歌: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砍柴、周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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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生活终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好,新戏是个古装剧,那个小丫鬟掉进河里的时候,我正给剧中的老佛爷捶背。其实水不深,她足可以自己爬起来,只是一个侍卫英勇地跳了下去,他们是一起上来的,侍卫是苏念,丫鬟却不是我,很久知我我都记得她的名字,宋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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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希瑶不会水,被苏念拉上来的时候,满脸的脏水,表情十分痛苦,苏念对我说:“陆程心,去找点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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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夏天,剧组里只有冰水,我拿着塑料杯子找了许多人,终于花了十块钱才要来一杯,苏念你以为你每天喝的热水都是我轻而易举地给拿回来是吗?其实不是,陆程心也只是陆程心而已,没人会认为一个陌生人施舍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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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希瑶喝了热水之后好了许多,但是戏却不能再上了,知名演员NG一百次都是天理,群众演员NG一次的命运就是被裁掉,还好苏念这么多年在临演的圈子里已经积累了一些人脉,他不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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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希瑶离开的时候,苏念说:“你要是想上戏给我打电话,我帮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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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站在他身边,宋希瑶却红着脸道:“不用了,不用了,你能帮我要一张清源的签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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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一愣,从宋希瑶手中接过已经湿漉漉的本子。清源是这部戏的男主角,当红偶像,每天都有很多FANS来看他演戏,而他也耍足了一个大牌该耍的一切,站在FANS面前的时候就是一个林家阳光大哥哥,对待剧组的人员却像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如果不是名气,那样的演技真的不敢让人恭维。而这部戏里苏念是他的替身,会替他跳崖、替他骑马,除了露脸,这个大明星不愿意做一切会让他受伤的事情,而那些飒爽的英姿,战场上的厮杀永远只有苏念留下的背影,仅仅是背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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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清源签好名字的本子还给宋希瑶,苏念看着她离开,只到导演喊:下一场准备,他才往回走,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念叨着那句,还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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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们吃完盒饭才走,明天还有去赶那个偶像剧,据说快要大结局了,因为导演对剧本的保护,演员也只字不漏。而这部小成本的电影却在天才编剧的手下被媒体炒得轰轰烈烈,甚至有小报极力挖掘着编剧的过往:不长的头发,清清瘦瘦的样子,低着头,像是个受伤的布娃娃。报纸上说,这部电影和曾经轰动一时的青春片《末夏终年》出自一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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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一下子被白霜夺走,看着报纸上的女孩,白霜道:“靠,这人长得真空洞,陆程心,你说她怎么这么强,怎么就能写出那些肝肠寸断的故事,让人看了欲罢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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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我怎么会知道。”我看过几遍《末夏终年》,却终究没有明白一次,因为我看的不是那些主角们的痛彻心扉,而是在某个转角寻着苏念的影子,找了三遍才找到那个徘徊在众多路人甲之间的他,仅仅只是一个背影而已。很久之后在翻看曾经我和苏念所演绎的故事时,我已经一贯去看每一个人,他们的侧脸、背影,总怕哪一个侧目与苏念的便是永不相见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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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是下午才拍的,苏念跟我说中午再来接我,还不知道这次又会是扮什么,尸体、路人甲,或者是看不到脸的咖啡厅的角落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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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和苏念在一起,演什么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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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固执,陆长青已经很久没和我联系,他说我无可救药,说我不知廉耻,为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放弃那么多,在他眼里我一直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又或者说我从没有懂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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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陆长青并不知道,我并非天生早慧,有些东西都是他教给我的。十五岁那年,我在饭店外看到一个小男孩叫他爸爸,他眯着眼睛举起那孩子笑得像个傻瓜,只是我长到十五岁,他冲我笑的次数还没有那个下午他和那个优雅的女人和那聪明小男孩在一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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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他和母亲是天作之合,我们的家庭是最幸福美满的,可能所有的都没错,只有我错了。十八岁那年,两个因为家族联姻而牺牲个人幸福的人,终究在婚姻的道路上分道扬镳,法官让我选择要和谁过的时候我摇了摇头:“我谁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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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一对并不相爱的父母才发觉,十八年来,在他们的明争暗斗中,还有一个我存活在其中,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大,已经有了自己的脾气秉性,那般薄凉,而塑造这一切的正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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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一年,久违的父母的关心一同将落在我身上。他们关怀我,爱我,给我最好的一切,希望补偿那些我是去的东西,只是我依旧固执地上演艺学院,依旧固执地跟着苏念。我明白苏念这个出现在我人生中最灰暗日子中的少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耀眼的一抹亮色。而我坚信我会守着这抹亮色走得更为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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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青的新妻子坐在我眼前的时候咖啡刚冷掉,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知性优雅,有着和我母亲一样凌厉和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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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很多,无非是让我听陆长青的话,出国留学,我仍旧低头沉默不语。她说,当演员固然好,可以获得万人瞩目,但是真正能站在最高点的有多少,演员这条路无疑是百万雄师过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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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旧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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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来戏剧学院找我的时候,我们正在排演话剧,我扮了《雷雨》里的四凤,一个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扮演周萍的演员是大三的学长,排练的第一天他就和我说:“陆程心,你有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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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没再说别的,努力地去诠释四凤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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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你看,陆程心并不是没有人追死赖着你的女孩子,只是有些东西,你给我的别人一辈子都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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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话却吃了他带来的灌汤烧饼,我就是这么的没有骨气,我怕所有人都离开我以后,苏念也会离开我。我认识他的第一天,他就带着我去街角的烧饼铺子吃五毛钱一个灌汤烧饼,饿了一天的我足足吃了五个,也就再也忘不掉,那样的味道,浓重,软糯,就像我面的苏念,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终究是温暖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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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悲伤都化解在了几个烧饼之中,我问苏念,那天到底是怎么了,她笑了笑,手还是像以前一样摸着我的头:“没什么,你甭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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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再问,他不想说的,即使问多久,他都会埋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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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苏念有带我串了一个戏,我知道他在以这种方式向我道歉。吃饭的时候依旧是我给苏念找热水,倒水的大爷说:“你男朋友可是铁打的,这一天没见他歇着,到处跑戏,什么都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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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笑,那话却怎么听怎么不是味道,吃饭的时候我问苏念:“你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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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呀。”他依旧笑得那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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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你这么跑戏干什么,吃饱了撑的?”我有些没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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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一笑:“没事,我年轻,这点事算什么。”晚上回学校的时候我又坐上了那辆小摩托,不同的是,以前没有头盔,现在却有了一个粉红色的,我虽然也带着正好,可是心却总是有种很疼你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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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发现我一路上都没说话,下车的时候苏念说:“陆程心,你怎么了,要是有事你说行吗?别这么憋着,我看着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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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有什么事,我高兴着呢。”转身离开的时候却被苏念抓住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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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学院的操场上,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坐在一起喝酒?喝了一口,我看着远处的天问苏念:“为什么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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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一笑,在一起四年,他明白我在问什么:“陆程心,你太坚强,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会坚持你自己的一切,你就像一只坚强的刺猬已经不需要我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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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动我的长发,眼角的湿润被吹的干涩,我淡淡的笑着,什么都没说亦什么都说不出,苏念你知道吗?再坚强的刺猬也会为了心爱的人留下一片柔软的地方,她缩紧自己也不过是故作坚强。九点的时候苏念的电话铃响起,随着伍佰的《泪桥》的嘶哑声我起身离开。那是宋希瑶专属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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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三的宋希瑶每天都要苏念接送,两个人俨然已经成了一对亲密无间的小情侣。而我在他们之间多余得像个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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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雨下了起来,瓢泼大雨中,我仍旧顺着那排梧桐树往学校里面走,一步一步走得很慢,我突然想起《末夏终年》中齐落写的旁白,我永远都以第三者的姿态生活在你身边,承受着谩骂,承受着侮辱,承受着所有人的白眼,这些我都不怕,我只怕你对我的视而不见。雨淋湿了衣裳,淋湿了那颗支离破碎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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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才早上六点,铃声是《白桦林》,是苏念的特定铃声,只是说话的却不是苏念:“陆程心…..你快来,求你了,你快来。”宋希瑶的哭声充斥着我的耳膜,一股不好的感觉袭上心头就连我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真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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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年来戏剧学院找我的时候,我们正在排演话剧,我扮了《雷雨》里的四凤,一个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扮演周萍的演员是大三的学长,排练的第一天他就和我说:“陆程心,你有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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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没再说别的,努力地去诠释四凤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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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你看,陆程心并不是没有人追死赖着你的女孩子,只是有些东西,你给我的别人一辈子都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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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话却吃了他带来的灌汤烧饼,我就是这么的没有骨气,我怕所有人都离开我以后,苏念也会离开我。我认识他的第一天,他就带着我去街角的烧饼铺子吃五毛钱一个灌汤烧饼,饿了一天的我足足吃了五个,也就再也忘不掉,那样的味道,浓重,软糯,就像我面的苏念,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终究是温暖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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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悲伤都化解在了几个烧饼之中,我问苏念,那天到底是怎么了,她笑了笑,手还是像以前一样摸着我的头:“没什么,你甭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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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再问,他不想说的,即使问多久,他都会埋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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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苏念有带我串了一个戏,我知道他在以这种方式向我道歉。吃饭的时候依旧是我给苏念找热水,倒水的大爷说:“你男朋友可是铁打的,这一天没见他歇着,到处跑戏,什么都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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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笑,那话却怎么听怎么不是味道,吃饭的时候我问苏念:“你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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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呀。”他依旧笑得那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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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你这么跑戏干什么,吃饱了撑的?”我有些没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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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一笑:“没事,我年轻,这点事算什么。”晚上回学校的时候我又坐上了那辆小摩托,不同的是,以前没有头盔,现在却有了一个粉红色的,我虽然也带着正好,可是心却总是有种很疼你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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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发现我一路上都没说话,下车的时候苏念说:“陆程心,你怎么了,要是有事你说行吗?别这么憋着,我看着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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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有什么事,我高兴着呢。”转身离开的时候却被苏念抓住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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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学院的操场上,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坐在一起喝酒?喝了一口,我看着远处的天问苏念:“为什么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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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一笑,在一起四年,他明白我在问什么:“陆程心,你太坚强,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会坚持你自己的一切,你就像一只坚强的刺猬已经不需要我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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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动我的长发,眼角的湿润被吹的干涩,我淡淡的笑着,什么都没说亦什么都说不出,苏念你知道吗?再坚强的刺猬也会为了心爱的人留下一片柔软的地方,她缩紧自己也不过是故作坚强。九点的时候苏念的电话铃响起,随着伍佰的《泪桥》的嘶哑声我起身离开。那是宋希瑶专属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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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三的宋希瑶每天都要苏念接送,两个人俨然已经成了一对亲密无间的小情侣。而我在他们之间多余得像个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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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雨下了起来,瓢泼大雨中,我仍旧顺着那排梧桐树往学校里面走,一步一步走得很慢,我突然想起《末夏终年》中齐落写的旁白,我永远都以第三者的姿态生活在你身边,承受着谩骂,承受着侮辱,承受着所有人的白眼,这些我都不怕,我只怕你对我的视而不见。雨淋湿了衣裳,淋湿了那颗支离破碎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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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才早上六点,铃声是《白桦林》,是苏念的特定铃声,只是说话的却不是苏念:“陆程心…..你快来,求你了,你快来。”宋希瑶的哭声充斥着我的耳膜,一股不好的感觉袭上心头就连我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真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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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电话那头的宋希瑶仍在哭,哭得让我心烦,:“说呀,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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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出租车上,我一直念叨着,苏念,你千万不能有事……电话里宋希瑶说,她哥哥在家打她的时候让苏念看到了,苏念为了她狠狠的教训了她哥哥,她一直就觉得不好,早上苏念来接她时候被她哥哥带的人围在了巷子里,苏念被打得浑身都是血,现在正在医院,医生要他的直系家属来,她不敢联系苏念的父母,只能在这样的雾气沉沉早上打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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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急诊室里,浑身是血的苏念躺在病床上,已经做了基本处理,还要做一个手术。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即使没有生命危险,下辈子也会是个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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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块钱的押金,那是宋希瑶递给我的单子,看着这张单子,我真想狠狠地抽我面前这个只会哭的女孩几个嘴巴,我是把苏念那么健康地送到她面前的,可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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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能一下子拿出五万的人,我只认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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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青的办公室里,我慈祥的父亲看着我,亲切地叫我的小名:“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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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点头答应,他说得对,他是生意人,没有切实的利益,凭什么作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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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小时的手术结束,手术室的灯灭掉的时候,我死死地望着关得很紧的门。直到医生一句:“已经没有危险了。”那可因为苏念动荡了四年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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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办公室里,我看着面前的协议,手颤着,整整十八年从没有那么不敢下笔,写下陆程心三个字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了,这辈子都没有再写过比那张同意手术书上更端正的“陆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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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离开医院的,没有告诉宋希瑶,我也并不想苏念醒来的时候用感激的眼光看着我,而我知道他也不会那么做,回去的路上,眼泪顺着眼角滴在青石板上,走了许久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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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青说:“心心,别恨爸爸,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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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的新妻子和我说的,世上没有会伤害自己女儿的爸爸,只是他用特殊的方式保护着我,但对我来说,那样的方式是在伤口上撒盐一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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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和陆长青的交易便是:我出国,他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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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前,我没有再和苏念联系,偶尔从仁爱医院路过,总是坐在马路对面看,总想着他会在医院里的某个角落也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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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起飞的时候,手上的画册介绍这编剧齐落,一段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窦初开,一段段家庭与伤感的完美结合,唯美的爱情,青色的笑容,如同蔷薇的暮色显得那么的单薄无力,而我们能做的除了放手,便只有死死地牵着手,直至伤痕累累,痛彻心扉。编剧说:齐落,注定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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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英国的初期我无法适应这里天气,爸爸朋友的儿子林佳楠,照顾着初到英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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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我仍旧年演艺学院,不同的却是不再念表演而是念了导演。对一部电影来说,编辑是灵魂,而导演才能左右故事的一切,悲剧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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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课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和苏念在一起的日子,一起去赶戏,一起骑着那辆小摩托车到处跑,林佳楠问我是否有过喜欢的男生时,我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我说他叫苏念,并且把我们之间所有的事情都讲给了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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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很久之后我都记得林佳楠的一句话,也许那一刻对你来说你已经付出了你的全部,而你决定的终究是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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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之逝》在英国出版的时候,我买了英文版的来看,看到最后终究可得泣不成声。后记中说,这一次没有人离开,也没有人忘记,只是让彼此错过或者在遇见的时候强颜欢笑,没有责难却客气生疏得让人心疼。而这对故作坚强的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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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楠来看我的时候,我躺在沙发上,电视里播放的光盘是在国内买来的,几乎都是我和苏念演过的戏,尽管都是那些不仔细看都找不到的角色,但我还是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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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楠比苏念更为成熟,他把我照顾得很好,给我买很多书,从国内让朋友寄来我想要的电视剧,那种呵护让我感激,却终究没有对苏念的那种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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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那就是苏念。”我把电视里苏念一闪而过的正脸暂停给林佳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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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楠一笑,他笑起来很好看,极为体贴的一种笑容挂在他并不俊秀的脸上恰到好处。他有苏念所没有的亲切和自然,而苏念在时光的雕琢中变得沧桑,那种沧桑是林佳楠和我这样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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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楠问我:“你爱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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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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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不爱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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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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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和林佳楠讲我和苏念的故事,总怕自己把哪一幕给忘了或者记不清楚,我说我们在一起互相扶持,以幸福的名义赖着彼此,得到的是富贵荣华之外的点点滴滴。说我并不要什么陆长青说的门当户对,这个在我年少时能给我五个烧饼吃的苏念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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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停在浅川的土地上时已经是两年后了,就像苏念说的一样,陆程心太坚强,走的时候我答应陆长青两年不和苏念联系。整整两年我守着一颗心等着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再见。林佳楠和我说:“去吧!”两年,林佳楠已经习惯我在他身边怀念别人,就像他说的一样,他愿意等我,在我忘记苏念以后也能执着地停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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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苏念的时候还是在片场,如今他已经小有名气,二十几岁却有多年的临演经历,新人奖获了一大堆。老艺术家说,小伙子演技扎实;FANS说,苏念我们爱你.而真正让苏念成名的是齐落的那部《极光之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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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红了,苏念还是没有变,认真地演绎着他的每一个角色,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常说,角色无大小,每一个都要好好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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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戏他拍得行云流水,每一个角度都是完美的演绎,我看着他,脑海里总是我们以前当临演的画面,在咖啡店的角落里当背影男女,他都要把背影表现得沧桑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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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戏的时候,经纪人给他倒水,他回头的一瞬,两年,两年之后我们再见,四目相对的时候总有很多东西悄悄地溜走,聚光灯下,他那么的光彩照人,少了和我在一起的沧桑,多了成熟稳重。只是那张脸有些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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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两年,头发有些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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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里,我们面对面的坐着,他为我点了卡布奇诺,这样小资的地方以前一直是他所厌恶的,而他现在能熟练地叫出它们的名字,也会按照自己的喜好喝咖啡,只是这样的苏念终究不是那个和我在街角啃烧饼,为了一个角色可以等上一个月的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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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雕琢中他越来越俊秀,只是我们的距离也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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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很久都不知道说什么,终究还是他先开的口:“两年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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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两年了。这两年,你倒是混得越来越好。”我在不能像以前一样毫无顾忌地和他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这两年我们之间究竟改变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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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起来,那样的笑,少了距离,多了几分我们曾经的东西:“你呢,听说去了英国,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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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专业,以后我有戏找你拍,你可不能要钱。”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的耍无赖,却终究没有眼前的轻松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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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道:“行,你拍戏,我什么都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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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可不是什么都演的时候了。好歹是新生代的实力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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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切”了一声:“少笑我,我还不知道你。陆程心,在英国没交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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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找了还能回来,早在国外抱着帅老公生小混血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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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我以为很多东西都回来了,曾经的苏念,曾经的陆程心,可是为什么临别的时候你却要和我说那句话:“我快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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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一句很俗的话,只是那句话如今听起来却很悲凉,你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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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这么好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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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的,是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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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去了浅川的乡下,林佳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光着脚泡在清澈的水里,老伯赶着鸭子,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自然,苏念的婚礼就是今天,我让林佳楠为我送了一个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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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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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能靠着这合卷带换回我和苏念曾经的一切。毕竟,四年我们在一起的一切,每一部戏都被我认认真真地剪刀带子里。只是送给他的时候,已经是他的新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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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苏念说:“这两年一直都是希瑶陪着我,我想我也该给她一个安稳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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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我陪了你整整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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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离开的时候,他的经纪人给他送来一张支票,六万块钱呗他递到我手上,他说:“早该给你的,希瑶说不能总是欠着你的…….不说了,说这个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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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总是欠着我的,看着那张六万块钱的支票,我笑了起来,笑得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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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记得在齐落的《极光之逝》里,一样有着明星梦想的夏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眼里的那种悲凉,年少时的不幸打破了它他一的梦想,在演艺的道路上披荆斩棘,终究还是默默无名。旁白说,希望的极光,年少的梦想,只是他在努力也终究无法抓住那一触而逝的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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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极光之逝》是齐落专门为苏念写的,对苏念来说,他和剧中的夏越一样,在眼角的位置有着一道难以磨灭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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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屋里翻看我和苏念的皂片,每一张都带有我们年少时的青涩,年少时的痴傻,我知道这么多年苏念不说,但并不代表他不知道,为什么有着纯熟演技的他只能扮演坏人或者扮演只有背影的路人甲。任是哪一部戏都不会要一个面带刀疤的男孩当主演的,尽管那并不是他的错,年少时因为妹妹走失,愤怒的父亲冲他扔来的茶缸他没躲过,留下的却是一条不可磨灭的伤疤,因为这道伤疤他守住了他的家,如果有一张没有缺陷的脸他也能星途坦荡的。你看现在多好,苏念做了整容手术,那条碍眼的伤疤没了,我就像他脸上的伤疤一样离开了他的生活,他的世界,他所有的光芒和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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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促成这一切的都是我,我亲手签了那张整容手术同意书,也许就像林佳楠和我说的一样,也许那一刻对你来说你已经付出了你的全部,而你决定的却终究是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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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里的苏念挽着宋希瑶的手笑得很开心,记者问他:“苏念,为什么这么早结婚?”他微微一笑,说:“这些年都靠她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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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说:“苏念因为青春片《极光之逝》成名,电影里成名的夏越没有抓住一直陪伴他的云杉,电影外王子却牵着灰姑娘的手走进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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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有人知道这个灰姑娘并非电影中守着夏越,一直给他勇气,却在他得到辉煌的时候默默离开他的生活的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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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起彼伏的闪光灯中,宋希瑶清淡的脸上带着幸福的笑,我想这么多年,她也许忘了一些事情,也许没忘,只是忘或不忘又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她和你在一起很幸福,而那些事情就没必要再说出来,就像她自己说的一样:不能总是欠着我的,只是我不甘心,苏念我想你不会不记得了,你救了宋希瑶以后总是跟我念叨那个湿漉漉的小女孩,为了找到她我几天没和你拍戏,找到宋希瑶我才知道,这个女孩远远比你想象得要聪明得多,她每天四处跑片场要来的签名然后外卖。我是花了一千块,她才同意在那部青春片的片场和你见面,而你才能再遇见这个马虎的姑娘。那顿她请我们吃的饭,那些她恍惚之间回忆起来的你所演过的喜剧,都是我交给她的。只是为了让你在临演的路上心如死灰之前重新找到希望。离开浅川的时候你的身体还很虚弱,我把我这些年的积蓄都给了她,要她照顾你,要她无论如何不能在你这么虚弱,为她几乎丧命的时候离开你。不然一个那么聪明伶俐的小丫头,为什么要守着你走过这么多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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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留下的并不仅仅是我全部的积蓄,还有我最为宝贵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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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极光之逝》中为了找回夏越的勇气,云杉带着夏越去了北极村,他们等了七天终于看见了如缎子一般耀眼于空中的北极光,北极村的老人说看到了极光的人会相守到老幸福一生。只是苏念你知道吗?在北极光的传说中,还有一个传说是看到北极光的人是得不到幸福的,因为极光的意思是,放弃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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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川的天气就像青春迷途里的我们总是那么飘忽不定,那天晚上下雨了,我在梦里回到了十五岁,和你在一起,看着远处的夕阳,暮色夕阳下,你牵着我的手,表情祥和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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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四年,把青春的一切演绎尽了,快到结局的时候导演才说NG,原来这么久我从未不是你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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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屋子里,我在睡梦中哭泣,窗外的雨就那么一直下,一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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